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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营商环境条例个人心得总结

2023-04-02 08:27:2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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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营商环境条例个人心得总结

篇1:《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12月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三十九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

第二十五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所需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二十六条 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

(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

(三)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

(四)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五)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行低价购买产品;

(六)要求企业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培训;

(七)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八)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

(九)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十)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或者未经企业允许,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使用;

(十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十四)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

省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检查,会同省工商联等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作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等方式,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有关涉法问题的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通报处理纠正违法行为情况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的改进措施。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机关在每年十二月对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手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应当适时成立督查组,对下级人民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面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第三十条 有关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行问责、追责。

第三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下列方式予以责任追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党规党纪予以追究: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处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第三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干扰、阻碍调查处理的;

(四)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人、举报人、办案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对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并能够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 被追究责任人员对追究责任处理决定不服提出复核、申诉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篇2: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篇3: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优化环境工作职责,主动深入基层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查纠工作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不断创新理念提升工作水平。把问题是否解决、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此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标准,强化保障,构建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努力打舜峰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品牌,为“三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学习、对照检查与先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不深。平时只满足于一般的读书、看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研究和领会,对形势的把握不是十分准确。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有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想问题、出思路的意识不强,影响了工作局面的开拓。三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所负责的业务工作虽然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认真的去思考,有很多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而我在工作中,有时忙于一些的事务性的工作,在业务学习上抓得不紧。这里有客观方面得原因,但更重要得是个人主观上不重视。四是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我感觉到优化发展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发展环境,从宏观上看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得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得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狠抓作风建设,这不仅是每个干部自我教育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每个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从书本中学习,坚持向人民群众和实践学习,主张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首先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年度工作要点,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带领分管科室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的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工作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大家都以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时,发展环境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改善。

五是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约束自身行为。环境的好坏是每个人去维护的,发展环境也是如此,在时刻注意自行的行为,做到行的正,走的端,树立起良好的单位形象。不给单位抹黑,不以权谋私,不做私下交易。那么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

六是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普通职工如此,领导干部亦如此。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权。而当我们大家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给前来办事的全体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人们自然而然就就会喜欢上这里,喜欢和你打交道。发展化境水到渠成的也就提升上来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我将努力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全县发展环境的改善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篇4: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简报

12月2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全市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相关做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烟台供电公司作为“获得电力”领域双牵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出台《烟台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全力开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行动,用生动实践奋力书写了营商环境三年改革答卷。

烟台供电公司深入推广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和省力、省时、省钱的“三省”服务。三年来,烟台地区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实施范围由城市规划区160千瓦、农村100千瓦扩大到城乡160千瓦及以下全覆盖,由供电公司全额承担供配电设施费用,累计节省低压客户投资1.56亿元,惠及低压非居民25606户、小微企业5290户。线上服务渠道由“网上国网”APP拓展到“爱山东”“烟台一手通”等7种,实现全业务线上办理、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客户足不出户就能通过手机在线办理20多项用电业务,线上办电比例达99%。烟台地区内电力接入采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的外线长度由150米扩大到500米,所有涉审部门均出台了简化审批流程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力度保持国内领先。依托政企协同机制持续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助企纾困,针对高压新装企业用户,由客户投资转变为政府和供电企业共同延伸电气投资界面至用地红线,政策出台至今累计为企业节省办电成本4.33亿元。三年来,全国率先提出的“客户获得电力满意指数”登上了《中国电业》期刊封面,公司全国首创的“双经理+双专员”服务入选了国家发改委百问百答,全国首家成立工商企业“获得电力”服务中心、“5S”办电服务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三年来,累计为5万余户企业用户提供了高品质办电服务,办电平均时长压减42%,服务效率对比提升37%。

烟台供电公司坚持“宁让电等发展,不让发展等电”的发展思路,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带队,连续第五年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一年两对接”,协调推动解决县域用电用能问题,政企双方协力解决100余项变电站站址、输电通道预留、项目审批、民事协调等堵点难点问题。针对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倍增培育企业,成立公司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专班,逐一细化优化供电服务方案。通过贯通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府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的信息共享,供电企业直接获取工程项目审批信息,主动对接项目用电需求,提前启动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平台贯通以来主动获取企业项目信息近1万条,为526个企业提供了“入驻即送电”服务。深入实施城市配网供电可靠性提升工程,持续加大配网不停电作业人员装备投入,大力提升配电自动化实用化水平,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建设任务。启动全市中低压线路及台区“三年改造计划”,2.2万个用户低电压、重过载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高效运转“一小两快”配电运维抢修体系,全力推进配电自动化开关设备升级改造,烟台城市核心区逐步取消影响客户需求的计划停电,年户均停电时间由2.27小时压减至1小时内,城网供电可靠性迈入国内先进行列。

