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用文>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2023-03-29 08:08:1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南宫仆射”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篇1: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主动不休不能享此待遇 跳槽可享年假补偿

周一早上醒来,许多人的手机被“年底了,未休年假3倍工资拿了吗”的微信刷屏。3倍工资?真的还是假的?记者分别从人社部门和律师处了解到,年假未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主动提出不休,这种情况不能拿3倍工资;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不休,这种情况可拿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12月中旬开始,来休年休假的申请都堆成堆了。”在广州天河区某单位做hr的小林告诉记者,每到年底,都有很多同事扎堆请年假,他们部门的所有人几乎都忙于协调同事们错开休假。

小林称,由于公司的年假每到年底便会清零,所以才出现年尾扎堆休假的情况,“去年,单位就给申请年休假但最终协调没休的同事补发了3倍工资,但未申请休年假的同事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那么,没休的年假要过期作废了吗?补贴究竟该怎么算?

对此,人社部门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不休是不是都有3倍工资拿?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跃解释,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过,曾跃律师表示,若职工主动提出不休年休假,则不能享受其日工资收入的300%。

年假须知:跳槽也享年假补偿

如果今年的年休假还没休,但近期想跳槽,跳槽之后今年的年休假是不是就泡汤了?

曾跃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比如,若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年,今年的法定年休假时间为5天,该职工于11月30日离职。那么,该职工在此单位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就是:从今年起至11月30日的天数÷365天×5,得出的数字舍去后面的小数点,即为应该休的年休假天数。

年假可以分开休

有的职工在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年休假的天数达到15天,但一次性休完太长了,那么可以分开休吗?

“可以。”曾跃律师解释称,年休假一年可以分几次休没有时间限制,但一般是以自然天数分来休。

不过,在海珠区一家企业做财务工作的单先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公司规定,年休假只能一次性休完,他在今年初就休了2天年假,剩下3天只能看着“干着急”。

特殊情况下年假可“跨年”

曾跃解释,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必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应休未休1天,单位应按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

2.带薪年休假时工资计算方法

3.最新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及相关问题解答

4.年休假假期工资怎样计算

5.深圳劳动法工资规定

6.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

7.离职年假工资怎么算

8.带薪年假应休未休 按3倍日薪给工资报酬

9.2017国家规定年假工资怎么计算

10.国家规定年休假工资计算与加班工资计算

篇2: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附:年假累计工龄怎么计算

我国劳动法为了保护职工们的合法权利,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假,那么年假累计工龄怎么计算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7月,李某正式进入新的公司工作,并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月17日至11月18日。而就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李某因身体不适开始休病假,公司则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安排李某可以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4月,李某的医疗期满,公司也与李某终止了劳动合同。

事后,李某将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没有休法定的年休假10天,公司也没有支付年休假工资,为此向公司要求补偿。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李某从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了一份《工龄证明》,证明其累计工作已满10年。

可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却指出,李某到公司工作期限尚短,依法只能享受5天的法定带薪年休假,并认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工龄证明》并不能证明李某累计工龄的情况。

法院经过审理后并没有支持公司的理由,法官最终根据李某所提交的《工龄证明》,以及对公司安排的医疗期时间进行反向推算,认定李某的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达到10年,应当享受10天的法定年休假。

年假天数按累计工龄算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由此可见,年休假与工龄密切相关,劳动者工龄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数。而且,这里所讲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的累计工龄,并非指在某一单位的工作年限。可实践中却经常发生,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缩短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假权利,漠视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只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年休假天数标准。

法官解释说,事实上单位的上述做法是站不住脚的,一旦发生争议,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在入职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够支持劳动者的合法主张。而且, 这种举证并不复杂,有些劳动部门就可以出具相应的工龄证明,同时之前任职的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官同时还提醒说,劳动者在入职时就应该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入职后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此外,双方约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可以高于法定的年休假天数,但不可以比法定标准低。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2017

2.带薪年休假时工资计算的方法

3.企业员工带薪休假规定

4.带薪年休假怎么算

5.节假日工资、加班费及带薪休假如何计算?

6.2017带薪年假计算方法是什么

7.20深圳劳动法工资规定

8.2016最新退休工龄工资标准

9.2016年终奖发放规则

10.2017国家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篇3: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1、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不休息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假对职工来说也是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项合法休假权了,特别是对于那些除了法定休息日之外几乎都是全勤的这部分职工而言,在适当的时间之内休带薪年假对自己和家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了解过计算依据之后,就该知道每个人的带薪年假都不一样。

要辞职但是年休假未休完怎么处理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职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未休完的年假,劳动者可以选择在离职前将年假休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放弃未休完的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收入三倍的年休假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辞职后还有年终奖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胜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

一般在连续工作了一年之后,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的待遇。一开始带薪年假为5天,也就是员工可以向单位请年假,而在年假期间,单位仍旧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不过有些时候,因为工作上一些事情耽搁,导致当年的年假并未休完,这个时候可以在清零之前,及时请假休了,当然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篇4: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1、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返回目录

