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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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玫瑰杂文随笔
玫瑰杂文随笔
每年的2月14日街上就有了很多卖玫瑰花的人,或老或少,赶着问与女人走在一起的男人,要一枝吧,要一枝吧。
我从未收到过玫瑰。也向来对这种约定的浪漫礼物不屑。我和先生都是普通过日子的百姓,温饱而已,没有多少的钱来挥霍浪漫,非得用几朵玫瑰来彰显爱的印迹。
好多缤纷的花朵被多情的世人赋予许多感情色彩,玫瑰象征爱情,康乃馨象征母爱等,我不是太喜欢花朵的人,尤其是开到荼糜,绚烂到极致的花朵,总是心疼,娇美的东西容易破碎。张爱玲说过一个男人一生总得有自己的红玫瑰和白玫瑰,红的久了变成了蚊子血,白的变成饭粒子。我倒觉得,一个男人有玫瑰不见得是好事,整日地暖香熏得故人醉,久了不愿离开,倒不如走在大自然中,宁愿在明晃晃的太阳下,遇到一棵坚韧的野草。
记得也是所谓的情人节,黄昏中,和先生散步,一个小姑娘追着先生要他买一枝,口口声声地打折打折,桶内还余下不多的几枝,离开枝头一天的玫瑰,已是美人迟暮的憔悴,先生犹豫了下,买上两枝吧,挺便宜的!反正从没送给你过。我拒绝,便宜就要买吗?若是白送的就更是要笑纳吗?买回这种凋谢的玫瑰有什么象征意义吗?不如不买的好!
这其实也不能怪玫瑰,花开花落是大自然的客观规律,我们怎么能强求玫瑰永远怒放呢?玫瑰也许真的不知道,它担当了如此高的重任,让世间的追求浮华的.男女,变成了爱的道具,风干成爱的标本。只是碎了的玫瑰,它会疼吗?它会呐喊吗?
还是想起了张爱玲,有着高贵的玫瑰一样孤傲的心,但遇到胡兰成,因为他的懂,而低到了尘埃里,没有婚姻的仪式,只是有着愿岁月静好的心碎的祝愿,爱情、生活流离失所。她的文字中,尽是平静和薄凉,她不会弯下腰去求,只是在痛哭过一次后,“虽不至于寻短见,但只是萎谢了”。脆弱的何止是感情,还有这只怒放过的蓝色妖姬就这么地变成了化石,终老在大洋彼岸。
男人通常要夸一个女人,常会说她脱俗,气质不俗,就象胡兰成,殊不知这和狐狸对乌鸦夸它美丽一样性质的谎言。中国的文字本就有极其丰富的双关意义,象征意义,他的理解,他的慈悲,他的懂,他的极其丰富的与女人周旋的经验,让他清醒知道,女人的精神比肉体更容易饥渴。我没读过他的《今生今世》,但知道其中有那么一句话,我爱女人,与其说是爱,毋宁说是知。让我震惊不已,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劫难,他会让女人迅速崩溃。
暮春时节,花园里花开正艳,我知道,这是一种到了尾声的不要命地绽放,一切终会落下,一阵风吹来,一阵雨儿下,落红无数,既然这样,宁愿命如野草,在旷野中,这一生,都不奢望做玫瑰。
篇2:玫瑰的绚烂杂文随笔
玫瑰的绚烂杂文随笔
玫瑰是高贵的,她亭亭玉立,雍容华贵且挺拔纤巧。她开的花犹如绿宝石上绽放的火焰,光彩照人,煊眼夺目。她飘洒着芳香,透着娇贵,犹如出水的芙蓉,更似含羞的少女,脸上永远显露着迷人的微笑,绽放时是那么的烂漫,不媚不俗和不屈中又是那么的诱人,乃至让人因爱得过分而嫉妒生恨。她的花朵永远是那样高挺着脖颈,永远向着太阳开放着,展示着自己的魅力,处处透着高傲。她的颜色永远是那么的艳丽夺目,让人垂涎欲滴,淡雅的清香透着醉人的芬芳,不自觉中便生发出一种占有欲,即使是在得不到的时候也会令你欲罢不能。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被人们赋予了一个独特的使命——爱的天使!
