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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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
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1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此级别功能最全,除具备上述所有级别功能外,对系统加设了访问验证保护,以此不但记录访问者对系统的访问历史,还对访问者的访问权限进行设置,确保信息被安全使用,保障信息不外泄。
1.2信息安全等级的划分
对于一些需要特殊保护和隔离的信息系统,如我国的、国家机关以及重点科研机构等特殊机构的信息系统,在进行信息安全保护时,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根据需被保护的信息的类别和价值的不同,通常其受到保护的安全等级也不同。此举目的为在保护信息安全的同时降低运作成本。
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分为技术和管理两大类。技术部分是要求在信息安全保护过程中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系统具备对抗外来威胁和受到破坏后自我修复的能力,主要涉及到物理、网络、主机、应用安全和数据恢复功能等技术的应用。管理部分是要求在信息系统的全部运行环节中对各运行环节采取控制措施。管理过程要求对制度、政策、人员和机构都提出要求,涉及到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管理等管理环节。
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方法
3.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流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及到多个环节,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完成。安全等级保护的环节大体上分为以下九步:(1)确定系统等级作为实现信息等级保护的前提,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是必不可缺的步骤。用户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给所使用的信息系统科学确定等级。(2)等级审批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进行审批调整,但调整时要按照规定,只能将等级调高。(3)确定安全需求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可反映出该等级的信息系统普遍存在的安全需求。信息系统在确定安全需求时要依赖该系统的安全等级,但因为信息系统普遍存在可变性,因此用户在确定安全需求时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系统的安全需求。(4)制定安保方案当信息系统的等级和安全需求确定后,针对已掌握情况制定出包括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在内的最佳安全保护方案。(5)安全产品选型安全产品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安全保护工作是否能够成功实现。因此在安全产品的选择过程中,不仅要对产品的可信度和功能进行认真审查,还要求国家相关部门监管产品的使用情况。(6)安全测评测评的目的在于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的实现,以保证信息安全。若测评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要及时进行重新调整。(7)等级备案安全保护等级在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其用户和运营商需要向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跨地域的信息系统的备案由其主管部门在当地同级公安机关完成,分系统的备案由其用户和运营商完成。(8)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工作主要是监督安全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对测评机构和信息系统的登记备案进行监管。(9)运行维护该环节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运行确定系统的信息安全,还可以重新确定对产生变化的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以上环节在实现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过程中极其重要,不可跨环节、漏环节操作。
3.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方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为物理安全保护和网络系统安全保护两类。对于物理安全保护,又分为必要考虑和需要考虑两个安全层面。对于必要考虑的物理安全方面:对于主机房等场所设施来说,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做到室内监控、使用用户信息登记、以及自动报警系统等。记录用户及其访问情况,方便随时查看。对于需要考虑的物理安全方面:对于主机房以及重要信息存储设备来说,要通过采用多路电源同时接入的方式保障电源的可持续供给,谨防因断电给入侵者制造入侵的机会。根据安全保护对象的不同,有不同的保护方法。具体方法如下:(1)已确定安全等级系统的安全保护对于全系统中同一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对于任何部分、任何信息都要按照国家标准采取统一安全保护方法给其设计完整的安全机制。对于不同安全等级的'分系统,对其上不同的部分及信息按照不同的安全要求设计安全保护。(2)网络病毒的防范方法计算机病毒严重威胁到计算机网络安全,所以防范病毒的入侵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步骤。运用防火墙机制阻挡病毒入侵,或者给程序加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设置访问权限,判断是否存在病毒入侵,及时发现入侵的病毒并予以清除,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3)漏洞扫描与修复方法系统存在漏洞是系统的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常会利用系统中的漏洞对系统进行攻击破坏。因此要经常对计算机进行全面的漏洞扫描,找出系统中存在的漏洞并及时修复漏洞,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入侵机会。漏洞的修复分为系统自动修复和人工手动修复两种,由于多种原因,绝对完善的系统几乎不存在,因此要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修复,确保系统的安全。
4、结束语
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旨在为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建立起一个长久有效的安全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的实施处于初步进行阶段,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这需要业内外人士的共同参与,为保障信息安全尽最大的努力。同时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和水平也要不断优化升级,确保能够及时解决安全保护中遇到的问题,让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的实施畅行无阻。
篇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报告
根据《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基本情况
(一)信息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我社成立了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管理机构,由联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信息安全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二)日常信息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实际,供销社日常信息安全工作主要涉及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业务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管理、组织人事信息管理。根据这些实际,县联社已从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更新设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对信息安全的人员、资产、运行和维护管理进行了落实。
一是,落实具体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员,对涉密信息文件、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对重要办公区、办公计算机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保密工作。二是,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对涉密文件材料管理和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的维修、报废、销毁管理进行了规定。对日常信息办公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安装使用,主要是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工作应用软件,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进行操作管理。
三是,结合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初步建立了《永胜县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对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相关信息审批备案和日常记录。
(三)等级保护与风险评估
