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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1200字作文

2022-12-19 08:33:1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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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1200字作文

篇1:初一读后感:《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1200字作文

人生是一场旅行:从出生开始到生命结束。无论何时何地,我们是这场旅行中的游客;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又是这场旅行中的某道风景线。无容置疑的是不论起点,又或是终点,真正的精彩将会在路途之上得以显现。起点之时尚未领悟;终点之时唯有遗憾。两相比较下来,我们其实会把那沿途走来的过程归结为最精彩的过程。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欢笑;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感触;因为那里有你我瞬间领略的唯美——这就是人生。

作为一名深有感触的时光在路上的作家郭子鹰,他便是勇敢地以实际行动,用他的双眼,用他的敏锐思维,用他的真情实感,用他的摄像机记录下了一部相约在路上的佳作《的时光在路上》。乍看此书,你我的感觉也许尚且停留在旅行的讯息之上;深入阅读此书,你我的感觉也许会随着作者的引导逐步飞升至人生的探索与专研。这如此书的副标题锁住:归期未定的视觉旅行和21段藏于旅途的灵魂悟语。人世间还有什么会比这样通过视觉触动激发的灵魂感悟深入人心呢?底蕴深厚,能力十足的郭子鹰透析于人生地写下了如此耐人寻味的精辟言语。凡夫俗子。向往真实突破的你我读着《的时光在路上》更是感触到人生点拨。

事实上,这本书的编排首先让我非常生有感触。序言之上一目了然地告诉着人们旅行的意义。尽管以往我也每年会有旅游的机会,但是我又何尝会有如此的震撼呢?以前是为游而游;此次是看了书后为心而游。心情不同,感觉不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更是领悟到了以往或许只是埋藏于心却并无法真正透彻地明白的旅游心境。通过《的时光在路上》这本书,我却不期然地触及到了以往无法言表的感觉。其次,书中非常独特地将景和事分成两部分进行表述。文字下的每个景点是如此生动地印入读者的眼帘, 类似于嘈杂世界的静音键{缅甸,蒲甘};谁不暗恋桃花源{印度,喀拉拉};爱丽丝的另一处仙境{斯里兰卡等等。虽然这仅仅是一些地名,在文字的表达中它们被赋予了生命;虽然这仅仅是作者曾经走访地景点胜地,在作者的描绘下你我恰似身临其境。在随后的部分,我们还可以读到浮生部分。这中间便是有关于事的讲解。让我们看到了国外的风土人情,让我们欣赏到了地球另外一端部一样的感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时光在路上》中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沦陷。

事实上,本书的一大特点就是由景及事,由事及人,由人及人生。书中其实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经典人生哲理。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 旅行的过程中,你我在感知着人生;旅行的过程中,你我欣赏着人生的美妙之处。一路走来,我们历经风风雨雨;一路走来,我们感知着人生的触动。暮然回首之时,我们不仅欣赏到了路途之上的美妙风光,我们更体味着人生的潜在魅力。

篇2:《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在旅游越来越成为时尚,旅游攻略书籍充斥书市的今天,能读到旅行中关于灵魂思考的书是可遇不可求的,郭子鹰的《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就是这样一本值得用心品读的书。

这本书用文字、图片记录了作者走过的一些地方,柬埔寨、印度、日本、希腊……没有炫耀,没有夸张,没有大谈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文化、别致风景,而是从一些小事切入,从一个小侧面,把自己对旅行地的私密的真实感受,娓娓道来,读来亲切感人。书的封面是一望无际的金黄色土路上,奔走着化缘归来的几个小和尚,他们身着大红僧袍,很年幼,“像五线谱纸上零落的音符,随着笑语声渐远,慢慢消失在夕阳落下的方向”,画面唯美,充满了跃动的质感,诠释着在路上的美好时光,给人不可名状的力量与感动,而这样的图片和文字,在书中俯拾皆是。

旅行中,最打动人的往往就是细节,是那些突如其来的瞬间的感动,出人意料,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曾担任国内知名旅行杂志采编主任的经历,和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的身份,让郭子鹰的旅行与众不同,他认为:“旅行的美好,丰盈如桃林风卷过花瓣雨,无可尽数,最玄妙的莫过于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罗马和巴黎”,在他心中,坚守着“只有你看见的世界,才是对你有意义的存在”的信条。

作为一个旅行者,每到一地,他最喜欢去的不是那些著名的景点,而是世界各个角落的菜市场,那是他心中最真切地流淌着温存着的角落,充满了俗世的温暖和烟火气息。他甚至在凌晨五点,在空荡荡的意大利小车站,去喂一只流浪猫,给它按摩,这是他平时没有做过的,或者没有时间去做的事,而在旅行中却做了。最使我难忘的那幅照片,是作者在英国剑桥拍摄的,画面上,一位中年男子蹲下来,与一个红衣女孩热烈相拥,从他满是笑容的脸上,我们读到了温馨和幸福。不取决于摄影技术的高超,而是作者内心悲天悯人情怀的写照,读后让人内心一热,充满温情。

真正的旅行不是为了去证明自己的伟大或者出众,不是为了能有更多的谈资去夸耀,只是为了明了自己的渺小,找寻自己的'位置,感恩能活着的幸运,消磨自己的不知足。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红彤彤会让人掉泪的柬埔寨的落日,希腊恍若天堂的蓝白颜色,巴伦西亚法雅节的焚城热情,作者还以非常独特的视角,带给我们很多单纯的感动,他让我们认识了在吴哥窟“笑得相当开心”、工作一丝不苟的卖彩虹丝巾的小女孩,穿着千疮百孔、上写“生活是一场旅行,而不是一个目的地”文化衫、画沙画的X先生,穿着不合体军装、年轻斯文、有些羞涩的以色列女兵……让我们的心灵安静,让我们懂得“旅途中遇到的人们,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

旅行使我们意识到,自己平素活得是那样不完整。“最美的自己在远方――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总有一天,你会在不经意之间,遇见那个你最想成为的自己。那个你,卸下了在都市丛林里背负的重重铠甲,活力蓬勃,宛若新生。”这充满哲思的语言的背后是心灵的睿智,与其说这本书是旅游畅销书,不如说它是一部直指心灵的书,是一部养心的书,是“嘈杂世界的静音键”。旅行就是去寻找心灵的净土,当你面对陌生的一切时,你的伪装不在了,你会感到灵魂在此歇息,万里不遥。旅行就像生命中的一扇明亮的窗,可以给身体换气,给被都市生活枯萎的心灵以抚慰。在这个过分追求物质生活的时代,会使人的精神生活很贫乏,奢谈灵魂似乎是不入流的,还好,有郭子鹰的书,让我们清醒,懂得“一个人的财富不是指你有没有财产,而是指你有没有灵魂。”

我们“何其幸运,邂逅此君。”旅行从来都是一件正经事,不是单纯的游山玩水,一个人对旅行的态度,折射出了他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态度。一个懂得旅行的人,必定是懂得人生的智者。如果说我们还有灵魂的话,那么旅行就是给灵魂补给的加油站;如果说灵魂是有长度的话,那么旅行就是用脚去丈量它的过程,就是让灵魂自由伸展,皈依本真的清洁之旅。

