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
“画壁”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希望大家喜欢!
篇1: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
为了解和掌握,反映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处妇联对本辖区的村组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总的感觉是有喜有忧,喜忧对半。一、基本情况:我处是城乡结合的中心,是X0XX月XX日正式成立的,是由原城郊办事处分离出来的,本辖区有7个村委会、X个村民小组、9个党支部、7个妇代会、X个妇代小组,XX个企事业单位,其中我处最繁华的亚中商城小康村交易市场在州市中心,全处有耕地面积X.X万亩,常住人口是6X9X人,XX―60岁妇女X7X4人,流动人口X6000人,其中流动妇女7000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形成了X0:4的比例。调查表时:(一)流动妇女现状X、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比较明确。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XX岁以下,主要来自四川、河南、甘肃、陕西、安徽等边远贫困地区,她们来到我处经济发达的辖区愿意学习新鲜事物,有改善自身状况的强烈要求,她们大多数人急于挣钱,以缓解家庭的贫困窘迫,也有些妇女想出来学习一些谋生的技术和本领,以图日后能在家乡或外地立足。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据我处八工一村妇代会调查统计,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XX,高中文化程度的X。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很少。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建筑业,如八工一村亚中商城的纺织品、皮鞋、服装、家用电器、百货用品、缝纫、五金、蔬菜、猪肉、鸡、鱼其它等行业经营,还有搞建筑业的。X、流动妇女的生存状况,从思想状况看流动妇女主流是健康进步和积极向上的,据问卷调查反映,大部分流动妇女对党对社会主义有较深的感情。从生活状况看,许多流动妇女虽然找到了工作,有了一席之地,但绝大多数仍有游离于都市的感觉,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在很多方面她们很难和本地城市人同等待遇,而生活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流动妇女主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私房,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各种设施都不健全,因此成为脏、乱、差的典型,不仅给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问题,也给流动妇女及其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流动妇女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保护方面,一些小的企业问题比较突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设有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制度,有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或降低克扣职工工资。(二)流动妇女对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方面:流动妇女的流入不但改善了她们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我处八一村,地处亚中商城和活畜交易市场,每年流入的流动妇女都比较多,常住妇女与流动妇女人口形成X:9的比例。近几年随着八一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都将以前的旧房进行了重新翻新建起了高层楼房,致使流动妇女较多于往年,八一村的集体经济,村民家庭收入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几年前由于市场经济不开放、村民只靠种地来增加家庭收入,过着背向黄土的日子,人均只有X00元,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妇女的流入,壮大了X一村集体经济,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如今家家有电话、户户有楼房,银行有存款,村民的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了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大老板、小厂长、总经理等层出不穷,人均收入达到X000元以上,这些经济收入的取得XX以上都是靠流动妇女的大量流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房屋出租业、二、三产业,使八工一村的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也推动了我处经济的整体发展。在文化发展方面,每年我处各村在三八、七一、十一各大节日联谊舞会,座谈会及迎新春闹社火流动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我处八工一村在各大节日庆祝活动时,流动妇女占XX以上。丰富了我处和各村的.文化生活,也推动了我处文化事业的发展。二、建议和对策:从我处妇联调查流动妇女状况来看,流动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生活条件比较差,生活水平都不高,所以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妇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第一通过系列的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第二各级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的教育纳入当地妇女教育的规划之中,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依托妇女学校,女性素质学校,妇女之家、妇女活动中心等阵地加强对她们的教育培训;第三要积极动员流动妇女参与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来丰富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她们感觉到第二故乡的温暖。第四各级妇联组织要从摸实情、办实事入手,着重帮助流动妇女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对她们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同时帮助她们解决住房、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第四各级妇联组织要关心流动妇女的切身利益,努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把维护流动妇女的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把解决劳资纠纷和侵权问题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中心,妇女法律授助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
