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认不出的昵称”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
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
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总之,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篇2: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2.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3)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
(4)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各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与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将全部合同文件整理归档。
篇3:于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1)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性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书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熟悉和研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全面了解和明确施工合同各条款,负责施工合同的二次交底,二次交底应面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3)参与项目分包合同、分供方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审核并留存分包方的资证、信誉、产品质量鉴定等尽可能完善的资料,经审定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册,并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的原因、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每月按时向公司书面汇报合同履约情况。
(5)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每月28日整理和汇总工程的工期签证、经济签证等资料,登记汇总结果并上报公司。
(7)在各类合同管理中,注意预防相关方的索赔,收集有利证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8)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保证合同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并方便使用。
(9)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篇4:于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概念 1.合同合同是一个契约。
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国家的有关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全部文件,一般包括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函、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表以及其他列入的文件。
即,工程合同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以及这些文件包含的内容。
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指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 伙伴关系 ,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由于合同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因此可以分为业主的合同管理和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根据项目所处于阶段的不同,又可分为项目前期和项目实施期的管理。
其中包括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双方的风险管理和索赔管理。
1.业主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1)选择高水平的咨询公司在国外,业主对一个工程项目的研究、决策与管理主要依靠咨询公司。
国外的咨询业是个十分兴旺发达的产业。
咨询服务是以信息为基础,依靠专家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对客户委托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议、方案和措施,并在需要时协助实施的一种高层次、智力密集型的服务。
由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投资前期阶段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国外业主在选择咨询公司同时首先考虑的是咨询公司的能力、经验和信誉,而不是报价。
(2)选定项目的实施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立项时,应请咨询公司提出方案,经分析比较后确定项目实施模式。
(3)办理批准手续在项目通过评估立项,已确定项目地点之后,应办理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各项批准手续。
(4)选择CM经理的原则 CM经理是采用CM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的核心角色,选定CM经理的原则也是重资质而轻报价。
CM经理是精明强干,懂技术,有经验,熟悉经济、法律,又善于管理的高水平的管理人才。
2.业主项目实施期的管理一个工程项目在评估立项之后,即进入实施期。
实施期一般指项目的勘测、设计、专题研究,招标投标,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直至调试竣工验收。
在这个阶段业主方对项目管理应负的职责主要包括: (1)设计阶段 ①委托咨询设计公司进行工程设计,包括有关的勘测及专题研究工作。
②对咨询设计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选择和确定。
③对咨询设计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批准。
④选择在项目施工期实行施工管理的方式,选定监理公司或CM经理,或业主代表等。
⑤采用招标或议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征地拆迁、进场道路修建、水和电的供应等。
(2)施工阶段当一个工程开工之后,现场具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全部都交给工程师负责了,但是业主也应指定业主代表负责与工程师和承包商的联系,处理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具体事宜。
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如工程的变更、支付、工期的延长等,均应由业主负责审批。
下面介绍在施工阶段业主一方的职责: ①将任命的业主代表和工程师(必要时可撤换)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如系国际贷款项目还应该通知贷款方。
②继续抓紧完成施工开始前未完成的工程用地征用手续以及移民等工作。
③批准承包商转让部分工程权益的申请,(如有时)批准履约保证和承保人,批准承包商提交的保险单和保险公司。
④负责项目的融资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负责编制并向上级及外资贷款单位送报财务年度用款计划,财务结算及各种统计报表等。
⑤在承包商有关手续齐备后,及时向承包商拨付有关款项。
如工程预付款,设备和材料预付款,每月的月结算,最终结算等。
这是业主最主要的义务。
⑥及时签发工程变更命令(包括批准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协商的这些变更的单价和总价)。
批准经工程师研究后提出建议并上报的工程延期报告。
⑦负责为承包商开证明信,以便承包商为工程的进口材料、工程设备以及承包商的施工装备等办理海关、税收等有关手续。
⑧对承包商的信函及时给予答复。
协助承包商(特别是外国承包商)解决生活物资供应、材料供应、运输等问题。
⑨负责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整个工程区段的初步验收和最终竣工验收,签发有关证书。
⑩解决合同中的纠纷,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变动和修改,需与承包商协商。
如果承包商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授权其他人去完成合同。
3.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两项主要任务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这两项任务均非易事。
下面主要从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的角度出发进行讨论。
(1)投标阶段 ①资格预审阶段能否通过资格预审是承包商能否参与投标的第一关,承包商申报资格预审时应注意积累资料与搜索信息,如发现合适的项目,应及早动手作资格预审准备,
并应及早针对此类项目的一般资格预审要求,参照一般的资格预审评分办法(如亚洲开发银行的办法)给自己公司评分,这样可以提前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做好递交资格预审表后的跟踪工作,可通过代理人或当地联营体伙伴公司跟踪,特大项目还可依靠大使馆的力量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补充资料。
资格预审时,对如果投标中标后要采取的措施(如派往工地的管理人员、投入的施工机械等)能达到要求即可,不宜作过高、过多、不切实际的承诺。
②投标报价阶段 1)写一份投标备忘录。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必定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反复细致而深入的研究,这时应将发现的问题归纳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问题是在投标过程中必须要求业主澄清的。
如总价包干合同中工程量表漏项或某些工程量偏少,或某些问题含糊不清。
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开工后的风险对投标人明显不利,必须在投标过程中及时质询,要求书面澄清。
第二类问题是某些合同条件或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或不合理,投标人希望能够修改这些不合理的规定,以便在合同实施阶段使自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第三类问题是可以在投标时加以利用的或在合同实施阶段可以用来索赔的,这类问题一般在投标时是不提的。
投标组组长应将各小组发现的问题归纳后单独写成一份备忘录。
