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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会员资料

2022-06-07 08:09:3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爱牙护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会员资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会员资料,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会员资料

篇1: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会员资料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内容提要]公司治理的模式和绩效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股权结构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控制权的配置及治理机制的运作方式,并在某种情况下影响甚至决定公司治理的.效率。而股权结构又不是自发形成,它对一国的历史、文化特别是管制环境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

一、 股权结构的差异与资产市场管制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东的构成,包括股东的类型及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例、股票的集中或分散程度,股东的稳定性、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等。就大多数上市公司来讲,股东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国外投资者、~般职工及高层管理者。在一些国家,商业银行也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甚至是大股东。很显然,股东的种类不同、各类股东持股比例不同,以及股票的集中程度和流动性不同,导致的股权结构也截然不同。不同国家甚至一个国家内部,公司的股权结构都有较大的差异。表1、表2反映了几个国家股权结构的差异。

(篇幅:近10000字)

篇2:股权结构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

股权结构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

摘要: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模式,制约着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建议引入机构投资者,由法人股股东担当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形成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模式,应该是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的改革思路。

内部人控制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已多年,虽举措不少,收获却一般。正如在中国企业评估协会的一份报告中所显示的,中国前 500强的企业绩效比世界前500强的企业要低得多。在,中国前500强企业的总资产和营业收入分别是$7.116亿和$3.981百万(In USD),仅占世界500强的0.88%和1.74%。尽管存在其他因素影响国有上市公司的业绩,但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要担当重要的责任。借鉴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证结果,综合分析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对优化股权结构,改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一、理论上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作用

在我们分析股权结构如何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绩效之前,对公司治理机制和股权结构的概念有个清楚的认识是很有必要的。

公司治理机制的概念是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将公司治理机制看做是由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的一个有机整体是较全面的概念。内部治理机制指由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三方面形成的管理和控制关系。因此,完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的重点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最终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而外部治理机制是与内部公司治理机制相适应的公司外部管理与控制体系,他们提供企业绩效的信息,评价企业行为和经营者行为的好坏,并通过自发的优胜劣汰机制激励和约束企业及其经营者。一般认为:外部治理结构包括: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即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外部政府治理机制(即政府对一、二级市场的管制)以及外部社会治理机制 (即中介机构的信用制度)等三个方面。

股权结构也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反过来,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

(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

1.股权结构和股东大会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大股东就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去实施监控,而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对一个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着股东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实施其权利和承担其义务。

2.股权结构与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董事会的人选,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大会决定的董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获取对董事会的决定权。因而在此股权结构模式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障。股权结构对监事会影响也如此。

3.股权结构与经理层

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在于是否在经理层存在代理权的竞争。一般认为,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从而代理权竞争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而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层的.任命被大股东所控制,从而也削弱了代理权的竞争性;相对而言,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比较有利于经理层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更换。

总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股东、董事(或监事)和经理层能各司其职,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出来;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则相反。

(二)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为内部治理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增加了“防火墙”,但即使外部治理机制制订得再完善,如果股权结构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也会形同虚设。笔者认为,很难说明公司内外部的治理机制谁是因,谁为果。比如,在立法形式上建立了一套外部市场治理机制,随着新股的不断增发或并购,股权结构可能出现过度分散或集中,就易造成公司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另一个例子是,由于“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的经营者常常为了掩盖个人的私利而需要“花钱买意见”,这就会造成注册会计师在收益和风险的夹缝中进退维谷,使得外部社会治理机制也会被扭曲。

二、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绩效作用的实证分析

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中外学者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不同的结果。大体分为“股权结构相关论”和“股权结构无关论”(Holdenese and Sheehan,1987通过对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与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的绩效比较,发现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无相关关系),但更多的结果支持了“股权结构相关论”的观点。Jansen and Mechling(1976)认为公司价值取决于内部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这一比例越大

,公司的价值越高。格罗斯曼和哈特 (1980)证明,如果公司股权是高度分散的,股东就缺乏密切监督公司经理人员的足够的热情。Stulz(1988)则建立了一个模型证明,公司价值最初随内部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而后开始下降。 Myeong-Hyeen Cho采用最小平方回归的方法,对500家制造业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公司价值随内部股东拥有股权比例的增加而增加,并且认为股权结构是个内生变量。

