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思想中法治与人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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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管理思想中法治与人文秩序
文化体现一个社会的成功,随着人类文明几千年的历史演进,在解决人类社会的发展问题上,越来越多的西方社会科学界的学者把目光转向文化因素。当代西方学者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1993)关于文化在人类社会的地位有最明智的一句话:
“保守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对一个社会的成功起决定作用的,是文化,而不是政治。开明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政治可以改变文化,使文化沉伦。”
一、中国管理思想中的“法”与治理:法者,国之权衡也,治道具矣
从西方管理思维的角度看,最初法治是组织运行的核心保证,特别是组织的制度体系,比如,严酷的奖惩制度是建立在经济人或工具人基础上施行的。
中国历史人文管理思想有其独立思维形式。对于法的强制性法家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
《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之所悬命也”;“法者,天下之程序也,万事之仪表也”。
《慎子》说:“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
”《商君书》说:“法者,国之权衡也”;“先王悬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
《韩非子》进一步指出,法不单是行为的标准,更是纠正不当行为的一种建设性的力量:“椎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矫不直也。圣人之为法也,所以平不夷,矫不直也。”
《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在法家眼中,赏罚是法的实施的必要和有效的工具,这个观点乃建基于法家的类似近代功利主义哲学的人性观。
《管子》说:“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弗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
《商君书》指出:“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夫乐者,民之所务也”;“人性好爵禄而恶刑罚”;人既然有这些共通的好恶,“故民可治也”,就是通过法定的赏罚来导引他们的行为。
《韩非子》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二、中国历史管理思想中“法”外“人文秩序”:“道”之所存,万法所在
儒家的《中庸》提到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探讨的是一个秩序的场,这个秩序的场是根据大的规律,即“中道”加以分析的;《周礼》所说的“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个中道理均出于此。“中道”与“和合‘‘,均是保证组织与社会秩序运行的一种精神理念形成的合力,也就是整体的场。但是,我国古典哲学思维谈该问题是从人文社会的本体性出发研究其客观性。而西方早期实验主义心理学的探讨则是从人性的物理性出发研究该问题。
东方管理治国理政观汲取了传统文化的和谐管理精髓,蕴含着和谐社会管理的现代理念。如儒家最重视的是人,提出“民为邦本”的人文思想,其实质就是强调“人民”对统治者、对社会的重要性。在儒家看来,政权的巩固、统治的稳定取决于民。统治者要听取民众的意见、体察民众的心态、解决民众的心愿。这种重视民与官之间关系的开明政治主张,不断得到发扬光大。作为社会主体的每个组织,都必须新生人民群众的意愿,按照社会公众的要求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在确定策划、评估以及塑造形象等问题上,都要重视公众意向调查,倾听公众呼声,吸收公众合理的意见,而且尽量吸收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
篇2: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
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
法律和社会伦理是社会工作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两种行为准则.社会工作实践中,人们高度重视社会伦理,却忽视了社会工作法律.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工作法治秩序的建构不可忽视,同时也存在着现实障碍,要从社会工作者及服务对象法律信仰的建构、法律意识的重塑、社会工作法律资源的补给和法治秩序与社会伦理的`整合着手,构建符合中国社会工作现实情况的现代法治秩序.
作 者:郭明霞 扶庆松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刊 名:社科纵横 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S REVIEW 年,卷(期): 24(12) 分类号:C916 关键词:社会工作 法治秩序 社会伦理篇3:论学校管理中以人为本与法治管理的关系
[摘要]:学校对人的管理可以划分为两种模式,代表了两种管理思想: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法治管理,一所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上述两种管理模式。但两者的关系如何,在学校管理中如何能协调二者的关系,使它们共同为学校的发展服务。本文探讨了两种管理思想的提出及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提出以人为本和法治管理的关系实质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管理实践中正确处理好“约束与激励”、“服从与协调”、“使用与培养”、“奖励与惩罚”的关系,追求两者的有机统一,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学校质量。
篇4:论学校管理中以人为本与法治管理的关系
学校对人(学生、教职工)的管理可以划分为两种模式,也可以说是代表了两种管理思想。一种可以称为“以人为本”,一种可以称为“法治管理”。一所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上述两种管理模式。但在有些学校管理中,往往不能正确地处理法治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的关系,通常比较重视用规章制度管人,而忽视管理中的人的因素。常常是学校的平稳运行有了保障,但人的积极性没得到充分发挥,人的潜能没有充分地施展,直接阻碍了办学质量的提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想就二者的内涵及在学校管理实践中的关系以及充分发挥它们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作些探讨。
一、法治管理的提出及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
“法治”在中国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韩非子“法治天下”的思想。韩非子主张中央集权,重视制度的作用,而不重视人的因素;重视法理而不重视人情,只相信制度与法。在西方,古典管理理论以泰罗的“胡萝卜+大棒”的管理思想为代表。泰罗创造了管理中的“动作研究”,以定额、定规、定标来规范和约束工人,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的目标。
