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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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节假日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关于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时,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企业可自主确实,但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技术等级、等级、岗位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奖金)
法律中规定单位可以在平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但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安排加班。其中若是在周末加班的话,则调休能代替加班费。但如果是在平时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就不允许用调休替代加班费了。
篇2: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虽然除夕和春节很多人都会放假,但是一些市民要是单位春节不放假,连续7天都要加班,加班费该怎么算?
的除夕加班工资怎么算
20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加班调休工资待遇只能是双倍
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办公厅在12月16日发布《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了2015年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其中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即农历除夕当天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七天。尽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时间范围内,但加班费的支付却要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这一办法于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从20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今年除夕当天属于调休范围而非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当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补休的,只能拿到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市民,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能领到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费,
如果在调休日加班,单位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领到200%的加班费。因为除夕算调休,当天加班,算2倍加班费。
按此计算,春节7天假期,2月19日至21日(初一至初三)加班,可拿3倍工资,计算公式为基数÷21.75×300%×3。2月18日、2月22日至24日(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又没有补休,可拿2倍工资,计算公式为基数÷21.75×200%×4。
如果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按此标准计算,市民初一至初三加班,加班费至少有517.2元。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又不享受补休,加班费至少有459.8元。两部分相加,得到977元。
除夕工资近几年政策变化
12月起,除夕纳入春节法定假期
至20,除夕工资可拿3倍
年,春节法定假期变回正月初一至初三,不含除夕
除夕工资按正常工作日计算
2015年,除夕纳入春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
除夕工资可拿2倍
篇3: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春节与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2015除夕非法定节假日 春节与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除夕非法定节假日,春节与除夕加班费怎么算?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所以,除夕加班的朋友们,可不要搞错哦!
或许,不少人疑问,以前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吗?月起,除夕纳入春节法定假期;20至年,除夕工资可拿3倍;2014年,春节法定假期变回正月初一至初三,不含除夕;2015年,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工资可拿2倍。虽然除夕和春节很多人都会放假,但是一些市民要是单位春节不放假,连续7天都要加班,加班费该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市民,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能领到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费。如果在调休日加班,单位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领到200%的加班费。因为除夕算调休,当天加班,算2倍加班费。按此计算,春节7天假期,2月19日至21日(初一至初三)加班,可拿3倍工资,计算公式为基数÷21.75×300%×3。2月18日、2月22日至24日(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又没有补休,可拿2倍工资,计算公式为基数÷21.75×200%×4。如果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按此标准计算,市民初一至初三加班,加班费至少有517.2元。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又不享受补休,加班费至少有459.8元。两部分相加,得到977元。
篇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有很多人会选择休息或者出游,但总有一些员工要坚守岗位,不能放假。于是,大家自然要问了,节日加班可拿到多少加班费?这个费用怎么算?加班费“缩水”或者没着落的话,该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记者从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如果中秋、国庆10天假期全部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那以金华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980元/月为参考,至少可以拿到1080元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秋、国庆放假安排,中秋、国庆假期分为两类:
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4天;
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法规处处长程浩介绍说,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这几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他特别提醒说,这个300%的加班工资是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额外支付的,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属于休息日,若这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那具体怎么算呢?
据程浩介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金华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98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980÷21.75×300%=135.17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980÷21.75×200%=90.11元
若中秋国庆10天假期全加班,其中法定节假日4天,休息日6天。
10天假期加班工资=135元×4+90元×6=1080元。
也就是说,若放假这几天你全部在加班,那你的加班费超过你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了。
保留加班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
在现实工作中,很多人反映“加班费”并不能拿到手,每年节假日后劳动部门也会收到相关举报。
对此,程浩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加班证据。该类证据包括考勤表、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表,甚至加班后打的的发票等等;另外,也可以让同事或部门主管证明,作为证人证言。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对于工资基数、支付标准存在争议,则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篇5:清明节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清明节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清明放假,但不少人仍要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凡在4月4日(清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0清明节加班费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这样计算: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清明当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倍,其余2日可安排调休或支付2倍日或小时工资。
4月4日加班(若不补休):至少185.74元加班费
4月5日加班:至少278.61元加班费
4月6日加班(若不补休):至少185.74元加班费
清明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4日,清明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5日、6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篇6: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 端午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端午节放假3天,其中端午节当日(6月2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为法定节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31日及6月1日,用人单位可给劳动者安排调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中秋节:
年9月8日,中秋节当天,适逢星期一,与周末连休。8日这天如果加班,应发放3倍工资的加班费,而2014年9月6日、7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则应发放2倍工资的加班费,如企业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安排倒班。
● 国庆节:
按照规定,2014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加班: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篇7: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特殊:209月3日全国放假1天。调休: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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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一、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二、8小时外加点加班: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篇8: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日薪资=月薪资÷21.75。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即:日薪资×3。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基数怎样确定?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此外,关于加班费还应该知道的情况有:月计薪天数,21.7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300%的工资。
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相关人员提醒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不发加班工资,但也不能倒扣正常工资。
此外,一些单位、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员工发过节费,其往往被当做员工的加班工资。对此,有关人士表示,春节过节费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加班工资。
“超时加班”可举报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春节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果员工举报,单位将为此受到处罚。
这是因为,《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无论员工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违反该规定怎么办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缺斤短两”可维权
此外,如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在加班工资上“缺斤短两”,劳动者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
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三是就近到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
篇9: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律依据:
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和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节假日范围:
《劳动法》中规定节假日的范围为:(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清明、端午、中秋)。
计算标准: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是:2500÷21.75=114.9元。
春节加班费怎么算
春节放假安排: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20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共计3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2015年除夕加班费怎么算:
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今年的除夕是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只能拿到双薪
虽然今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这是因为按照规定,今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办公厅在12月16日发布《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了2015年的法定节假日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其中春节的具体安排为2月18日即农历除夕当天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七天。尽管除夕也在放假的时间范围内,但加班费的支付却要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这一办法于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从20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今年除夕当天属于调休范围而非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当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补休的,只能拿到双倍工资。
[2015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篇10:法定节假日加班怎么算
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加班: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相关规定
一、《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1.《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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