是的,玫瑰花是爱情的象征,更是爱情的使者和无声的红娘。她是表露和传达爱情的最佳礼物,在传达爱情时所起到的作用更是无声胜有声,而且比有声更容易达到目的,因为她透着含蓄和深情。正因如此,人们都喜欢她,特别是年轻人身陷爱情漩涡,欲说不敢欲罢不能,进退维谷不能自拔的时候,见到玫瑰更是如获至宝,一双贪婪的眼死死的盯着,生怕一错眼珠便会失去,拿在手中更是爱不释手。因为拥有了玫瑰便拥有了爱情的铺路石,抑或是通行证。无论是初次相见,还是再次的相逢,乃至走上红地毯后成了恩爱的夫妻,同样少不了她相伴。玫瑰花由始至终坚定地扮演着她的角色,而且是兢兢业业地恪尽职守,决不曲解他意。所以玫瑰花适用于一切表达爱的场合,无论是求爱,相爱,维持爱,还是将爱情进行到底,她是最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
年轻人两情相悦,却又难于启齿,但又不甘寂莫,尤其是心中郁积,贼心不死的时候,心里的向往和渴望又一直在鼓动着自己的情商,冲击着自己的大脑,热血不住地沸腾,心灵经受着煎熬,那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真的如同度日如年的煎熬,那种欲言又羞,欲言又止的焦急,更恰似热锅上的蚂蚁,一时一会儿都不能消停,是不是有点五脊六兽的样子。在这种现状下该怎么办?在他万分难耐,急火攻心的时候,猛然间想到了玫瑰,毫不犹豫地折上一枝,急急忙忙又有些慌张地跑到女方面前,恭恭敬敬且又满脸含羞,忐忑不安地捧上一朵玫瑰花,对方见后含情脉脉,却又羞羞答答地接过来——浪漫和温馨交织在一起,衷肠互吐,莺语婉转,燕舞翩翩,两个人相恋了,这难道不是玫瑰花的功劳吗!
洞房之内,红烛高照,新婚夫妻相拥,使不完的缠绵,道不尽的蜜语,感情之深如漆似胶。然尔蜜月终归有期,生活还需操劳。早晨难舍难分的道别各奔职场,临出门时还没忘记留一个热吻,以相拥作为相互间的祝福。下班说尽瞎话,推掉一切应酬,急急忙忙,恨不得肋升双翅,一下子就扑到亲爱的人的怀中,即便是殊途同归,也没忘记在途中折一枝玫瑰,在门前相视一笑,心迹自明。那种相依,那种体贴,那种心心相印骤然陡长,这爱情的甜蜜越发悠长,其功劳不能说和玫瑰无关。
一个朋友的儿子,在热恋中度过三年,真真正正的卿卿我我,已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风云突变,以前觉得美丽贤惠又温柔的女朋友转眼间被一个无情的人横刀夺爱,即便变得成了水性杨花,仍心有不甘耿耿于怀。失恋的他陷入无尽的痛苦中不能自拔,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玫瑰花,滴滴的伤心思念的泪水不住地滚落,浸染在玫瑰花瓣上。一时间里,玫瑰花也好似失去了往日的娇艳,变得蔫头耷脑的奇丑无比。小伙子恨中生怒,悲中添恼,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时性起把一切都怪罪在玫瑰花上,怒发冲冠地对玫瑰花展开讨伐,咬牙切齿,恨之入骨的,又是用手扯,又是用脚踹,嘴里还不解恨地胡言乱语,大骂不止。好像那玫瑰花是他失恋的根源,是他丢爱的祸水,全忘了当时表明心迹时,玫瑰花这个红娘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而如今恋人远逝,借口难找之时,无处发泄前的愤怒之极,终于找到罪魁祸首似得,脸红脖子粗的眼露凶光,大有不将玫瑰花弄个粉身碎骨让她遗臭万年势不罢休的架势。
这又是玫瑰花的悲哀之处。我真的要为玫瑰花的不幸抱打不平了。你说人家玫瑰花长得正旺盛,郁郁葱葱,含苞待放,正在准备向世人展示自己最美丽的关键时刻,却被那些所谓的爱情阴谋者无情的一剪,断送了她的青春不说,还葬送了她的生命,因而她这一生也就永远失去了爱情。更加可恶的是她还要去替别人充当爱的使者,在内心滴血的痛苦中还要为他人传递爱的信息,你说她的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真是到了想自杀都已经是一种奢望的地步了。
爱情甜蜜了,蜜月陶醉了,夫妻交欢了。这一切都离不开爱的使者——玫瑰!可是当人们沉醉于这种甜蜜的爱情的时候,你是否想到过玫瑰的感受?