永胜县供销合作社的相关信息系统主要是业务工作,不是重要涉密部门,还达不到涉密信息系统等级,所以,没有对信息系统定级、测评和评估。 ㈣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和手段落实情况
1、计算机及网络经过检查,已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并按县委保密局的要求,在主要的计算机上统一粘贴了“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处理涉密信息”的标识,杜绝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的混用。
2、网络终端没有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的信息网的现象,没有安装无线网络等。对信息公开发布门户网站及相关应用系统帐户、口令等进行检查,对服务器上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进行了检查,没有网站信息被非法篡改,也没有非法链接。同时,日常工作中,及时对计算机进行漏洞扫描、木马检测等,
加强安全监管。我单位使用的计算机都为非涉密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工作,没有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情况。目前,网络运行良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设备运行良好,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信息,未在网上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未发生过失密、泄密现象。
3、密码技术防范方面。我单位的相关信息还达不到涉密信息系统等级,目前还没有使用密码技术防护措施。
(四)应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上,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了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县社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信息化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相关问题。目前,还没有应急响应方案。
2、对非涉密的相关重要工作信息实行光盘备份,以防范计算机系统故障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目前,我社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应急技术支援队伍,主要由县社办公室根据工作中的问题向县信息办及时报告咨询解决。目前,没有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五)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情况
我单位终端计算机安装的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杀毒软件等信息安全产品,使用360安全卫士等软件,皆为国产产品。公文处理软件具体使用金山软件的WPS office系统和Microsoft Office系统。单位使用的工资系统、业务统计报表系统、组织人事统计系统等应用软件均为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供销社统一指定的产品系统。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县供销社积极参加全县保密工作会议和县委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并专门负责机关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
2、结中学习,县供销社对全县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相关保密、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也结合《保密工作》杂志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自学,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密意识。
(七)信息安全经费保障。
县供销合作社信息安全工作得到县社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相关学习培训材料的征订购买和相关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经费均纳入预算,实报实销,为信息安全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信息安全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过安全检查,我单位信息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了一些不足,同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了整改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1、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由于本部门工作涉密很少,机关干部对信息安全防范的意识还不高,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针对这些情况,县社领导已结合传达全县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作了强调和要求。结合工作开展,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设备维护、更新不及时。部分股室计算机的杀毒软件、防护软件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升级,存在部分漏洞。针对这些问题,办公室已及时对各终端计算机的杀毒软件、防火墙等进行了更新升级,对存在的漏洞进行了修复。今后将对线路、系统等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新升级防护软件。
3、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水平还有待加强。供销社的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非专业人员,对信息安全的管护水平低,还需要加强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安全管理和管护工作的水平。
4、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部门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应急预案等还不健全,还要完善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以提高机关网络信息工作的运行效率,促进办公秩序的进一步规范,防范风险。
三、对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由于很多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均是“半路出家”,非专业人员,没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希望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操作培训,发放一些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材料。
二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的信息系统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增强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信息安全的级别也不同。希望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对重点信息安全部门和非重点信息安全部门进行分类指导。
篇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报告
接县公安局文件后,我单位对本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了自查。
一、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始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对象为本单位维护的翼城政府网;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我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翼城政府网信息安全负直接责任,并接受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管;信息系统安全岗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本单位负责人主管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有安全管理员两名。
二、按照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
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翼城政府网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对翼城政府网信息安全保护等级进行了自主定级。
三、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信息系统变化及定级备案变动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xx861号),对本单位维护网站(翼城政府网)安全保护等级级别定位第二级。
四、信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和信息安全整改情况:
鉴于网站的性质,无信息安全设施。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制定了翼城政府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我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翼城政府网信息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并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管。