篇2:留守妇女问题调研报告
留守妇女问题调研报告
__月27日至30日,__市妇联通过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现状进行了调研。
__市总人口37万,女性人口18.42万,育龄妇女75240人,留守妇女11700人,占已婚妇女数的15.55%。在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年龄分布为30岁以下的占15.7%,31—40岁占34.7%,41—50岁的占49.6%。留守妇女群体主要以40岁左右的年龄段最为集中,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5.6%左右,40.8%的留守妇女为小学文化。
留守原因: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40岁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1、建立“农村留守人群互助组织”。互助形式可以是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等,大家在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缓解留守群体在生产生活中的压力,增强留守群体的安全感。
2、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使“留守妇女”的'丈夫尽量在本地打工,部分解决“留守妇女”面临的困难。特别是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这样既为当地的经济作出贡献又有利于“留守妇女”家庭婚姻关系的稳定,还能为扶养赡养尽责、公务劳动分担起到积极作用。
3、扶助留守妇女创业。充分利用贷免扶补、小额信贷各类扶助资金,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各镇筛选2-3个示点村,发放贴息小额贷款,扶持妇女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深加工业、民族手工艺制作等致富产业。培养树立一批留守妇女致富能手和创业带头人,创建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留守妇女创业示范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留守妇女自立自强、创业致富的信心。
4、努力提高留守妇女的素质。依托妇女之家、农民学校,在留守妇女中开展扶志、扶业、扶技活动。大力开展“四自”精神、实用技术、市场经济、创业知识,家庭教育知识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留守妇女的创业意识,提高其创业技能和家庭教育水平。
5、强化社会关爱教育。充分发挥市“关工委”、妇联、敬老院的作用,构建和谐家庭。此外,要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有关政策,通过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等有效举措,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跟随父母在异地享受平等、良好的教育。
6、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手机电信通话上网覆盖面,做好送书、电影下乡工作,努力为农村留守妇女营造一个能够自由学习活动的良好氛围;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举办乡村竞技赛、秧歌赛等,并结合各地实际,利用各种节庆、民族传统节日、农闲时间和农村集市,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和活跃农村留守妇女业余文化生活;其次要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 引导留守妇女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7、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使流入城市的农民工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要逐步推行进城务工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最低工资保障,为工作有困难的务工人员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家属,包括配偶、子女,应与城市失业人员、居民子女享有平等权利,享受就业、教育、福利、保障待遇,消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篇3: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新思路,构建维权新机制,寻求维权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年、20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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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2003年、2004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2003年、2004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制度,建立了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2004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2004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20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2004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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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3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
