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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

2022-10-21 08:47:1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把青”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

篇1: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

试论履约保证保险及银行的风险防范

广义的保证保险是指诚实保证保险和确实保证保险。诚实保证保险又称忠实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指如果雇员行为不诚实或者疏于职守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与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确实保证保险又分为合同保证保险和产品保证保险,是指被保证人由于不履行其法律或合同义务或者其生产的产品有瑕疵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再具体之,合同保证保险又分为供应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预付款保证保、维修保证保险等。……

一、履约保证保险概述。

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债权人,这里专指银行)承诺,如果被保险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具体而言,该履约保证保险具有如下性质:

1、履约保证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性保险。

因为履约保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补偿由于借款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银行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它不具有人身性,换句话说,履约保证保险不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而且在该种保险中保险人具有代位求偿权,即当借款人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保险人在赔付给银行相应的贷款本息后,可以在赔偿额度内取得借款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

2、履约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

保险从社会角度来看是一种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经济制度;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契约或是由于契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风险的存在是构成保险的第一要件,但是并非任何风险都可以构成保险风险,只有保险公司予以受理的风险才构成保险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在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时,为了实现其自身的利益,必然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有一定的认识,对借款人的信用有一定的了解。如果,企业信用状况极差,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保险公司自然是不会对其履约能力予以保证的。

然而从理论上讲,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诞生是基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是否履约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而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业务的最终受益人也是债权人,因此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投保人正常情况下应为债权人即银行。但是由于现实当中,贷款利率的固定性,如果银行承担履约保证保险的保费交付义务,那么势必加重银行的负担。但从另一方面而言,由债务人投保也不符合民商法的平等原则,因为这样的做法同时也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然而在现实条件下,由于借款人自身的偿债担保能力较差而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政策性又较强,因此借款人投保也不为一个权宜之计。

3、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同时该法的第七十条和七十一条又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但是并非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履约保险业务。九十年代前期,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做履约保险业务,形成行业垄断之势。近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险业日趋繁荣,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关注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在形式上具备了经营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能力,但是只有那些经过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此类业务。这不仅在我国保险人资格需要有特许性,在世界各国也大抵如此的。

根据上述履约保证保险的性质,我们会发现它与一般的保险业务不太一样,而究竟不同在哪里呢?现将该类保险的特征总结如下:

1、履约保证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三方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借款人、银行。而一般的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仅为投保人和保险人两方,而将受益人列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这是因为一般的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投保人直接的无任何阻隔的赔偿,而履约保证保险赔偿针对的不是对投保人即借款人损失,而是针对投保人的债权人即银行的损失。

2、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是一种从合同,而一般的保险合同是独立的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交付规定的保险费,而保险人对承保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对一般的财产保险而言是指特定的财产或者与财产相关的财产利益;相对于人身保险而言则是指人的生命或健康。而相对于履约保证保险而言,其标的是“履约”,而履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一个标的,它依附于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是否符合主合同中有关对债务人义务的规定,这种保险是对债务人的.债务偿付、违约、失误承担附属性责任的书面承诺,因此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不能脱离主合同而单独存在。

3、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有偿还的义务。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财产险,因此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在此就不再详述。只是值得一提的是在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中,一旦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赔付后,它就取得了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此时保险公司的权力很大,其对借款人的债权追索权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借款人的债务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基于其债权人的地位可以就被保险人的一切财产行使追偿权。

4、保险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格外严格。由于保险公司在办理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时其所承保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信用性,因此保险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信的审查是非常小心的。只有在他们对借款人按时还款有信心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承保,因此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所承办的大多数的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中借款人所交付的保险费实质上只是一种投保的手续

二、如何处理履约保证保险与担保法中几种担保方式之间的关系。

履约保证保险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仅仅是他们所开展的一项保险业务,但是针对银行而言,履约保证保险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足以使其放心的担保方式。而从履约保证保险的最终的作用来看,它也确实担负着担保的职能。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它所规定的担保方式只有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五种。那么为什么有了上述的诸种担保方式后,银行仍然还有时要选择履约保证保险呢?担保法中所规定的诸种担保方式与履约保证保险之间是否存在这相互矛盾的地方?下面我就就上述的两个问题略加阐述:

1、为什么有了担保法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银行仍然还会选择履约保证保险?