六、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和落实情况:
对翼城政府网机房实施了24小时值班,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防病毒系统、网站软件系统实时升级,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由技术人员解决。
七、选择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情况:
翼城政府网使用了锐捷网络的XXX产品。
八、聘请测评机构按规范要求开展技术测评工作情况,根据测评结果开展整改情况:
暂无聘请测评机构开展技术测评工作。
九、自行定期开展自查情况:
每半年对翼城政府网进行一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自查。
十、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主动学习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篇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x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工作,提高全辖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0xx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组织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进一步明确了我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职责,规范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标准,完善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制度,提升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
x单位在上级行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内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一是成立了x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科技的副行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辖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情况
我行根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0xx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精神,将《郴州中支业务网网络系统》和《郴州中支财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定为第二级,其他系统定为第一级,并将定为第二级的系统向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x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今后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力度,督促各支行、各科室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队伍建设,提高网络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意识;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和自测评;
四是规范和完善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篇5: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xx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提高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安全保证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省环境监控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网络环境。
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陈新贵副厅长和易旭生副巡视员对省环境信息自动监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准备,做好检查工作。
按照省环境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各位领导严格要求,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促进了中心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营造出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近期,我中心进行了信息安全自查,现将中心信息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积极组织部署等级保护工作
1、专门成立等级保护协调领导机构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网络管理组成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确保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高效运行、理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息化安全等级建设。
2、明确等级保护责任部门和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非常注重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多次开会明确等级保护责任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3、贯彻落实等级保护各项工作文件或方案
等级保护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等级保护各项工作文件或方案,根据环境自动监控工作的特点,制定出《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机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等级保护工作。
4、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组织人员培训,专门部署等级保护工作
监控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议,定期、不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考核。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5、有关主要领导认真听取等级保护工作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
省环保厅陈新贵副厅长、易旭生副巡视员分别对等级保护工作给与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监控中心陶冶主任、丁卫东副主任、郭新望总工程师分别听取等级保护工作汇报,指示责任部门做好自检、自查,精心准备,迎接公安厅专项检查。
(二)认真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1、高规格建设信息安全协调领导机构
在监控中心等级保护协调领导小组中,陶冶主任亲自担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郭新望总工程师担任协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信息管理室汪太鹏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成立信息安全职能部门
监控中心成立了信息管理室作为信息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环境网络建设,信息安全,日常运行管理。
3、制定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监控中心制定出相应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定岗到人,明确责任分工,把信息安全责任事故降低到最低。
(三)积极推进信息安全制度建设
1、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监控中心建立了人员录用、离岗、考核、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外来人员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人员安全管理,不定期开展考核。
2、严格执行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制定出《机房管理制度》,加强机房进出人员管理和日常监控制度,严格实施机房安全管理条例,做好防火防盗,保证机房安全。
3、建立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制订了产品采购、工程实施、验收交付、服务外包等系统建设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大大提高了系统建设的质量。
(四)大力加强信息系统运维
1、开展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
监控中心建立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能力事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
2、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理程序
监控中心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设立安全事件报告和相应处理程序,根据安全事件分类和分级,进行不同的上报程序,开展不同的响应处理。
3、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演练并不断完善监控中心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演练预警方案,不断完善预警方案可行性、可操作性。
二、扎实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
