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laomapoji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煤矿停产整顿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煤矿停产整顿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煤矿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扎实推进煤矿整合技改,提升矿井的技术装备水平、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扭转我县目前较为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煤矿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荣
副组长:夏甘霖、张在要、张克诚
成员:舒孝仕、夏代鸟、刘学生、孙益军、杨嵩、冯毅
孙晖、贺高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股,孙益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应大部分煤矿业主要求,我局特成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包括刘学生、杨嵩、孙益军、冯毅、孙晖、贺高飞,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可向上述人员咨询相关技术问题。
三、整顿范围
根据我局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在各矿发现的问题及1月30日至2月1日省局第九督查组到我县煤矿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按照《关于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公告》(湘煤行管〔20XX〕35号)中规定的停产整顿煤矿条件,经过排查摸底,我县停产整顿煤矿为:椒板溪煤矿、天星堂煤矿、天舒煤矿、桐坪井煤矿、半坡煤矿、振兴煤矿、朝沟坨煤矿、长兴煤矿。3月1日,我局已向上述8对矿井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名单已于3月2日上报了县人民政府。
四、整顿内容
见附表。
五、工作步骤
1、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
各矿自收到《停产整顿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产整顿,矿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制订出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整合矿井必须形成统一的企业主体,一套管理班子,一套生产系统,制订出具体的.整合方案。停产整顿整改方案编制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成立停产整顿整改工作领导机构;
(2)矿井目前的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订整改内容、整改工程量,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4)井下整改项目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提交整改申请,整改治理隐患
各矿在制订好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后,在3月21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整改报告,随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一同上报,方案经我局审查,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整改工作。停产整顿期间各矿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建立矿灯翻牌制度,所有矿灯必须统一管理;
(3)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4)上级如有培训通知,立即组织各类人员参训;
(5)按照技改要求,购置设备或设施,特别是“三条生命线”设备设施,重新修建地面职工宿舍、学习室、洗澡堂、食堂、办公室、抽风机房、压风机房、充电房、机修车间等房舍;
(6)对井下所有盲巷、废巷进行密闭,对暂时不用巷道必须打上栅栏,并悬挂好警示牌;
(7)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在用井下电缆进行全面排查,不得使用非阻燃电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绞车、局扇、开关等机电设备;
(8)更新图纸;
(9)建立隐患台帐。
3、严格按程序进行验收
我局将根据各矿所制订的停产整顿整改方案结合技改工作要求,制订出严格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另行文件下发。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按照隶属关系实行“三级检查”,煤矿自查自验基本达标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审查(国有煤矿可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审查),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报国土、煤炭、安监、公安部门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精简、快捷、便利”的原则,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停产整顿领导小组集体会商,对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进行签字确认,方可恢复施工或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继续停产整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验收:
(1)技改初步初计及安全专篇未经审查批准的;
(2)整合矿井未形成统一企业主体,一套管理班子,一套生产系统的;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到岗的;
(4)未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
(5)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或施工的。
验收时,各矿必须提供以下基础资料查阅: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原件;(2)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图纸等资料;(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3)出入井人员登记;(4)安全会议记录;(5)瓦斯检查“三对口”数据;(6)测风记录;(7)井下电缆产品说明书;(8)职工工伤保险原件;(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10)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1)20XX年度救护协议原件。
六、工作要求
1、各矿必须认真对待本次煤矿停产整顿工作,要根据我局制订的整顿内容,结合技改要求,仔细研究制订本矿的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好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未完成技改工程的,要按照技改要求,购置设备,修建地面房舍,确保停产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对本矿存在问题不正确对待,不积极整改的,停产整顿到今年6月底;对本矿存在问题不认可,采取回避对抗态度的,停产整顿到今年12月底。
2、停产整顿期间,由我局暂扣各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待验收合格后,发还上述证件。
3、各矿必须认真按照本矿所制订的整改方案和技改设计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技改区域范围内进行,坚持“先人员后条件,先地面后井下,先设备设施后井巷工程”的整改原则;严格核定下井人数,每班下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人,每班必须有带班领导下井带班,并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
4、严禁从事与整改无关的作业,严禁边整改边生产。停产整顿期间,凡是发现发现擅自组织生产或施工行为,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并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停产整顿期间,各矿矿长非经批准不得外出;驻矿安监员要充分发挥驻矿监管作用,既要监督煤矿整顿整改工作,又要严防所驻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或施工,确保停产整顿到位。