玫瑰也是有生命的。她同样也有青春,她也想得到爱情,她也有最骄人的年龄,她也有最绚丽的时刻,心中也切盼那最憧憬最迷人最令人陶醉的时刻。玫瑰含苞待放,最美丽最迷人的时候,也最灿烂,生命最宝贵的时候,却要以生命作为代价,去替他人作嫁衣裳,这难道不是有些过于残酷了吗?
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怕是不会说话的玫瑰,她也是有感知的。无情的剥夺了她生存和追求美好的权利,毁了她的青春,这难道不是悲哀吗?但她为了成全他人的爱却宁愿失去生命,生命是最绚烂多彩的,一生中只有一次,而她却无怨无悔,这该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境界……
玫瑰作为一种爱的信使,把爱传遍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体现了玫瑰的博爱胸怀和伟大的奉献精神。玫瑰选择的是把爱献给所有的人,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难道不是博爱的最好体现吗?
爱是伟大的,同时也是无私的。玫瑰把爱献给了别人的同时,也收获了人们对她的爱,那就是她是世界上唯一能代表爱的天使。没有付出舍不得奉献,你当然很难得到爱,即使你有所奉献,那也是有条件的,所以你的收获达不到你的满意。只有无私的奉献,没有任何私念参杂在其中的奉献,才是最伟大的奉献!
篇3:野樱桃和玫瑰茄杂文随笔
野樱桃和玫瑰茄杂文随笔
妹妹风风火火来我家,全副武装,像一个圣战者,只露出两个眼睛,进门摘下口罩和帽子,她带的口罩是和肩部连到一起的,我说:“去摘樱桃了吧!”“是呀,你怎么知道”?,她反问到。你摘樱桃的视频发到家人群里了,我看到的,妹妹每天都喜欢在家人群里发动态。“给你一袋子”,妹妹边说边让我打开她手里的背包,打开看里面有两袋子塑料袋樱桃。妹妹身体好,经常爬雷达山。雷达山是我们住的一个有雷达的山,我一次都没去过,她爬了N次了。“今天去清风寺山上摘的,可多了,就是还有些小”,妹妹说到。清风寺是我们那里的一个寺庙,后面就是山,和雷达山离得不远。妹妹手里还拿了些才买的菜,每次来我家都没看她空手过,总是手里要拿点东西。“一会去老妈家,再给老妈老爸送点”。妹妹是个嘴直心快的人,对家人很好,牵肠挂肚的。就是人说话太直了,经常说话不知道哪句就直接甩出去,把人得罪了也不知道,我总说她:长点心吧!不过没心没肺也挺好,烦恼少,都老大不小了,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能我俩不是一个品种,我是吃啥都长不胖的主,她吃啥都好吃,所以,长的也结实,经常运动,小腿肚子像肘子!送走了妹妹,我和先生说:“樱桃还是有点酸,怎么吃好?”“你把樱桃核挤出来,我给你榨汁喝。”先生回答着。我就把樱桃洗了,一个个把核挤出来,樱桃太小了,挤核还真挺费事,挤了半天,我穿的白色棉麻服染了好几处樱桃汁,急忙又换了件红色的衬衣,继续挤核。
挤了一个小时了,有多半碗,看差不多了,先生帮我榨成樱桃汁,先生在里面加了点白糖,味道就不那么酸了。天然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味道和家樱桃区别很大。野樱桃味道虽然有点酸,但是入口的感觉,就是大自然的味道!榨成汁的樱桃汁加了一点糖,甜中带酸的味道,端起玻璃杯一口一口的慢慢品着,除了品到果肉和汁液的味道,还品到了亲情的味道。樱桃对心脏很好,这个季节可经常买些樱桃吃。