篇5:流动儿童调研报告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入城市,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流动儿童从小就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的排斥以及二等公民的不公待遇,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将加深他们的被歧视感和对立感。长期处于社会边缘,他们可能会趋于激进化。如果不对流动儿童进行正规有效的教育,不帮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很可能会产生对整个社会的对抗情绪。这个现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采取许多措施帮助他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不是一时可以解决的,需要我们长期关注。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调研,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可以促进外来人口特别是儿童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
一项对41名打工子弟学生和23名本地学生的心理健康调研显示,打工子弟学生心理健康总体状况的问题检出率为58,而同期调研的相对应的本地学生的检出率为26。调研还表明,打工子弟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主要表现在强迫症状,情绪不稳定,适应不良与人际关系紧张和敏感等方面,而且在高年级阶段表现更为突出。连云港的情况也是这样。令人深思的是,有一半以上的流动儿童不喜欢甚至讨厌城市的孩子,一个需人们警惕的现象是,流动儿童已感觉到了城市孩子与自己的差别。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将加深他们的被歧视感和对立感。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问题,这些流动儿童从小就深刻地感受到社会的排斥以及二等公民的不公待遇。
其实儿童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心理健康的影响因素中,自我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且他们的自我评价往往受周围老师、同伴、父母等的影响,所以,周围的人对他们的身份认同起到了关键作用,我们认为他们行,他们会很棒,如果我们认为他们不行,他们就会感到不行。对于打工子弟来说,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因此,他们会经常得到负面的消极评价,这样导致他们在心理上会产生更大压力,由此产生较重的上述症状。促进外来人口特别是儿童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最好的方法是教育,最好的地方是学校。一起学习,一起生活,成为朋友是保证安定、团结的根本渠道。
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状况
20xx年3月,连云港市新浦区延东社区妇联对10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就儿童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1、被调研家庭中父母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有6人,占60,40-50岁的有2人,占20,20多岁的2人,占20。从事的职业中:个体户有8人,占80;做临时工的有2人,占20;家长的文化程度:小学、初中文化的9人,占40;无文化的1人,占10。
2、经济收入方面,父亲的月平均收入是600元,母亲的月平均收入是400元。家庭的住房条件:40平米以下的8户,占80;40-50平米的2户,占20;生育子女情况:生育1孩的有3户,占30;生育2孩的有6户,占60;生育3孩的1户,占10;家庭里的卫生习惯:非常注重的占30;比较注重的占50;不很注重的占20。
3、孩子在新浦读书情况:有1个孩子在新浦读书的有3户,2个以上的有2户,这表明,凡是只生育1个孩子的家庭,均把孩子带在身边,而生育2个孩子的家庭中有一部分将另一个孩子放在了家乡。对孩子的读书情况:有20的家长表示非常了解,30的家长表示有点了解,50的家长表示不了解。
4、对孩子的辅导:10的家长经常辅导,20的家长有时辅导,70的家长表示不辅导。孩子做作业时:10的家长会在一旁陪伴,20的家长自己做家务,30的家长看书、看电视,在外工作的有40。孩子做作业的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占30,2小时以内的占40,3小时以内的30。
5、家庭里订阅报刊:1份都没有的占90;有1份报刊的占10。家里的课外书籍:90的家庭里课外书籍在10本以下;10的家庭里有20本;家长对新知识:非常感兴趣,常看书的占10;有时看书的占10;不看书学习的占80。
6、家长与孩子交流情况:每天交流的占10;经常交流的占10;不常交流的占80。孩子和家长说心里话:10孩子主动说;40是家长问了才说;另有50的家长不知道孩子在想什么。对孩子的无理要求:20的家长表示有时会满足;80的家长表示从不满足。家长向孩子的许诺:10的家长表示一定兑现;90的家长表示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兑现时向孩子作认真的解释。教育孩子最管用的方法:给孩子讲道理的占20;打骂孩子的占80。
从以上一系列的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较为具体的情况。
第一、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相对拥挤,能够为孩子提供的生活、学习环境比较狭小。多数家长把孩子带在身边,表明对孩子的成长更为重视。现在外出务工重点是孩子,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家长对孩子读书情况的关注程度有提高,他们希望孩子成长进步。家长中多数对自己的孩子的学习情况不了解。
第二、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不好。每天交流和经常交流的很少,能够主动与家长说心里话和家长在询问后说心里话的孩子占50;由于家长忙于工作和家务,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又缺少书籍、报刊杂志,使得孩子在家里获取知识的渠道狭窄。这也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知识面、见识上与城市孩子形成差距的重要原因。