篇2:国土资源局开展煤矿停产整顿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停产整顿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各矿山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煤矿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大矿区动态巡回检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科学、依法开采。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煤矿停产整顿的要求,彻底杜绝煤矿越界超层等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生,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县煤矿停产整顿期间,通过开展井下拉网式排查,彻底清查非法越界超层开采行为和解决我县部分煤矿图实不符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永久性封堵点和部分临时封堵点的监督管理,彻底杜绝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内容与标准
(一)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全县所有煤矿(包括在建、技改矿井)。整治内容是依法查处煤矿越界超层开采,擅自打开永久性封堵巷道以及通过临时封堵点隐瞒越界开采事实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标准
整治工作以现场实测、检查等形式进行,对查实存在越界超层等非法开采行为的煤炭矿山企业,将按不同情况依照以下两类标准进行整改和处理。
1、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接受依法处罚:
①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②擅自打开永久性封堵巷道的;
③通过临时封堵点隐瞒越界开采行为的;
④图实不符的。
2、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①属第二次越界开采的;
②越界开采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
③经核查批准的矿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已枯竭的;
④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被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整改,验收仍不合格或决定关闭的。
三、组织领导和整治步骤
(一) 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此次整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局委会决定成立煤矿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崔和平同志担任,崔喜平、张栋、田军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张博、党振才、仵西强、史红博、丁青有、赵琦。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我县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一切事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县煤炭矿山开采实际现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二)整治步骤
这次停产整顿检查验收共分三步同时开展整顿工作:
1、宣传动员。按照局务会议的安排,聘请省、市有关专家对所有煤矿法人代表、生产矿长和总工以及全体矿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教育活动,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危害性;对资源破坏性、掠夺性开采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重要性和整顿工作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28号文件上来,为开展停产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针对此次县政府对停产整顿、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此项整顿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矿管站牵头,稽查队、测绘队配合,抽调业务骨干,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对全县的小煤矿井下开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各煤炭矿山企业的生产现状和超层越界非法开采等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和遏制各类违法生产。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法定矿区范围,对各矿开采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分类排队造册登记,对存在超层越界非法开采的煤矿坚决依法查处,对应关闭的矿井逐级报请关闭。全面排查的重点是矿业公司周边存在资源纠纷的小煤矿、井下资源接近枯竭、有越界开采行为的和擅自打开永久性封堵巷道以及临危边界的`小煤矿。
3、检查验收程序
各煤矿自行整改结束后,在确认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同时,向县国土资源局煤矿停产整顿验收领导小组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验收牵头单位矿管站组织稽查队测绘队按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拿出初审意见上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是否予以放行生产。
4、各煤矿验收放行后,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防止煤矿企业越界超层非法开采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顿成果。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加大对越界超层非法开采煤矿的监管力度,加强各矿山企业的动态巡查,发现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从重处罚;对要求停产整顿的,及时收回其采矿许可证,待验收合格后返还;对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对属第二次越界开采或擅自打开封堵巷道,拒不退回、造成资源破坏的煤矿,坚决上报县政府建议予以关闭,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管站负责此项整顿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动态巡查管理,严防各类非法开采行为的发生;同时,检查各矿山企业“四证”是否齐全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负责各矿隐患台帐的建立和各项资费的收缴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图纸汇交和“三率”指标的考核工作,督查井下越界巷道是否按要求封堵以及图实是否相否,核查各矿年检申报资料的真实可靠性。
稽查队负责各矿井下永久性封堵巷道和部分临时封堵点是否按要求进行封堵,严防擅自打开永久封堵点以及私自移动封堵位置的违法行为,并对其造册登记,记录在案,切实落实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同时核查越界矿井查处结案情况,对整顿中排查出的越界开采非法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测绘队负责对各矿井下开采动态实施监测,并确定其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和图实不符等违法行为,监督其是否存在破坏浪费资源现象,同时配合矿管站、测绘队对越界开采的所有巷道的封堵点,指定具体位置以及检查有擅自移动嫌疑的封堵点的监测。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须紧密配合,高度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排除阻力和干扰,有效制止煤矿超层越界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1、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暴光有越界超层非法开采行为的煤矿,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放行,谁放行、谁负责”。
3、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阻挠干扰的责任人员要查清事实,给予行政处分;依法坚决惩处暴力抗法者。
4、矿山企业要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执法检查,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委、阻挠下井检查;更不得隐瞒非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待。