烟台市深入推进“政企协同办电”提升惠民利企水平,数智赋能“一次就办好”。将用电报装等服务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贯通电子证照系统,全省首批实现用户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等电子证照的实时共享调用,将“证照验证”升级为“证照获取”,全面实现“一证办电”到“零证办电”的迭代升级。2022年,依托网上国网APP实现9类17项办电业务客户“零跑腿”,全市线下窗口业务量同比下降26.33%。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水电气热过户网上业务“一网受理、一次办好”。截至目前,烟台地区已经全部实现“不动产+用电”联合过户功能应用,累计受理业务12030笔,整个过程简单、便捷、高效,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贯通优势,在电力业务系统嵌入办理行政审批所需的各类表单,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并行完成行政许可审批,累计帮办代办完成行政审批“一链办理”3093笔,应用数量全省领先。

面对近年来最为复杂、最为严峻的电力紧张形势,烟台供电公司率先推出“负荷管理”十项服务举措,全覆盖实地走访102户重要客户和5772户负荷管理客户,电力保供期间公司零服务事件、无重大舆情,得到烟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司肯定和表扬。加快公共充电网络布局,累计投资建成充电站227个、充电桩808台,省内率先建成多元化城际高速充电站群,实现全市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烟台市公交集团、交运集团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建成35座公交充电站,267台公交充电桩。积极推动能效消费侧“双碳”政策落地,现场走访高压用户解读能效账单19162户,获批省内唯一国家工信部、教育部“5G+智慧校园”应用试点。精准服务国内首制智能化大型生态海洋牧场综合体平台“耕海1号”海洋牧场风光储用能优化提升,助力平台绿色低碳发展,共创“蓝色粮仓+蓝色文旅”海洋牧场发展新模式。全面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完成1.9万眼机井通电、221个省定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公司服务乡村振兴举措得到政府部门表扬认可,公司连续获得“好”的最高考核等次。

篇5: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简报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拉高标杆,主动加压,争创一流,用“五个率先”的勇争先,创一流营商环境,多项创新在全省率先。

率先推广电子证照,打造电子证照联展联用“新余样板”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部署,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方便、安全、易用的`特点,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为市场主体在网上认证身份、电子签名和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便利手段。上线新余市场主体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系统,为每个市场主体自动生成“二维码”身份证即“企业码”,一次生成,终生有效。用手机扫一扫“企业码”,便可获取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备案等各类信息,实现电子证照随身携带、一屏展示,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政务服务、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商业活动以及民生事务等领域得到应用,真正做到“一部手机、一个身份、一照通办、一码畅行”。改革经验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登,叫响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率先试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打造无事不扰营商品牌。推行“1+N”联合抽查新模式,即每个部门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开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新局。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抽查262次,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33.12%,同比分别增长186.20%、185.57%。通过“对象一次性集中抽取、人员一次性集中选派、检查一次性集中完成”,入企检查频次减少30%,户均检查时间减少50%,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收获减干扰、惠企业的营商效应。

率先开创“商标+专利”混合质押模式,打造“知产”变资产的“新余经验”。206月,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新余市分行,以名下的3个商标以及5项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质押融资1亿元,系该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这笔贷款就像是雪中送炭,将知识产权变活,变成“真金白银”,极大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后和2022年,赣锋锂业公司陆续以名下的商标以及发明专利混合质押,分别成功质押融资3亿元和4亿元,累计融资8亿元,为企业更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率先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承诺制改革,打造极简审批模式。长期以来,住所性质多样、提交材料复杂是市场主体准入的“拦路虎”,为破解这一难题,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余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承诺制改革,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购房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住所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结设立登记手续,开办材料再精减,大大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率先实施免罚清单,打造有温度的柔性执法环境。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基础上,今年持续扩充免罚清单,宽容无心之过,对118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免处罚案件60余件,让行政执法添了“人情味”,让小微企业和创新性企业受益,收到市民送来的锦旗3面、感谢信1封。其中今年7月推行的宽展期未年报企业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通告发布以来,截至宽展期,全市共有34户企业年报逾期免于行政处罚,免除罚款20余万元。