每次有点什么好东西,妹妹都三瓜俩枣的拿给我。先生更不用说了,这些年的磨合,我俩就像一个机器的两个齿轮,越磨越紧实。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心态就慢慢的'平稳下来,不再像之前的一点小事就斗气了。又把妹妹摘的野玫瑰花用竹简晾晒起来,等晒干了,收起来,泡水喝,玫瑰有清口气,养颜、解郁的功能,平时也可买玫瑰花来泡茶喝,或买玫瑰纯露滴几滴在水里喝,我在迪拜代购买的伊朗玫瑰纯露水,喝着口感不错。
我喜欢天然的东西,也喜欢有感觉的东西。看到这么美的樱桃和玫瑰茄,马上用手机拍了几张。嘿,真不赖,这张竹简下面的蓝花布,是我的一件衣服,4年前去迪拜看女儿时,在迪拜女儿给我买的,其实也是中国制造,但在国外,价格就比国内便宜,用它做背景还不错。竹简是《隆中对》,去年徒步时在孔明故乡襄阳买的!每一个瞬间都值得记录下来,因为都有美好的回忆!
篇4:白玫瑰与红玫瑰杂文随笔
白玫瑰与红玫瑰杂文随笔
红玫瑰与白玫瑰
世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海角与天涯
而是,明知道你在何处
却无法相见
世上最难的
不是无法相见
而是,不能相见
世上最苦的不是不能相见
而是不能说出口的思念
世上最伤的不是不能说出口的思念
而是明知道你爱她还是止不住的爱恋
爱玲说:
一个人一生起码会爱两个人,一个白玫瑰,一个红玫瑰,娶了白玫瑰的久而久之,白玫瑰就变成了胸口的饭粘子,而红玫瑰则变成了胸口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的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则变成天上的白月光。
他说,相见恨晚;他说,为什么不能早点遇见你?他说,好想天天见到你;你问:“待我长发及腰时,娶我可好?”他说,“娶”;他说,你是最特别的存在;他说,我喜欢你,可是我爱她。你不可思议的问他:“一个人难道可以同时喜欢几个人?”他说,是的。
你始终不懂,一个小小的心脏怎么能住进去两个人?你吵了,你闹了,你哭了,却没有换来他的心疼,不过是徒增他的不耐而已。你问,你的喜欢是真心的吗?他说,真。无可奈何,你认输了,你妥协了,即便不是你他的最爱,只要喜欢你,心里有你的位置就够了。
可是慢慢的',你发现你真的做不到,因为总是你一个人在付出,一个人在维持这如履薄冰的感情,但是还收获甚微,你累了!好累,好累,从来没有这么累过,你觉得在这份情感里,你就像那温水里的青蛙,不上不下,不死不活,那不是你想要的呀!你从来就是个想要一就是一,想要二就是二的人啊!是什么让你变成这样?就是这不痛不痒的,可有可无的该死的爱吗?
你告诉他,感情的事谁先认真谁就输了,自己亦输的彻底,他说,没有人输。所以,你又再一次满血复活,你觉得总有天你的深情,你的付出会感动他,亦会在他心里越来越重!
你告诉他,想他了,他说,多想?你说,嗯~十分,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你呢?他说两个十分。你觉得够了,这样就够了,你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生活从此刻开始圆满。
你尽量不去想他心里的那个她,也不去提那个她,你想用时间去改变一切。可是不想提就会不存在吗?时间真的能打动他那颗冰冷的心吗?原来一切都是你想多了,不论多久你始终不能取代她,亦感动不了他那颗只为别人跳动的心。
你开始和那个她计较,你开始争个输赢,可是却遭了他的厌弃,刚开始之所以觉得你不同,就是因为你不争不夺,而现在这么斤斤计较又俗气的你,和其他人又有何不同?