篇3:企业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并按繁峙县人民政府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对所有手续不全非法生产经营的涉铁选冶企业实行停产整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全县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净化我乡涉铁选冶企业安全生产环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规范企业用地,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打击非法生产、避免无证、无序生产带来的严重后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通过停产整顿,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风险预控,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横涧乡成立了乡涉铁选冶企业停产整顿领导组,统一领导全乡涉铁选冶企业停产整顿工作,研究解决停产整顿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停产整顿工作。
横涧乡涉铁选冶企业停产整顿
领导组
组长:方笔计(横涧乡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斐(横涧乡乡长)
副组长:高智勇(横涧乡人大主席)
王吉恒(横涧乡组宣员)
杨保平(横涧乡派出所所长)
成员:张立(横涧乡行政秘书)
金磊(横涧乡团委书记)
糜林祥(横涧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玉清(横涧乡供电所所长)
李志刚(横涧乡安监站站长)
王光斗(横涧乡环保检查大队队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负责此次停产整顿具体事宜,驻地单位、各村委、相关企业,必须密切配合领导组的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所有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认真组织落实。
检查内容、整顿步骤
所有铁选厂在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停产,对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完全隐患进行排查整顿。并将企业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交乡领导组检查、备案。企业如不按时停产,领导组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断电,并处罚金。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整、乡领导组组织排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整。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完善手续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所有排查都要做好记录、排查人和排查情况都必须明确。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并对照上级职能部门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乡领导组排查。乡领导组将对照方案检查内容要求,全面排查企业各种安全隐患,并做好排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并督促企业停产整顿。如果,企业不遵照领导组的安排实行停产整顿,将视情节予以重处。
四、检查验收,恢复生产。
在乡领导组会同上级职能部门对企业所有证件手续进行验证,并现场检查验收之后,铁选企业方可恢复生产,如自行复产,将予以重处或取缔。
五、本实施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篇4:企业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效改善县城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西乡县矿产品加工工业园建设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XX〕78号)文件精神,现就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资源富县”和“工业强县”战略,以矿产品加工工业园为平台,以培育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为途径,对现有石材企业进行整合规范,加速产业聚集和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产业效益,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关停范围及时间
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关停工作分三批进行。
(一)第一批:20XX年12月底前关停将军路轴线至牧马河以东,东二路、华冠石材公司至牧马河以西,阳安铁路以南,牧马河以北范围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
(二)第二批:20XX年12月底前关停东二路一线以东、四季河以西、阳安铁路以南、牧马河以北范围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
(三)第三批:20XX年12月底前关停县城规划区内全部石材加工企业。
具体关停时间、范围以及企业名单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三、首批关停实施步骤
首批关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通过调查摸底、制定关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工作的宣传动员。
(二)搬迁准备和新厂建设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指导、督促关停片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积极做好关停搬迁准备,加快园区内新厂建设。
(三)关停实施阶段。(2月1日—12月31日)
片区内确定的关停企业全面实施关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关停工作检查验收、总结上报相关情况。
第二、第三批关停企业将按以上步骤分年度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杨守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胡奎、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杨显英、城关镇镇长周建军任副组长,县城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司法局、电力局、工商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设立办公室,由杨显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要切实认识到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艰巨性、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关停工作顺利实施。
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关停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咨询、综合协调工作。
城关镇:负责做好关停企业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村组对片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租赁承包土地进行清理,告知解除合同、协议,对合同、协议到期的不得续签;妥善处理合同和协议的纠纷工作;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平整场地、恢复地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停企业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拆除关停区内继续生产经营企业的非法建筑和生产设施。
县环保局:负责从严查处对关停企业的废水、粉尘、噪声、废渣等污染物随意排放行为;对拒不关停的企业,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县水利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拒不关停、继续生产的企业停止供水,关闭自备水源;责令关停企业疏通堵塞河道。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关停企业用地类型进行调查清理,对县城规划区内及白龙塘镇县矿产品加工工业园范围以外的石材加工企业租地建厂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