旅行的意义不仅仅是让我们身体走出去,更是让我们彻底回归本真的自己。

篇3: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记不清是如何知晓这本书的,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让已经很久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的我能对它如此青睐,也许,封皮上短短的几行字就足以吸引眼球。

“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

“旅行,能让你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平实的语言,直白的描述、深刻的领悟充斥着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就连插图都透着一股清新、光鲜的味道,任何一张图片拿出来都是一幅精美的明信片。这是由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郭子鹰先生通过长达10多年的自由旅行,在历游世界各地、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后,行中思、思中悟,悟中记而沉淀出的发自个人灵魂的心灵佳句,这本书就是《最好的时光在路上》。

在总共205页的全书中,他不止一次地用亲身经历和切实感受呼唤人们:“上路吧,寻找那个更可爱、更勇敢、更真实的自己。”“上路吧,走出自己最美好的人生。”

将人生当做一次真实的旅行,多么透彻的领悟和恰如其分的比喻。人生的顺境就如旅行中的通衢大道和美景花香,而人生的挫折就如旅行途中的沟沟坎坎和阴雨雾霾。行者迎风冒雪,跨过沟坎

,迎接他的必是无限的风光;人类战胜各种挫折和失败,迎来的将是辉煌的人生。

读罢全书,不难看出,在他的旅行中,更多的是“苦行”,但却被他变成了人生的“福行”,因为他懂得,只有尝过苦,才会看到行的欢乐。在历经千辛万苦见到梦想中的美景之时,真正的行者定会明白,这美景并不是白白送到你眼前的,而是靠苦行一步步走出来的,为了迎接梦想的实现,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最好的时光,一定是在人生的路上,这条路就是战胜各种艰难困苦,迎接曙光之路。

全书按照描写和叙说对象的不同,分为四部分,而每一部分的内容都升华到对生活和灵魂深处的感悟,作者的用心之处和崇高的精神世界一览无余:

“境地”,通过对各地风景、环境和风情的描述,告诉人们,只有你看见的世界,才是对你有意义的存在,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浮生”,通过对形形色色人物的描写,告诉我们,旅途中遇到的人,在与你擦肩而过、相向对视、航迹交错的瞬间,也同时改变、点化和充盈着你的人生。

“絮语”,通过对一些小事件的`描述,通过详实的记录让其留存下来,告诉人们,我们都需要一个瞬间,而这个瞬间足以让自己的平淡时光显得更值得被回忆一些。回忆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跋”,则是全书思想意境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作者将旅行和修行联系起来,将人类的共性勾勒出来。而孤独的旅行既是旅行又是修行,这样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总有一天,你会在孤独的旅行中,发现一个更好的自己,变成一个最想成为你的你,一个理想的你,一个纯粹的你。

与作者一样,我也喜欢近己所能的旅行,同时也喜欢图文并貌似的记录,但却从不曾上升到作者的思想高度来对待旅行。记得我曾经写过一篇“路上的风景也唯美”,也仅仅是记录了眼中的风景和自己面对美景的心情,而却从来没有上升到人生的高度,读了郭子鹰先生的美文,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我的每一次旅行何尝不是人生的一次跋涉呢?或长或短,或深或浅,长短只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只要是旅行就会沉淀着人生,就会折射出对人生的态度。

当今社会,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已经成为一些人的口头禅和座右铭,而很少有人愿意去通过“苦行”而过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正因为如此,急功近利或不劳而获的思想吸引一些人偏离了人生的方向,走上了歪门邪道。这些人正是因为没有认清“苦”与“乐”的关系,没有明白“乐”从“苦”中来的深刻含义而遁入歧途。如果经历过一次艰苦的旅行,就一定能从苦行中体会人生的酸甜苦辣,从而去正确面对“苦”与“乐”。

被这本书所吸引,缘于书名的高度概括性:“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是一句一语双关的语言,它不仅仅限于旅行路上时间的流逝和风景的唯美,更寓意了乐观豁达的劳动者人生的过程和态度。在路上,去体验前所未有的生活方式,在路上,在陌生人面前扮演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在路上,见识大自然的壮阔和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力量;在路上,活出更多的人生精彩。在路上,实现一种完全轻松愉悦的美好心情。如此看来,什么样的风景都不会好过在路上的感觉,什么样的时光都不会比在路上更加美妙。

被这本书所吸引,也缘于该书作者充满人性关怀的文字,图文并茂的解说,有趣而生动的讲述风格。读书过程中,仿佛自己随作者身临其境,深深地被作者的描述所吸引。读罢全书,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不断浮现眼前,而这一个个人物又组成了一道连接异域他乡风俗民情的独特风景。诚如作者书中所说,最美的风景不在各地的景色,而在组成这种风景的一个个人物所发生的故事。

被这本书所吸引,缘于作者全书贯穿的“人生如旅行”的深层理念。这种提法既通俗易懂,又不脱离实际,从某一方面说,该书是每个读懂它的人对待人生态度的良师益友。在所有的描述和叙述或者照片中,有象征着人生漫漫的凝重画面,有和平世界的不安宁记忆,有旖旎优美的自然风光,还有饱受饥饿和苦难的难民生活记录,所有这些,都不能不让人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扪心自问和思考,完美的人生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而又无时不在存在,这么说并不自相矛盾,全在内心的理解,正如自己努力了,便是自己完美的人生。

被这本书所吸引,缘于作者的描写不仅局限于地域上的行走,更来自于内心的行走,因而给了我太多的启迪和共鸣,作者表面上描写了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事情和景物,而从内心深处却表达了我尚未达到的见识和境界。所以说,一个人对旅行的态度,折射了他对生活的理解。一个懂得旅行的人,肯定比困守被窝,整天唉声叹气、怨天尤人的人拥有更多的智慧和见解,更容易与人沟通和彼此理解、赞同和欣赏。

人生如旅行,旅行既是一次特殊的人生,也是一场未知结尾的电影,更是一首绚烂多彩、美妙无比的乐章。从旅行中思考人生,从人生中体会旅行,就一定能够领略人生的风光,找到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充实的自己,一个充满希望的自己。

篇4:《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常常看到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逃离,逃离的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段记忆。但是我觉得,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的自己。所以当看作者到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像内心深处的远游。”特别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

旅行和阅读,是自己最大的两个爱好。这一年也读了很多关于旅行的书籍,但是真正被感动和喜欢的其实很少,似乎在托尼?惠勒夫妇的《当我们旅行》和菊开那夜的《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旅行书了。然而在这个岁末,当这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拿在手,翻开书看到那些照片,一下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再去读那些文字,心底只有一个声音:这就是我要的旅行书。它不是指南,更不是攻略,只是一个旅行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的最真实的心情。

我一直坚持,阅读是件很私人的事,全凭个人的感觉和喜好。而对于一个喜欢旅行的人来说,选择旅行书籍一定更为挑剔,因为更加讲究一种“共鸣”。世上那么那么多人在旅行,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写成书,可是却只有那么几个人是真正打动你的,因为只有他们跟你处于同一“频率”。一张照片,一行文字,一声抱怨……都能让你感觉,你们是相似的旅人。