他逐渐开始疏远你,你没有察觉;他不接你的电话,你也没有察觉,直到有天,他连信息也不回,你疯狂找他的时候,他说,你的人生除了我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了吗?我要上班,我要打球,我要应付朋友,我还要看电影,我更要一个私人的空间,你知道吗?
终于,终于,你梦醒了;终于,终于,你认清了;终于,终于,在一个个难以入眠的夜晚,你弄懂了,原来你在他心里什么都不算!
算了吧!放下吧!也不要妄想能成为他的朱砂痣或者白月光,你没有任何可能!因为,他不爱你,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你只是他的过客,是他人生路上的一粒尘埃!即使你为他付出一切都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痕迹,连波纹都没有。
何必呢?守着一个不爱你的人,给他伤害你的机会!难道你不知道?你的伤心,你的难过在他心里一文不值吗?何必把自己的爱,自己的尊严给他践踏呢?你的骄傲呢?你的盔甲呢?
放过他吧!也放过你自己吧!也别去强求要做他心里的白玫瑰或红玫瑰,那是自己给你自己安慰,自己给自己机会呢!找个爱你的人好好爱你!不是更好!找个心疼你的人好好心疼你!不是更美!找个将你视作珍宝的人好好珍惜你!不是更暖吗?
篇5:玫瑰之红,火之烈杂文随笔
玫瑰之红,火之烈杂文随笔
刚百度了一下玫瑰的花语,各色不一,尤红玫瑰最烈——热情,热爱着您,我爱你,热恋,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
我爱,我怎么能不爱你呢?青春!
前几天在网上看了一个电影小短片,筷子兄弟拍的《老男孩》,内容超级搞笑,结尾引人深思,一曲《老男孩》结尾: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如果有明天祝福你亲爱的。
如果有明天,祝福你亲爱的。
到底是如果的事啊!当时不知是兄弟二人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心想是有点恶搞的成份,不怎么愉快的看结束。后来才知,又不禁为自己的想法哀悼,不应该把所有的事都想得那么极端功利化,将这部片子拍出来也的确要花费太多,不止是金钱。
而后,又听了一些兄弟二人的阐释,又不得不佩服,在人力财力都不丰腴的情况下,二人还是将此剧拍出来了,并且,也是无偿奉献,深受感染,青春啊!
曾有许多虫蚁为了畅快盲目奔走,为求眼界,无端送命;曾有许多小鸟为了自由冲破铁笼,为求畅快,遍体鳞伤;曾有许多孩子为了大海奔向远方,为求自由,舍生忘死……
我哭了,听到那句“我追求自由!”那么铿锵,即使我不曾认识他,但我知道他,读过他的文,也是一个祈愿自由的人。如何?我们自己。回答的也只是泪落的无声。好像无意识的,待发现,方知去控制,奈何泪已不听使唤了。也罢!就用泪,将良心多洗几遍,洗个透彻。
谁让你怕?可你怕什么呢?
说你呀!都说你有才,可有才又有什么用啊!遇不见伯乐千里马也只是废马。顿时,朱湘投江时的愤慨,海子卧轨时的壮烈,然后顾城,川端康成……我哑然了,我早已习惯了这不是习惯的习惯,时而能言善辩,时而木衲呆板。
我不由想起噩梦来。或者说好梦。
我除了做一些无厘头莫须有的噩梦之外,还会看到一些类似于电影情节比较感动的画面,主角就是我了。都异常真实,异常感人。
但我也经常自我调节,自我安慰,所以平复的很快。心想,也许这就是我的前生吧!但过于曲折了,没有来由的`我经常在半夜哭醒,然后发现不过是一场梦。也想要记下来一些,但又懒得动笔,之后也就罢了!
有时候,的确会很累,掩面时,摸摸闭着的眼睛,嘴巴,鼻子,所有的感官,都是真实的啊!那时候会惊呼:我是活着的人啊!