第一类问题应及时书面质询;第二类问题留到合同谈判时用;第三类问题留给负责工程实施的工地经理参考。
2)订好JV(JOINT VENTURE 联营体 )协议。
如果和外国公司或国内公司组成JV投标时,一定要事先认真订好JV协议,包括JV各方的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
要注意的是我方公司人员一定要担任最高领导层和各执行部门的领导职务(不论正手或副手)并且要有职有权,这对我国公司学习外国公司的管理经验十分重要。
千万不能只提供职员和劳务。
订好JV协议对于谈判和执行合同十分重要。
JV协议的副本要交给业主。
3)要设立专门的小组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包括业主提供的原始技术资料、数据是否够用,是否正确,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本公司的技术水平能否满足要求,有哪些技术方面的风险等。
据之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法。
4)投标时要有专人或聘请当地律师研究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如合同法、税法、海关法、劳务法、外汇管理法、仲裁法等。
这不但对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很重要,也为以后的'合同实施(包括索赔)打下基础。
5)投标报价时一般不能投 赔本标 ,不能随意设想 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 。
6)投标时一定要有物资管理专家参加。
因为一个工程项目中,物资采购占费用的很大份额,物资管理专家参加可保证物资的供应并在物资采购这一重要环节中大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7)如未中标,及时索回投标保证。
(2)合同谈判阶段。
这一阶段一般是在投标人收到中标函后,此时由合同谈判小组在签订合同前就上述投标备忘录中的第二类问题与业主谈判。
谈判时应一个一个问题地谈判,要准备好几种谈判方案,要学会控制谈判进程和谈判气氛,还要准备回答业主方提出的问题。
谈判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一、二标之间报价的差距、业主的态度等)预先确定出哪些问题是可以让步的,哪些问题是宁可冒丢失投标保证金的风险也要坚持的。
总之,制定谈判策略非常重要。
如果谈判时业主方提出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承包商方可以之作为谈判的筹码。
4.承包商方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在合同实施阶段,承包商的中心任务就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质量地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
具体到承包商一方的施工管理,又大体上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
当然,这两方面不可能截然分开。
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指的是承包商的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自己做出决定并进行管理的事宜,
如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配置和调度;承包商内部的财务管理,包括成本核算管理;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确定和管理等。
除非涉及到执行合同事宜,业主和工程师不应也不宜干预这些内部管理,当然可以对承包商提出建议,但应由承包商作出决策。
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有关的管理,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职责:按时提交各类保证;按时开工;提交施工进度实施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设计;协调、分包与联营体;及时办理保险;负责工地安全等。
二、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增加新的条款。
例如,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作出变更。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
有效的合同变更,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局部的、非实质性的变更,也即合同内容的变更并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和新的合同关系的产生。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新的合同关系。
此种新的合同关系应当包括原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内容。
(二)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1)工程变更的概念所谓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 新增工程 。
按照FIDIC合同条件有关规定,承包商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需要进行下列变更: 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篇5:工程合同内容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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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篇6: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重点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重点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2.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
3.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如甲和乙签订某项合同。
4.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
二.合同分类
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
1.要约邀请(选择题)
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2.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约束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4.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决定的。
5.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如产品的性能、销售对象、市场营销情况及技巧诀窍等。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四.合同的效力
1.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立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主要的3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合同。
3.无效合同主要的5种范围: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合同的履行
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3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单选题)
(3)不安抗辩权:指的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另一方财产显著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可能时,享有中止履行的权利。(单选题)
六.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的概念(单选题)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七.合同的转让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八.建设施工合同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简答题)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多选题)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单选题)p49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简答题)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简答题)
1)建设监理合同的范畴包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署的用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承诺和约定。2)狭义的建设监理合同仅指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总协议的作用。
3.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第一是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具有最优效力等级;第二是委托监理合同;第三是专用条件;第四是标准条件;第五是中标通知书;最后是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4.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义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6.监理人义务(多选题)
1)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7.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十.FIDIC施工合同条件
1.合同(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
2.合同文件中的解释顺序(简答题):
在解释时,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按上述“合同”中列到的合同文件的顺序进行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应当说明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补充的新协议、新文件是最具有优先解释权的。
3.施工工期:指开工日期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移交,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这一时间段。
4.合同的有效期(名词解释、单选):
