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
“湘湘”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以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以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以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
以三首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
偶然看到了The lumineers的sleep on the floor的mv,开头的感觉很像《20 century women》,加了滤镜的视频甚至有点无法辨别年代,说是现代也好,或者二十年前也可以。随着音乐进行,画面展现了一对情侣在婚礼现场突发奇想地离开并开始流浪的旅途。在流浪的过程中,两人逐渐确定了对方的心意。仔细听听歌词才会发现其实这公路旅行完全复刻了女主人公内心的想法。
“Pack yourself a toothbrush dear
Pack yourself a favorite blouse
Take a withdrawal slip
Take all of your saving out
Cause if we don't leave this town
We might never make it out
I was not born to frown
Baby come on
Forget what father Brennan said
We were not born in sin
Leave a note on your bed
Let your mother know you're safe
And by the time she wakes
We'll have driven through the state
We'll have driven through the night
Baby come on
If the sun don't shine on me today
And if the subways flood and bridges break
Will you lay yourself down and dig your grave
Or will you rail against your dying day.“
浅显直白的歌词,翻译过来可能一句“走吧,逃离这窒息的生活”,但是配上主唱略带沧桑的`声音,倒真有点想要试试看离开这个小镇。女主人公很明白,她出生在这个地方,留在这个地方,害怕离开这个地方,也害怕一辈子困在这个地方。当她看见男主离开的时候,她明白这可能是他将永远离开的时刻,于是她犹豫了,片刻的迟疑,她还是叫住了男主,接下来才会一路流浪。
因为她知道,有些感情需要特定的情绪。
“cause if we don't leave this town ,we may never make it out.”
然而令人失落的真实是,离开也许不是唯一的良方。也许只需要把自己放置在即将离开的位置,才能衡量出内心他的重要程度,才能衡量出自己真正愿意为了他做些什么,流浪只是检视生活的一个借口,当你抛却生活大部分的规条之后,才能重新拾起真正重要的东西,并更有勇气去面对它,为之付出。所以在这个mv中,私奔,流浪,离开,都只是拾起勇气直面内心的一个隐喻。
影片的最后,女主在地板醒来。可能是她根本没有在婚礼结束之际叫住了男主,丧失了与他坦诚面对的机会,但是根据她的想象,只要她有勇气离开,那么结局就会是,也许会是想象中的那样美好。而现实中的女主只能闭上双眼,继续躺在地板上沉睡。
而这仅仅是第一个篇章,接下来的故事《Angela》,《cleopatra》则是故事的延续,个人最喜欢这一首,歌词轻松洒脱却带着淡淡哀愁。像电影一样的mv,像电影配乐一样的音乐。让人沉浸其中的故事,如同观看自身的生活。
篇2:有歌杂文随笔
有一首歌杂文随笔
深入肌理的爱情 不可遏制的爱情 是虔诚的信仰 在你身旁缓缓流绕 时而平缓 时而波涛汹涌
这是如此美好的一首歌
简单循绕的歌词,一圈一圈又一圈,圈住某人的心。
1。
当你平躺下来,我想象不出你是怎样的柔软,在轻纱的遮拂下,一层一层柔软的细致的贴近。
如何才能让我更加紧密的近你,唯让我全身化开如水,我才能将你轻柔包围,才能让我心内涌出的爱意涓涓不断,才能让我心中涌出的爱汹涌澎湃,让我环绕在你的身边,贴近你每一寸肌肤,贴近你发梢,你的耳朵,你的颈,你的眼睛,你的唇。
水墨倾洒,花苞轻点几许露珠,墨鱼水下晕染开,水纹一圈圈……
鱼绕荷梗,一圈又一圈,荡起涟漪,一环又一环,如何才能名状的美,唯落在湿润的唇。
他是这样的忧伤又是这样的纯净,藏在心里酝酿你的眼神,一圈圈似涟漪,无尽柔美,无尽依恋。
我的身体,幻化的水,慢慢拢聚,腾空、下陷,汪汪一盈,映着你的身影,拉长千年亿年亘古。
如何才能珍视你,如含在眼里的泪滴。