篇6: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简报

近年来,南阳市卫健体委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聚焦企业群众对医疗卫生健康体育工作的需求,创新特色服务,做实做细医疗卫生体育服务工作,强化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体育系统营商环境氛围,全力做好企业的“金牌店小二”。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优化工作机制。委党组将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主要精力向营商环境靠拢,主要工作向营商环境靠拢,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加强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两组一办”,独立设置由7人组成的营商环境专班,建立“领导小组定目标,营商专班定方向、机关科室找方法”工作机制,实行例会制度、简报制度、台账制度、明白卡制度、转办制度,围绕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结合卫生健康体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梳理形成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建立覆盖全委所有科室的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指标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加压强责,打造工作合力。聚力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创新工作的平台,牢固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营商环境专班人员分包机关科室,对各科室工作进行深度介入,从工作谋划到工作落实,全面抬高标准,全面“包装打造”,确保工作任务“件件都是精品、事事都是典型”。确立“一盘棋”工作格局,坚持全员参与,全系统发力,打通机关与医疗机构的创新之路,采取机关出题、医疗机构答题的方式,在委属和管理单位中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推动惠企政策走深走实,提升企业群众卫生健康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聚焦企业需求,创新开展服务。坚持倾听企业心声,围绕打造拴心留人的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做实做优一批“精准”、“精细”、“精品”惠企政策,先后开展了“企业健康大处方”、优化营商环境“一招鲜”等特色服务。今年以来,为推动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向企业倾斜,2022年7月,全面启动“百名企业家健康护航”行动,依托市中心医院为全市功勋企业、优质企业的企业家及其亲属(合计237家企业)进行健康服务和管理。在中心医院设立了优诊室、VIP诊室,采取企业家定时间,医院安排专家的服务模式,让医务人员围着企业家跑,让医疗服务围着企业家转,真正做到“一站式诊疗”“全家式服务”,彻底解除企业家对“身边人”的健康“后顾之忧”,让企业家“轻装上阵”。立足现有卫生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上企业健康大处方”,各县市区依托辖区内优质医疗资源为规上企业预留专家号源、开通企业健康绿色通道、建立企业家健康档案、广泛开展健康宣讲活动,切实提升规上企业医疗获得感、幸福感,努力营造尊企爱企护企的卫生健康营商环境。

四是聚焦氛围营造,创新宣传模式。积极扩展营商环境工作宣传途径,创新“三个一”宣传模式(即:召开一次活动,开展一次宣传,编发一期简报),切实把企业群众想听的、期盼的、想要的政策,送到家门口、送到手机端、送到心坎上。今年以来,先后在各级媒体等发布各类宣传报道120余条,编发工作简报30余期,努力营造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篇7: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合作以及参与竞争的依托,体现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

世界银行自开始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具有引导作用。

在我国的研究历史:“营商环境”概念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首先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是xxxx省。6月初,xxxx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xxxx外语外贸大学开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研究。同年10月,中共xxxx省委办公厅、x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xx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李克强总理于1月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致辞中也提到了“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自21世纪初期专门成立了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负责创建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此后,该小组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不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因各年度考察侧重点不同,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关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侧重企业生命周期的环境指标;侧重登记物权、税制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等指标;侧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环境等相关指标;侧重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侧重监管环境便利度,该指标体系包括10项,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

世界银行旗舰报告《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是该年度报告的第15期,旨在衡量监管法规是否有助于推动或是会限制商业活动。《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的指数分析不同时间下,从阿富汗到津巴布韦的190个经济体的商业监管法规和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报告》衡量影响一项商业经营的11个领域的法规。今年的营商难易程度排名涵盖了10个领域: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报告》也衡量劳动市场法规,但该指标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内。《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搜集止于6月1日。指数被应用于分析经济结果并且指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改革发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发生了作用。《2018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发现去年119个经济体的创业者见证了当地监管框架的改进。自206月至206月,该报告衡量全球范围190个经济体,记录了264项商业改革。在/旨在减少监管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发生于开办企业和获得信贷领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贸易领域。2016/20在《营商环境报告》跟踪的领域中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泰国,马拉维,科索沃,印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尼日利亚,吉布提,和萨尔瓦多。这十大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总共实施了53项提高营商便利度的监管改革。所有的地区都推行了的使营商更为容易的法规改革,