然后一阵的欣喜若狂,仿佛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喜悦,欢快的像个婴儿。亦无喜亦无悲,天地同一,景致别致,自然而然的存在,与大地同呼吸同心跳……
转眼,亦是长成了青春结满了烦恼,树啊!藤缠树。
就连小草,生命力也可以这样顽强!还记得小时候常念的诗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常惊叹,不过又会习以为常的否定,她除了选择生,没有余地。
是啊!没有余地的。一点云彩就能把月牙儿遮住,没有希望的——可笑的是,她的不懈却象征希望。她的希望,又将自己贱卖了。
生的太多,太杂,所以被厌恶了么?还是说长得太盛,太过肥美被众植物所妒,又或者生来温柔,所以,哭都会被诅咒?
都太会骗人了,太阳骗了大地一生,大地却报以广阔辽远,毫无怨言,那骗了我一生的青春呢?谁去给她判刑?而作为索偿者的我就一定要厚颜无耻到去追债吗?像玫瑰一样的红色是爱或爱情,像火一样的热或热烈呢?
青春会哑,青春说不出话,阔别多年,惟沉默与眼泪。
篇6:如何见证一株玫瑰的死亡杂文随笔
如何见证一株玫瑰的死亡杂文随笔
她被放在一个长颈的玻璃瓶里,逐渐开始枯萎。
送花的'人并不了解我,希冀以热烈的火红玫瑰来敲开我的心房,但是他大错特错。现在,我只能目睹她的死亡。
起初只是在边缘开始脱水发黑,再是逐渐发黑发黄延伸所有地方,花瓣和叶面显得扁扁的无力。瓶子里的水无法支撑花朵的生长,于是便开始走向败坏,曾经散发着微弱的香气,如今就是开始滋生腐烂气息。
玫瑰,其实应该叫她,月季。
以玫瑰的名义,去代表爱情。欺骗的名义。
这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对所有人而言。
BY THE WAY,其实干枯玫瑰色真的很好看。
篇7:黑玫瑰、白玫瑰与夜杂文随笔
黑玫瑰、白玫瑰与夜杂文随笔
当我孩童时,最恐惧的不是看见黑暗的夜,而是在夜中寻不得,奢求完全,就像光照亮所有。值我年少,试与黑暗相处,甚至沉溺于此更让我适从。如今而立,白夜随行。
黑玫瑰
那年,我从玩具大王里拆出一包种子,我很庆幸没把它吃掉,那个年纪还常常靠味觉感受世界。当我准备拆开尝尝的时候,不流告诉我,这是一包种子,但他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种子,不过我还是很肯定他说的是真的。不流比我大三岁,是我们中间最见过世面的小孩,他做过四轮的车,一个人去公共澡堂洗澡,他了解成人世界的话题,比如同村赵二老婆和哪个男人亲了……这些在我们看来这都是成人嬉戏,但他却能说的如电影般绘声绘色,好像真的一样。
回家我问母亲,她告诉我这是玫瑰种,包装上画着一朵玫瑰花。“它会长出好多好多红色的玫瑰花呢。”母亲用温柔的语调指着种子,仿佛在施某种魔法。“就栽在家门口吧!”我深信不疑,它们被赋予了生命,已然在我脑海中绽放。
我用小手帮它翻土,细致的刨挖着。仿佛每一粒土壤都能分辨,并告诉它们,要快快长大。我用最好的饮料浇灌它,半罐娃哈哈。因为它同样重要,所以理所应当要先喝一半,我如此说服自己。
我给它讲正能量的童话故事,没有悲伤的情结。或许我有些早熟,已经懵懂察言观色,为了氛围而说一些恰如其分的话。“你们要多多的开花!然后被国王的公主摘下,别刺伤她的手指,也不要带着毒汁让她死去,因为远方有个爱他的王子,答应我,别让他心碎……”
晚上洗完澡,香香的`我总是活泼的没完。母亲帮我穿衣服,我异想天开的发问,“妈妈,晚上玫瑰花会开吗?”“也许不会,晚上谁去看呢,因为小朋友们都睡着了啊!“妈妈一边帮我套袖子,一边柔声的说。“我还没睡,它会为我开的?”说着,匆忙的想往外跑。“快回来!外面这么黑,你不怕吗?”母亲在身后告诫,一边跟出了门。