没有预示的,心中的爱像是浓郁的热火,燎原的爱意腾空、下陷,在小小的空间不断撕扯,如何才能抑制,我想望一望你眼睛,望一望你眼睛。(你徐徐侧身 我该如何才能望见你的眼睛 望见你的眼睛深处 深处的我)燎原的爱意沉静下来,聚拢,缩回小小空间,安放在你身旁,静静流淌,环绕。
一层层堆积,一层层流淌,环绕……时间如若停止,我却无法停止我自己。
(我是朝圣的人 多么虔诚的信徒 像水晶闪着柔软坚硬的光 像太阳慢慢散发出来能量 我是你爱情的信徒 坚定的爱你是我一生的.信仰 心中有泪缓缓坠落)
习惯了春南北冬,我不曾觉会在哪里永久停留,直到遇见你,无论绿了几轮春,我爱的只是你,一轮一轮,我只想让自己肆意的流淌,而又安静陪在你身边。
你在水中央,波澜起伏,雾气缭绕,我想爬过你的冰川,想浸润你的寒凉,哪怕亿年只消几吋,我也欣喜。
(这一句解读阐释时看漏了一个像字 大概可能演绎不符 不过 没关系 我很喜欢 心之所向)
这么盼,这么等,希望从朝阳变黄昏,柔软的河水宽阔而安静的绕,永不停止的流,一圈一圈又一圈,一层一层又一层,一腔广阔,在这里慢慢等,等到痴,等到狂,等到傻,只为轻轻落在水面的吻。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等着公主吻青蛙 等到昏黄 不知是不是为了韵律而该换的词序 等到昏黄 像是千年亿年的不经流过 等到痴傻 我是一个朝圣的人 在这里永远等你 前面两句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是我对自己的狂 狂到快要爆发 一腔情感 浓缩释放 当我来到你面前 我又慢下我的脚步 尽量显得绅士 我又停缓步伐 只为每一步都走在你的心上 恰恰好 让你听见 虔诚甚至卑微的等着你 轻轻落一枚吻在我唇间 哪怕额角)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窃想你的眼神我恋恋不舍
聚为一泓泉水深邃清澈
当爱燎原成灾你徐徐侧身
堆积肥沃河床我是朝圣的人
我是客途的雁却一往情深
从此无意追逐新绿的春
任我流吧层层冰川
亿年换几寸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等到痴傻
等着公主吻青蛙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窃想你的眼神我恋恋不舍
聚为一泓泉水深邃清澈
歌曲到了这里,进入第一层循环,重复了歌词的前面四句(当你平躺下来 我便成了河/回绕你的颈间 在你唇边干涸/窃想你的眼神 我恋恋不舍/聚为一泓清泉深邃清澈),这四句稀疏如前,却在最后一个音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倘若是平常的歌曲,基本要么进入一个高潮,要么循环一次,下面根据如上句式再来一次歌词修改同调演唱,歌曲就基本接近尾声了。但是这里不是,不是,不是。当歌曲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一阵猛惊。本以为这就是惊喜,后来才发现接下来的只是第二层。
乐器不是很熟悉,乐理也不是很懂,下面的叙述有可改进的地方,哈哈哈哈哈,大家尽管说,我最虚心。
第一层缓缓的流动 仿佛有沁人心脾的花香
2.
插入一段电吉他的solo(这里不明白,姑且这么说)
(任我流吧 像层层冰川 就算亿年换几吋 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这里应该算是一个小高潮了,高音已经出现了,好听?
依然 (等着公主吻青蛙) 还是那么温柔,哪怕内心波涛汹涌,也愿意虔诚的等你归来,给你足够的尊重足够的爱,也在等着你虔诚的爱。
小高潮以后,歌曲又渐入平静,缓缓而来。脸红jpg。
(魔咒缓缓褪尽 你笑的厉害 实在是解读无能,因为总是想到什么不好的东西里去,邪魅一笑,笑的厉害。)
(天曾缺掉的角,无非此等神 采神来之笔,如此晶莹剔透,如此大气磅礴,如入云雾里,如此美好。)
公主最终还是亲吻了青蛙,魔咒终于慢慢褪尽,你笑着,美的不可名状,然而这里他依然描摹了出来。
虔诚的爱的信念,温柔的敲击,轻柔的环绕,终于获得了公主的轻吻。
(我将残翼放下 从河中走来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怎么理解 四蹄乱踢也找不到理解的出口)
(你正颔首告知 这里有 爱)你正颔首告知,这里有爱,妙不可言。你正颔首告知,女性之美尽收眼底。
无论你怎样,流淌、环绕,无论我怎样亲吻你嘴唇亦或额角,都是因为爱。
山水鱼荷晕染晕染,晕染愈加浓重,密不可分。
不得不说,这里的两个高音,尤其后一个,难以言喻,爆炸,整首歌的第二个高潮,酣畅淋漓。
第二层在第一层歌词循环里面,演绎出彩,进入小高潮渐趋平缓又再次爆发,紧接着第三层。
任我流吧像层层冰川
就算亿年换几寸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我会等到痴傻等着公主吻青蛙
魔咒缓缓退尽你笑的厉害
天曾缺掉的角无非此等神采
我将残翼放下从河中走来
你正颔首告知这里有爱
有 爱
3。狂躁
第三段是最为惊艳的一层,两把高音过后,电吉他过度,鼓点紧随其后连接,两把电吉他躁动拉扯,愈来愈快的鼓点,电吉他的左拉右扯,声音恰好切入,跟随节奏,旋律,简直,爆炸,爆炸,肾上腺爆炸。嘭!