但是欧洲和中亚地区有79%的经济体实行了至少一项营商法规改革,使得这个区域继续成为在此项目上占有最多经济体份额的地区,其次是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该报告包含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财产和办理破产领域的四项案例研究,同时还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这一附加课题。

篇8: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优化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形象则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财政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要求。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部门。财政政策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项财政改革举措,都涉及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益。其职能履行得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单位、单位与社会、财政与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这次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贯穿于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为实现“三新”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动上来。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在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作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同志仍然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财政干部甚至有利用职务之便搞“吃、拿、卡、要”的行为;有少数同志在执行禁酒令等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的同志缺乏工作动力,比待遇,图享受,只要组织照顾,不想多作贡献;有些年轻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官僚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财政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财政干部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当作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干部整天与钱打交道,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教育,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财政干部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勤政、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要警钟常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健康进行的重要保证。随着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自身的工作责任也在不断增加。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编制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财政改革措施还将陆续出台,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使财政部门更加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部门,成为对徽县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影响最直接的部门,也是最能体现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好坏的部门。财政干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对这些财政改革效果的评价,如果我们不抓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行将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有些改革措施的失败。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对于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财权、事权和财政监督权,确保各项财政改革措施顺利向前推进,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财政系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理财、构筑法制财政的重大举措,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们广大财政干部都应该积极响应,以此想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着力提升外部形象,使我们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首先,财政行为的法制化特征,决定了财政工作务必在法制的规范下运作,没有规范的财政行为,就难以优化财政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财政部门形象,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章立制做到令行禁止是规范财政行为的基本前提。第一从财政工作的总体来说,财政业务应当建立规范化的立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清理现有规章、实施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具体的和可操作的规章体系,把每一项财政工作都纳入财政法制化的轨道,以制度来控制和约束财政行为。第二要建立规范化的财政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法规等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财政工作的现状,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预算追加制度、项目调研制度、财务监察制度等各种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以确立目标,明确职责。第三要制定具体规范的财政工作程序,如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程序、预算监督程序、项目资金追加程序、文件流转程序等财政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使财政干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财政工作在规范、有序、平稳和高效的层面上运行。减少或杜绝财政工作的盲目性和随着性,克服财政工作杂乱无序的缺点。

其次,财政行为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履行财政职责的行政行为,财政理财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为民理财,公共财政的为民特征决定了财政行政行为务必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开透明操作,建立“阳光财政”,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建设,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放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业务流程,实施首问负责制、领导值班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落实人本精神,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第三,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执行力是当今行政的一个重要的关键点,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做到令必行禁必止是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形象的根本保障,如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那么所有的财政规章都将变成白纸一张,财政工作就会面临混乱无序的滩换局面,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就会随之而生。

第四,提升干部素质,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行政行为说到底是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形象是通过每一位财政干部个人的形象来表现出来的,因此要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就必须把各项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财政干部身上,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必须倡导和鼓励财政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扩展财政干部的工作视野,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自身素养,培养财政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民本意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浓厚的学习环境,打造学习型财政行政机关,与时俱进,终身学习,使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第五,建设干净整洁的办公活动场所。干净整洁的办公场所给人以清洁庄严、蓬勃向上的外部形象,财政干部在这种优美的环境中工作,不但可以身心愉悦精神焕发,可以营造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将有助于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对提升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对提高财政行政工作的效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六,强化宣传力度,提升财政外部形象。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一方面靠财政干部在工作中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正面宣传的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大众了解财政部门为社会提供了那些服务,取得了那些成绩,达到了怎样的社会经济效果。不但要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宣传活动,还要让财政部门的每一个职工,自觉成为财政形象的代言人,提高财政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已全面展开,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找到个人工作、生活和优化环境的契合点,从身边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做贡献。

作为一名财政职工,我们的工作很平凡,很普通,但我要说,伟大出于平凡,新的形象也正是在平凡中得以孕育。朴实无华的财政人一样能高扬起文明、勤政、创新的旗帜。那就是要与时俱进,做一个文明勤政,勇于创新,不辱使命的财政人,为乡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增光添彩!