大家都知道,银行所采用的主要的担保方式是抵押和保证,而这两种担保方式在履行担保任务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首先就抵押方式而言:抵押是指抵押人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不转移占有地就自己的财产为债权人设定处分权和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权的物权行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基于此项权利可以直接对物享有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及第三人。这种担保方式在银行发放贷款时经常使用,但是这种担保方式在实际中存在这一些弊端,具体而言(1)就抵押标的价值而言,一方面由于物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可能使其在被处置时的价值小于设定时的价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预期的清偿。另一方面,随着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抵押物和配套抵押物的出现,增加了对抵押物价值评估的难度。(2)就抵押登记而言,我国银行借贷业务中的抵押合同都是在双方签订的时候成立,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但是办

理抵押登记的程序又较为繁琐。(3)就抵押物的变现而言,银行在债务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时,往往由于抵押物的性质而要由特定的机构拍卖,还要经过法定的一系列的程序,这就增加了银行将其债权变现的难度,进而影响了银行资金的正常运营。

其次就保证担保方式而言:保证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针对银行,其所运用的保证担保方式都是连带责任保证。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相对于一般保证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同时也加强了对债权人的保障。然而这种担保方式的弊端仍然是显而易见的:(1)保证在理论上属于人保范畴,因此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保时,保证人仅就物保范围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保证在债权的追索方面不具有优先权。(2)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限制性很强,例如担保法的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十八条等等。使得银行在稍不留神的情况下就可能使其债权脱保。此外还由于一些保证人的性质比较的模糊,在认定上模棱两可,这也给银行的债权带来了风险。(3)现代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经营的风险性和获利性并存,一笔交易成就或毁灭一个企业的现象并不罕见。那么这就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即保证人在设保时经营状况良好,而到它该履行保证责任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清偿能力,从而使银行的债权落空。

2、担保法中所规定的诸种担保方式与履约保证保险之间是否存在这相互矛盾的地方?

鉴于担保法所规定的诸种担保方式中,银行用的最多的是抵押和保证,现仅就抵押、保证与履约保证保险的关系加以论述。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大家都知道抵押和保证并存于同一债权的关系是: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保时,保证人仅就物保范围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选择两种担保方式。那么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履约保证保险和抵押或保证,或者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履约保证保险、抵押和保证的时候该如何去处理呢?相信通过下面的阐述,大家可以自己得出答案。

履约保证保险体现了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担保法律关系,另一种是保险法律关系。它所体现的保证法律关系体现在保险公司向银行出具的保证书;它所体现的保险法律关系体现在借款人写给保险公司的投保申请书和保限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上。因此在履约保证保险在履行担保职责时不能将其简单的划归于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所体现的法律关系,更不能认为抵押担保方式优先于履约保证保险适用。可是当它们并存于同一债权时,银行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将此条做反面解释,也就是说抵押权可以与主债权一同转让,而根据物权的原理,物权人对物是有一定的处分权的,因此可以肯定这样的推理是无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可知,债权人转让债权对债务人仅有通知的义务,而无须获得债务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可知,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基于上面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履约保证保险的存在与担保法所规定的诸种担保方式并存同一债权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存在着障碍,履约保证保险的存在只是给银行多加了一层保险锁,使其债权受偿的机率大大加强了。因为银行可以在接受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法所规定的各种担保方式的前提下,与保险公司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书。同时在该协议书中注明: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公司的赔付资金到位后,银行将转让其对借款人的主债权和担保权给保险公司,银行将不再介入原来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三、银行适用履约保证保险时的风险防范。

1、保费交付的问题。

为什么说到适用履约保证保险的风险防范时首先提到的就是保费交付的问题呢?回答这个问题要追溯到对保险合同性质的认定上。

保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至今学术界仍颇有争议。而理论界的这种争议,则直接影响到了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有一些学者认为保险合同是诺成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也就是说保险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又没有提出异议,以致后来保险事故发生了,保险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难道要双方依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双方的义务即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而投保人履行交费义务?这似乎有失公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保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部分学者又主张保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可是这种主张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投保人交费为条件的论调,对分期分批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又该如何解释?这个条件的成就是以投保人交付完所有保险费为准还是以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为准?