国内学者高明华,杨静()对 的327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随着股东数的增加,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负面影响逐渐降低;而国家股比例、法人股比例、流通股比例和职工股比例四个指标与公司绩效指标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均无显著相关关系。国内学者孙永祥(, ),黄祖辉(1999)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的经营绩效、收购兼并、代理权竞争、监督四种机制发挥作用的影响人手,认为与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高度分散这两种极端的结构相比,有一种集中度,有相对控股股东,并且有其他大股东存在的股权结构总体上最有利于四种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因而具有该种股权结构的公司绩效也趋于最大。郑德埕、沈华珊(2002)的研究显示国家股和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的经营绩效均存在较弱的负相关关系;许小平()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国家股比重越高的公司,效益越差;法人股比重越高的公司,效益越好。这些研究都显示并进一步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最显著特征――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弊端。可以说它是造成公司治理结构扭曲,治理绩效低下的直接原因。国有股“一股独大”主要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外制衡机制的有效运行,下面将就这个问题作具体分析。

三、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症结――国有股“一股独大”

中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原国有企业脱胎而来的。为了满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有关法规条文的要求,上市公司设置了名义上的多元法人股权结构,国有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为了绕过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认识障碍,做出了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被固化了,这是一种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模式。再加上国有股的特殊性,这种股权结构模式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更甚于私有经济的可能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统计结果,截至207月30日,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占总股本的66%,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政府机构持股数占总股本的 51.16%,国有股所占比例居绝对统治地位。另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截至19底,上市公司不能流通的股权有1664.84亿份,占发行总股数的 65.89%,其中包括国有股865.51亿股、法人股716.17亿股和83.17亿股的职工股。861.93亿股的流通股仅占整个上市公司股份的34.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这些数据上看,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症结除了股权的高度集中,并且不能上市流通影响了公司控制权市场功能的发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隐形的――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它影响了公司内外部制衡机制的建立和良性运作,具体表现如下:

(一)股东大会尽管股东大会在中国立法上是非常有力的,事实上,股东大会经常是反映大股东权益的“橡皮图章”,少数权益股东的呼声很少被听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中国证券报(5月11日)报导了中国股东大会的情景。气氛死气沉沉,内部持股者的数量增多(特别是职工股股东)而外部股东在下降;股东大会的程序也非常机械化――主席或者CEO总是宣读已公布的年报,没有增加任何关于来年的发展、计划、预算和管理目标的讨论;主席或者CEO没有给股东提供问问题的机会,而单请股东们表决;最后,股东本身也很少提问题,表决结果几乎总是100%的支持管理层提出的决议。并且被采访的一些董事拒绝披露年报以外的更多的信息,认为提供给股东的信息越少,他们越不难与股东相处。

造成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消极的原因除了小股东出于时间、交通费和不能影响结果的考虑而有着“搭便车”的现象外,虽然内部职工股东人数增大,但员工的持股比例依然是很低的,平均值只有5.88%,并且各个具体环节包括法律基础、持股量标准、发行价、持股资金来源等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致使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参与公司管理的目的难以实现。上市公司的绝大部分股份被控制在国有股股东手中。国有股应发挥大股东对经理层的控制作用,然而国家股是单一的国有资本形式投入到企业中形成的,国家委派官员对企业行使国家股股东的权利,但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政府官员并非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于是这些官员就会利用手中的廉价股票权,根据自身的利益来选择经营者,从而在代理权的竞争中大肆寻租,而企业的绩效却成为这种代理权竞争机制中的牺牲品。综上所述,股权大量集中在产权残缺、行政负担严重的国家股股东手中,首先造成了大股东监控的无效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大会既没有真正反映国家股东的利益,也不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内部人控制”现象)

在“一股独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部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职工,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有者缺位,内部管理者成为公司事实上的主人,反过来控制公司董事会。管理者甚至可以挑选董事,决定董事的任免。有相当多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董事会“内部人控制”是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据抽样调查统计,我国样本公司董事会中执行董事尽管近些年来逐步递减,但目前仍然高达57.4%(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在这样一个主要由内部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中,期待由下一级执行董事来监督和约束自己的上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显然是不现实的。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频繁的违规行为也反映出了公司监事会地位的不独立和缺乏实质性的监督权。另外,由于国有股占流通股比例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一般是通过股票市场的外部监控功能来实现。但在我国目前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国有股的不能流通阻碍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并且低估了国家的股权。由于股票价格失真,小股东搭便车以及追求短期价差等因素,使股票市场出现了过度投机的现象,使证券市场从外部监控公司治理的功能难以实现。

