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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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应将手机携带至学校,但学校出于人性化管理,学生若将手机带到学校,必须贴好标签,统一上交至班主任处。
第二条,学校规定每周星期三和星期日为学生手机使用日,但必须按照《中华职业学校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第三条,学生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在教学楼内使用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不得在学校任何公共场所私自充电。
第四条,学生在生活区中午12:55-13:55分,晚上23:45至第二天早上6:00,严禁使用手机。
第五条,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超市公用电话。
第六条,非手机使用日期间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必须在放学期间使用手机,使用完后应立即上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应提供方便。
第七条,学生手机在使用日期间本人需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规使用手机情况:
(一)携带手机未主动上交的;
(二)学校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检查,违规开机的;
(三)手机借与他人违规使用的;
(四)在教学区使用和私自充电的;
(五)未按要求使用手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六)带手机进入考场,即视为考试作弊,该科试卷判零分,记过处分。监考、检查人员,可当场没收所使用手机,交政教处处理。
(七)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网页、内容,视为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政教处或班主任处、并政教处登记,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第一次违规使用,学校代管手机一周,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
(三)第二次违规使用,学校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四)第三次违规使用,学校代管手杌一个学期,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学校管理制度给予劝退处分。
(六)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款处罚。
第十条,本办法自6月25日起执行。
备注:
1、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承担。
3、学生携带的手机属私有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5、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学生、班级及班主任履职情况的考核。
篇2: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篇3: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原则
1. 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咳嗽奔坝牍疽滴裼泄氐耐獠苛档氖只怕耄煤怕虢魑久系奈ㄒ涣凳只怕搿
2. 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3. 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在每月初全面检查。
4. 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员工需按手机原价缴纳押金。离职时,手机与手机卡完好无损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数退还。
5.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必须使用公务手机,每个月话费由财务缴纳,与公司相关的联系人信息必须储存在手机通讯录中,储存时说明此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否则扣除手机押金,并给予重处。
6. 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随身携带、人机一体。凡配备手机者须在工作时间保持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在非工作时间,员工可将公务手机关闭,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机通信畅通。
7. 员工不得使用公务手机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并给当事人重处。
8. 员工手机安装了外勤人员管理软件,上班期间员工必须保持此软件的运作,不得擅自关闭此软件与定位系统,如发现关闭、删除此软件的情况,每次罚款300元。
9. 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员工到达指定上班地点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时也需要用此软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时,员工必须将工地实际情况拍照上传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时也需要上传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间当员工到达一个新的地点的时候,需要用手机定位功能报告当前地点。
12. 员工每日产生开支时,需用外勤365及时上传开支信息。
二、手机维护规定
1. 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2. 如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员工需原价赔偿于公司,因为补办手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负责。
3. 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员工需双倍赔偿于公司。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4.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签字:
篇4: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信息畅通。公司为外联频繁的各部门负责人购买了一批电信HUAWEI C8812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手机(含UIM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为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
1、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离职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归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3、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话费足额,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凡配备手机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元。
4、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5、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办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6、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5: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信息化大潮正以前所未有之势席卷整个社会,给保密工作带来重大挑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有关资料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手机用户已达到12.56亿,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用户数量为8.57亿,占总数将近70%。手机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不可避免地给保密管理带来严峻挑战。手机特别是智能手机,集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定位仪、掌上电脑于一体,具有视频通话、宽带上网、位置服务、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多种功能,在方便生活和工作的同时,也存在通信内容被截获监听、存储信息被窃取利用、用户位置被定位跟踪以及被控制成为窃听窃照工具等多种安全保密隐患,为窃密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斯诺登事件披露的信息反映,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情报机构大肆开展网络监控活动,对大量通信手机包括许多国家领导人使用的手机进行监听,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当前,一些机关、单位手机使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一些涉密人员手机使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知识技能缺乏的现象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违规使用手机引发的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规定》的出台,正是有效应对这一威胁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机关、涉密单位及广大涉密人员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规定》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真正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落实下来,坚决杜绝手机使用泄密隐患。
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必须切实管好涉密人员和场所。涉密人员和场所是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两大要素,管好了人员和场所,就抓住了关键。涉密人员是移动的涉密载体,知悉国家秘密,进出涉密场所,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规定》详细列举了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的保密要求,特别是禁止性行为,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对这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都要时刻牢记,严格执行。涉密场所是保密工作的特定空间,严格涉密场所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窃密、泄密事件的发生。《规定》对涉密场所手机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依照涉密程度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务必要对照这些要求,规范本机关、本单位涉密场所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做好涉密会议、活动保密工作,该禁止带入的必须禁止带入,该禁止使用的必须禁止使用,该禁用有关功能的必须禁用有关功能,确保管出成效、管出常态。
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必须狠抓责任落实。保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机关、单位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中各自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把《规定》落实好。保密部门要牵头组织。《规定》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依法组织开展手机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等职责,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真正担起责任,发挥指导协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落实《规定》。尤为重要的是,要将《规定》纳入保密教育培训内容,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纳入保密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以查促教、以查促管。对存在泄密隐患的机关、单位和违规使用手机的涉密人员,要限期整改或作出书面检查;逾期不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到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是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主体,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切实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篇6: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范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二、党政机关应建立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使其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三、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四、不得将手机带入召开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
五、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六、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七、使用其他带有发射装置而又无保密措施的无线通信工具也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八、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使用手机的保密要求。
九、各级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和__部门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篇7: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二、涉密场所管理
本部门召开涉密会议或者涉密工程实施,部门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__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X部门
20xx年5月19日
篇8: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手机使用管理条例
一、使用规定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 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服经理审核后报店长决定。
四、乐捐标准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充值等)导致手机不畅通,遭到了客户、领导、以及其他与公事有关人员向店内投诉或反映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经理每月10号25号调取通讯记录,发现使用者严重违反本办法,拨打私人电话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经理每月15号30号查询手机通讯录,发现使用者未存储客户信息,或未更新电脑资料,应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时补充完毕,并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元(每条)。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三、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四、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 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 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 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 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 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 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 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
重大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涉密活动、会议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涉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宣传报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动、涉外、技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所有部门。
一、涉密活动、会议主办部门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及时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事保密管理规定和组织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各科室、单位负责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保密管理规定。
三、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局主办的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出进行的要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但必须选择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场所。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二)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明确会议保密要求,落实责任人,并填写《涉密会议记录表》,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召开涉密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机密级、秘密级需要录音的,须报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四)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字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与会代表需要带走的,要通过机要途径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须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五)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清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等。
(六)会议内容要按规定范围传达,不得任意扩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会议讲话未经本人同意、审核,不得随便整理散发。
(七)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制定会议保密纪律。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
四、凡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包括试验、会议、对外合作等,局保密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外宾或外商来访,接待单位应事先填写外宾来访登记表,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接待。严禁先接待后报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事件发生。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接待外宾或与外商谈判事先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向外宾介绍情况,安排外宾参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开放范围。
(四)外宾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和录像,确因工作需要对合作产品进行拍照、录像的,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拍照或录像应在保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直接或作为背景拍录非对外开放部位和产品。
(五)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等密品带入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六)对外提供资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七)向外方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事先需经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必要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
批,明确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方可对外提供,未经审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携带。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术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对有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事项。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涉密会议纪录表》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宾来访登记表》审批件复印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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