综上所述,对于银行而言,在接受履约保证保险时为了债权的安全起见,银行应督促借款人一次性全部交付保险费。如果借款人与保险公司协议采取分期分批交付保险费的,那么应要求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签订的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中明示,履约保证保险协议自投保人第一次交付保费之日起生效。

2、履约保证保险的除外责任。

银行可以通过履约保证保险取得债权清偿的保障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种保障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因此对于这个限度又一个明确的认识,有助于银行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债权。

履约保证保险仅仅是针对由于借款人的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不能如期偿还债务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的财产损害承担保证责任。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书时,应特别注意保险公司所答应的承保的范围。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对下述的几种情况是不予以承保的:

(1)由于意外事故或者不可抗力而导致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众所周知,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都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难以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情形与履约保证保险所保险的由于借款人主观过错而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初衷有悖,因此保险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会在履约保证保险中排除此种情形的赔付。而银行业应该防范于未然,针对此种情形下可能发生的损失,与借款人商定风险的分担或者采取其他的保险险种和担保方式予以化解风险。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的情形。保险公司在办理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时的立场通常是对借款人在运用借款所购得标的物由于质量问题或者交付问题引发合同纠纷而影响其如期还款的情形不予以赔付。原理相同,因为借款人不能还款的原因并不是他自己的主观过错,履约保证保险所担负的职责已经被超越,这种情形应该

属于产品质量保险的范畴。此时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商定,由供销商对此种情况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采取其他的担保方式和保险方式。

3、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书不能发挥预期效力的情况。

(1)主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可以将合同中的权利部分或全部的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保险公司在借款人不能届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对银行进行赔付后,本应享有债权的追索权,这点在此之前已经详述。可是一旦主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可以将合同中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就意味着银行是借款人的唯一债权人,借款人除对银行外不再对其他人负有偿付义务,因此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赔付后,借款人并没有求偿权。也就是说这时的保险公司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相应的权利,这不仅在实践中保险公司难以接受,在理论上讲也违背了平等和诚信的民法原则以及履约保证保险的基本原理。这时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从而银行的债权面临风险。

(2)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营利机构,它做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目的不仅仅是赚取可观的手续费,而且它们还知道在为数不多的需要它们赔付的案件中它们还可以在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上挽回部分的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会在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中与银行约定,在银行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的同时,银行要将银行对借款人的一切追索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可是如果先前银行与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部可以转让,那么银行就无法将它对借款人的担保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对银行进行赔付,从而使得履约保证保险协议书形同虚设。另外,履约保证保险通常还对由于借款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负责,如果银行与担保人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话,又与保险公司约定转让担保权与获得赔付同时进行,仍让存在着影响履约保证保险效力的情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履约保证保险保险期间的问题。原则上,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应当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相同,但是实践中却并非全都如此。有一些履约保证保险的期间远远短于主债权的期间。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不应理所当然依据担保法而简单的加以确定,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但是在实际处理此项业务时,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担保的可实现情况,对履约保险期间慎重加以对待。

篇2:银行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自邮政独立运营以来,中国邮政人在近几年的时间时一直在摸索邮政运营的最佳模式,寻找邮政业务最佳契机和途径。我国邮政储蓄网点超过36000个,其中2/3以上网点分布在县和县以下农村地区,已成为我国连接城乡的最大金融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是我国邮政金融事业发展历程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我国邮政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阶段性成果,也是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项新的重要成就。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邮政蓄银行成立伊始,合规风险逐渐成为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之外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

合规作为一门独特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如今已经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如何大力倡导银行自身的合规文化,建立一个有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成为各家银行的当务之急。淮南子有训:“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因此,必须把“合规风险”放到与银行业三大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同等重要的程度来重视。

一、正确理解合规风险与银行三大风险

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已经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是银行业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

银行业三大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一)树立主动合规意识,克服被动合规心理。

合规是银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基本内在需求, 在银行员工中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意识“、”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要将绩效考核机制作为培育合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充分体现商业银行倡导合规经营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二)制定合规政策,组建合规部门。

构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需要设立专职的合规部门,并要确保合规部门不受干扰地发现、调查问题,让合规人员及时地参与到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过程,使依法合规经营原则真正落实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乃至每一位员工。

合规作为一门独特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已日益渗透到农村金融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之中。合规风险逐渐成为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之外的农村金融面临的重要风险,因此,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已成为农村金融当前的重要研究课题。完善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已是商业银行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与顺利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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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析银行会计风险及防范

一、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会计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大部分实行分级会计管理,区域与区域间没有交互,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汇总,并交予上级机构,这就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对数据进行篡改,导致会计工作出现问题。