总的来说,由于“国有股”的特殊性,即产权不明晰,控制权执行者的不确定,监控作用的失效,国有股的“一股独大”使得公司治理的内外部监控机制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鉴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把优化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作为突破口来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

四、政策建议

因国有股“一股独大”是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症结,所以

明确国有股的所有者,确立独立的国有股股权行使机构或进行国有股的减持是关键。建议引入机构投资者,由法人股股东担当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形成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模式,应该是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设想。

作者:河南财经学院 张艳芳

篇3:治理结构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研究会员资料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正在引起广泛重视。本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和Logit过程,将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公司业绩有机地结合起来,选择沪市公司董事的兼职情况和学历水平作为变量,试图给出经理职业化和知识化的一个分析框架。我们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关键人物在兼任母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书记的情况下,公司被显著地划分为“好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整体的学历水平也对公司的业绩产生显著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日益成为投资者、债权人(包括港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和市场监管者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由于其市场主体的特殊性以及信息的相对公开性,成为研究者考察的首要对象。许多的研究成果,如陈晓、江东(2000)、李增泉(2000)等,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很有意义。本文是从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董事结构分析的角度来考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

本文的特色主要有两点:一是将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公司业绩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进行配对比较时所定义的“好公司”与“差公司”不是简单地采用单一指标,而是采用指标体系以及逐一剔除法来进行;二是选择公司董事的兼职情况和学历水平,来考察我国经理人队伍的职业化和知识化状况。选择这一角度进行研究,国内尚不多见。我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关键人物在兼任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党委书记的情况下,公司被显著地划分为“好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整体的学历水平也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了显著影响。

一、研究设计

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由于党的作用在企业中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此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可能不是公司的总经理,但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很大程度上可以左右公司的决策,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则可能微乎其微,因此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结构的剖析将有助于理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更深层次的制度影响。本文在选择变量时特别地设定了关于董事长或总经理兼职情况和学历情况的变量,以考察他们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另外,学术界和实务界关于建立我国经理人市场多有论述,如张维迎(2000)。一个成熟的经理人市场究竟应当具有哪些特征呢?本文从董事的学历入手以期折射出经理人市场的发展状况。

(篇幅:10000余字)

篇4:公司治理与企业竞争力

01月14日《上海国资》 周放生

企业竞争力不仅表现为盈利水平,还表现为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公司治理与企业竞争力,两者之间可以说是一个过程与结果的关系,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竞争力的高低。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说到底是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竞争力就是企业各种能力的综合体现。企业竞争力当然并不仅表现为企业的盈利水平,尤其不表现为企业的当期盈利水平,而是表现为企业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表现为始终对企业利益相关方负责,表现为要对社会承担责任。

简而言之,企业的竞争力就是“别人死了,你没死;别人发展,你更发展”。也就是说,企业的竞争力既表现为企业发展的能力,又表现为企业生存的能力。许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技术、产品、规模的差别已经不大了,企业的决策能力对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大。

提高企业竞争力,关键是要防止企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关键要靠两个制度安排:一是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二是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科尔尼公司对标准普尔500家公司董事会治理状况的研究表明:董事会治理良好,可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经济回报。由此可见,国外的实践表明,公司治理成效的关键在董事会。

我国企业董事会治理的实践,对此更具有现实的说服力。

目前,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有两种模式。

一是按《企业法》规定实行的总经理负责制。即一个人说了算。将企业的命运系在一个人身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二是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但目前的实际状况是,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形成了以内部人为主的董事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体现为“内部人控制”现象,决策与执行合一,缺乏相互制衡,难以科学决策。

国际大公司的董事会,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及所属淡联公司的董事会,大都是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董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责任是否到位,决定了董事会的定位及作用发挥是否到位。因此,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关键是改变董事会结构,即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关键性、支撑性的制度安排。选聘一些具有丰富企业经历的企业人士(包括已经退休的高管)担任外部董事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这些有丰富企业经历的外部董事,与具有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专长的独立董事相结合,能形成较好的董事会结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挥好各类董事的作用。