(一)信息系统定级工作概况
监控中心积极有效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工作,认真编制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是通过前端自动监控设施自动采样、分析、获取各污染源、环境质量点位的监测数据。
该系统主要服务于省、市环保部门环境管理,同时对审核后数据通过网站向公众发布。
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侵害的客体是公众利益,即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系统服务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是一般损害。
(二)信息系统备案工作情况
监控中心按期规范开展信息系统备案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对单位基本情况、信息系统情况、信息系统定级情况等信息做出明确备案。
三、有效推进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部署和经费保障
(一)制定等级测评工作计划
认真制定等级测评工作计划表,按照工作计划表,有条不紊的开展等级测评。
(二)制定安全建设整改工作计划
制定安全建设整改工作计划,根据自查结果,对发现问题进行安全建设整改。编制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计划。
(三)保证等级测评工作经费
中心优先保证等级测评工作经费的划拨、使用。
(四)落实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经费保障
中心积极落实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经费,协调财政部门保障整改经费保障。
(五)选择等级测评机构
四、不断完善等级保护自查和整改
(一)组织部署等级保护自查工作
领导协调小组开专题会议,部署等级保护自查工作。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检查表的要求,细化各项检查指标,落实各项指标。
(二)按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做好三级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
(一)等级评测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篇6:铁路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研究论文
铁路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研究论文
1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建设情况
公安部于开始等级保护测评体系的建设,以来,对国家和地方等级保护协调小组推荐的测评机构开展能力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120多家测评机构的申请和评估,并颁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120多家机构按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国家级目前有7家,其中有4家主要承担行业内的测评工作,分别是电力、金融、教育和广电。
2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借鉴作用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鼓励具有信息系统特色的行业申请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旨在对具有行业特色、安全建设情况又不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系统开展本行业的等级测评工作。在电力、金融、教育和广电4大行业中,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是最早获批国家级测评机构的单位,其成功经验对其它行业开展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中心设有3个测评实验室,分别挂靠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卓识测评中心。3个实验室均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接测评业务,测评业务指导统一归口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各测评单位的主要职能有:技术研究、安全测评、风险评估、业务咨询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编制等,对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电力行业信息系统数量多,工业控制类信息系统占多数,其中三级系统有1700多个,四级系统有40~50个,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测评中心对本行业的三级、四级系统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3建立铁路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必要性
铁路行业的业务与电力行业十分相似,都属于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电力行业的信息系统主要是电网控制类系统,属工业控制专业,信息安全要求高;铁路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为行车控制、客货运输提供重要支撑,信息系统涉及控制和实时交易处理等,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要求高。因此,借鉴电力行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在本行业信息安全工作中起到的作用,有必要在铁路行业内部建立正规的信息安全技术队伍,对铁路行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起支撑作用。
3.1行业测评机构的优势
如上所述,铁路行业的信息系统有着行业运行特点和专业特殊要求,客、货运输交易及管理类系统涉及国计民生,列车运行控制类系统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行业内的测评机构依托其自身长期的专业知识的积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行业测评机构容易理解行业信息系统的业务并把控安全风险行业测评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是有着行业信息系统研发经验的科研人员,熟悉系统的功能特点和应用背景,长期从事行业信息安全服务工作,对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把握较准确。
(2)便于培养行业内的信息安全服务技术力量行业测评机构通过长期积累,在技术装备上能得到不断提升,通过构建与实际生产系统一致的模拟仿真测试环境,可以有效跟踪生产应用系统的安全风险;长期从事行业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也给测评机构的检测人员提供良好的行业应用平台,积累服务经验和技术经验;通过组织培训班等形式,又可以将测评机构积累的丰富经验以技术研讨会的形式在行业内信息安全从业人员中传授,有效提高行业内信息安全整体技术服务水平。
(3)行业测评机构队伍稳定且人员可控性强公安部要求从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人员要可控,对从事四级系统(重要系统)以上的测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行业测评机构一般都是国企,主要从事行业内的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除签订劳动服务合同,与单位定期签订保密协议外,机构也会对员工在职业发展、工资待遇、培训教育机会等方面给予慎重安排,使得测评人员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3.2行业测评机构的作用
(1)行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信息安全测评第三方机构有着丰富的信息安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行业各层级的标准和规范,通过长期在铁路行业内开展测评、咨询等服务性工作,了解行业应用系统的业务特点,掌握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求,可以为行业单位提供定制化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对行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技术支撑作用。
(2)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1429号)的要求,重点行业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等级保护国家标准,结合行业特点,确定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指标。在不低于等级保护国标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结合铁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特殊需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或细则,指导铁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与测评工作。
(3)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测评服务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包含5个基本阶段:规划、设计、实施、运维和废弃。行业测评机构可以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各阶段为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安全服务,使等级保护工作贯穿于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规划阶段测评机构可以帮助用户识别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确定系统应达到的安全目标,提供定级指导;设计阶段协助提出系统需满足的安全指标,在关键节点提供安全测评服务;实施阶段测评机构提供漏洞扫描、渗透性测试、源代码安全检查等深度安全检测,并根据测评结果提供安全建设整改建议;运维阶段等级保护测评的目的.是掌控信息系统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按国家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遇网络结构调整、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等重大变更时进行等级保护测评;业务废弃阶段行业测评机构可为用户提供软、硬件等资产及残留信息的废弃处置方案,防止系统废弃可能引入的新的风险。