第三、家长没有家教理念,对孩子的无理要求总是满足的不多。家长对家庭教育本身的理解有偏差。不少家长在反映家庭教育方面存在问题时,往往回答:因为自己文化程度低,孩子做的题目自己看不懂,没有能力教孩子,表现出对家庭教育的束手无策。不少家长希望学校多教育孩子。事实上,他们多数把家庭教育和现在的家教混淆起来了。家庭教育属于素质教育,而现在的家教是文化知识的教育。说明在这方面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得到切实有效的指导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际方法。
二、流动儿童与社会关系
1、同学关系。学生来自各地,但是学生在学校时,并没有因为地域的关系而影响与其它同学的交往。学生们认识了来自各地的小朋友,并让他们彼此结下了良好的友谊。在这样的学校里没有歧视、充满了温暖。
2、与社区的关系。这次调研的流动儿童少年中有10的孩子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尽管他们没有本地户口,然而新浦是他们生长的地方,哪怕是在城市边缘简易的窝棚,都是他们童年度过的场所。他们在城市的环境中长大,不仅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也接受了城市人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调研中67的孩子都喜欢这里的生活,理由不外是进步、现代化。他们羡慕也都希望毕业后继续在本地上学(38),留在这儿工作(49)。
三、流动儿童教育:既是教育问题,又是社会问题
目前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难的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基础教育由县、乡财政管理的教育体制。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儿童少年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
孩子上一年级,每学期的借读费190元,20xx年,连云港市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了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引进的技术科技人员等流动人口子女九年义务教育与市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政府办学不予任何歧视。规定要求,流动人口必须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到公安机关办理了暂住户口、能够出示有效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到县区教育部门进行了登记,那么就由其流入地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暂住户口所在地,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公办的学校入学,学校免收借读费、择校费。事实上很少有人能享受。
四、解决方法
1、社会给予尊重。从社会层面来看,关键是克服社会对流动人口的偏见,社区、学校等社会各阶层应给他们以应有的尊重,给他们的子女以平等的成长机遇和没有偏见的人际交往。对于学校而言,要积极为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想方设法改善学生学习条件。对于教师而言,除了完成日常教学任务以外,还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问题,针对学生心理发展过程中可能的出现的诸如强迫症状、情绪不稳定、适应不良与人际关系紧张和敏感等问题和在其它的环境、时间下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测查、辅导、咨询和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的发展训练。南师大教育科学专家的专题研究表明:流动花朵的心理与城市孩子没啥不同。人们认为民工孩子内向、不爱说话等等,这些问题在城里孩子身上也有,教师却只看到民工子弟的缺点,有色眼镜自然得出不正确的观点。
2、发挥家庭教育的独特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品质影响着孩子的一生。一个家庭,无论富裕还是贫穷,只要父母善良、正直、勤俭、乐观,这个家庭就会是孩子心灵的圣殿与快乐的源泉。如今的`中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教育是举家大事。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做普通家长容易,做优秀家长则异乎其难。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表示,在全国发起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子方法,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首先应注重对家长的要求,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家长的责任心不能丢。流动儿童的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社会和学校都应为流动儿童的家长创造切实可行的学习机会,使流动儿童的家庭也能给孩子创造专心学习的良好氛围。
3、家长营造安全。从家庭层面来看,家长在解决都市流动人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中的作用特别重要,因为对于流动的家庭而言,家长对孩子的影响、孩子对家长的依恋比正常情况更显突出,孩子对家长的行为更为敏感,在不稳定、不安全的心理状态下,家庭中任何一个不利的因素都会使孩子感到紧张。所以,营造一个温暖、有安全感的亲子氛围对这群特殊学生的心理成长尤为重要。在这方面,首先,家长要克服希望嫁接心理,不要强迫孩子按自己主观意愿的方向发展,其次,家长要克服成长的短平快心理,要使孩子的心理发展按自然的规律进行。再次,家长要给孩子更多时间的关注,挤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交流,与孩子分享成败得失,用自己的经验激励孩子成长。应该认识到,仅仅给孩子以物质上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家长应该认识到,既然把孩子带出来了,那么也意味着把自己的希望带出来了,如果不能给孩子更多的关注,尤其是心理的关注,那就意味着只带出一个希望的空壳。缺少关爱的种子,长不成参天的大树。
4、自我提高认知。安身立命的基础是对自己的正确认知,而在对自己认识的过程中,人们常会受制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不能产生正确的自我评价。都市流动人口学生由于其特殊的生活环境,更容易获得来自外界的消极评价,面对这样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学生必须提高自我认知水平以正确应对。建议让学生多看一些名人的成长故事以激励自己,许多人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富足的童年或青年生活,而是因为他们对恶劣环境的顽强抗争,在看这些故事的时候,不仅要学习名人的自强不息的精神,而且要学习他们走向成功的方法。只要不被别人的评价所左右,与困境成才的成功者进行比较分析,认识自己,树立自强精神,制定人生的目标和走向成功的方法,坚定地走下去,必然会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另一方面,打工子弟学校的初中生大多来自农村,在他们身上也有许多值得城里孩子学习的能力和品格。