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的运作有助于控制和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但企业的运作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董事会处在体系的金字塔尖,而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企业要提高竞争力,除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外,还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就是说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只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出现颠覆性、毁灭性、难以挽回的重大风险损失,这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要历经千辛万苦。但若遭遇难以预料、难以承受的重大风险损失,垮台也就是一夜之间的事。许多企业失败的案例、破产的案例,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控制,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风险控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还需要长期的探索。

篇5:管理审计与公司治理初探

管理审计与公司治理初探

管理审计理论在国外已有较大的发展,管理审计实务也有一定的应用.管理审计是相对于财务审计的一种审计新模式.管理审计应该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 者:王全胜  作者单位:奎屯市人民政府 刊 名:新疆社科论坛 英文刊名: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年,卷(期): “”(3) 分类号:F2 关键词:管理审计   公司治理  

篇6:什么是股权结构_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 一) 股权结构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

股权结构规定了持股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持股股东获取回报的大小和比例,规定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所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投资决策成功,持有股份越多的股东会得到更多的收益,而投资失败,小股东也将面临巨大损失。

( 二) 股权结构对公司经营决策行为的影响

股权结构对公司经营决策行为能够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该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胜算就越大,对公司经营决策行为的影响力也越大。反之,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少,在投票时几乎起不到作用,在股东大会中所处的地位也就越小。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策可能会存在风险,如果通过的经营决策能够使公司渡过难关或者更加迎合市场需求,那么股东们所承担的风险越小; 如果通过的经营决策失败,那么公司可能陷入“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局面,股东们也将面临巨大损失。

( 三) 股权结构对公司交易行为的影响

由于控股股东的持股优势,他们可能按照自己的倾向和爱好要求公司进行交易。例如,有些股东可能在其他公司任职,为了处理好关系或者为自己取得更好业绩,他们就要求公司与其任职的公司合作; 或者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掩饰公司亏损,虚构利润,出现财务舞弊行为。

( 四) 股权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就越强,很可能对经营决策、投资策、财务等方面大权独揽,从而轻而易举地操纵会计信息。为了向市场和投资者发出良好的信号,控股股东会要求公司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披露甚至虚构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些虚假的信息很可能误导投资者做出不恰当的投资选择。

( 五) 股权结构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股利政策主要确定公司的利润如何在股东分红和公司留存之间分配,其先由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大会批准并且实施,而股东大会的最终决策权掌握在控股股东手里。高股利支付率会导致现有股东控制权的稀释,一般来说,以现有股东为基础组成的董事会,在长期的经营中可能形成了一定的有效控制格局,会将股利政策作为维持其控制地位的工具。

篇7:什么是股权结构_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 一) 增强股权的流通性,避免“一股独大”

股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影响公司绩效的改善和提高,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股权集中度,使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化。但由于我国的股市发展得还不够完善,也不能使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最好能建立适度的股权结构,存在相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大股东相互制衡的理想状态。合理配置股权,提高股权的流动性,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提高公司绩效才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增强股权的流动性,优化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

1. 减持国有股

2. 非流通股转转换的方式要多样化

3. 设置合理的法人股

(二) 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

股票作为一种稀缺资源,遵循供求关系,如果供不应求则价格会上涨,如果供过于求,价格就会下跌。机构作为股票交易者,在短时间内会一直持有该股票不会轻易变化,因此会为公司传递良好的信息,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且,机构投资者相比于社会个人股东更有能力关心自己所投资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治理绩效,利用机构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广泛收集信息并派人参加股东大会等,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对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带来的不利因素。

( 三) 确立银行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地位

银行持股在一些国家尤其是日本很普遍,也占很大的比例,这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打下了基础。银行作为股东,会更有能力和责任去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治理绩效,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银行也将面临风险,因此银行和公司站在同一条船上。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银行作为股东会慎重考虑公司经营决策和理念,尽力改善和提高公司的绩效。银行对公司财务等信息也是了如指掌,会更有能力监督公司的管理层是否履行职责,将精力集中在公司的治理上。

( 四) 鼓励公司管理层和内部职工持股

为了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绩效,可以适当地鼓励公司管理层和内部职工持股。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相当于自己当老板,公司盈利越多,管理层获得的收益也越多,因此会激励管理层集中精力投入到公司的治理上。而且,内部职工持股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到积极监督的作用,内部职工相对于外部股东来讲对公司的信息比较了解,比如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者风格以及财务信息。作为股东,内部职工不仅自己会努力工作提