从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承包商提交的“结清单”生效而且雇主支付为止的这段时间为合同的有效期。
5.保留金:合同约定在每月进度款扣取的用于保证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恰当履约的一笔金额,其数目大小由双方约定。若承包商认真履约,则这笔保留金应返还。
6.指定分包商的特点(单选、多选题)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4)雇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7.承包商一般义务(单选题)
(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和工程师的指令来施工和修复缺陷。
(2)承包商应提供合同规定的永久性设备和承包商的文件。
(3)承包商应提供其实施工程期间所需的一切人员和物品。
(4)承包商应为其现场作业以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
(5)承包商为其文件,临时工程,以及永久设备和材料的设计负责,但不对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除非有明确规定。
(6)工程师随即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施工方法和安排等内容;如果承包商随后需要修改,应事先通知工程师。
以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利。
(2)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无权解除雇主和承包商的任务和责任。
(3)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没有承包商的同意雇主不得进一步限制工程师的权力。
(4)无论是工程师行使权力还是履行职责,均视为是为雇主做的工作。
9.可以暂停施工的情况及程序
合同条件规定,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或条件,承包商可以放慢施工速度或暂停施工(简答题):
(1)工程师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签收支付证书。
(2)雇主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资金证明或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
(3)雇主不能按时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如材料、设备等。
10.保留金(单选题)
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雇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11.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单选题):
A.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金
B.如果颁发的履约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则在这个区段的缺陷通知期满后,并不全部返还该部分剩余的保留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单选、简答)
(1)提交工程师决定。
(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
(3)双方协商。
(4)仲裁。
十一.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1.索赔的分类(多选题)
1)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与发包方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4)业主与监理单位间的索赔
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费用索赔
(2)工期索赔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终止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2.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程序(结合案例)P137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单选题)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当相应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意向。
篇三: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点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点
一:简答题
1.工程建设招标按标的的内容可分为哪几类?
答: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建设施工招标以及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招标。
2.施工标段划分应考虑哪些主要因素?
答:(1)工程特点 (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专业化问题 (4)工地的施工管理问题 (5)其他因素
3.工程施工合同有什么特点?
答:(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4.索赔具有哪些本质特征?
答:(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2)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但主要是合同文件。(3)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赔偿一方没有过错。(4)与原合同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或工期损害。(5)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6)索赔是单方行为,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
5.索赔的起因有哪几种?
答:(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5)投标的竞争性
6.简述招标投标程序。
答:工程项目招投标一般经历招标准备、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等过程。和邀请招标相比,公开招标程序在招标准备阶段增加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等内容。
7.简述索赔的工作程序。
答:(1)索赔意向通知(2)准备索赔资料(3)提交索赔文件(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5)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和决定(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7)索赔最终处理
8.简述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答:(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名词解释
①工程建设投标:工程建设投标是只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实施方案和报价,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标书,并参加开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协议的经济活动。
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③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资质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④标底:标底是建设工程造价的表现之一,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质和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定的招标工程预期价格。 ⑤开标:开标是公开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的过程。
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⑧发包人:发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⑨承包人:承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⑩工程索赔: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工程合同争议:这个没有,自己在368页归纳吧。
?合同交底:交底是指在某一项工作(多指技术工作)开始前,由主管领导向参与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参与人员对所要进行的工作技术上的特点、技术质量要求、工作方法与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开展工作,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仲裁:仲裁是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依法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调解:调解是指在合同发生争议后,在第三方的参加或主持下,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说服劝导,向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
篇7:于工程管理论文
有关于工程管理论文
有关于工程管理论文
摘要:浙江省平阳县现有水利工程8000多处,河道总长550km,水域面积1866hm2,江堤海塘长度79km,出江出海水库34座,水库、山塘105座,大小溪流114条。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关键词:平阳水利工程管理思考
一