为了提升公司利润并与其他商业银行进行恶性竞争,有些商业银行也会弱化会计职能,放低监督力度以满足一时利益。

另外,一些领导者以及会计人员利用自身权利做出违规行为,使会计工作失去原有职能,导致会计风险和企业损失。

2、未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风险内控制度体系。

近年来,虽然各家城市商业银行都把内控制度的建设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点内容来抓,但多数银行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内控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原则性较强、完整性不足和操作上的滞后性是各家银行存在的通病。

3、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本充足率被高估;另一方面是资产报表反映的质量与其真实质量相差甚远。

究其原因,主要是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常将提取的呆账准备作为附属资本处理,与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定义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导致低估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可能性。

其次,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稳健程度均受其资产质量的影响和制约,为了规避不良资产的监管风险和粉饰财务报表数据,部分商业银行盲目发放贷款和签发票据增加贷款余额或片面扩展表外业务,数据操纵的结果必将导致会计数据无法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4、会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对实际工作中会计风险的防范重点缺乏必要的认识,部分会计人员自身专业素养较低,极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会计风险。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采取快速扩张的规模策略,从社会上招聘到的会计人员原来大多是在工商企业从业,对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会计缺乏深入了解,加之新入职的会计人员通常没有充足的时间接受岗前培训,造成会计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重不足。

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合格会计人员的严重缺乏,既不利于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开展,也给会计核算和管理环节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二、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对策

1、不断完善城市商业银行会计规范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想要防范会计风险,首先应当建立一个健全的会计规范体系,以实现会计信息生产的标准化。

会计规范的内容繁杂多样,会计规范体系并不是将这些内容简单的罗列出来,而应该按照一定逻辑顺序、层次分明的组合成一个框架结构。

如果能够健全会计规范体系,一方面能够增加其逻辑性与层次性,更有利于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增加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健全会计规范体系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会计人员如果出现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是对会计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约束与规范,控制着会计管理行为的方向与合理化程度,这对员工素质的提高、工作作风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对会计风险也会有明显的防范作用。

2、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需要做到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应当根据会计法规体系的各项内容,建立规范化操作程序,各层机构都应按照程序进行会计工作并严格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做好自身工作。

其次,要完善监督制度,对会计工作的全过程分为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严格监督,即加强对上岗人员资格的审核,对正在进行会计业务的检查,对已处理会计业务的核对。

另外还应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各部门的工作状况,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

最后,应注意对处理数据和依据的保存,例如对密押、凭证的保存与管理,在使用过程中也应按照要求进行使用。

3、加强会计检查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是使会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行的有效途径。

对会计的监督可根据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智能化、现代化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将人力检查监督系统中存在的缺陷进行补充。

通过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强化会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对于现今商业银行会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可将实时监测系统和稽核检查系统综合运用,共同协作进行风险防范,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4、加强信息安全性与真实性。

随着计算机在会计业务中越来越广泛的运用,计算机信息的安全性也成为商业银行在防范会计风险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为了提高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系数,商业银行需要研究性能优良的、质量安全的软件,在提高运用简易性、功能齐全性的过程中注意对安全信息的保护。

为了抑制日益严重的信息失真现象,商业银行需要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规范会计报表。

可以在会计报表中添加以下内容:贷款风险集中度;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等。

5、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商业银行应建立合理的会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适当调整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有效的惩罚机制,从而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良性的轨道引导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

首先,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责任人,在赋予会计人员权力的同时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严格会计人员的准入资质,并结合不同岗位的责权利不定期进行考核。

其次,加大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开展会计业务知识竞赛、组织业务理论探讨等多样的形式,鼓励会计人员积极进取,不断更新会计风险防范的理论知识,

提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会计工作质量,适应新的业务环境和竞争要求,持续提高防范会计风险的能力。

篇4:浅析银行会计风险及防范

一、商业银行会计工作风险原因分析

1.1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各商业银行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这样银行的管理者则更注重在竞争中利益的取得,而忽视了银行中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在银行内部无论是奖励还是考核上会计工作都只能做为配角存在,

从而使商业银行内部的会计人员缺乏工作的热情,从而使会计风险发生的机率增加。

1.2各家商业银行会计等级评价制度存在漏洞

大部分商业银行实行机构会计等级评定作为对会计工作考核评价的标准,从评价制度来说是有其合理性的,制度相对规范的,出发点很好,但实施起来往往走形,基层行事前为了升级达标,照搬上级行的制度的条款,形似而神不似,