升业绩,而且会监督其他职工和管理者。

( 五) 设置外资股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引入外资进入上市公司就显得十分必要。11 月,我国颁布实施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外资具有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权的基本权利[9]。外资的进入,不仅能够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间接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且能够使国内上市公司与国外企业接轨,学习外国先进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方法,从而优化公司股权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绩效。

[什么是股权结构_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篇8:企业上市对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影响

企业上市对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影响

1.融资

自我国公开的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国有企业上市就一直受到照顾。到底,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就达到1088家,境外上市公司52家,这些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近年来,结合扭亏脱困的进程,国有企业上市进一步加快了。为了迎接国际竞争,为了加快同国际接轨,近年一些大型和特大型企业还在境外实现了上市。上市为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重要渠道,时间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累计筹资近10000亿元,其中仅20境内境外筹资金额就达到3249亿元。

2.股权结构的变动

国有企业上市不仅仅是解决了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对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尽管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还是国有控股公司,境内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平均占总股本60%以上,但是频繁发生的股权转让和正在推行的国有股减持将有利于股权结构的进一步改善。事实上,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比例都在逐年下降。无论如何,上市公司股权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非上市公司要高得多,因而股权结构的调整也要容易得多。可以肯定的是,上市公司将会比非上市的国有企业更快地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化,这将会为企业经营机制的真正转换奠定必要的基础。

3.治理结构的新问题:虚假陈述、利益转移、内幕交易

国有企业上市既为治理结构带来了新问题,同时也为治理结构的改善带来了强大压力。对于非上市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而言,我们更多的是在谈论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对于上市的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大量小股东的出现,由于融资行为和证券交易行为的发生,上市时的虚假陈述、上市后的自我交易和内幕交易就成为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问题。

国有企业上市时的虚假陈述在我国屡见不鲜。许多国有企业的资产质量、业务前景并不很好,但是为了实现上市和从证券市场融资,在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时候就存在着包装、虚假陈述的现象,发起人和中介机构对重大事实进行有意隐瞒,对证券投资者进行蓄意欺诈,使证券投资者承受了重大风险。

国有企业上市后的自我交易非常普遍。自我交易一般发生在上市公司同国有的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之间,上市公司通过自我交易向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实现利益转移。如上市公司以高价从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购买产品、劳务或承租资产;上市公司以高价从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购买资产、回购股权及收购企业;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从上市公司以低息拆借资金,甚至根本借而不还,最后以高价向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等方法抵消债务;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设立合股企业,母公司高估人股资产从而多占股份或以此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为控股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作贷款担保,但母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不还贷从而将责任转嫁给上市公司,等等,都是自我交易的形式。

我国上市公司向控股母公司转移利益的动因,主要是国有的控股母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一股独大”造成的。一方面是因为优质资产和赢利性强的业务都被集中起来上市,而学校、医院等庞大的非经营性资产,赢利能力很差的业务以及退休职工和在职冗员都放在国有的控股母公司,一旦上市融资的目的实现,上市公司向控股母公司转移利益就成了一种“赡养义务”;另一方面,国有控股母公司的经营机制比上市公司更僵化、经营行为更加缺乏约束,使控股母公司像一个资金漏斗和无底洞,而上市公司就是当然的资金源。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赡养”了国有控股母公司,但严重损害了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小股东和债权人而言,它们无力阻止这种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它们只能看着资金和利润的流失,看着上市公司逐步在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中变成空壳,而他们的投资回报和债务偿还却失去了应有的保障。通过自我交易向控股母公司转移利益已经引起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一些上市公司因此而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困境中。为了解决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的问题,加快国有股的减持、尽快改变“一股独大”的状况是十分重要的。

上市公司经理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现象也很常见。上市公司经理人员从内幕交易中牟利,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侵害了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同外部机构勾结起来“做庄”,操纵证券市场,使证券市场被严重扭曲。

4.小股东利益与国企发展

国有企业上市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新问题:即使上市有利于国有企业融资、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甚至也有利于国有股的溢价升值,但如果这些“有利于”是建立在对小股东掠夺的基础上,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股的溢价升值也是不值得肯定的。如果国有企业上市后的生存、发展对小股东的利益构成损害并且得不到制止,证券市场将会失败,最终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在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和捷克等不少东欧国家都见证了证券市场失败,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5.证券市场对治理结构的压力