(4)信息安全咨询与评估服务由于测评机构熟悉信息安全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实践经验丰富,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开展定制化的咨询服务,如等级保护合规性咨询与评估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安全体系建设咨询与评估服务,软件源代码安全咨询服务等。
(5)行业信息安全持续改进能力培养测评机构在实施某一测评任务时,一般需要在测评前期、中期和后期与用户进行充分的沟通,通过技术交流、设计联络等方式,提高用户对等级保护基本概念、安全指标的理解以及测评方法、检测工具的运用,在完成测评任务的同时,也帮助用户提升信息安全自测能力。行业测评机构还可通过技术讲座等形式,对用户单位信息安全分管领导、系统运维人员和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增强用户信息安全意识和运维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使用户具备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持续改进的能力。
3.3行业信息安全测评工作的需要
铁路行业目前已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按大系统分有上百个,每个大系统按照应用范围又分为铁路总公司级系统、铁路局/地区中心系统和站段级系统,这些系统一般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系统建设的模式投入使用,各级系统采用不同的等级保护定级,在开展信息系统测评时,一般需要将大系统拆分为不同的子系统分开测评,每年可参与评测的信息系统数量不低。按1个铁路总公司、18个铁路局、上千个车站规模考虑,铁路每年可参评的信息系统数量大约有上万个左右。因此,成立铁路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业测评机构不仅是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的需要,也是建立健全完善的铁路运输整体安全体系的需要。
4结束语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作为行业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应协助铁路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将行业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开展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制订、安全方案设计、等级保护测评、定级备案、整改建设指导、安全咨询等实效性工作,在落实好公安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要求的同时,帮助用户培养信息安全持续改进能力,促进行业信息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发挥对行业等级保护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篇7: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 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 统的备案。
第三条 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 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 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 其跨地 (市) 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 门受理备案。
第四条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 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 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 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 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 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 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 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五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 该设立专门的备案窗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警力,专门负责受理 备案工作,受理备案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向社会 公布。
第六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备案单位” ) 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 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 时,应当首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好 备案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地点备案。
第七条 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 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 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 《备案表》 表四及其有关材料。
第八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 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 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 收回执》 备案材料不齐全的, 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 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 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
第九条 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纸质材料 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 (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第十条 经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 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内,将加盖本级公安机关印章(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备案表》 一份反馈备案单位,一份存档;对不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 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 位进行整改, 并出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结果通知》
第十一条 《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 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 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由 公安部统一监制。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不 准的备案单位,在通知整改的同时,应当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 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备案单位仍然坚持原定等级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 监察部门可以受理其备案,但应当书面告知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 任和后果,经上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 同时通报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 4 — 对拒不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 门通报。 依照前款规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通报的,应当报经公安部公 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同意。
第十四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 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文件录入到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定期逐级上传 《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的电子数据。上传时间为每 季度的第一天。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管 理制度, 对备案材料按照等级进行严格管理,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查询。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