甚至弄虚作假,掩盖问题,事后升级工作结束后,由于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工作质量迅速下滑,对于会计制度的执行、安全管理要求置之不理、形同虚设。

1.3商业银行会计内控措施不完备

岗位制约制度往往因会计人员不足而无法执行,起不到制约会计风险的作用,内控制约流于形式,一个柜员可以人身兼数职,授权更是混乱,甚至在会计核算中上混岗操作,造成业务处理“一手清”的现象,使内控制约完全失去作用。

1.4商业银行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下滑

会计工作性质就是要严格按章操作,政策理论性要求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能越雷池一步。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岗位往往成了收编机构,会计的地位不高决定了部门营销能力不足或业务水平不高的同志放到了会计部门,有些商业银行甚至取消了会计管理部门,放松了对会计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培训,致使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下降,法律意识淡薄。

二、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会计法律风险的对策

2.1提高会计工作合规操作的重要性认识

在金融机构中,会计工作的性质与一般的企业不同,要求会计工作要更加的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对于会计人员要提升其风险防范意识,意识到会计工作在商业银行中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思想意识上有所提升,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识到商业银行中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秉持公正、敬业的精神,保证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坚持会计的职业道德,坚持做人的基本原则,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2.3在不断发展的社会形势下,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其理论知识,不断的拓宽知识面。

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激励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

2.4加紧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整套的内部控制机制。

在商业银行中,因为关系到金融业务,所以每个环节的业务都是紧紧相扣的,要制定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流程,保证会计工作的合规性。

二是对于会计人员的任用与解聘要制定严格的制度,保证会计人员的任用资格,对于主管人员要定期的进行审查,不达标者要及时的清除出会计岗位,保证会计岗位的纯洁性与高效性。

三是对于银行中的基层会计人员要实行授权制度,每个岗位都有规定的权限,超过权限范围,则视为违规操作,银行的监控部门可以从反常情况中及时的察觉,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岗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按照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过程的控制,通过对会计人员换岗、轮岗甚至强制休假制度来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2.5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风险控制运用高科技手段,将人控改为机控,如使用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处理会计业务,提高准确率,有效防范会计风险,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2.6加大会计检查、督导的力度,切实抓好检查、督导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将会计检查与会计基础工作的等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是准确定位会计检查重点,有效提高检查效果。

实行会计工作检查的制度化,采取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重点对会计业务的重要环节、要害岗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以增强威慑力和防御能力,将差错事故和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正确定位会计督导稽核工作,实行会计督导稽核工作的全程化,从而有效实施会计督导稽核工作的整体联动,严密防范会计法律风险。

四是完善会计检查与审计、整改的责任制度。

要把会计检查和审计真正落到实处,并将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篇5: 银行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风险防范是银行每时每刻都存在的话题,每个行员都必须深刻的认识银行存在的风险和防范风险发生的方法。几乎每天网点早会都会向行员提及办理业务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风险发生,同时像行员介绍一些案例让每个行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遇到相关的情况能够有效的避免风险出现。近期逸景翠园支行发生的案例又是一次银行柜员在风险防范认识不够深刻的表现。

该案例反映了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

(1)柜员疏忽大意,处理业务操作不当,造成大额记账差错。

疏忽大意是柜员办理业务时出现差错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有些柜员觉得特别熟练的业务更加容易引起错帐抹帐交易,一味地追求效率而不认真审核输入内容的准确性。开户时户名录入错误;汇款业务金额,日期,姓名,账号,西联汇款收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和有效期等极易录入错误,而且错了有时也比较难以发现。取款操作成存款造成了自己短款,如能及时发现还好,待客户离开之后才发现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些都是有实际的案例的。所以我们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对每笔操作都认真地核对确保正确的情况下才提交。

(2)原始凭证保管不善,丧失记账依据,存在风险隐患。

原始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是记账的法律依据。如果我们随意的把客户的凭证随意乱丢,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盗取利用该凭证作案引起法律纠纷。我们在每天的营业结束后必须保证我们办理业务过程所产生的传票完整不缺票,不跳票,保证凭证上的要素齐全,没有遗漏客户签名以防止某些有心的客户回头告知自己没有办理过该笔业务,而引起经济纠纷。填写错误的凭证交回客户自行作废,办理业务过程中打印的.错误凭证如果是不需要跟随传票作附件的,应该使用碎纸机作废,不能随手扔进垃圾桶。对客户资料也要妥善保管不能随便泄露客户的资料。