在早期的美国的管理思想中,丹尼尔.麦卡勒姆认为严明的规章制度和权力以及职责严明的组织机构是良好的管理的基础。他强调对正式的直线权力的服从必须是绝对的。到了现代,随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法治管理思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并且在社会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应用。
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之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健全教育法制,实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管理是学校根据法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的各种规定要求,规范人在学校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言论与行为。它明确规定教职工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核心是让人按照规定和要求工作。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实施法治管理,是依法治国在教育系统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行政主体的内在需求。对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的,同时避免自身工作的随意性,克服教育管理上的倾向性、片面性,使学校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以人为本”管理的提出及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生产增长率为美国的400%的速度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令世界称奇。据专家研究,对于自然资源贫乏的日本来说,其生产率的根本源泉在于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而能够如此充分发掘人力资源的潜力应归功于日本企业独特的“以人为本,重视人性”的管理思想。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成为现代管理思想的核心。
以人为本的管理强调以柔为核心,用柔的方法,通过激励人、关心人,尊重人的价值和能力,以感情联络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乃至达到“未见其人,先有其心;未至其地,先有其民”的效果。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是由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所涉及到的三个方面是:学校管理者----教职工----学生,是一个由“人----人----人”构成的管理系统。在学校管理中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就是以被管理者为主体,更多地关注人(学生、教职工)的独立性、人的个性的发展、人的存在与价值、人的情感与沟通。
在学校管理中,要充分肯定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并为他们提供各种展示的机会,尽量使其发挥所长,积极鼓励其通过学习和研究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尊重教师的见地和建议,营造民主氛围,使学校的奋斗目标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从全体教师的高度凝聚力中产生不竭的发展动力;高度重视教师的创新,积极引导、支持和协助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建立教育教学成果专项奖励制度,奖励并大力推广教师的教学和研究成果等等。多为教职工提供实现志向和发挥才能的机会,多给教职工一些“感情投资”。
三、以人为本和法治管理的关系实质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在哲学上对关系的解释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就一般意义上说,关系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讨论两者的关系时,通常就是分析他们的差异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学校管理中的“以人为本”和“法治管理”,二者的概念内涵各不相同,在学校管理中的侧重点和作用也不相同。建立学校规章制度,实施依法管理,有利于理顺各种管理关系,使学校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从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坚实的保障。但人毕竟不是“物”,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它不可能像机器和商品一样,无条件地接受指令和规定。规章制度只有经过被管理者头脑的加工、消化并得到认可以后,才能自觉地付诸行动。否则,管理者的指令就有落空的危险。即使被强迫执行,也会带来种种后遗症,特别是容易滋生逆反心理,给学校管理带来消极影响。“以人为本”的管理有利于激励、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校的创新发展。但是,缺乏一定的制度的约束,不利于建立规范的秩序,会对学校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尽管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对于学校管理这个主体来说,以人为本和法治管理的落脚点都在学校的发展上,它们的目的和服务的对象是一致的。两种管理模式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有机结合,才能使得学校的管理更趋于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
四、在管理实践中追求两者的有机统一
不同的管理模式反映了不同的管理思想,但每一种模式或思想都有其长处和不足。正确认识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法治管理的概念内涵,以及它们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灵活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它们的有机结合,为学校高质量的发展发挥作用。
1、约束与激励的协同进行
法治管理注重维护规章的权威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能因个人亲疏和感情因素而影响“司法过程”;讲究用既定的规章来约束和控制管理对象。但一味的控制使人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利于人的潜能的激发。因此我们在约束的同时可以从调动着手,争取人心,力求把有形约束化为无形约束,寓约束于调动中。教职工受到尊重、信任和理解时,他们才会“士为知己者死”,才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约束。调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校领导的以身作则。