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备案工作规范,并报公安部公共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备案。
篇8: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通过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讲解,使大家了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知识、重要性,以及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响应国家对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篇9: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按国家规定对需要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的各类信息的存储、传输、处理的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等级保护,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等级响应和处置的安全保障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语言、文字、声音、图像、数字等资料。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运行体系。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当遵循分级实施、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各类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处理的连续性。
信息系统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同步建设、动态调整、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必要的资金和技术的保障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的责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等级保护的分级与实施
第八条根据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的重要性、业务处理对系统的依赖性以及系统遭到破坏后对经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一)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业务可以直接用其他方式替代处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为一级保护,由运营单位自主保护;
(二)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会影响业务的正常处理,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为二级保护,由运营单位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保护;
(三)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涉及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会严重影响业务的正常处理,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为三级保护,由运营单位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护;
(四)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直接涉及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业务无法正常处理,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为四级保护,由运营单位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监管部门的强制要求进行保护;
(五)信息系统承载的信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运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五级保护,由运营单位在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专门机构的专控下进行保护。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自行选定其信息系统相应的保护等级。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报经审定。
第十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省、设区的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省、市信息系统保护等级专家评审组,并分别组织对关系全省和关系全市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进行审定。申报与审定的具体细则,由省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部门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包含多个子系统的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各子系统的重要程度分别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安全测评,符合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投入运行或者系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信息系统保护等级选定或者审定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细则由省公安部门制定。
信息系统涉及国家秘密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信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每年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评,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测评。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地域影响范围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按照省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通信基础网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按照省有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法对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督促、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受理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备案;
(四)依法查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保密工作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下列工作:
(一)督促、指导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备案;
(三)依法查处信息泄密、失密事件;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密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涉及密码管理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查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违反密码管理的行为和事件。
第二十条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指导、协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
(三)组织专家审定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
(四)为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资讯和技术咨询;
(五)根据预案规定,组织落实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在运营、使用中发生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泄密失密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建立信息系统保护等级或者自行选定的保护等级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和措施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信息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定期对系统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测评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经营性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并处二千元罚款;涉及泄密、失密的,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违反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审定信息系统保护等级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相应的保护等级。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10: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汇报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汇报