郭子鹰作为自由摄影师,摄影的功力自然毋容置疑,书中的每一张照片几乎都可以做成明信片(随书附赠的明信片就是其中的一张照片)。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字功底,可能是看了太多流水账般的游记,所以读到这些文字真的让我眼前一亮,就如作者的取景一样,独特而有韵味。这本书深得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对旅行目的'地的选取。从蒲甘到吴哥,从喀拉拉到斯里兰卡,去土耳其坐热球,到东京赏彼岸花,去巴伦西亚参加法雅节,到意大利观活火山……每一段路,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旅程;每一个故事,是最平常的凡人凡事。

每次旅行归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我们是为了某处的景而出发的,可是最后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往往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那些旅行途中遇到的陌生人,不经意间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因为那些人,改变了我们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作者在这本书里用了最多笔墨书写的,也都是旅途中的人。正如他说的,旅途中遇到的人,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

我常常说,旅行是会上瘾的。或许是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一个人的旅程虽然孤独,却也是最能发现自我的旅程。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话:“好的旅行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更远的远方,也向自己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看到的那些景,遇到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为我们遇到那个最好的自己做的准备。如果你觉得累了,倦了,烦了,乏了,那么就上路吧。那个更好的自己,就在某处等着你。

篇5:《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1000字

八。二丁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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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慢慢翻阅着这本书,平实的语言,直白的描述、深刻的领悟充斥着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就连插图都透着一股清新、光鲜的味道,任何一张图片拿出来都是一幅精美的明信片。这是由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郭子鹰先生通过长达10多年的自由旅行,在历游世界各地、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后,行中思、思中悟,悟中记而沉淀出的发自个人灵魂的心灵佳句,这本书就是《最好的时光在路上》。

跟随着作者的旅行,我感受到了书的魅力,读书,也是一场属于我的旅行。

“境地”写的是看得见的风景,柬埔寨的`落日红得会掉下眼泪,圣特里尼的恍若天堂的蓝白颜色,斯里兰卡的仙境之地,巴伦西亚的法雅节的焚城热情,这些别样风情,带来的是厚重质地的震撼,只有真正的触摸,才知道那份真实的存在感,打造属于自己的旅游节目,节奏路线完全由我们定。

“浮生”写的是邂逅的人,如同在风中抖落的秋叶般的人事,旅途不仅仅是到陌生的地方,还要遇见陌生的人,看着他们的说话,才发现我们长时间在一个呆腻的地方,自己渐渐变得像一个口语笨拙的儿童,因为心灵早已积尘。在人群中,我们才能回归,找到那个迷失的自己。

“絮语”说的是专属的瞬间,点也踩了,人也见了,自己也不一样了,多了些想法,有了想诉说的欲望,所有的感触多来自于那颗行走的心灵。在旅途遇见的一些事,让我们能够有更多的关注点,才会多了份思考。

“跋”,而旅行既是旅行又是修行,这样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总有一天,我们会在孤独的旅行中,发现一个更好的自己,变成一个最想成为的自己,一个理想自己,一个纯粹的你自己。

世界上有很多的风景,我们来不及去欣赏,所以我们看自己最喜欢的,得到也是最喜欢的感悟。同时旅行也是一段冒险的过程,去一个之前没有踏足的未知的地方,不知道等待我们的是什么,那是一份多大的勇气。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经历,那是一件私密的事情。因为旅行,()是一个人的时间。而我们所做的是保存这份自己的珍贵时光回忆,偶尔去翻一下那些片段。有的人以为最好的旅行是抵达终点,以为到达目的地就表示旅行结束,却不知最好的旅行是启程出发,在旅途,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如果只顾着奔向旅行地,却忘记身边的风景,那是一大损失。而我们的回程,又是另一种旅行,如果有兴致,当你经过同样的地方,又会得到不一样的感触。希望不要忽略归路。当然每一段旅途,最终目标,不是看了多少的风景,而是认清和获取一个全新的自己,这才是旅行的意义。

现时忙碌的我们,总以时间不及,时间不够的借口,来告诉自己,旅行是一个不可能任务,其实我们的灵魂长期患着拖延症,等到暮年老矣或者身体倦惫,惊觉还未出行,不如现在,就在路上。

想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那就读书吧。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

篇6: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优秀读后感

周末,我趁闲暇之余约朋友一同去图书馆,就在漫无目的的翻看书架里的图书时,目光停留在了一本书上,不得不承认,最初吸引我的不是书中内容,而是这本书的名字――《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我将它从书架上取走,找了一个光线较好的位置坐下,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

本书的作者郭子鹰,是一名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作者长达10余年的自助旅行。看着书中的文字,仿佛有种身临其境般的感觉。夕阳西下,空旷的麦地中六个化缘归来的小和尚一路前行,其中一个孩子头顶鼓,边行边回头凝望,或是淳朴的亚洲居民,旖旎的欧洲风情,优美的自然风光……看到这里,想起了我第一次回老家。

记得那是,五一劳动节的前几天,在家人的闲聊中,有人提议利用五一长假自驾回老家,起初我们都以为只是说说而已,也就淡忘了。可就在出发的前一天,大家跟商量好似的陆续集中在了爷爷家,看这架势,全家集体出动,要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那天,我兴奋地整晚都没睡着,家乡的景象在脑海里都浮现出来。由于路途比较远,凌晨三点多就起程了,山西―河北―山东,天慢慢的变暗了,到达目的地时已是晚上。

在家乡,人们普遍起的都很早,就连平时爱睡懒觉的我也入乡随俗了,清早起来,跟着表叔到大棚里去采摘新鲜的蔬菜。我有模有样的模仿着如何采摘的完整,又不会伤到根茎。随后在爷爷奶奶的带领下,去看望老家亲戚,淳朴的笑容是他们的标志,给人一种不由的亲切感。老家的夜,很安静,安静的只能听到知了的叫声、水的滴答声,形成了最原始的音乐。伴着儿时那熟悉的“摇篮曲”我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在老家的这几天,同亲戚吃住在一起,抛开所有,远离了喧嚣的城市,远离了如流水般的车龙,远离了阻碍人与人之间原有沟通的网络,做回那个被封藏在内心深处的自己。在这个淳朴的地方,人们可以沉淀自己,寻找到那个遗忘许久的自我。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让我们去寻找那个更可爱、更勇敢、更真实的自己。

篇7: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优秀读后感

“人活着,就是一次修行的过程”这是《非常勿扰2》里面一个美女(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曾讲过的一句话,今天无聊之余在家里看了一本郭子鹰写的书,书名叫《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也出现了这么一句话,感触颇深。把最美好的时光留在路上,在最美好的时光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只为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然而我始终相信,一个人对旅行的态度,折射了他对生活的理解。一个懂得旅行的人,必然比困守一隅的人,多了探究真实,了解未知的勇气和激情。还记得之前看侯孝贤的电影《最好的时光》里面有句话说“最好的时光是哪一段并无太大意义,因为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这话说的真好啊,豁达明朗。我想我们旅途中的记忆也是这样。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或许我们在旅行中我们每个人,所见的,所感知的,都注定不同。但这差异之中,必然存在共识。我更容易认同不存在成见、定见、边见、偏见的说法。不高高在上,不道貌岸然,不试图言语道断。我很欣赏作者所说的―― “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 “每天都是一次新的旅行,每一个和我们走过一段的人都值得感激。”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在不同的地方遇见的不同的人,他们各不相同的人性闪烁。”感觉真的说的太好了!