首先,做一个文明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财政建设成为开放、务实、友善的服务型机关。“真情化甘霖,润物细无声”,我们深知,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虽是举手之劳,却是文明办公的体现,更代表着财政的形象。所以,我们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在工作中我们要努力营造一个开明开放、亲善热情的文明窗口形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全方位的服务。

其次,做一个勤政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树立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的精神,培养自己对工作岗位的浓厚感情,热爱财政工作,增强责任感。敬业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们更应该始终保持勤奋敬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我们还要努力钻研业务,做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才,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本领,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历史将最终证明:只有勤政为民,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第三,做一个创新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拓展新的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胆识,不断推进财政理论、财政制度和财政管理的创新。创新是源泉,创新是动力,创新更是挑战。我们更要有强烈的创意识,勇于创造,开拓进取,敢为天下先。发挥聪明才智,树立大财政、活财政、强财政的观念,积极探索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新机制、新方法,逐步建立新的公共财政体系,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

总之,我们财政工作者要认清形势,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更浓的开发意识、更实的发展举措、更大的工作干劲、更好的和谐氛围,推动我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更加优化我县财政发展环境,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9: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xxxx是外贸大省。自改革开放以来,xxxx省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外贸的突出贡献。xxxx省进出口总值达到6.36万亿元,占全国的25.9%,连续29年排名全国第一。从全球来看,“由外及内”的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的成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主动适应了全球“微笑曲线”产业分工和转移趋势,集中于生产领域,发展加工贸易;二是及时抓住了我国加入WTO的市场和规则机遇,集中于发达国家,发展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两翼齐飞让珠三角成为世界工厂,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受益最大的地区之一。

本次研究走访调研莞韶工业园企业(3家)、韶关多个矿山企业(红岭钨矿、棉土窝矿业、梅子窝矿业、凡口矿业、石人嶂矿业)、东莞公司(2家)等合计10家企业,交流了营商环境方面的看法和观点,并询问了他们公司关注的重点领域,并结合文献综述,得出xxxx省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理念有待制度落实

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虽然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首先,政府管理的对象有待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也应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变化而发生变化。其次,简政放权在中央政府层面虽已启动并进展迅速,但在地方政府层面仍然存在明放暗不放,执行打折扣等现象,加上个别管理人员的权力寻租使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展缓慢。最后,政府办事部门仍然存在办事效率不高和相互推诿的情况。

政策法规衔接和稳定性不足导致企业不敢做长期投资的计划。特别这两年中央加强了环保工作,因此环保规划排斥其他规划,后设立的环保区域规划否定已经建设的厂矿企业的现象较多,如何解决在前期合理合法合规的厂矿企业投资损失问题,以及如何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类似问题的发生有待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保护企业的长期经营的积极性。

(二)执法为民与公正司法有待措施到位

执法为民虽然在左右就已提出,但执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仍未完善。首先,行政执法的统一性要求并未得到具体措施的支持,“九龙治水”的多头执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其次,选择性执法仍然成为社会诟病的重要方面。最后,弹性执法、野蛮执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并未从根本上根除。司法不公正已成为制约我国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阻碍性因素,具体包括案件受理难、地方保护、同案不同判、枉法裁判等。

(三)人力资源与融资成本成为营商环境中市场环境建设的瓶颈

根据国务院20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年xxxx省常住人口10849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5785万人,跨省流入人口占全国的29.45%,是我国实际管理人口第一大省和人口流入第一大省。受益于大量外省年青人口的流入,xxxx省16—64岁劳动适龄人口占比从1982年的60.95%上升到的76.33%,珠三角地区人口平均年龄被大大拉低,深圳市人口平均年龄甚至只有不到30岁。充沛的年青人口保证了xxxx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供给和产品低价竞争力,这与1950—70年代的日本极为相似。然而,以20为界,我国的人口结构开始进入拐点期。年,16岁到64岁劳动适龄人口达到峰值,同时农业人口转移数量在2010年也达到峰值1200万,之后开始逐年开始,1000万,800万,600万,500万。2010—,xxxx省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年平均增加约30万人,与—2010年年平均增加约282万相比下降剧烈。与此同时,近几年xxxx老龄化加快。过去10年间,xxxx增加老年人口约1000万,占到了全国的七分之一,增长率达到1.9%,是全国平均水平0.57%的三四倍。人口红利的减小让xxxx劳动力开始稀缺,成本上升,仍然依靠廉价劳动力获得国际竞争优势难以为继。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辖区内浙江、福建两省300户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到9月底,