一、医院简介
XXX拥有66年发展历史,坐落于黑龙江北部中心城市北安市的城市中心,地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医院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在市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医院总占地面积22599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5027平方米。
医院在职职工664人,专业技术人员 55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72 人,中级技术职称109人,床位400余张 。设有内、外、妇、儿、五官等二十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外科共设五个科室包括普外、脑外、胸科、烧伤、泌尿、骨科、肛肠等学科,其中胸外科、脑外科是我院重点科室之一,胸外科是黑河地区该专业龙头科室,外科常规开展肺癌、脑外、食道癌等复杂手术,广泛开展腹腔镜、前列腺电切等介入手术。多项技术的开展和研发均获得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开创了历史先河,成为北安市及黑河地区医疗技术的领头雁。内科设有五个科室包括神经内科、心脑血管内科、内分泌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内科、肿瘤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传染科及在黑河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的急诊科。我院影像科室技术实力在本市区位居首位,吸引了大量外院病人来我院检查,整合了各方优势资源。
医院环境优美,整洁。目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康复、
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公共医疗改革试点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农垦北安管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铁路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公安定点医院、黑河地区首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120”急救中心设在我院,同时担负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医院拥有大型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螺旋CT、高压氧舱、德国贝朗血液透析机、日产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数字多功能胃肠X光机、C型臂数字成像系统、彩超、经颅多普勒、体外碎石机、电子胃镜、欧美达麻醉机、运动平板、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系统等先进设备百余台,抢占医疗市场的制高点。 全套电子内窥镜系统、各种手术用硬镜、介入治疗设备、高压氧舱等一批国内外精密医疗设备,精良的医疗设备为提高临床诊治水平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医院由门诊楼,病房楼,急救中心组成,住院楼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麻醉科、康复科等病区。医院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化管理,所有病房均设有中央空调、独立卫生间,配备集中供氧、集中负压吸引、自动对讲呼叫等设施。
XXX拥有黑河地区首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ICU重症监护病房,是我省北部地区成立较早发展最快的重症科室,设备实力和省级医院相聘美,从业人员都经过正规重症医学培训学习,成立后为北安市危重症治疗开辟了新的天地,危重症抢救成功率达到省级医院水平。具
有国际水准的`最先进的层流净化手术室共六个6 手术间,同时可开展胸、脑、腹、四肢、五官、妇科等高尖端手术。急诊科是黑龙江北部地区最大的急诊综合科室,科室有独立床位近30张,抢救设备齐全,实力雄厚,是我院“门神”级科室。我院拥有全区设备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烧伤病房和血液病房,发热门诊、检验科均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为患者提供了方便、安全的就医环境 。
XXX领导班子带领广大职工勇于拼搏,锐意进取实现了医院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年收入突破亿元大关。医院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以病人为中心,创建人民群众最满意医院”是XXX始终坚持的办院宗旨。医院人正以执着的医志、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学风书写着辉煌的历史,为打造“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医院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加强领导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好卫生计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医院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网络中心承担,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并开展相关科室的监督指导,根据安排,医院自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以来,就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等相关工作,全面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同时组织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对网络中心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三、完善制度
为落实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建设与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办发85号)的文件要求,我们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根据等级保护要求,开展了信息安全制度的前期完善工作。陆续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信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物理安全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建设》、《主机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建设》、《数据安全技术措施建设》等措施。
四、信息等级安全保护基本情况
目前,医院已有HIS、院内办公网、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铁路医保、低保等多个内部信息系统,根据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优化,积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环境建设,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在物理安全方面,严格管理机房人员进出,消防设施完善,所有设备通过UPS供电。关键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做到有主有备,确保在发生物理故障时可以及时更换。 机房做到防水、防火、防静电处理,温湿度控制在要求的温湿度之间。
在网络安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内、外网物理隔离的标准建设网络系统,并采用虚拟局域网技术,通过交换机端口的IP绑定,防止非法网络接入;在网络出口以及不同网络互联边界全面部署硬件防火墙,部署日志服务器,记录并留存使用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在医院互联网出口部署网络行为管理系统,规范和记录上网行为,合理控制不同应用的网络流量,实现网络带宽动态分配,保障了信息系统正常应用的网络环境。
在主机安全方面,终端计算机采用虎纹远程管理软件,对终端进行工作行为、上网行为等管理,重要的应用系统安装了计算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实现对主机的USB等外设接口的控制管理,采用KEY用户名密码等方式控制用户登陆行为。
对于应用安全,严格做好系统安全测试,配备了专门的漏洞 扫描仪定期扫描应用系统漏洞,并按测试结果做好安全修复和加固工作;安装彩蝶ARP检测系统及局域网抓包工具,自部署起已多次成功。
篇11: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增强信息系统安全
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增强信息系统安全
认真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是增强信息安全、确保系统健康运行的'重要途径和保障.2008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金审”工程二期项目,从立项规划到系统建设的整体阶段,我们一直认真学习和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为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作 者:周德铭 作者单位:审计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刊 名:信息网络安全 英文刊名:NETINFO SECURITY 年,卷(期):2009 “”(5) 分类号: 关键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分析论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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