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共六次循环,鼓点越来越密,撕扯越来越剧烈。
仔细听了好多遍,先追着鼓点走,编曲太好听,在追着电吉他,燥热。
混在一起,条分缕析,又浑厚明亮。
高音过后,小鼓点十几个循环,大鼓点循环两个,声音进来以后,每四小句小鼓点678个循环,大鼓点每一大句一个,快慢特色变化不断,波澜起伏。最后一次循环,节奏渐缓,不断拉长,延伸,两把吉他的左右拉扯,终于合为一体。
这一块因为不懂乐理不明白,只凭最最主观的感受写下的如下的感想,贱笑了,哈哈哈。
这一部分,从昨天深夜到现在听了不下于几十遍。
这个应该算是这首歌真正的高潮了,无限循环,力度超足,节奏感强爆。
如果没有前面的晕染,此处的燥热怎能如此顺畅,如此爆炸,如此摄人心弦。
最后一段总觉得自己写的言不尽意,意犹未尽。
最后一段挺多了,估计心脏会爆出来,让我总是想起有关一只老鼠的实验,哈哈哈,只是为了引发大家思考,能认同我多表达的情感。
一阵狂热以后,数次狂热,躁动,燥热。
最终终于平静下来。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在写下面的内容,我想说一说,前面我是怎么写出来的。
音乐剪辑成了三段,与我的文字相对应,在写哪一段,哪一段就不断回环的听,浸润在这一段中他所传递给我的我所感受到的情感中,用我微弱的词汇,还算不错的想象力,晕染力,诉诸笔端。
忽地想起刘祥安老师课上评价一位作家时这么说,这位作家没有什么词汇量,太干瘪了,用来用去就是轻轻的,轻轻的。当时觉得好笑,也略微有点心疼,哈哈哈哈哈。我就这么一说,忽然想到而已。
引语中我这么写着:有一首歌,河,惊艳着,听着听着笑了,听着听着哭了,听着听着,沉默又欢欣,欢欣又沉默。惊艳着,自不必说,一层层,情感不断推进,
总之,听完这首歌,像是做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爱,也尝了一口酣畅淋漓的爱。
也历经了一场爱情能够体悟到的那些情感,你有多少感受,多少爱,就有多少感悟。
是等待、理解、期盼、渴望、疲惫、沉痛、温暖、欢欣、宁静、忧愁、激情,还有最最难以言喻,不可名状的快感,如入云雾,销魂彻骨。
当你略微如此解读时,便可会心一笑,有人羞涩,有人放荡,有人矜持,有人自然。
哭,是纯白洁净之爱之不可得,哭,是纯白洁净之爱之震撼心灵的感动,笑已经远远不够,哭也才略微表达。
本以为关于哭,我可以阐释很多,因为我真的听着听着自顾自的哭起来了,但是当我说说的时候,这感情好像顿引了,或者它并不愿意出来被共享,因为哭过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永远不会哭。
大家解读的时候,会调侃,但是当我全身心去感受这首歌中流动的感情时,充盈得随时会溢出,狂躁得随时会翻滚,宁静得仿佛永远缓缓流动,萦绕身边。
每一句咀嚼不尽,唇有余香。
这是一份多么美好的事情,也是一份多么美好的爱情,这是一首多么美好的歌。
三层感情的层层递进,给人无尽遐想。
无论是拿什么俗常的情节放进去,你发现都可以得到慰藉,然而这首歌不悲情,甚至有些许的欢欣。爱而不得,或是永远邂逅不到这份等到昏黄等到痴傻的爱情,历经所有,不过归一场沉默,度过沉默,又不过会心一笑,毕竟美好的事情永远值得存在,值得追寻。欢欣自不必说,幸福的人都相似。
哪怕是你所想之事,缓缓而来,层层递进,酣畅而去,伴随着鼓点,吉他,歌声,歌词,这也是一颗绝无仅有的明珠。
无论是什么感情,这让的晕染,递进,都让人心头一颤。
至此,心中终于差不多吐露清楚了,叹一口欢快的气息。
中午吃完午饭以后,一直在写,在听,在写,在听,直到现在,不知不觉半天的时间了。
里面可能不免有让你觉得超级夸张的情感爆炸,觉得我浮夸,你就忍着吧!