浙江省平阳县现有水利工程8000多处,河道总长550km,水域面积1866hm2,江堤海塘长度79km,出江出海水库34座,水库、山塘105座,大小溪流114条。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蚕食河道、溪流,非法建房、办企业,有的开发商和少数居民肆意向河道弃渣、弃土,倾倒垃圾;二是在堤塘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堆放砂砾料,破堤通车埋设管道等,直接影响了堤身稳定和安全;三是在出江出海水闸防冲护趾及两侧滩地任意停放船只,导致水闸翼墙开裂和护岸设施沉陷、滑坡;四是一些村级经济实体、村民无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在坝体边坡采石放炮,在库塘内电鱼、炸鱼等,直接危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五是一些经营户和厂家未经批准擅自在溪流上非法采砂、打井抽取地下水等,造成溪堤垮塌、地表沉陷等。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暴露了水利管理中的漏洞。究其原因:一是领导思想上未对水利工程管理引起足够重视,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理的倾向,认为管理难度大,容易得罪人,且没有“油水”,往往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二是管理经费无保障。在兴建工程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工程建成运用后的运行维护经费,管理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经费不落实,形成工程建设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恶性运行机制。平阳县每年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也没有考虑安排工程机构管理经费。乡镇流域管理机构各项规费收入只能勉强支付一般性的工资支出,根本没有能力改善工作条件。水闸、水库管理人员全年仅拿300~500元补贴,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三是产权不明晰,主体不明确。平阳县水库、水闸大多建于20世纪70年代,多是靠国家拨一部分资金、物资,农民义务投工投劳来完成。以后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也基本上是国家补一点、乡镇投一点、村级筹一点的“三合一”工程,投资主体很不明确,加上经营管理粗放,工程出了毛病,水利部门掏钱帮助维修,“有娘生无人养”,谁也管不了,谁也不管。四是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工作缺乏力度。一些干部、群众对水法规不甚了解,个别人为了自身利益明知故犯,但水法规又缺乏刚性条文,致使一些人有恃无恐。五是管理部门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低,素质差。大多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管理知识缺乏、业务能力偏低,难以适应工作。
二
水利工程管理已成为水利工作的一大薄弱环节,成为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一大障碍。必须把水工程管理和建立水管单位的良性运行机制作为水利部门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
1.统一认识,转变观念
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领导,领导的关键在观念的转变。领导工作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要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从过去只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过去主要对水利行业内总的管理转变到对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的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着力研究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格局,为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2.多管齐下,广泛宣传
要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的有利时机,做到与长年性宣传相结合,与案例宣传相结合,与水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宣传水利建设成果相结合。宣传应着重向基层乡村干部转移,向山区、半山区群众转移,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如组织大型晚会、水利成果展、万人签名、水法规咨询、知识竞赛,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通过各种形式,使水法律法规逐步入耳、入脑、入心,形成全县上下共同保护水利设施,依法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3.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一是聘请乡镇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明确他们对本乡镇范围内水工程运行负有检查监督职责,考试合格的发给聘书。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玩忽职守或失职者,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而且各管理机构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工程管理,分片划组管理到每个工程。三是县水利管理所作为全县水利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县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变一家管水为多方管水,合力同唱“一台戏”。4.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贯彻查处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首先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县局已制定和颁发了《平阳县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关于加强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平阳县水政监察大队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还将出台《平阳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平阳县水利局行政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分别对考勤、巡查、受理、立案、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是建立和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凡举报有功人员均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每周巡查两次,巡查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流域管理所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较大的一时制止不了的立即上报县水保所、县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按执法程序进行调处。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5.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根据平阳县水工程的实际状况,其工作重点要放在加强对堤防、河道、水库、水闸、山塘等水工程管理和执法上。当前要以制止侵吞、蚕食河道、溪流,乱采乱挖,开发建设活动随意弃渣、弃土和在堤塘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为主要内容,以打击和制止现行为主,加大巡查管理和执法力度。县局要结合防汛检查每年开展几次全县性管理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局纪检组参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6.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局长对全县水工程管理、执法负有全面责任,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做到建管并举,强化执法。水利局分管水工程管理和执法的副局长,要全身心地扑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上,以身作则,知难而进;要运用多种载体,组织开展“管理、执法年”活动,同时建立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分析研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管理、执法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强对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内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和目标,强化监督和考核办法,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评选进行单位、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加强管理、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于管理、勇于执法、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纪律严明、勤政廉政的'水利队伍。
三
水利工程管理是水利部门的难点、热点问题,上级水利部门和各级政府要为水利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此,笔者建议:
1.精心部署,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形成一个全面抓“管理、执法”的工作机制
省、市水利部门要在抓好水利建设的同时,把管理督察放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由省、市水利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要选准薄弱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建立督察督办制度,对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每年在评选水利工作先进县(市、区)时,要把水利管理、执法工作好坏作为一个基本条件。
2.从政策上、经费上、人力上提供必要的保障,以保证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有效地运作
一是要从体制上明确水利工程归属。由于原有的水利工程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不完全统一,建、管、用相互脱节,产权不明则管理责任不清,自然或人为破坏时有发生,加速了水利工程的坏损。因此,各级水利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比较完备的政策和法规,尽快明晰所有权及其管理权,为开展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在经济上要实行倾斜政策。水利工程特别是防洪工程的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只有发生严重的洪涝时,其巨大的经济效益才能充分体现,但对工程本身而言,并没有直接回报。因此,省、市、县政府和水利部门在每年安排农口水利资金和岁修经费时,应当切块安排20%~30%资金用于机构管理经费,以保证管理机构正常运行。三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水利执法机构。有条件的县要建立水利公安科,一时条件不成熟的,可先配备公安特派员,行政上隶属水利部门领导,业务上归口公安部门指导,这样可以迅速有效地打击和制止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确保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3.运用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水利部门的工作监督