篇6:流动儿童调研报告
流动儿童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近年来,这个特殊群体的问题不断凸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促进他们的发展,无论对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下面对我镇流动儿童的总体状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流动儿童***名,流动儿童都是随着父母流动,与父母居住在一起。流动儿童父母以经商和打工居多,生活条件都中等偏上,流动儿童生活学习环境都较好,孩子能较好的融入当地生活。
二、我镇流动儿童的新特点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不断扩大和增加,就业机会大大提升,外出务工人员逐渐选择回乡创业或工作,大量的流动儿童也随着父母返回了家乡。部分外地人到我镇创业开店,也将子女带到我地,使我镇成为了流动儿童的流入地。随着我镇经济的发展,流入儿童将不断增加。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而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但部分父母忙于生计,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因而导致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
(二)意外伤害问题严重。流动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
(三)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现阶段虽然融入了当地生活,但始终与当地儿童不同,内心存在异乡感,容易产生自卑情绪。同时在升学中会遇到一些政策限制,心理容易受到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将流动儿童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二是积极妥善解决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保障农村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农村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农村流动儿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深入开展关爱农村流动儿童工作;三是实施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从社会到学校到班级,从学习到生活关心爱护流动儿童。
篇7:流动儿童情况调研报告
背景:
流动儿童是流动人口中特殊群体,有着其独特的成长性,体现着深远的社会变迁意义,对流动儿童全面细致的调研研究,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反映他们真实的生存和教育条件,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流动儿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从而促进流动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各项权利的平等实现。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流动儿童的生存、教育和发展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保障我市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儿工委对全市流动儿童状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通过基层工作汇报、发放调研问卷、与流动儿童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全市流动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进行全面的了解,探究和探讨流动儿童生存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全市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全市户口不在**的0-16周岁在校学生24497人,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为后巷镇,共有流动儿童4708人,流动儿童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随家庭流动,在**多属长期居住,而非短期滞留。流动儿童中,男女各占58.3%和41.7%。大多数流动儿童认为来到**后,生活环境、教学条件比老家要好,与家乡学校的老师相比,**的老师教学方法更为恰当,对学生更负责,学校的管理也比较规范。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流动儿童在学习、品行、性格、心理健康等方面与**本地儿童相比存在一定差异。表现出普遍生活质量低,学习成绩差,存在道德认识模糊,品行偏差、心理异常,学习动力不足的现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流动儿童都是问题儿童,流动生活同时也教会了孩子们独立生活的能力,许多流动儿童表现出果断、坚韧、独立自主、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他们在同伴群体的帮助下快乐而健康地成长着,也有许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所以,我们既不能过分渲染,把流动儿童看成是问题儿童、可怜儿童,造成这部分儿童的心理压力,又不能轻视这一群体中潜在的或已产生的一些问题,对他们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问题
1、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流动儿童的父母大多是工人或小商贩,因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重养轻教,平时只能给予孩子生存所需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关注的很少。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致使流动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