学校领导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教职工中起表率作用。要健全对学校领导的`监督、约束机制。比如,学校制订了党政干部廉洁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等。学校领导必须置身于共同的约束之中。只对下,不对上、不对己的约束,是达不到调动效果的。
要完善规章制度,既要有约束性的,也要有调动性的。约束性的如:“教师教学常规要求”、“学校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调动性的如“学校评优制度”、“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制定规章制度,一般注重约束性,而忽略调动性。管理者要注意这个问题,建立健全调动性的规章制度,使之与约束规章制度相互配套。调动的另一层意思是要防止“力”的抵消,注意及时排除离心力。要设法变约束抵制为调动竞争,促进竞争机制的形成。
2、服从与协调的相互结合
管理者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往往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一味要求下级服从,强调教职工听话;另一种是讲究民主,注意协调,以协调达到服从的目的。应该说后一种才是管理中正确的态度和理想的境界。要做到服从与协商的相互结合,应努力建造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树立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学校管理者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忠诚于教育事业,培养“四有”新人,以及实现学校近、远期奋斗目标,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共同基础。某一学校在争创模范学校的过程中,提出了这样一句口号:人心在创建中凝聚,事业在创建中升华。这正体现了目标凝聚人心,实现共同目标下的积极的服从。
有效协调的前提是信任。在罗德里克.M.克雷默和汤姆.R.泰勒编的《组织中的信任》一书中指出:“显然,无论是在决定组织整体信任水平还是具体预期方面,管理者总是扮演主角。大部分垂直方向上的交换都是由他们发起,因此不管行动中表现出来的信任或是不信任程度如何,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回复。”因此,在协调中,管理者必须真正做到爱护教职工,进行心理互换,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考虑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上的问题,随时注意调节各方面的关系,以取得信任和协调配合。在我所任教的学校有一位青年教师,她工作能力较强,也曾是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对象,但后来因家庭及个人问题,工作越来越消极,以至出现屡次违反劳动纪律,而且对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受到过学校的处罚。校领导多次与之谈心,但都因本人的逆反心理而收效甚微。后来该青年教师结婚后,学校领导班子利用假期全体前往其家中慰问,使之感到学校对她的关心和爱护。之后,这位青年教师工作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善。
3、使用与培养的同频共振
法治管理强调对人的使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更注重对人的培养。学校管理的一个关键工作,就是研究对人的使用和培养。教师队伍的培养是办好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问题,要用人必立足于育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应是立足培养,在培养中求使用。
著名的社会科学家、现代组织理论的代表人物西蒙,在他的“管理人模型”的理论中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人的理性限度是可以通过组织的学习、记忆和习惯等行为加以克服。当代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指出,未来成功的组织,将是“学习型组织”,即能够设法使本组织中各级人员全心投入学习的组织。处于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对于承担传播人类先进文化和培养社会发展所需人才任务的教师而言,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坚持使用中培养和边培养边使用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在政治、教学业务、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要目标明确,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培训措施,特别要注意把培养年轻教师和骨干教师作为重点来抓。有学校根据青年教师队伍现状,提出“一年上路,两年合格,五年学科带头人”的成才要求,既有目标,又坚持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培养,相信只要措施得力,一定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4、奖励与惩罚的共同作用。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考核的基础,考核是奖惩的依据,考核和奖惩又是法治管理的保证。无赏无罚固然不行,有赏无罚或有罚无赏在管理上都是不封闭的,赏罚分明是法治管理中巨大的管理动力。但实施奖惩时必须慎重,要论功行赏,论过处罚,功不可顶过,过不可掩功。既要防止躺在功劳薄上沉沦,又要防止自暴自弃。特别是对于受过处罚的教师,切不可一棍子打死,要适时地发现其闪光点,抓住时机,再晓之以情,予以肯定,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古语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教师身上都有其长处,也都有其短处。在管理过程中,有时宽容比奖励更有效。有位校长早晨值勤时,发现一位平时工作认真,从来不迟到早退的教师竟然迟到了10分钟。但这位校长并未指责,而是微微一笑,自然地说了声“你来啦”,就走开了。这位教师事后也未受到处罚,但之后,再没有迟到过,工作也更加努力了。当然宽容不是放纵,正是因为学校管理制度的存在以及无形的约束作用,管理者的宽容才显得有效和有力。离开了规章制度约束的基础,“宽容”便是纵容了。
[参考文献]:
1、张新平著《教育组织范式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0
2、韩岫岚编《MBA管理学方法与艺术》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
3、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0
4、罗德里克.M.克雷默和汤姆.R.泰勒编《组织中的信任》中国城市出版社.1
5、满盈全《学习型组织理论对现代中学管理的启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中小学学校管理》.5
篇5:人文关怀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融入与实现
人文关怀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融入与实现
大学是人类的精神家围,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大学的基本功能.大学要完成其肩负的使命,必须首先实现自身的和谐发展,在和谐的`教育活动中,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大学生.大学教育必须注重人文精神的教育内容,把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整合起来.