有些人认为,旅行就是在逃避生活的压力,逃避现实。我赞同这话,但我不认可。至少我不是这样的人,很多旅行爱好者也不是这样的人。最近在贴吧看到很多学生说逃课旷课去旅行的,说什么拦车,搭顺路车,逃票,几百块钱到拉萨的。。我不太赞成这样的穷游方式,即便是你真的几百块钱能到拉萨,那你也得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感谢那些一路上帮助过你们的人,而不是整天在贴吧上吹你有多穷游多省钱。。。对我而言,旅行的方式并不那么单一,可以边驴边做一些爱心活动,做义工,旅行只是让心情得到更好的放松与缓解压力的一种方式,体验着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品尝着当地人的美食,与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省份的驴友们交流,路上的风景再美也抵不过路上那些有趣的人有趣的事,这或许是让心灵得到一次净化的过程。

篇8:读后感作文1200字

读后感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人能再选择一次。无论以前是辉煌还是凄凉,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上帝都不会给我们第二次选择的机会。这是苏格拉底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当我看了这本《靠自己成功》之后,让我更深层地了解了人生的真谛。 当许多人走到人生的尽头时,总想再选择一次,自己就更加热爱生命、更加努力,然而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抓住人生中的每一次机会,才会不再抱怨。约翰尼卡许是六七十年代风靡欧美流行歌坛的超级巨星,从小就立志当一名歌星,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人生在紧要处就那么几步,左边是生活、右边是毁灭,看你怎样选择。在他一举成名之后,无休止的演出、被歌迷包围、被狗仔队跟踪,使约翰尼卡许必须服用各种药物才能维持一天的精神状态,这使他染上药瘾。由于这些兴奋剂等是限量药品,所以他常常失去控制闯入药店去抢夺。他的劣行使他失去了观众,更使约翰尼卡许成了监狱里的常客。有位他以前的歌迷一一 一位典狱长把药还给了他,让他选择。最终他没有再食用药品,再次风靡欧美流行歌坛。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生活把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王蒙在过自己19岁生日时,立志写一部长篇小说《青春万岁》,这是一个决定今后一生方向的举动,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应该从百字、千字文开始写起,王蒙却坚持自己的决定,向自己挑战、向自己提出大大超出自己标准的决定,而这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只有对自己的要求要定高些,才不会后悔于自己的决定。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莎莉拉斐尔―― 一位一生中遭遇18次辞退的主持人。她不停地被辞退,可是她并没有放弃,抓住了一个机会―― 搞一个政治节目。对政治一窍不通的拉斐尔开始恶补政治知识。1982年夏天,凭着多次失败的经验和平易近人的风格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政治节目主持人。难怪介绍拉斐尔的作者说:“上帝只掌握了我的一半,我越努力,我手中掌握的另一半就越庞大。是啊!其实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失去信心,只有努力地抓住生命中的每一次机会,就会发现人生没有走不完的路,只要你勇敢地向前走。 读完了这三篇文章,我们会觉得走向成功很难,不仅要做出正确的决定、提高对自己的标准,还要经历挫折与失败。但是成功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难。1965年一位在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的韩国学生每天下午都去参加一些成功人士的聊天会,他发现许多成功人士把自己的成功经历夸大后吓唬一些没有取得成功的人。于是,他写了一部书《成功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难》,这部书与韩国经济一起腾飞了,它告诉我们成功与“三更灯火五更鸡”、“头悬梁、锥刺股”没有关系,只要你抓住机会,长久地努力下去,就会成功。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韩国泛亚汽车公司的总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许多,走向成功,不仅要想做,还要做到。抓住人生中的每一次的机会,有困难克服它,并不需要什么钢铁般的意志,只要你有信心,勇敢地往前走,你就会成功!

篇9:读后感作文1200字

读后感作文1200字

国旗代表着革命,代表着我们中国人,没有了国旗,我们所有中国人就将失去尊严。国旗在我们中国人的心里是很重要的。我现在读六年级,我很渴望我能做一名升旗手,做了升旗手,我觉得就像头上戴了一个光圈,闪闪发光。

我觉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讲的太好了,我很喜欢阅读《今天我是升旗手》这书,我也很佩服主人公肖晓,他有坚持不懈的信心,他为了一个愿望和梦想,付出了双倍的努力。

肖晓做一名升旗手,经过了很多机会,但有失去了很多次。肖晓四年级,肖晓在“国旗知识竞赛”中名列前茅,当升旗手没问题,可他倒霉,偏偏在升旗那天生病了,急性肺炎,错过了机会。五年级,肖晓聪明反被聪明误,别人摔了一跤,只蹭掉了一块皮,明明没有受伤,他却把人送进了医院,原来已定他是升旗手,又被换掉。升入六年级后,肖晓意外捡到了一笔巨款,间接救了一条人命,因此获得了一次升旗的资格。他为此做了许多准备,还在家里反复练习升旗动作,花费了许多心血。可事情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变化:上级领导要来学校参观,临时把肖晓换成了获得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三等奖的林茜茜。星期一早晨,当肖晓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后,心灰意冷,甚至不愿去操场参加升旗仪式。在梅老师的鼓励下,肖晓终于又勇敢地站了起来——他没有放弃做升旗手的愿望,加倍努力:团结班上所有的同学,帮助冷漠的“学习尖子”林茜茜,让她变得开朗活泼,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擒“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冒险一个人去北京看升旗,在火车上,和怀娃、小狗孩发生了一段令人感动的故事……通过不懈努力,在临近小学毕业时他终于亲手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圆了自己的旗手梦。

作为一名旗手,肖晓充满正义感,他做到了负责,做到了完美,把鲜艳的国旗按着音乐的节奏,井然有序的把国旗升上了蔚蓝的天空。学校里的'国旗高高挂起,同学在一周里将充满精神。升旗手可以亲手托起可爱的五星红旗,将鲜红的国旗冉冉地升上天空,让国旗在高空上骄傲地飘,那种荣耀是光荣。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位小学升旗手的形象:正直、勇敢、善良、坦诚、热情,勇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待同学像春天的阳光一般温暖……

我生活在靖江一小里,我们每一周的早晨都会举行一个升旗仪式,在全体中同学和老师的注目之下,作为升旗手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每个学期的第一个升旗仪式,都要竞选升旗手,每次竞选总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当了升旗手的孩子自然欢呼雀跃,路都不会走了只会像小兔一样蹦蹦跳跳;没有当选的孩子,就耷拉着脑袋。我没有做过升旗手,我更没有尝过那种味道。但是,我看着那一界界的升旗手,每一个星期一每一位升旗手都满面春风,手里拿着整齐的国旗,庄严地走在跑道上,每一位老师和同学都看了舒服,更让新一届的一年级大开了眼界。我很喜欢做升旗手,因为我想学习肖晓那种精神,并尝一尝那种美美的滋味,感受升旗手的光荣。我会快快长高,让老师给我一个机会,成为一位升旗手。

这个愿望我会刻在我的心里,我如果可以,一定能做到最优秀。我会浑身充满正义感的把这个国旗升上去。我要努力做到最优秀。

篇10:初二读后感:《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旅行的意义 认清自己900字

慢慢翻阅着作者充满感悟的文字以及那些精心拍摄下来的照片,我们似乎也被带引着进入关于这场旅行的回忆。

“境地”写的是看得见的风景,柬埔寨的落日红得会掉下眼泪,圣特里尼的恍若天堂的蓝白颜色,斯里兰卡的仙境之地,巴伦西亚的法雅节的焚城热情,这些别样风情,带来的是厚重质地的震撼,只有真正的触摸,才知道那份真实的存在感,打造属于自己的旅游节目,节奏路线完全由你定。