2、流动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学习上,流动儿童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作业不规范、书写潦草。在个人卫生上,调研显示有10%以上的流动儿童不能坚持每天刷牙洗脸。在生活习惯上,流动儿童日常生活生活秩序混乱,没有科学的安全防范意识。在饮食上,不注重合理的饮食规律和健康的饮食卫生,身体各项发育指标不理想;在人际交往方面,有些流动儿童见到老师和长辈不予理睬;同学之间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甚至大动干戈。
3、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性格缺陷、行为障碍、情绪障碍、社会适应障碍、学习障碍五方面,其中又以性格缺陷、行为障碍最为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
(二)家庭问题
1.流动儿童的学习环境简陋。调研数据显示,有39.58%的流动儿童在家没有自己的学习书桌,只能趴在饭桌、小椅子上学习,或在床上写作业。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中,家里一旦来了客人,学生就根本找不到可以写作业的地方,有的连睡觉也无法保证。
2.流动儿童家务负担繁重。大多数流动儿童在课余时间都要帮父母做家务。调研发现,流动儿童已成为家中的重要劳动力,他们承担了许多家务活,以便父母能全身心地去外面挣钱。像准备全家人的一日三餐、洗全家人的衣服等,都是尚未成年的他们必须承担的家庭责任。还有许多孩子在课余时间帮父母做工、打杂,晚睡早起。
3.流动儿童课余生活单一。因家长工作时间比较长,与本地儿童放学后可参加兴趣小组或各种学习班,玩电脑、上网等活动相比,流动儿童生活的社区很少有公共休息场地,他们每天放学之后只能写作业或者做家务。数据显示,只有10.42%的流动儿童参加过兴趣班的学习。
4.流动儿童常常被家长当成出气筒任意打骂。流动人口在外打工,常常会面临雇主的无理要求,还要承担家庭经济负担、当地人歧视等巨大压力。回到家中,只要孩子稍有不听话或者表现不好,很容易就会被家长暴打以发泄心中怨气。不少家长对孩子学业要求过高,坚持认为不打不成器,只要孩子学习成绩稍有下降,就会遭到家长的打骂。
三、产生原因
1、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的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特别是06岁是人生行为习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父母外出务工,由于收入普遍不高,居无定所,错过对孩子教育的黄金期,对孩子影响极大;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认为孩子有吃有穿有玩就行了,物质上满足,事实上成为孩子学习、身心发展的旁观者;以生活照顾为主,且知识、能力上也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学习辅导等任务,使家庭道德教育处于真空状态。
2、学校教育资源不足。进城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教育,而学校教育由于教学任务重,学生多,而且还在呈增长趋势。有的班级四、五十人,教师没有精力,心有余力不足,对流动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很难为流动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流动儿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对那些有问题的流动儿童难以管理。再加上流动儿童特殊群体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有的学校人数比例小,没引起重视;有的学校虽人数比例较大,但缺乏有效的措施。
3、社会对流动儿童关注不够。社会教育资源缺乏,不能有效地弥补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关怀的不足;对一些娱乐场所不能有效管理,在互联网、电视、电影、录像、影碟、书刊等文化传播媒体中,有的为了追逐市场卖点,牟取暴利,渗入不少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孤僻、苦闷无聊的流动儿童具有腐蚀性和诱惑力,也使一些流动儿童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
四、解决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应对流动人口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应根据流动人口的工作性质、稳定情况和聚居地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用市场和政府两个层面的行为引导流动人口的流向。对城市容纳能力的正确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部署,切实安排好流动人口的社区生活、包括居住、医疗、教育等工作。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主动邀请流动人口参与社区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其积极主动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可以使社区服务更具针对性。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流动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完善流动儿童信息采集。在全面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协作,把流动儿童登记工作纳入居住证制度,统一采集、统一管理。二是要提升流动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在流动儿童已同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免疫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待遇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流动儿童同等享受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慈善救助等工作。三是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素质。妇联等单位通过组建流动儿童家教讲师团,创建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新市民家长学校,多层面、全方位地向流动儿童家长普及科学家教知识。同时根据流动儿童需求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有特色《流动儿童安全自护手册》为流动儿童在**的生活、学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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