不过知识欠缺方面的问题,如果你想和我说,我就抱大腿。
最近看到UC小编的回复,感觉很解气,秒秒钟黑化,哈哈哈啊哈。
还很喜欢这首专辑里的《随你》,还有《如果你要离开我》,还有《若我告诉你其实我爱的只有你》,还有《玫瑰的名字》,据说每首歌都与一本名著有关,后续在看。听《玫瑰的名字》让我想起了张伟,我觉得他可以试试看,毕竟他就是那摘星怪呢,哈哈。
篇3:朝歌杂文随笔
朝歌杂文随笔
四方朝觐,八方讴歌。
那是天子的都城。
天命所授,永享其昌。
彼时朝歌盛世繁华,并未预见日后的大厦倾颓。
她名妲己,其实连史书也不能准确道出她的出身,说清她的生平。
甚至,是否真的有这么一个倾国的女子,倾了成汤的百年江山,万世基业,也是众说纷纭。
这个答案,只有千百年的时光见证,却没有办法回答。
纣王,纣王
叫的多了,人们便渐渐忘记了,
他曾经的的名字,如他人一样,何等威武。
——帝辛
他是天生的王者,南征北战,无一败绩。
他建起王城,恢弘大气,是他心中的国都。
他为他的都城取名——朝歌。
他的人生,本该同这座华丽的王城一样。
四方朝觐,八方讴歌。
可是,她的到来,成了转折。
《晋语》有载: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
他握住她的手那一刻,屹立数百年的殷商王朝,变得风雨飘摇。
他对她的喜欢,连史书工笔都愿下笔着墨。
虽然史书嘲笑纣王对女人言听计从,但却不知自己记下的,不只是他的昏庸,还有他穿过千年时光,仍让人心疼的深情。
也许他的爱,的确是荒唐而决绝,
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天子,诸侯敬仰的大王。
他走下王座,走到她身旁。
妲己也许是明白的,
明白殷商的'摇摇欲坠,
明白要背负也许千古的骂名,
甚至明白,
自己日后的下场。
但那个男人珍而重之的目光,
让她寸断柔肠。
何况他英武不凡,
就像英雄无双。
世人都说啊,英雄难过美人关。
其实又有哪个美人不希望,
自己能够遇上一个盖世英雄?
也许他的后来的确昏庸,
高高的摘星楼是他的罪。
可是,又有哪个女子,能够拒绝那一句
“寡人建这座楼,将来为你摘星星”?
可惜他是君王,帝辛可以浪漫,可是商王不能倾尽天下之力博美人开怀。
所以,周王举旗,诸侯倒戈。
成汤的江山,在周兵破开朝歌的一瞬,轰然倒塌。
鹿台火光冲天,他不肯把自己的尸首留给周王。
那是他对自己最后的保全。
他以身殉国,去的却并非全无遗憾。
妲己,孤王的妲己啊。。。
史书是胜利者的赞歌。
于是,他成了纣王,她变成妖妃。
周王不遗余力地诋毁,后世不辨真伪地传扬。
其实于他们又有何干呢?