作 者:张文辉 杨威 作者单位:贵州省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部,贵州遵义,563003 刊 名: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英文刊名:CHINA EDUCATION INNOVATION HERALD 年,卷(期): “”(7) 分类号:G64 关键词:大学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人文关怀篇6: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方法论的检讨与重整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方法论的检讨与重整
毋庸置疑,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愈益显明的成效。然而,实践中的窘态与理性的求证却让人清醒的看到,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并没有表面上那么乐观与繁荣,恰恰相反,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因为方法论上的误区和偏差-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扭曲,正在或势必偏离现代化轨道,并进而直接导致了当下的窘态与困惑:完美与缺憾的矛盾交织,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扭曲,滞阻了法制现代化的纵深运行。对于21世纪的中国法治来说,必须进行方法论的检讨与重整,确保法治的现代化运行。一、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方法论的检讨。
详细来说,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治存在如下方法论上的误区或缺欠:
(一)法治的先期热情与神秘忠诚-中国法治缺乏足够的理论准备。翻开中国法治的历史,法治没有任何时候象今天这样在中国这般荣光-获得了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庶民百姓的关注与垂青,甚至被纳入了基本国策。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法治的话语没有任何时候象今天这样风靡流行,这也充分显示了法治的勃勃生机与话语的泛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一个贩卖法治话语的时代,“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充分体现了其时代特色的话语霸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民性事业。尽管如此,但在我看来,法治话语的风行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秩序的愿望和渴求,但另一方面,却也刺目的凸现了法治的神秘忠诚和先期热情,中国法治缺乏足够的理论准备,而对于一个如我们一样古老而又生机勃勃的国度来说,要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缺乏甚至没有理性的代表时代精神的理论作指导,无疑将是一个美妙的设想,为着同样的原因,它也只能是一份神秘的忠诚与先期热情。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本着因果关系的演绎方法进行阐释,准确地说,从中国法治的产生缘由,中国法治与现代意义的法治关系说起。
众所周知,现代意义上法治产生于近代西方文明,是人类走出蒙昧迈入文明的创造物,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然而,中国法治由于先天出生的缺陷,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美国学者昂格尔认为,法治产生于西方而非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形成现代型法的秩序的历史条件-集团的多元主义、自然法理论及其超越性宗教的基础.因而中国形成了主要表现为行政命令方式的官僚法(管理型法),而西方形成了自主、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尽管在中国文明型态中,我们也会发现导致了多元集团产生,导致了某种超验的世界观的社会变化……但是,这两种因素并未结合在一起,也没有通过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现代法治.因为在传统的中国,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意义的是社会和谐,这也是支配人们思想的'全部观念,然而奠基于封建等级身份观念上的社会却无论如何形成不了现代法治的法律至上的神圣观念,因为严格说来它不是实在的规则与准则,而是模范行为的模式。这样就不难理解,尽管中国也曾有诸如儒家和法家等关于人、社会和法律的系列观点,比如儒家主张符合伦理典范的习惯礼仪,法家主张官僚政府以及强制执行官僚法,但双方确实从某些不言而喻的共同(礼仪)前提出发进行论证的,而这些前提根本不允许他们捍卫甚至承认现代西方意义上的法制原则.传统中国的流行做法完全是以家长的方式处理事务。所谓法就不可避免的带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和官僚政治色彩。因而中国产生不了现代意义的法治,也确实不需要现代意义的法治。
认识到这个问题,我们就不难发现并认同,中国要实现真正的法治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它绝不是急功近利的产物,也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理论的准备和证成,除此之外的任何观点和看法都势必具有方法论上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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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方管理思想中的理性精神及其对现代中国管理的意义
西方管理思想中的理性精神及其对现代中国管理的意义
西方管理思想的重要特征是理性,而中国管理则因缺乏理性传统而难以融入世界管理思想的现代演进.虽然在西方管理理性正遭遇后现代管理理论的反思和颠覆,但中国社会目前所面临的是现代的而非后现代的挑战,因而理性精神的'构筑对中国管理现代化而言是必要且不可逾越的.
作 者:季玉群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6 刊 名:九江师专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UJIANG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2(4) 分类号:B0 关键词:西方管理 中国管理 理性篇8:走向多元的中国思想史研究(讨论)从史学角度看春秋时期人文思想中的超越
走向多元的中国思想史研究(专题讨论)从史学角度看春秋时期人文思想中的超越性
周群认为,文学之士在思想史上的作用是思想史研究中有待开掘的一个领域.文学之士的思想创制较儒士灵活自由,对个性解放思潮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荡越”思想也容易引起传统势力的诟病使其所信奉的思潮而很快消减;他们的思想贡献因文名所掩,常常被忽略.颜世安尝试从历史角度来研究古代人文思想的“超越性”取向,具体则落在春秋前中期的诸夏认同和华夷之辨这一“点”上,由此方可显现<论语>中孔子与弟子对话的观念背景.方旭东认为,思想史边界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与思想史这门学科的`特殊性不无关系.这种特殊性,使人对思想史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因此,思想史只有将人类历史上对时代精神课题作出归纳并试图作出解答的富有启发意义的思考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才可以成立.
作 者:颜世安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93 刊 名:河北学刊 PKU CSSCI英文刊名:HEBEI ACADEMIC JOURNAL 年,卷(期):2005 25(1) 分类号:B2 关键词:文学之士 作用 夷夏之辨 “超越性” 思想史 边界【中国管理思想中法治与人文秩序】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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