①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58%,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

②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

③短期资金40%源于供应商或合资、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

④企业资本金主要来自内部集资与非正规民间借贷,其中内部集资占25%,民间借贷占14%,其余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的内部自筹资金。从这些统计数据看,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通过自己的熟人关系网络,而不是通过社会上的融资机构。

(四)知识产权保护是营商环境中投资环境建设的短板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法律设计方面已与世界接轨,成为专利申请第二大国。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共授权发明专利42.0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2.7万件,同比增长8.2%。(中国日报网3月22日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1日公布了20xx年全球各国申请注册国际专利的数据;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升至全球第二,更有望三年内赶超美国坐上头把交椅。但是,对知识产权的具体保护已成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短板。山寨现象横行,假冒行为屡禁不止,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成本过高。如果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必然影响继续发展我国创新经济战略的发展。

(五)企业生死与税负是营商环境中政务环境建设的洼地

企业开业的便利化和企业退出市场的便利化是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随着简政放权和相关制度推进,企业注册的便利化已经得到全面改善。20xx年我国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平均每天新增1.5万户,加上个体工商等,各类市场主体每天新增4.5万户。但企业退出市场机制的便利化仍存在严重不足,成为营商环境建设中政务环境建设的洼地。由于地方政府考虑就业、政绩和社会稳定的原因,破产难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为此,将政府从破产实务中解脱出来,使企业遵循市场规律,适时退出市场至关重要。

企业税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成本。我国企业税负较重,中国的税负水平全球第二,第一是法国。需要实行税收法定化、税收优惠透明化和公平化,适度降低企业相关税率,废除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过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篇10: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总结

5月15日上午8:30我镇在对桩石乾隆绿道组织了20xx年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恰逢春季登山时节,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宣传到位,积极参与

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三、着眼建设,注重延伸

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我镇注重把活动成果向日常行政工作中延伸,不仅仅是在组织活动中公开政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制度、一种方式,贯穿于政府改选职能的整个过程,让我镇的全面建设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前行。

篇11: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总结

为切实做好全省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辽宁省地税局制定了《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方案》,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等,旨在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经过省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地积极行动,分别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从5月15日起,集中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其中,沈阳市局联合国税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纳税人座谈会;葫芦岛市局一把手带头参加户外办公,答疑、问需、解读;抚顺、阜新、铁岭市局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宣传周结合,通过进校园、进社区、服务大学生双创等开展宣传;朝阳市局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盘锦市局联合公安、金融、国土等部门联合走上街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铁岭、本溪、鞍山市局税务骨干走上街头面对面问需、问计,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了解涉税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活动第一天,辽宁地税系统共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0余次、座谈企业270余户、上门服务160家,现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000余册。

此次宣传周活动,辽宁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做好“三项措施”提升活动效果。

第一,创新宣传形式。

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召开座谈会、开办纳税人学堂、“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等多种形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开展营商条例宣传;青年志愿者等骨干纷纷走上街头,并通过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册、悬挂政务公开条幅、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在各个平台及时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和最新税收政策等手段,累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6000余份,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第二,对工作成效的宣传。

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向纳税人宣传地税系统的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便纳税人;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动简政放权;三是落实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利益;四是拓宽服务领域,帮助纳税人;五是兑现服务承诺,取信纳税人。

第三,发动基层力量和各类媒体。

此次活动,共发动13个市局及基层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贴近纳税人的宣传活动,并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的优势,图文并茂、声画并行地传递地税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

接下来,辽宁各级地税机关还将开展“走进直播间答疑解惑助营商”“我为民营企业添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有效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篇12: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通过院内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推进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真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就要做到“自觉”,即切实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要结合工作实际,摆正工作作风,自廉自律,只有在行动上做到实事求是,才能真正地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能动献力。

通过自主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的责任。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学习,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思想观念体现在实际履职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助力打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将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去学习,认真履责、强化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的力量。

篇13: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检察院来讲,每一名检察干警都有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这个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保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环境的,而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教育,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我们自身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勤政、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要警钟常鸣,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方法思想,个性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联,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为营商做好法律环境,创造一个良好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务必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对合法经营予以保护,促进营商良好的环境促发展,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搞好服务。环境优的标志之一是服务好。落实到我们每个人头上就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创造一个满意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