但是,不能不肯定上市后证券市场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经营机制彻底转换带来的巨大压力。上市后,企业的决策、监督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的业绩必须要经过独立的会计师的审核,企业财务必须要有基本的透明度,特别是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这方面的法律和监管更严,这对于减少失误、提高效率、改善业绩,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尽管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乃至中介机构在业绩报告、财务报表等方面都有很多的造假行为,但小股东的呼声和“用脚投票”行为必将给上市公司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上市公司也将越来越难以忽视这种压力。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张文魁 来源:国研网

篇9:浅析公司治理模式

浅析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模式是用以处理不同利益集团即股东、债权人、管理人、职工的利益格局关系,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模式的争论,在西方是经久不衰的话题。公司治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模式”,另一种是“德日模式”。

一、公司治理模式的环境

任何一个公司选择何种治理模式均不是随意为之的,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制度环境、市场发育程度、股权结构、文化背景等。

(一)制度环境

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均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在公司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每个国家间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这些差异在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公司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程度、国家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的法律保护程度以及公司对外部金融的依赖程度上都会有一定的体现。

(二)市场发育和股权结构

英国和美国法律是习惯法、判例法,而法国、德国是制定法。有研究表明,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不被公司内部人侵害方面,习惯法对投资者和所有者利益的保护程度最高,而法国的保护程度最低,德国则处于中间状态。因此,英国和美国的资本市场发育完善,股权分散程度高,但法国和德国的资本市场规模较小,股权集中程度较高。

(三)文化背景

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如社会伦理、道德、宗教等,它与监管和法律的约束是不同的,其约束力主要是潜在的、无强制力的,像公司的社会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准则、社会诚信等。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提出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著名论断。这一论断在公司治理诸多问题中备受关注,而公司治理模式亦与此理论有关。股东的权利、董事会的结构主要取决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由公司股权结构决定。由于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各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也不尽相同,股权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也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一)英美模式

以英美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外部监控模式,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是主要代表。这些国家秉承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有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和宽松的金融传统。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司的目标,有如下主要特征。

1、股权相对分散,流动性强。

英美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从股权结构上来看,机构投资者一般是最大的股东。个人投资者的股权比例、短期持股的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都比较高,而企业法人股权比例、长期持股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2、公司治理结构是“董事会中心说”

英美国家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董事会下设一些专门委员会来完成其职能,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一般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是单层委员会制。

3、经理,首席执行官(CEO)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股票期权制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这种制度可以减少公司股东的代理成本,同时还可以抑制管理层的短期治理行为。

4、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股票市场的流动性,要求上市公司增加信息透明度,禁止内幕交易,用市场机制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激励,以保护股东利益。追求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目标,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只需对股东负责。

(二)德日模式

1、德国模式

在德国,最大的股东是公司、创业家族、银行等,所有权集中程度比较高,形成金字塔般的股权结构,即一家典型的公司股份是由几个大股东集中持有的,而这些大股东又被其他公司所控制。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另外一个特征是银行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德国的银行是全能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银行对公司的控制方式是通过控制股票投票权和向董事会派驻代表,因此银行往往是大股东。各企业之间交叉持股也非常普遍。其原因主要是德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发达,企业融资渠道主要都通过银行来进行的。因此,德国企业实行“以手投票”的内部治理机制,这与英美国家外部监控模式不同。

德国企业实行管理董事会和监管董事会共同治理的“双层董事会”制度,也即董事职能与监事职能分离。两会中包括股东、银行和员工代表,对管理层进行监控。其中,职工代表在两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工人参与决策制”是德国公司治理的一大特点。职工可以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持有公司股票,分享公司利润,主要是因为职工可以选派代表进(下转第19页)(上接第22页)入监事会和董事会。

2、日本模式

日本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明显的特征是“财团”体系。财团是一组关系密切的公司,他们通常是以一个“主银行”为核心,成员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商业往来关系。“主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拥有集团中大部分企业股份,公司反过来再持有银行或集团中其他公司的股份,形成交叉持股。集团内企业间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交叉任职,集团中最重要企业的高层经理组成总裁委员会。公司的大部分债务融资来源于财团中的银行或其他成员,银行既是公司的债权人也是公司的股东,并且银行实质性地参与公司治理。

日本企业设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察会,监察会也就是监事会。董事会基本上全部由内部董事构成,因此,日本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明显,经营者起主导地位,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机制主要来源于主银行和交叉持股关系企业。

作者简介:

杨光,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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