“浮生”写的是邂逅的人,如同在风中抖落的秋叶般的人事,旅途不仅仅是到陌生的地方,还要遇见陌生的人,看着他们的说话,才发现我们长时间在一个呆腻的地方,自己渐渐变得像一个口语笨拙的儿童,因为心灵早已积尘。在人群中,你才能回归,找到那个迷失的自己。

“絮语”说的是专属的瞬间,点也踩了,人也见了,自己也不一样了,多了些想法,有了想诉说的欲望,所有的感触多来自于那颗行走的心灵。在旅途遇见的一些事,让我们能够有更多的关注点,才会多了份思考。

世界上有很多的风景,我们来不及去欣赏,所以我们看自己最喜欢的,得到也是最喜欢的感悟。同时旅行也是一段冒险的过程,去一个你之前没有踏足的未知的地方,你不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那是一份多大的勇气。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经历,那是一件私密的事情。因为旅行,是一个人的时间。而我们所做的是保存这份自己的珍贵时光回忆,偶尔去翻一下那些片段。

有的人以为的旅行是抵达终点,以为到达目的地就表示旅行结束,却不知的旅行是启程出发,在旅途,的时光,在路上。如果你只顾着奔向旅行地,却忘记身边的风景,那是一大损失。而你的回程,又是另一种旅行,如果你有兴致,当你经过同样的地方,又会得到不一样的感触。希望不要忽略归路。

当然每一段旅途,最终目标,不是看了多少的风景,而是认清和获取一个全新的自己,这才是旅行的意义。

现时忙碌的我们,总以时间不及,时间不够的借口,来告诉自己,旅行是一个不可能任务,其实我们的灵魂长期患着拖延症,等到暮年老矣或者身体倦惫,惊觉还未出行,不如现在,就在路上。

假如不能旅行,那就读书吧。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

篇11:《昆虫记》读后感作文1200字

曾经有人说,如果昆虫像人一样大,那么主宰着世界的一定是昆虫。这的确是一个恐怖的想象,但同时更体现出昆虫世界的伟大文明。我们热衷于研究昆虫的科学,享受昆虫带来的乐趣。小小昆虫,带来科学的探索和哲学的思考。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笔描绘出的妙趣横生的昆虫世界。其内容丰富广泛,包含各种昆虫的特征、习性、饮食起居甚至习惯性格,描写的极为生动细致。它就像一本昆虫的百科全书,但不可磨灭的是其中的哲学思想与美学艺术的结合。法布尔耗尽毕生精力,以积极思考,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用《昆虫记》将我们带入昆虫的微观世界。

《昆虫记》全书由多个篇章组成,其中不少篇目并未以“这几天我们去某地观察某虫”开头引发内容,而是采用例如“人们不会模仿素昧平生的人……(催眠状态自杀)”这样以人的行为习惯开头,从而引发出“昆虫对它有限的生命有预感吗?”等疑问,那么思考与实验就会随之而来。这样巧妙的由人对比联想到昆虫,不仅清楚地展现出昆虫的行为形象,更不乏思想的深度,在探索与对比中获得真相和哲理。对比是直白的,那么用大量精妙语言描绘出的昆虫行为反射出的真理就更容易使人接受和具有美感了,例如大孔雀蝶一篇中“它毫不迟疑勇往直前,它越过重重障碍蜿蜒曲折地飞翔,对它来说,黑暗就是足够的光明。”就暗示出面对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是昆虫也是人身上不可或缺的精神毅力与力量。它是活生生的情感与精神,摆脱了大多数科普书籍的硬邦邦的书卷气,提高了人的精神境界。

《昆虫记》就像暮色中的一滴露珠,能够折射人间百态,形成一个真理这里,更主要的是它总是适用于任何我们生存的时代。譬如昆虫界的阶级矛盾。任何时代,只要有贫富差距,人类社会必然会产生阶级矛盾。昆虫世界中也能体现这一点,昆虫也有食素昆虫、食肉昆虫以及食粪虫等分,他们的阶级之分就在于食物的不同。素食爱好者总是拥有资本,然后他们追求品质的生活,挑剔进食,他们是视野狭窄的专家,而食肉者明显是不挑剔的秉持着“有就吃”信念的生活上的粗胚,至于食粪者,他们当然也有分化,食用腐叶当然和食用粪球的阶级不一样。我们大多数的老百姓属于食肉者,俗人眼中享受生活的“有钱人”当然就是食素者,他们在生活“过”我们的时候,已经学会了“过”生活,当然不管是哪一方,都总不能避免他们其中有“食粪者”这样特立独行的人出现。法布尔经过实验,发现有很多的食素者和食肉者都能够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适应起对方的生活,这和人类在生存中对环境的适应是如出一辙的,毕竟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谁会为了用餐时一点点的不合口味、不顺心,就对整个世界失去信心呢?但也有那些顽固不化的虫子们和人们,就像书中说的“让它放弃用之不尽的财富、温湿的环境、及其安全的住所,去寻找低劣的、危险的、被路人践踏的食物,它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呢。”这样相互矛盾的结果不仅使法布尔感到茫然,很多人现在都不明白。

小小的昆虫,出神入化的描写,带来了真理,也反映着世界。

篇12:《朝花夕拾》读后感作文1200字

《朝花夕拾》读后感作文1200字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篇13:《昆虫记》读后感作文1200字

这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情绪来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到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礼貌。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取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那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篇14:《目送》读后感作文1200字

《目送》读后感作文1200字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周围世界的植物、动物、风景……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高官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她是这样优秀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象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在面对孩子时,优雅知性的她,和所有平凡的母亲一样,困惑而挫败。不同的是,她聪明的懂得控制的头脑,使得她在面对孩子的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压抑自我的方法,去尊重他们做为一个独立的人所理应拥有的自由和尊重。而她的骄傲和锐气,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只能委屈地选择让步。“母亲节”,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没想到透过安德烈寄来的一封电邮,让人在一篇既凸显了母亲的琐碎,又记录了母亲的无奈的幽默小文中,读到她心底深处那份无从说起的寂寞。

在面对的父母时,仿若在呵护柔弱的婴儿,那般的温柔耐心,细细私语。她知道“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归程的旅人”,她知道“妈妈想要一个家,不是一个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从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快递拿印章来’……”她年迈衰老甚至开始神志不清的妈妈想要的,只是那样平淡而幸福的时光,在那段时光里,凝聚着她一生丰盛的记忆,她的爱情,她的家人,她全部的留恋……

她也在书中写战争的残酷,贫穷的.无奈,写自己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渐渐黯淡下来的激情和慢慢平和的心境,曾经相信和不相信的东西,在陌生的小巷见到的年幼的童工,父亲离世后巨大的伤痛,一点一滴细微的触动……

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

她的文字,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从她的文字中,总能读到一个矛盾的双面的她,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