(3)柜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代客填写单据。

代客户填写单据极易引起客户纠纷,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客户抱怨自己填写单据很慢赶时间或者自己不会填写该单据要求柜员帮忙填写,这时作为临柜人员我们必须严格清楚不能代理客户填单了解代客填单有可能产生的后果,我们要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或者叫大堂经理指导该客户填写单据确认客户本人签字后才能为该客户办理该笔业务。

篇6: 银行经理风险防范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俗话说:到了哪个坡,就唱哪个歌。我的话题是:立足本职不负使命。

固然,强化管理和防范风险是商业银行管理的永恒主题。而且,作为商业银行的员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客观存在着道德和责任两类风险,我们务必注重规避。但我认为:只要我们思想健康,就能防范道德风险;只要我们按规操作,就能防范责任风险。

然而,我,作为个人客户经理,认为:如果不抓发展,不壮大银行存款,不做大有效市场份额,银行就等于建立在沙滩上。正如我们鲜行长所说:不发展,关了门,那就自然无风险。加快业务发展,做大有效市场份额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两手抓。

作为个人客户经理,必须充分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多,必然,个人业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已经成为同业竞争的焦点。银行必定会牢固确立个人银行业务的战略地位。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必将成为个人银行业务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成为实施差别化服务和营销产品的有效渠道,成为开展客户关系管理的有力手段。正如总行行长指出的那样: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业务,是建设银行立行之本和成败的关键。

作为个人客户经理,我的经验和体会是:只有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怀着强烈的营销意识,不断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加大对高中端优质客户的服务力度,在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忠诚度和贡献度方面大做文章,就一定能够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作为客户经理,我们必须取信于他们,与他们真心实意交朋处友,并让他们感到如同春天般的温暖。我们的高中端优质客户,他们的需求各有不同,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他们的需求,去帮助他们理好财服好务。乃至于尽一切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样,我们所换取的必然是他们对我们的满意度、忠诚度和贡献度的最高分,甚至我们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回报,比如他们还会给我们引来一些新的高中端优质客户,等等。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作为银行员工,连我们的家人也都最担心的是风险,最关心的是效益。的确,管理也是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注重规避风险,决不能掉以轻心。但是,加快业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的收入才会随之增多;做大市场有效份额,才能增强建行的实力,我们员工也才会有赖以生存的靠山!

总之,每个岗位有自身的属性,我们要有悟性。每个岗位都很重要,不需要就不会设置。爱岗敬业,就要对自己的岗位有爱心,对自己的工作有热心,在追求事业成功的路上必须付出艰辛,而且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执着心。如果每个个人银行客户经理,都能建立起、并不断扩充自己的高中端优质客户群;每个员工,都能立足本职,不负使命,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全行上下能够以防范风险为前提,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那么,势必增大我行在同业中的竞争优势,就能做大有效市场份额,从而促进我行业务飞跃发展!

谢谢!

篇7:银行柜员风险防范心得

进入农信系统一年多以来,对风险合规有了初步的意识,开户时户名录入错误;汇款业务金额,日期,姓名,账号,汇款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期等极易录入错误,对客户的信息要保密,客户的资料不能乱丢等等。风险防范要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像我们刚进入农信系统的新员工。

一、加强对员工合规经营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很多新员工是刚接触金融行业,对风险合规意识还不够,通过分析各种案例来提高我们风险合规的意识。

二、凭证审核要仔细,将近60%的差错都是因为凭证填写不规范,大小写金额、代理人身份证填错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能避免的,所以业务慢一点没关系,凭证一定要审核仔细了。

三、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自从新系统上线来,陆陆续续出现了很多问题,业务提交后直接退出系统了,没打印凭证信息等等。特别一个宁波账号的汇款操作,最近操作发现如果你户名或者金额输入错误了,提交后不能抹帐了,这样就存在很大的风险了。所以对新系统的完善至关重要。

银行柜员风险防范心得四:银行风险防范心得体会(915字)

在银行业务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客户对于银行网点的不满和期望,以及网点运营效率低下等各种风险因素都迫切要求银行业对现有内部风险积极进行防控。邮储银行为全面提升内部风险防控意识,提高综合竞争力,认真学习现代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从稳健经营出发,从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和从事低风险的资产业务起步,通过不断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拓展新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队伍的现状,确定内部风险的防控重点和方向,确定培训对象和内容,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积极引进商业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改善员工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其逐步适应邮储银行的发展需要。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1.加强领导。