四要管好秩序。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检察院作为政法部门要切实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外商及个体私营业主实行治安保护。要严厉惩处执法腐败行为,重点是整治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的行为,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为创造良的投资经营环境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

篇14: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通过院内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推进大讨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真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就要切实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工作实际,摆正工作作风,自廉自律,加强学习,在行动上做到实事求是,坚决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能动献力。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将大讨论活动的学习成果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在努力提升自己业务水平的同时将营商环境做优;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直面自身问题,在一系列工作中补足短板。唯有铭责在心,才能真正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实处。

篇15: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

《条例》总结了见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应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了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我感觉优化营商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从宏观上看的是地区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在政务服务一线人员的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营?商环境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树立营商环境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业务整合,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提高效率,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

通过自此的自学,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的营商环境意识和政务服务意识。

备受关注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日前正式发布,此举标志着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社会期盼,不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大幅跃升,多项改革举措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目录,“中国经验”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优化的一大亮点。

尽管成效显著,但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步,才能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热切期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既有指导性又具普适性。此外,《条例》还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创新监管执法等作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作为xx一名普通员工,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我看到了咱们辽宁省经济复苏的希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复苏不可或缺的基础,而《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打好这一基础的重要保障。

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窗口更是营商环境。《条列》第十二条提到:“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这一条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意义也很大,我曾有这样一段经历:为了送孩子上学方便,家里买了一台车,在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工作人员连头都不抬地同我说话,把我递上去的材料随手扔给我,冷冰冰地说:“少xx材料……”。设想一下,假如你是投资人,面对这样冷冰冰的态度,你还会不会来大连投资?

《条例》的实施说明辽宁开始重视服务窗口建设,对于人民群众监督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条例》第三十二条提到:“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篇16: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我本人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查摆整改问题,着力解决学习不够、思想守旧、效率不高、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力促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提升个人素质能力。切实把作风整顿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今年以来,虽然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但与盟委、行署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相比,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就如何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谈谈自己的看法。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意义发展是硬道理,作风是硬条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深化作风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进一步增强抓好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再次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増强“四种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作风是外在表现,根子在思想。作风和环境上的问题,根本上还是思想观念的问题。

能力本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也是改进作风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抓住苦练内功这个关键,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学习素质,提升能力素质。

一要提升专业能力,专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端正学习态度;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打造“工匠精神”,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工匠精神”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细到位、严到底。要认真研究上级要求,摸准基本情况,找出内在规律,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推动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坚决杜绝“跑粗”。

二要提升担当干事能力。只有心中有责,才能尽职尽责。因此要把担当作为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党性观念,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把公司的党建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要提升创新能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抓住了牵动全局发展的“牛鼻子”。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创新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发展的着力点,找准实现既定目标的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氛围,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

篇17: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要靠每个工作在政务服务一线的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我认为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良好的氛围工作时,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氛围自然而然就会得到改善。

二是要提高政务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单位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群众与企业服务的,只有我们发髻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政务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政务服务质量自然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

通过此次学习,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的的意识和政府服务意识,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单位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

篇18: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中国经济面临来自国内外重重压力,作为一个刚刚摘掉30多年贫困帽子的太湖县,抓工业经济是壮大县域经经济的重要引擎,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着眼国家发展大局,立足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明确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一个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说明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而目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法治化程度层次低,社会主义商业文明建设跟不上等现实问题,必须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依靠市场调节要素分配,使要素在参与社会生产中发挥更好的效能,保证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向好。

但是今天我所要讲的问题是,当每一个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无法解决外部大环境问题的时候,怎样来做好企业服务,怎样来提升及优化营商环境。

首先应该是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思想就是意识问题,就是决定一个人愿不愿意、甘不甘心、能不能够当好“店小二”的关键。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地方的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和人力资源,而决定这两大要素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营商环境。哪里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哪里营商环境差,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深圳的资源应该比海口要多、密度大,就连这样的一线城市在已经拥有良好外部资源的时候,还能给予企业最大力度的服务,实在是让人佩服,正如袁慧鹰委员所说的,“在深圳我是爷”。只有思想开放了,服务意识提升了,才能够真正的做到把客商当作上帝。

二是要真正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涉及到对企业的基础设施补助问题,让我对服务企业又有全新的认识。企业是今年的疫情期间正式签订合同,并且立马组织施工装修,投入设备生产的。大环境不太好的情况下,企业冒着巨大的风险来你这投资,砸下去的都是千万甚至上亿,能不能给他最好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我想一开始企业是没有底的。我们作为政府的公职人员,疫情再严重每个月都还有养家糊口的钱到账,但是企业没有。一个开户费可能要收企业几万块,虽然是有收费的依据,但是这是不是有下浮的可能,职能部门有没有站在企业来有所思考?