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篇15:三重门读后感作文1200字

三重门读后感作文1200字

我记得我以前曾说过:韩寒写的《长安乱》没什么意义,我要去读读他写的其他小说后,在来讨论韩寒的文笔到底怎么样。在我休息的三天的里,我完完整整地读完了韩寒的代表作之一《三重门》。在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另一位80年的作者,孙睿。他以《草样年华》而出名,这本书我也曾看过。他们有着许多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我要以此作对比来表达我看完《三重门》后的感想。

先来说说相同点:第一,两本书的主人公都是个平凡的男生。二人的相似之处是,平凡但很走运,聪明但不努力,且都能吸引漂亮的女生,并最终证明是自己的愚蠢葬送了爱情,结局都以女朋友的离去结束。这不仅是这两部小说的相同点,现在很多市面上的青春爱情小说都是如此。可这好像并不会使那些处于青春期的读者乏味,就像我看三重门时也感觉很有趣。

第二,书中人物的环境均在校园或其周边。这与作者本身有很大关系,因为80后的作者几年前大部分都还在校园中,他们每天接触的都是校园中的人和事,最多就是校园旁边的一些小吃店。他们对此了如指掌,写起书来自然是得心应手。这自然还会让尚处校园中的读者产生很强的`亲切感和真实感,而他们正是这写青春小说的主要读者。这也是为什么像韩寒,郭敬明如此受欢迎的原因。

第三,书中很多的搞笑场面。这些搞笑场面通常是以一些很不恰当的比喻或是很不合当时场合的人物语言组成。例如:林雨翔也是眼红者之一。初一他去考文学社,临时忘了《父与子》是谁写的,惨遭淘汰。第二次交了两篇文章,走错一条路,揭露了大学生出国不归的现象,忘了唱颂歌,又被刷下。第三次学乖了,大唱颂歌,满以为入选在望,不料他平时颂歌唱得太少,关键时刻唱不过人家,没唱出新意,没唱出感情,再次落选。从此后对文学彻底失望。这次得以进了文学社,高兴得愁都省略掉了。(《三重门》),或是:周舟起初称呼我“老公”,可我觉得这个称呼有碍于我的男子汉形象的树立,总给人一种类似于李莲英的感觉。周舟又改口称我“掌柜的”,但是我既不开茶馆、卖大碗茶又不给人家钉马掌、打洋铁壶,我只是一名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大学生,这个称呼与我的身份极不相符,所以周舟又改口叫我“爷们儿”……《草样年华》这些语言很出乎人们对平常事物的看法,自然能引起读者很大的兴趣。

当然,不同的人写的书肯定也存在不同点。第一,情节和故事发展是不同的。《三重门》的主人公的生活时期是在初三到高一,而《草样年华》的主人公则是一名大学生。同样是校园,可是大学与初,高中的生活毕竟还是有许多不同的。但这却与作者的生活是相似的。韩寒当时是刚离开上高中,而孙睿写《草样年华》是也正值大学气间。作者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情节和故事发展。

第二,二者的思想内容和精神面貌是截然不同的。说实话,我看完《三重门》后,与我看《长安乱》得出的结论基本相同。韩寒的这两本书毫无意义。虽然《三重门》写得确定精彩,也有人说是跨世纪之作。可韩寒除了在书中发表了一些对现在教育体制的不满外,就没什么积极因素或更深的思想内涵,《长安乱》更是胡说八道,我没看出什么意义。对于孙睿则不同,我很欣赏孙睿的文笔,更为欣赏的是,在他的书中总会告诉你一些道理。虽然书中有时还会有些少儿不宜的描写,但他的思想是积极向上的,是劝人奋进的。读过他后来又写的《草样年华2》和《活不明白》后,更能感受他书中带给人的积极影响。他的思想内容和精神面貌是完全超越韩寒的。这是最大的不同。

以上是我读完《三重门》后所发表的感想,不一定正确,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仁者见刃,智者见智吧。

篇16:《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1200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1200字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篇17:红岩读后感作文1200字

红岩读后感作文1200字

不久前,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顾名思义,红色的岩石。红色象征革命;岩石,坚毅无比。在《红岩》中,就讲述了新中国诞生前夕的一个在那黎明前的黑暗里熠熠发光、光彩照人,如红岩般的英雄群体的光辉历史。

江姐,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在祖国那个多灾多难的时代,她毕业于早期的四川大学农学院。她从我家几代人都读过的一本泛黄的《红岩》中,带着四川省自贡市山水的钟灵毓秀向我走来…

她明知“识时务者为俊杰”,在那个少有知识的年代,凭她的秀姿和学识完全可以找到一份高雅体面的职业;明知选择一条为大众求解放的道路会有更多的危险等待着你,更多的不幸降临她的家人,甚至会失去年轻的生命,可她和所有优秀中华儿女一样,连头也不回,毅然坚定地踏上了已经浸染无数烈士鲜血的革命道路。她明知在悬挂自己丈夫头颅的城墙的那个地方,处处充满斗争的险恶,随时有流血牺牲,虽然她心如刀绞,可她强忍眼泪,坚定地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她明知在城市、乡村、工厂和学校撒发市委机关报——《挺进报》,随时都有敌特的跟踪,随时都会被敌人逮捕,可她竟然在几个月的时间暗中传发了1600份,把我们党的声音及时地送到敌占区人民的心坎上。

她明知向渣滓洞的特务低一下头,求一声饶,下一个跪,就可以换取“自由”,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明知老虎凳、撬杠、带刺的钢鞭、电刑的惨无人道,明知竹签钉指,十指连心,可她却喊出““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明知自己最爱唯一的.幼小儿子彭云,她多想送他去上幼儿园,多想手把手地教他写字,多想脸贴脸地哄他入睡,可她每天都在斗争的刀尖上过日子,不知道可爱的儿子在哪里颠沛流离,在哪里吃,那里睡,在哪里生病。她是一个多么“狠心”的妈妈!她明知道不能亲眼看到五星红旗在天安门上升起,明知道敌人的大屠杀即将开始,可她和狱友们怀着胜利的憧憬眼含着幸福的泪花绣起了五星红旗。她明知道在她29岁的那个秋季,在1949年11月14日的那天,在革命胜利就要来临的那个时刻,只要她向敌人妥协一点,她就可以回去伺候带着她从小要饭逃难的母亲,就可以回去抱一抱可爱的云儿,就可以回去给牺牲的丈夫的坟上献上一束白花,可她放弃了,她偷偷地写好给四岁云儿的遗书,精心地在狱中打扮好自己,带着微笑走上了歌乐山的刑场!

江姐,她和无数先烈走了,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换来了我们学校明亮的教室、宽阔的运动场…。。可我还有我的一些伙伴,明知粗茶淡饭足以,却还要打工的父母带着上街吃烧烤买零食,但她在监狱里连粗茶淡饭都吃不上,吃的是发霉的面包;明知衣服保暖就行,却缠着辛苦的父母从都市里带回时尚名牌;明知学习用品来之不易,却浪费着许多的笔墨纸张,但她最小的狱友小萝卜头连半截铅笔头都舍不得用,总用小石子在地上画着;明知老师要我们学会培养生活能力,自己却连饭也不会烧,大人不在家,就只好泡方便面;明知生活在福中却不知福,抱怨老师抱怨家人,从来不抱怨自己。

江姐,虽然我们幼稚无知,也许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可我们已经懂得怀着敬意翻开《红岩》,有时痛恨地咬唇,有时含泪默读,深深地体会到字字是星星,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句句是火把,燃烧了我们的青春;篇篇是风帆,指引着我们的人生,而她就是红岩上一枝昂首怒放的傲雪红梅,永远激励着我们踏着革命先烈的鲜血,沿着革命先烈开辟的道路坚定地下去!