我蹲在栽种地旁,仔细打量着这黑漆漆的土。“瞧,这么黑看不见吧,赶紧回来。”面对母亲的劝告,我全然不闻,只是蹲在那攒着小手。确实太黑了,我看不见它。母亲试图抱我回屋。此时的我便忍不住哭泣起来。“我要看!我要看!”蹲在地上,扭动身体。言语动作都表达了拒绝。母亲无奈的转身,去帮我寻照明的东西。或许,她觉得这不是一个多么任性的举动,比起我要吃,我要玩,我想拥有来说,只是想在黑暗里寻一眼小小的光明而已。她带来了家里煤炉起火用的一盒火柴,用它在我跟前划着,红磷细碎摩挲的燃烧,黑暗里膨胀出一团亮光。我终于看见了,花骨朵很小,还没有绽放的意思。母亲便牵着我回了屋,嘴里还呢喃着,“妈妈,我感觉它们快开了,很小很小的花,红色的……”
时荏苒而不留,就这样过去了很多年,我们家也搬离了那个平房。尤其那些玫瑰花,不舍分别。此后的人生,每当遇到心仪的女孩,脑海中又总会想起它们。一簇的花丛,在乱石和杂草中生长,与周遭破败的景象相比显得格格不入。第一次绽放时的那抹红,如同人间灵犀的点缀。仍记得那天晚上,我拿着火柴盒再次夜探它们。月光如水,映衬黑夜。甚至能清楚的看到花枝在风中摇曳。并不寂寞,万物的影仿佛都簇拥在一起,夜风摩挲着枝叶似静谧的挽歌。周围没有人家亮着灯,让梦的狂欢摇摆得更加强烈。我在花前蹲下,却看见了纯黑一般的花朵。我惊讶的点燃火柴,夜幕里迅速的膨胀出一团火光。更像是黑暗拥抱着我,挤压着我。成了夜中的焦点,万物声响瞬间都消失了。
我在黑暗中点燃了光,却因此只看到了光。看不见花和任何景物。火柴熄灭,黑色花朵又再次显现。我惊讶的站在那里,紧张的脱下裤子,对着花丛尿了一泡。孩童时代的那晚,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黑玫瑰,在那个如此空灵纯净的夜里。
篇8: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9: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0:愿你余生做一株玫瑰杂文随笔
既芬芳善良,又不卑不亢。
既柔腻温婉,又自带锋芒。
生命苦短,生活冗长。有时候人心若海,有时候人言如针。
在纷繁的世界里,善良是人类的火与光,它给你尘世的温暖让你留恋,也掺杂复杂的人性让你冷让你伤。
所以,一定要坚持你的善良,也一定要保护好你的善良。
在漫长的成长路上,我们总会出奇不意的'被别人感动,也可能被突如其来的刁难击伤。
善良就像一扇窗,给我们美丽风景和阳光,它不一定需要回报,却一定渴望被回应被传递,那怕只是一个点头一个微笑。
而人性的自私就像一堵与世隔绝的墙,你越是掏心掏肺步步退让,往往越是被人拿捏股掌得寸进尺。
善良不是天赋,而是一种选择,选择了善良可能也就同时选择了与之相伴的忍耐,担当,甚至苦难和伤害。因为越是善良的人越察觉不出别人的居心叵测,越是善良越做不出不良善的行为和勾当。
我们常常看见英雄流泪,看见恶人欢笑。这都是因为我们的善良过了头,谦让过了头,宽容过了头。
真正的善良是是真诚,是热忱,是温暖,是坚持去做我们该做的,尽自已的力量去帮助你能帮到的人和事,而不是一味的妥协,一味的退让,直到最后毫无原则任人欺凌。
善良需要捍卫,真正的善良决不是软弱,而是面朝阳光却不卑不亢。坚决对一切刁难和恶习恶人说不。
善良除了一种品德一种选择,其实也是一种气韵一种人生。
我们选择善良,同时也是给自已选择了一种生活:安宁,温暖,从容不迫,优雅淡然。
当被别人在乎时,不自持,当被别人冷落时,不自弃。一颗善良的心,能让你风轻云淡的微笑前行。
余生,愿你做一株玫瑰,既芬芳善良,又不卑不亢。既柔腻温婉又自带锋芒。
篇11: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2: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3: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4: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5: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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