三是要有担当精神。招商引资不仅仅是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事,应该是每一个公职人员的事情。有的服务人员缺乏主动介入意识,缺乏内生发展动力;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现象增多了;还有可能为民服务“不按规矩按心情”,全凭个人意愿办事,心情好快点办,心情不好拖着办,领导交代了可能办快点,没打招呼往后排。要知道招商招商,没有出去招哪来的商,招商就是谈恋爱,想要最终牵手成功不易啊!好不容易那些招商人员殚精竭虑招来的商,因为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服务意识差,跟踪帮扶不到位,怠慢客商、不务实、不担当,可能就让客商寒了心,失去了扩大投资的积极性,招商引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要想为的时候能够为。思想改变了,责任担当了,想为企业办点实事,为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的时候,发现自己很多东西都不会,优惠政策一窍不通,办事流程掐了脖子,想为不能为也是破坏营商环境的表现。政策导读你不看,行业规范你不学,企业一问三不知。学习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和总开关,不要你面面俱到,最基本的情况你要知道吧。工业用地多少钱一亩,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那些材料,引进的企业环保问题能不能解决,内饰装修怎样达到消防需求,甚至是最基本的厂房每层楼每平米的承重是多少你都需要知道。

其实深入了解,营商环境看起来是效能不高的外在表现,但是说到底是“服务思想不到位”“办事效率待提高”“责任担当需强化”“服务能力再充电”的问题,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立得牢不牢的问题。

把最好的状态、最饱满的精神、最热情的问候、最宽广的知识面都展现在客商面前,见面说一声您好,装修设计提出你最忠实的建议,第一时间把优惠的政策奖补兑现了,营商环境还会差吗?

篇19:振兴东北优化营商环境心得

20xx年11月13日,槐荫区纪委监委召开了全区优化营商环问题整改会,围绕国承彦书记批示的“四问”,结合“五提高一满意”目标要求,就优化营商环境“为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现在还缺什么”“下一步要干什么”四个方面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反思和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下面我谈谈个人的体会和心得。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了什么。自6月20日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召开,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号角就已吹响。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树立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品牌;为了掀起作风建设风暴,掀起刀刃向内行政效能建设革命,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了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沟通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城市,打造有温度的社区。

二、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做了什么。6月24日,槐荫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提出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同样也是金山银山,深入开展“一次办成”改革,打造“十最”营商环境。营市街街道党工委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立出真招,在全区先行先试推进“一次办好”政务服务改革,全区一次办成现场会在营市街办事处召开。办事处通过调研走访,在全区统一梳理的107条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印制服务指南,形成二维码,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探索“流程再造”,实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快递送达,通过网格员上门发放服务手册和二维码宣传册,实现居民快速咨询、“面对面”了解政策,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我意识到,虽然我们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企业和老百姓对政府的高标准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服务型政府的打造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需要我们久久为功,持续不断努力和提升,做优做好。

三、优化营商环境现在还缺什么。营商环境好,才能吸引企业,留住企业;反之,“凤凰”不会来,来了也待不住。“绝不能让槐荫成为企业家的‘逃离之城’,成为商家创业的‘伤心之地’,成为20 年作风顽症的‘藏身之地’”,这是槐荫区给自己提出的要求和目标。针对目前全区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槐荫对标“六个痛下决心,打造六个环境”的要求,从10个方面对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力促实现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政商环境、城市环境全面提升,让政务服务更具质感和温度。区委区政府为我们明确了目标和努力方向,作为槐荫的每一份子,都应该对标这十个方面,立足本职工作,找出自己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中的行动差距,是否存在推、拖、压等问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责任。

四、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要干什么。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是我的职责所在。优化发展环境不单纯是一个部门或者科室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牵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推、拖、压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坚决问责处理,以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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