县安监局:负责对不按期搬迁、拒不关停的企业不予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司法局:负责协助城关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关停企业的合同、协议纠纷。
县工商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决定,依法吊销关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县电力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拒不关停、继续生产的企业停止电力供应。
县监察局:负责督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今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不得在县城规划区内受理石材加工企业的用地、建厂、企业核准备案、定点批复、合同公证、环评、安评、供电、供水和工商注册及年检等手续。
(三)加大宣传力度。关停县城规划区内石材加工企业是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大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挖掘我县优势矿产资源,加快石材产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和企业增效的重要举措。县石材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引导企业加快向园区聚集,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县广电、国土、城建等部门及乡镇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篇5:企业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临沂市沂南县旭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市、县政府工业大气污染整改治理号召,坚决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于20XX年9月30日停产整治。公司对照《临沂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要求》和临沂市临环发〔20XX〕42号文件,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层层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制定整治方案,并逐项落实整改,具体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沂南县旭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由张明兰出资成立。公司位于沂南县杨家坡镇小徐疃前村,法定代表人张明兰,营业执照注册号:371321xxxxx,组织机构代码550xxxx2-1,经营范围:多孔页岩砖生产、销售(不包括矿山开采)。
生产主要设备有:淄博巩力50砖机、破碎机、引风机、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设备等;
生产工序主要有:投料、破碎、打坯、晾晒、烧制、出炉;
生产原料主要有:页岩石、粉煤灰;
产品主要有:多孔页岩砖。
现有一条生产线生产,形成年产2000万块生产能力。
公司环评手续不完备,公司正在加紧办理中,该项目环评手续已通过专家论证,正在积极申请总量指标,预计4月可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二、停产整治的事由和目标:
1、停产整治的事由:因公司个别喷淋系统不完善,路面硬化不完全,生产车间未安装高效布袋除尘系统,没有及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未按时完成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年限期治理任务,被列入停产治理名单。
2、停产整治的目标:针对各排污点、厂区道路、物料堆放运输等点位,完善高效布袋除尘系统和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建设,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环保措施有效,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停产整治具体措施:
1、环保设施建设方案
(1)原料投放口整改措施:使用阳光板对生产车间原料传送带进行封闭,1200平方米,建造6米高的防尘围墙200米。
资金投入:投资37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2)破碎工序整改措施:
配备1台引风机,将筛子、粉碎机除尘,再进入尘降室做除尘处理,然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
资金投入:3.5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3)烧制系统整改措施:
公司现有1台除硫设备,采用旋风沉降和水膜除尘,外加双碱法脱硫喷淋。使用该法既在原料耗费上经济,又同时提高了脱效率,做到了达标排放。
资金投入:5.5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4)原料储存、运输整改措施:
①公司出入物料全部采用封闭形式,入原料库、成品库分类存放,无任何散装物料;
②物料运输车辆全部设有防尘篷布,厂区内运输车辆限速5km,外来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厂区;
③生产期间开停车使用的少量煤炭,全部置于室内,进行封闭苫盖,定期洒水抑尘,煤炭全部为无烟块煤,无需筛取、破碎。
资金投入:2.5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5)厂区道路及生产区、储存区整改措施:
①厂区道路及生产区、储存区全部进行硬化处理,硬化面积400平方米,物料区和厂区道路界限分明,道路及时清扫、清理,随时保持道路清洁;
②厂区道路两侧及空闲地全部进行绿化,主要种植了冬青、松树、石榴树、桃树、海棠等,按工作单位划分了卫生区,每日上班前后绿化带、道路清洁;
③采用自动喷淋,每隔两小时对厂区道路、物料区洒水一次,避免扬尘现象;另外,公司在门口安装了洗车系统,对出入车辆随时进行清洗。
资金投入:8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2、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方案:
(1)公司设立环保管理中心,聘请王启密任环保管理中心主任,配备2个专职环保人员(陈林昆、王汉文),按照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带领公司上下改革创新环保技术,积极开展环保治理工作,确保环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公司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度全部上墙,并配备档案橱,及时将环保规章制度、监测报告、台账等入橱整齐、分类存放,并在门口显要位置安装了污染源信息公开牌(包括企业排放污染物、治理设施、执行标准及企业基本信息)。
资金投入:2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10月8日-28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3、在线监测系统整改措施:
新上西安聚能环境技术服务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1套,在烟气排放监测位置设置永久性检测孔和监测平台,并按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对公司各排气筒进行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确保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资金投入:24万元
整改时间:20XX年3月20日-24日(已完成)
责任人:王启绪
4、环保设施整改评估结论:
本着“彻底整改,受益终生”的原则,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治理工作,将按照环保局、大气办提出的整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以上工作。环保设施共投入资金82.5万元,从原料、生产、厂区道路等系统有效抑制了粉尘污染,通过双碱法技改提高了脱硫效率,做到了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如实反映公司排污信息,完全可以达到环保治理和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要求,我们愿意接受环保局的跟踪检查。
5、环境信息公开方案:
(一)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
委托有资质的山东丽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来公司开展监测工作。在厂区设置污染治理信息公开栏,标明企业排放烟气标准、治理设施及监测信息,保证电子屏与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畅通,同步显示排污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布烟气排放信息。
(二)公开其他信息:无。
篇6:供电局贯彻落实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的情况汇报