水利部门除必须建立常效管理监督机制外,还必须依靠社会的、新闻媒体的、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机关要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水利工程,监督水利部门管理、执法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帮助水利部门解决执法管理中诸多矛盾和问题。新闻单位要抓住水利管理这个主线,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各种不良行为得到纠正和制止。同时发动全社会对水利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举报、评议等手段,真正使水利部门走向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篇8:工程管理合同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居然德胜家居广场
1.2 建设地点:茵特拉根广场
1.3 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
1.4 预计的建设工期:60天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2.3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
2.4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计 万元。
3.3.2 阶段性验收后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 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
第四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
4.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3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4.1.4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严格按照程序,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4.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4.2.3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7.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7.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7.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于工程合同管理师
工程合同管理师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建筑业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服务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并符工程合同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参加工程合同管理师相关课程培训,且持有经cettic 授权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学时证明,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参加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专业 序号 学历 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年限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财经类、工商管理及行政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应用类 1 大学专科 6 年 2 大学本科 4 年 3 硕士学位 2年 4 博士学位 1年 5 已取得初级证书 6年 6 已取得中级证书 3年
(3)参加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 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专业 序号 学历 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年限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财经类、工商管理及行政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应用类 1 大学专科 4 年 2 大学本科 3 年 3 硕士学位 1 年 4 博士学位 0 年 5 已取得初级证书 3年
(4)参初级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 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专业 序号 学历 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年限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财经类、工商管理及行政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应用类 ,
1 中等专科 2年 2 大学专科 6个月 3 大学本科 6个月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从事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合同管理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国家将开展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三
为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发展,针对我国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技能开发中心批准,由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试点的“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工作即将开展。
据了解,,我国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突破百万,目前社会需求量平均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就业前景较好。
参加“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合格的人员将获得“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国家指定从事此行业的就业凭证,
资格证书由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核发,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考生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职业鉴定中心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日前公布的消息,国家重申对新技术、新职业的岗位,今后将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指导思想。
据悉,为启动“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项目,相关部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并确定了“工程合同管理师”培训、考试认证的相关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师”今后将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报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依据专业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从低到高,“工程合同管理师”分为初级工程合同管理师、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和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三个级别。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投资占我国经济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然而在我国工程建筑活动当中,由于建筑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法律观念淡薄、合同管理能力低下、工程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每年都有大量的工程合同纠纷,从而造成建筑成本上升,国家资源浪费,社会矛盾的激化,
而“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既是建筑行业规范管理的需要,也是杜绝建筑市场无序竞争、确保建设建筑精品百年大计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10:于工程合同管理师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如何适应国际规则是当今企业面临的巨大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既是经营建筑企业的关键环节,专业水平又是决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规避风险的唯一保障。
就行业现状而言,陷阱合同、阴阳合同、欺诈合同、简易合同、口头合同等因条款不清、职责不明、履行不力、违约后应该承担的后果等问题也愈来愈多;
陷阱预埋、阴阳欺诈、口是心非、道德缺失、三角债、赖账、躲债等导致件也越来越多、社会矛盾更加突出。
签订规范、合理、平等的工程合同,堵住漏洞、减少损失、抵御风险、严格履行、提高信用等级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掌握专业级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项目利润、合理投入建安成本,为社会建造高质量、宜居住、节能源、保环境、可持续的建筑,是当代建筑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工程合同管理人才需求,平均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
2014年,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已达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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