他们潇潇洒洒,轰轰烈烈地活过一回,爱过一次。
任它史书工笔,任它后世评说,
都再不能惊扰朝歌里的亡魂。
昔有朝歌夜弦之高楼,
上有倾国倾城之舞袖。
篇4:一个逃离的故事杂文随笔
一个逃离的故事杂文随笔
收到噩耗是四小时前,我最好的朋友出了车祸,正在病房抢救。我一边赶向机场一边在网上订了立刻出发到那个城市的机票,什么行李都没带,就连充电宝也是在机场临时买的。
我不喜欢随遇而安,生来就喜欢到处跑。她与我不同,是个安定的人,守在我们一起长大的城市,不曾动过离开的念头。可惜我四处奔波也没能赚多少钱,赶回去的机票只剩一张,我只好买下头等舱的机票。
这是我第一次做头等舱,我感到拘谨且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摆出一副头等舱旅途常客的高冷姿态还是干脆暴露出我的窘迫,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点头向空乘人员要了毯子。
空调有点冷,登机时间因为天气延误了一小时,预计抵达时间是夜里九点多,疲惫的我决定先睡会。
飞机顺利抵达机场,我到了和她一起长大的城市。我一把丢下毯子,站在飞机出口等着第一个冲出去。
还有很长的路要赶。从机场到医院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打了出租车,车主黑心的一口价五百,奈何只有他愿意开到那家处于郊区的医院,我还是同意了。
还有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她所在的.医院,我查看手机消息,她的状况不容乐观。这时候车停在了红灯前,我和司机说闯红灯我担着,只求他尽快带我抵达医院,他没同意。他靠接我这种急单为生,司机是他赖以为生的饭碗,在这个交通法治极其严苛的城市,他不能闯红灯。
这个红灯足足等了我两分半,等到她下了病危通知再呼吸彻底停止,又被现代医学救了回来。
我松了一口气,以为她算是度过一劫。深夜车少,很快就抵达了医院门口,我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刚好抵达一楼的电梯里。她的病房在四楼,电梯刚到三楼的时候,她再次停止了呼吸。
到了四楼,我躲在角落里不敢让别人看见。来探望她的人都是我不熟悉的人,我只熟悉她,我只想见她。
她停止呼吸了,也见不到我了。
后来的三个小时,我在角落翻了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的记录,却发现什么实际上没留下什么。
三个小时后,她确认了脑死亡,再也没了睁眼的机会。我赶过来是为了见她最后一面,却没敢出现在她面前。
我害怕看见她的伤口,她死亡的模样。我见到的只是停止呼吸的她,那些无关痛痒的好事者在她的病房外谈天说地,我躲在角落里,不愿见她的冰凉的尸体。
那一刻我是那么恨不在那个城市居住的自己,那么痛恨没有车不得不依赖于出租,那么痛恨漫长的红灯、痛恨无法闯过去的自己。如果是我开着自己的车,就能够见到她活着的最后一面了。
我离开了医院,没有见她。出了门口,送我来的司机大哥还在门口,向老婆打电话汇报平安。他说我太老实了,是第一个不讲价直接给他五百的人。附近没有别的车能打,他说他良心没坏透,决定免费再送我一程。
人见到了吗,他问,不再陪陪吗?
见到了,她状况安好,我帮不上什么忙,您送我去市政府的河边吧。我点点头说。
我到了河边,这是我和她常来的地方。我买了罐啤酒,以为夜晚的凉风和酒精能令人摆脱这种苦闷,最后那罐发苦的啤酒连着罐子一起被我丢进了河里。
我还掏出了驾照,她死于车祸,而我也因为交通而无法见她最后一面。我想把驾照也丢进河里,却在即将甩出去的一刻又收住了手。
我还要工作,还要用驾照,我不能丢掉它。认识到这一点我觉得更悲哀了,我甚至不能赌气去做一件事情,只能被社会的规则和经济的压力迫弯了脊梁,在人群中苟延残喘。
我好难过。
难过。
我是那么懦弱,甚至不敢去见她的尸体,不敢确认她死亡的真实性。
我又买了张机票,准备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城市。从河边离开前,我将她的照片从随身的包里拿出来,绑在石头上丢进河里。
我喜欢她,她生前我不打算表白,她死后我也断了这个念头。
于是她连带所有相关的东西都被我抛在那个城市,我则失魂落魄地像个傻子一样,只是执着于立刻离开这个城市。
像逃一样。