篇18:复活读后感作文1200字

复活读后感作文1200字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小说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以托翁晚年炉火纯青的老辣笔法,比其任何其他作品都更为深刻地反映了男性与女性在“灵与肉”之间的痛苦挣扎。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经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美好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这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 ,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平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系,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后天的环境和条件对人的塑造也是不可缺少的`。对于个人而言,复杂一些的环境对人的锻炼可能会更大一些,我们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身,困乏其身"也可以看出艰苦环境对有大成人的磨练。然而有时自己周围的环境自己是无法选择的,一个优越的环境如果利用好了,是一个人发展的优势,若只是安逸于里面,不思进取,那么就会不知不觉地丧失自己的斗志与追求,迷失自己。

人生常常是苦和乐同行,悲和喜携手,挫折和顺利与我们的相伴。环境锻炼人,环境塑造人。让我们以微笑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以微笑面对挫折。严酷的自然环境锻炼人的意志,增强人的体质。艰苦的环境锻炼人,它使人发愤,使人振奋,使人不得不调动起全部精力为生存和发展而斗争。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千万别让安逸的环境宠坏!舒适良好的环境应该成为我们成长进步的基石,在这样的路上我们应该走的更快,而不是沉迷于路边的风景,忘记自己前进的路还很长很远。

篇19:《名人传》读后感1200字作文

《名人传》读后感1200字作文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战胜了很多我们难以想象和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疾病,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一名音乐家,舞台上的'演奏者没有台下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这无疑是一种痛苦的压力,带给心灵沉重的挫折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纵观全书,在三位名人的传记描写中,也透露出了这些名人的缺点,贝多芬脾气的暴躁,米开朗琪罗的软弱和优柔寡断,列夫·托尔斯泰固执和封建。其实《名人传》也告诉了人们,英雄和名人并非没有弱点,也并非就完美,毕竟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但是这并无损于他们所做出的伟大的事业。悲惨的命运和严峻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名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并且坚定自己的信仰。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篇20:牛虻读后感作文1200字

牛虻读后感作文1200字

首先需要再次提醒一下自己,这个“虻”字正确的读音是mēng,而不是mang,孩子纠正过一次,刚刚打字就又拼错了,牛虻meng,牛虻meng,切记、切记!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读后感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篇21:《论语》读后感作文1200字

《论语》读后感作文1200字

《论语》作为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所记录孔子的思想对于教学非常重要。难怪有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作为教师,出于职业的敏感,我对学习方面的内容尤其感兴趣,读后更是感触颇多。

孔子以他的亲身经历用简洁的语言阐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又“朝闻道,夕死可矣。”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不断创新,思想越来越成熟。又如他自己所言“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直到晚年,还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他博学多能,仍坚持终身学习,不愧为其弟子之师表。他的弟子评价他“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可见他是终生学习的楷模,这就是我们要向孔子汲取的精华之一。

俗话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可是我们的大多学生仍然有这样的通病,缺乏大胆地创新。孔子倡导“当仁不让于师。”“学,思,行。”“学无长师。” “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不如今。”可见他是如此大度,寄希望于他的学生向他的挑战,超越他。有一次子夏与孔子讨论对《诗》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几句的理解,孔子说了“绘事后素”,而子夏则说出了自己的感悟“礼后乎”,孔子认为子夏的见解有独到之处,对自己也有很大的启发,便赞扬道:“起予者商也。”此记载说明,孔子总是与学生一起相互切磋,让他们自由地发表各自的不同见解。这种以讨论为主的教学形式体现了师生平等的教学民主精神,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使他们能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培养独立思考的习惯和积极主动的创造精神。而且,孔子还善于营造平等、融洽、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

他淡化师生年龄差异,老师与学生平起平坐,拉近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并且能激发学生的发言兴趣,营造平和宽松的讨论氛围。《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一文中,他丝毫没有老师的架子,而是坐在学生中间,与他们共同探讨问题。“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努力打消学生的心理顾虑,消除学生在老师面前的拘谨,积极鼓励他们能够畅所欲言。然后首先说:“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一句话就激起了学生发言的积极性,从而创设了谈话情境。子路 “率尔而对”,“夫子哂之”,曾皙后来问起,孔子说“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子路说话一点都不谦虚,孔子虽然不满意,但是没有立即批评他,只是是微微一“哂”,既不让子路难堪,又小小地挫了一下他的`锐气,可谓处理得恰到好处。而如今我们正在苦苦追求创设的平等、融洽、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居然早已被两千年前的孔子超前实现,真不愧为一代圣人。

孔子对学生的教诲不是盲目性的,灌输式的。而是坚持“因材施教”的理念,根据学生不同的思想、个性、特长进行有针对性的不同的教育,做到因势利导,避免一刀切。正因为孔子实施了“以人为本”的因材施教,他的三千弟子中才会出现“七十二贤人”,真可谓是人才辈出,怎不叫两千多年后的我们汗颜?孔子首先提出:“有教无类”的方针,说出了“有教无类”的至理名言。孔子私学的规模最大,存在了四十多年,三千弟子来自齐、鲁、宋、卫、秦、晋、吴、楚等诸侯国,地区广泛,学生出身五花八门,成份各异。

《论语》第一章《学而》第一中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站在现代教育者的角度,读着论语,参照自己,认真反思,孔子留给我们的智慧远远不止这些,他的许多教育理论和方法,仍然是当今广大教育工作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此时,工作累,家务忙,活动多,怎一个累字了得?这些借口都显得如此苍白。静静地读《论语》箴言,品人生真谛,不断反省自己,细细地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丰硕之果。

篇22:《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00字作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00字作文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H・沃尔・波尔

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

作者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生存之道;一种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是建立在美貌与情欲的基础上。

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

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

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

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

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

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

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

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篇23:《麦哲伦》读后感作文1200字

《麦哲伦》读后感作文1200字

费尔南多麦哲伦,一位络腮胡子的葡萄牙航海家,因其首次环球航行而屹立于世界巨人之林。

《麦哲伦》是一本介绍麦哲伦及其环球航行的书。

1480年,麦哲伦出生在一个破落的葡萄牙骑士家庭,家境虽颓,但高贵的骑士出身使他于10岁时的以进王宫服役,16岁便进入葡萄牙航海事务厅。当时正处于地理大发现时期,生活在这种气氛中的麦哲伦也心醉于航海和探险,葡萄牙更是最早致力于地理发现的国家。葡萄牙人创办的航海学校,组织当时最有名望的航海家及地理学家进行航海活动。麦哲伦在航海事务厅虽没参与海上航行,却接触当时最新的航海知识,熟悉各大洋的航道,以及许多人不易见到的航海资料。就在来事务厅不久,葡萄牙航海家达伽玛循着迪亚士之路发现富饶的印度,这大大鼓舞了麦哲伦大展鸿图的航海梦想。航海技术进步,地图说传说着,但高傲的葡萄牙国王总是拒绝麦哲伦的要求。为了摆脱四处碰壁的困境,麦哲伦愤然离国,铤而走险,历尽艰辛后终于来到邻国西班牙,并说服西班牙国王资助他。穷心竭力的麦哲伦终于起航了。