内部风险防控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网点自主内部控制功能的提升,把推进内部风险防控作为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客户满意度,提高网点的营销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乃至撬动全行内部安全意识,实现工作目标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对内部风险防控的内容、步骤、目标和要求都进行明确,为降低内部防控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原则。

坚持优化布控、提高效益原则。本着“稳定内部风险结构”的思路,合理调整内部安全意识,提高网点的创效能力。根据不同的区域和经济条件,加强对基础网点和自助网点的安全风险进行建设,各部门要对自身的安全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评价考核, 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内部风险控制的质量和效果,通过网点形象建设工作促进网点全方位功能的提升。。

3.建立机制。

控制银行内部风险是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增加产品销售,但如果不重视内控制度建设、规章制度的落实和风险理念的教育,甚至以牺牲风险来增加服务的便利性,则有可能导致转型的失败。因此,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狠抓制度落实和按章操作,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督促网点整改,巩固风险安全检查效果。

4.完善措施。

通过专业的合规风险教育去进行企业改革,用统一的标准,规范网点的营销模式,实现服务标准化和客户体验的一致性,以提高产品销售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提高网点内部控制的全面转型,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篇8:银行客户经理风险防范演讲稿

银行客户经理风险防范演讲稿模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俗话说:到了哪个坡,就唱哪个歌。我的话题是:立足本职不负使命。

固然,强化管理和防范风险是商业银行管理的永恒主题。而且,作为商业银行的员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客观存在着道德和责任两类风险,我们务必注重规避。但我认为:只要我们思想健康,就能防范道德风险;只要我们按规操作,就能防范责任风险。

然而,我,作为个人客户经理,认为:如果不抓发展,不壮大银行存款,不做大有效市场份额,银行就等于建立在沙滩上。正如我们鲜行长所说:不发展,关了门,那就自然无风险。加快业务发展,做大有效市场份额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两手抓。

作为个人客户经理,必须充分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多,必然,个人业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已经成为同业竞争的焦点。银行必定会牢固确立个人银行业务的战略地位。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必将成为个人银行业务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成为实施差别化服务和营销产品的有效渠道,成为开展客户关系管理的有力手段。正如总行行长指出的那样: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业务,是建设银行立行之本和成败的关键。

作为个人客户经理,我的经验和体会是:只有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怀着强烈的.营销意识,不断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加大对高中端优质客户的服务力度,在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忠诚度和贡献度方面大做文章,就一定能够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作为客户经理,我们必须取信于他们,与他们真心实意交朋处友,并让他们感到如同春天般的温暖。我们的高中端优质客户,他们的需求各有不同,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他们的需求,去帮助他们理好财服好务。乃至于尽一切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样,我们所换取的必然是他们对我们的满意度、忠诚度和贡献度的最高分,甚至我们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回报,比如他们还会给我们引来一些新的高中端优质客户,等等。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作为银行员工,连我们的家人也都最担心的是风险,最关心的是效益。的确,管理也是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注重规避风险,决不能掉以轻心。但是,加快业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的收入才会随之增多;做大市场有效份额,才能增强建行的实力,我们员工也才会有赖以生存的靠山!

总之,每个岗位有自身的属性,我们要有悟性。每个岗位都很重要,不需要就不会设置。爱岗敬业,就要对自己的岗位有爱心,对自己的工作有热心,在追求事业成功的路上必须付出艰辛,而且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执著心。如果每个个人银行客户经理,都能建立起、并不断扩充自己的高中端优质客户群;每个员工,都能立足本职,不负使命,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全行上下能够以防范风险为前提,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那么,势必增大我行在同业中的竞争优势,就能做大有效市场份额,从而促进我行业务飞跃发展!

谢谢!

篇9:电子银行风险防范研究

电子银行风险防范研究

电子银行以其方便快捷的特性深受广大客户欢迎,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和技术复杂性,电子银行业务也面临比传统服务渠道更大的.风险.近些年频繁发生的资金被盗事件已经使得许多客户对电子银行安全性产生忧虑.为保障电子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防范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对策.

作 者:成丹霞 Cheng Danxia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电子银行中心,北京,100080 刊 名:经济视角 英文刊名:ECONOMIC VISION 年,卷(期):2009 ”"(6) 分类号:F830.49 关键词:电子银行   风险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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