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返回目录

年假不休息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假对职工来说也是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项合法休假权了,特别是对于那些除了法定休息日之外几乎都是全勤的这部分职工而言,在适当的时间之内休带薪年假对自己和家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了解过计算依据之后,就该知道每个人的带薪年假都不一样。

<<<返回目录

要辞职但是年休假未休完怎么处理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职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于未休完的年假,劳动者可以选择在离职前将年假休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放弃未休完的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收入三倍的年休假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返回目录

篇5:怎么计算职工带薪年假工资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15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

劳动。

(四)职工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丧假。

(五)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

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篇6: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参考

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参考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篇7:带薪年假怎么计算

法律规定,工龄一年以上的均可以享受年休假,在企业实践层面,有五个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为用人单位提个醒,以免因理解错误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带薪年休假适用对象的界定

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员工无权享受年休假、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享受带薪年休假。而根据《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并没有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就是说,不管员工进入本企业工作多久,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享有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此外,这里的职工,说的就是一般的劳动者,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实习生。除此之外,还要排除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当然,对于刚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由于在进入企业之前没有工作经历,所以确实需要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才能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累计工龄的计算

《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在各个公司工作的总时间。这一时间需要员工提供证据来证明。有些企业只认可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这是不对的。因为从全国来看,不是所有企业都缴纳社保,有些企业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签,一般来说,社保缴费记录、退工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书等其他书面材料,只要能证明员工的工作时间,都可以作为依据。

三、新进、离职等情形的年休假天数计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满足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企业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员工离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方式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企业有统筹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而安排员工休假本身同时也是企业的义务。然而有企业却错认为年休假应该由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员工不申请,则视为放弃带薪年休假。其实,根据规定,只有当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并以书面方式放弃休假时,企业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在其他情况下,应当由企业进行安排。

五、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基数

法定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法定,即员工在企业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企业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企业不能再通过制度来另行约定基数。另外,300%中包含正常工作的100%收入。

篇8:带薪年假工资怎么算

带薪年假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累计工作时间根据档案、社保、劳动合同等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另外,如果单位因某原因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情况下,在员工同意的'基础上,需要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遇到员工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也需要根据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来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年假折算计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拓展阅读】

提醒,劳动法规定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最后关于年假计算方法中,有不少企业并不落实带薪休假政策,让《劳动法》很受伤,其中以下情形就是常见的在年假计算方法中,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1、只计算职工在本单位的工龄

2、待岗时间不算进工作年限

3、用虚假考勤伪造休假记录

4、签订“无年假”条约

5、以旅游福利混淆休假事实

如果你在计划休年假的时候,遭遇以上情况,能够慧眼识辨出企业的“小伎俩”,维护自身带薪休假的权利待遇。

篇9:带薪年假,工资怎么核算?

张某系实行月薪制的工人,其个人工资由两部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组成,加班工资和个人的加班时间相关。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对年休假的规定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月,张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予以批准。张某前12个月的工资共计5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费1元,应当如何计算张某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9:30案例答案】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张某的带薪年休假日工资应为(50000-12000)÷12÷21.75=145.59元。

篇10:带薪年假天数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一号部长令,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自9月18日起施行。为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有什么新意,我们做如下专门解读: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哪些假不影响年休假

1、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加班工资报酬怎么算

1、加班工资不含超时劳动所得(加班工资)

根据《办法》,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但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拒不付加班费单位要赔6倍工资----由行政途径处理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小刘在一家公司工作,平均日工资是200元,因公司安排工作,小刘的5天年休假没有休,那么他上班时每天应得600元,5天就是3000元。假如单位不发放,小刘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公司如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其加付赔偿金,那么小刘这时应该得到6000元。

合同解除或终止未休假折算报酬-可以仲裁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案例:小王在单位工作了3年,应为5天的年休假,单位跟他解除了合同关系,解除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小王没有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是:(200÷365)×5=2.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2天,2×200元×《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但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拒不付加班费单位要赔6倍工资----由行政途径处理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小刘在一家公司工作,平均日工资是200元,因公司安排工作,小刘的5天年休假没有休,那么他上班时每天应得600元,5天就是3000元。假如单位不发放,小刘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公司如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其加付赔偿金,那么小刘这时应该得到6000元。

合同解除或终止未休假折算报酬-可以仲裁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案例:小王在单位工作了3年,应为5天的年休假,单位跟他解除了合同关系,解除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小王没有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是:(200÷365)×5=2.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2天,2×200元×3=2×600元=1200元。3=2×600元=1200元。

【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相关文章:

1.年假计算问题

2.为“职工带薪年假”叫好!

3.关于休带薪年假的计算方法

4.带薪婚假工资怎么算?

5.带薪年假是怎样计算的?十年都是5天,是不是太少了?

6.网传年假未休可拿3倍工资 今年不休累积到明年

7.年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8.工资计算个人简历表格

9.江苏省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10.春节放假工资日计算

下载word文档
《带薪年假不休工资怎么计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