供电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府办《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停产整顿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紧急通知》(平府办函[2005]52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8月30日上午召开的全县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全面落实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批示文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同时有针对性的以走访形式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 1.接到县府办《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停产整顿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紧急通知》(平府办函[2005]52号)的文件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刘雪方局长立即作出批示:“相关文件复印发至局属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学习,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煤矿停产整顿工作。”其他局领导也对如何做好煤矿停产整治宣贯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8・7”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责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贯彻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同时,迅速把文件复印下发至局属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宣传贯彻落实。 2.30日下午,局长刘雪方、副局长谢烈阳和办公室副主任刘坚堂一行三人驱车前往煤矿停产整顿的重点石正镇检查工作,详细了解安全生产整治落实情况,并在石正供电营业所召集了110千伏石正变电站、35千伏上丰变电站和石正供电营业所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和部分职工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会上刘局首先传达了上午在县招待所召开的全县煤矿停产整顿工作会议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听取了各单位负责人对煤矿停产整顿有关供电问题的情况汇报,刘局对各单位前一阶段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肯定,要求大家要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认清当前形势,明确职责,配合县委县政府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 二、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并全面部署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 8月31上午,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煤矿停产整治工作专门会议,局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1.总结第一阶段工作。会议通报了我局自开展煤矿停产整顿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刘局指出前一阶段,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煤矿停产整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并坚决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出击,全力开展煤矿停产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全面部署煤矿停产整顿下一步工作。会议接着传达了全县煤矿停产整顿的`工作情况、《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停产整顿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紧急通知》(平府办函[2005]52号)、《转发市府办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煤矿停产整顿第一阶段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05]39号)、《平远县煤矿停产整顿工作宣传提纲》等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梅州供电局时蕴伟局长对各县供电局如何做好煤矿停产整治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批示精神,要求大家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按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煤矿停产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要求:一是各单位负责人回去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县煤矿停产整顿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到煤矿整治宣贯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利用各种媒介传播工具,宣传煤矿停产整顿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突出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要使安全教育触动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都动起来,确保每一名职工都能受教育,不能有空档和缺漏。同时要明确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到职到位。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严禁杜绝上访,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周围的人和亲朋好友及矿主的思想工作,讲清楚煤矿停产整顿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说服他们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不要有过激行为,不要参与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继续强化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狠抓安监人员的教育、考核和奖惩,加强队伍内部的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力度。对于政府明确要拆毁的矿井,必须坚决配合政府将电力设施永久拆除。 三是对于目前煤矿的停产整顿,要每天准时、准确抄核所辖矿区的电量,并将所抄电量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如发现生产电量异常必须马上向局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是今后凡属矿山开采用电,要规范报装程序,要求用电客户提供齐全的证照,并将证照复印件备案,切实加强采矿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五是煤矿停产整治期间,必须确保电力供应,确保煤矿通风、排水正常进行。此外应对本辖区内矿山开采专用变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强调各单位领导务必到职到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至今年底决不能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现有失职行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六是要将集中整治与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指导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搞好各项基础性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综合预防能力,将安全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严格把好安全条件的审核关,坚决克服执法不严、制度不落实,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平远县供电局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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