159月20日,麦哲伦艰难起航,种种困难劈面而来。行员是七拼八凑又衣衫褴褛的亡命之徒,其中不乏葡西两国国王的亲信,他稍有不慎便会被先斩后奏。麦哲伦心知肚明,他用镇定胆识谋略与勇敢向每一个困难宣战。传言中的通往“大南海”的海峡不知所踪,他就像爱迪生发明电灯泡一样对一个个海湾进行测试,为了寻找这个自己曾夸下海口的海峡,他发出的一艘大船撞得粉身碎骨,为了清除据悉叵测的暗敌他再次为梦想铤而走险,以迅雷之速夺回被占的“维多利亚号”,毫不犹豫地绞杀叛乱头领,尽管如此,他还是没能稀斩草除根,就在他率船穿过梦寐以求的 “麦哲伦”海峡时,敌人又把最大最强的`“圣安东尼奥”号开走了。麦哲伦只得带领仅存的三艘船驶入“大南海”

这是一个无人问津的陌生地,一个传言中通往东方的平静之海,也是这次航行的最大挑战。麦哲伦兴奋不已,但是传言中的神秘之海远远逾越了自己当初的意料。以往航程从未有如此远过,始料不及的船员们更是熬得虚弱不堪,衣衫褴褛;粮食储备严重不足,船员们不得不食皮带度日;船破帆残,天高地迥。麦哲伦进退维谷,内心也是“半城烟卷半城残”——一筹莫展。路曼曼,在何方,他每天强装运筹帷幄。这次他又错了,船队向北整整偏移了10度,但错的方向却让他意外发现了无人知晓的岛屿——菲律宾群岛。也许是真理已被证实,完成使命的麦哲伦命断菲律宾,上帝让他最得力的干将做完最艰难的真理,又吝惜地把他收去完成其他真理。

读完《麦哲伦》,心潮澎湃。眼前依旧划过他战斗的身影。威胁与利诱被他看做是荒谬,风光恬静的里约热内卢留不住坚定的他风刀霜剑的南美荒凉海岸却激发了他挑战的激情,漫廖无际的“大南海”无法磨灭他的信。他向世人证明,人类可以越过自然设下的鸿沟,一个人短暂的一生,可以把数百代人难以想象的梦想变成现实。

他的勇敢顽强与足智多谋恰似为环球首旅量身定造。巨人般的体魄,为人般的不群,或许因为要完成的事业的壮丽不得不让他拥有壮丽的人格来相衬,亦或是伟大的人格成就壮丽的事业,总之,伟人总是对困难勇敢执着,睿智不屈。

麦哲伦不可磨灭的贡献是航海和人类进步的里程碑,正因成千上万的麦哲式的巨人在不同领域的一次次探索。人类科学才一次次咆哮。读完《麦哲伦》航海之梦便油然而生。

篇24:《简爱》读后感作文1200字

《简爱》读后感作文1200字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篇25:《呼啸山庄》读后感作文1200字

《呼啸山庄》读后感作文1200字

文章摘要: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旅行让我们的身体感悟到不同的风和水,我们的头脑也在不同风情的滋养下变得机敏和多彩。造心先得有材料?爱洗澡的女孩突然就闻到了当年那个流浪汉的味道,她觉得那个流浪汉一定是附体在这个女孩的身上,千方百计地找到她,要把她费尽了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幸福夺走。

《呼啸山庄》,这部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也是我看过的一个最令人撕心裂肺、纠结万分的爱情悲剧。

《呼啸山庄》讲的是:从小被人抛弃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在街上被好心的呼啸山庄老主人恩肖先生,抱回回家中收养,并且与恩肖先生的儿子辛德雷及女儿凯瑟琳在一起生活。辛德雷非常讨厌希斯克利夫,因为恩肖先生很喜欢他,几乎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儿子。

但当恩肖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一家之主后,希斯克利夫在这个家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辛。

德雷把希斯克利夫当做仆人和佃农,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并百般的折磨他、虐待他。但同时,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由于性格和爱好上的一致,而成为最好的朋友并产生了朦胧的爱情。而邻近的彬彬有礼且富有的画眉庄主人林顿也对凯瑟琳产生了爱意,频繁的登门拜访。不久,便向凯瑟琳求婚了。但凯瑟琳虽然对彬彬有礼且富有的画眉庄主人林顿有好感,可是她仍爱着希斯克利夫,所以她那是很纠结、矛盾。但凯瑟琳的一段自白,让希斯克利夫误会了凯瑟琳,他当晚便伤心欲绝的离开了令他毫无留念的呼啸山庄。

三年后凯瑟琳嫁给了林顿。而希斯克利夫竟穿着锦衣玉服的再次回到了这个令他厌恶、痛苦的庄园——呼啸山庄,同时实施他的报复。就在这时,辛德雷因为丧妻而染上了酗酒和同赌博的恶习,希斯克利夫便趁机诱导他进一步堕落深渊,从而轻而易举地占有了他的全部家产,并将他的儿子教唆成一个文盲、无赖。希斯克利夫又利用欺骗的手段娶到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婚后却是百般地虐待她,以此报复林顿。

凯瑟琳弥留之际,他还用恶毒的话语去狠狠刺伤她,最后生下了女儿小凯瑟琳后就去世了。而伊莎贝拉在认清希斯克利夫的真面目后,生下儿子小林顿便离他而去了。后来,伊莎贝拉死去后,儿子便被希斯克利夫夺回到自己手中,并诱使他与小凯瑟琳相爱。在林顿病重之时,他设计劫持了小凯瑟琳,强迫她与自己的儿子小林顿成亲,吞并了林顿的全部家产,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小林顿不久就死去了。小凯瑟琳与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产生了感情。与此同时,希思克利夫被凯瑟琳的鬼魂缠绕得坐卧不宁,不思饮食睡眠,他从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眼睛里看到了凯瑟琳的.那双眼睛不愿再阻挠他们,在抑郁和精神错乱中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没有讨厌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反而十分欣赏他,欣赏他爱的纯真、质朴,他爱就爱到天崩地裂、海枯石烂,可以倾其所有的为对方付出他的全部;而他恨就恨得彻底、疯狂,恨到撕心裂肺、无可救药,不择手段的让对方因此而付出代价。好像正是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爱憎分明的人,让我怎么也恨不起他来。

其实,希斯克利夫之所以会变得极端、残暴、为到目的不择手段,或许是因为他对待爱情太过于执着的原因,以至于最后变的有些偏执、疯狂。但我认为,这也不能完全怪他,毕竟他是用他的全部去爱着凯瑟琳的,而在他眼中,凯瑟琳就是他的全部。当他的全部说要离开他时,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能不崩溃吗?他最心爱的人“背叛”了他,他能不恨吗?

他与凯瑟琳这段爱恨交织的爱情悲剧,不免让我感到有些伤感。明明就是相爱的一对男女,因为一些世俗门第的观念以及误会而分开,这让我感到对一对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情侣的惋惜和对希斯克利夫的同情,以及对凯瑟琳的鄙夷。

这就是《呼啸山庄》,一部爱和恨极端对立,但又统一和谐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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