我迎来了黎明,在我四处奔波的暂时据点。下飞机时太阳刚出来没多久,现在打车去公司,刚好能赶着上班时间打卡。
她没死,我也仍在城市孤身一人打拼。只是我不再思念那个城市,而是恨透了它,也恐惧于它,因为一些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
篇5:把酒当歌杂文随笔
把酒当歌杂文随笔
自从那年去了日本出差接触梅酒后,在不经意间寻找美酒的步伐便一发不可收拾。对于原本滴酒不沾,就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我来说,绝对是人生中的一大“冒险”和“突破”。
上次提到因出差路过长沙,无意间又发现了视觉与味觉相碰撞中出现的美酒。光是外表的这种古朴风,就已令我兴奋。
酒铺老板说:都是自家古方原酿的,买不买没关系,喜欢就品尝下。躁动的心已跃跃欲试,喝了好几种口味,恨不得都来一瓶抱回家慢慢喝。
美酒当前,尚未入口便已是芬芳。
酒铺,慢慢品尝,慢慢挑选……当时就想着把最好喝的带回去慢慢喝。
选好不同容量的酒。
真正打开来喝时,却是一种很低迷、失落的心情。与曾经想象中的'红尘做伴,对酒当歌的景象截然不同。似乎小酒一啄,就有些什么在心头压抑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想要全部都说出来时,却发现没有可诉说的对象,一杯一杯,愁眉紧皱,想着孩子纯真的笑脸,父母苍老的面容,却又不能醉,不敢醉。对于一个已婚已育要工作要生活的女人来说,醉酒也成了一种奢望。
举杯空对月,何处话凄凉。
独饮桂花酒。
尘世中的肉体,空荡的灵魂。是否就是在独自喝酒 时才发现。总觉得有些东西慢慢在渐行渐远,却又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在努力过自己的生活,或波澜不惊或波涛汹涌,只愿你的生活不惊不扰,不慌不忙,与世界温暖相拥!
篇6:越人歌杂文随笔
越人歌杂文随笔
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锐意革新却一败涂地的鄂君泛舟于一片湖上,忧愁与颓丧并没有折损他的风度,反而更让人觉得他是个可敬可爱的人。撑船的越人回过头来,也许是被这独特的风情惊艳,也许是因为倾慕鄂君已久,总之,他唱了一首歌。
当一个人的感情足够真挚,任何华丽词汇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我不去表白你、夸赞你、歌颂你,我要把我所有的爱唱给你听,这短短的几句,是我前生的期待,后世的欢喜。
曾有幸看过一次苏州评弹的现场表演,肤白赛雪、明眸皓齿的美人,身着墨绿色素纹旗袍,怀抱一把琵琶,婷婷袅袅的走上台,最是抬头那一刹那,满城花开。
佛曰:心里有花,满目皆花。思念在心底落地生根,饮够心血,便悄然生出一株嫩芽。枝叶蔓延至心口,开出的那朵娇弱的小花,花名爱恋。
尊贵的王子啊,你可曾看到我眼底盛开着的花?你可知这朵花,它生长的时候,畏畏缩缩、含羞带怯,绽放的时候却是轰轰烈烈,一地炽热,那包裹着我心脏的枝叶上,每根叶脉,都是你的名字。
子皙,子皙。
你的名字,早已刻入我的骨肉,融入我的.血脉。
尊贵的王子啊,你可曾看到?
在中国古代两三多年的历史里,无论是一统天下还是混乱割据,每一个开国的君王都要给自己的国土划分一定的范围,然后赐下一个新的名字,唯有江南,越,这个字,似乎是专属于它的别名。越,即为江南。所以越人,也是湖光山色娇养出的少年。
战国时期的越有没有吴侬软语我不知道,但是小桥下潺潺流水一定流进了越人的灵魂,柔柔的,连带着约人的声音,都多了几分柔软。
鄂君许是先听到了越人的歌声,听到那柔软、清脆,氤氲着江南烟雨水汽的声音。唱一首他听不懂的歌谣。
听不懂歌词,却听得懂深情。
于是他抬起头,恰好看见,少年琥珀色的瞳孔深处,像一团火焰般灼灼盛开的红花。
岸边恰有一树盛开的桃花,映着少年眼底落花,映着午后柔和的阳光,映着婉转缠绵的情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那一刻的越人,一个为了爱冲破了束缚的勇敢少年,他所有的深情、欢喜、羞涩,紧张、不安,都被鄂君看在眼里。
那一眼成了永恒。
鄂君在那一刻一定是充满感激的,那时正是他颓废茫然的时候,很需要有人安慰,人类并不是害怕受伤的动物,他们不过是害怕受伤时没有人在乎,一个人缩在角落舔舐伤口这种事情,听起来很酷,但更多的还是心酸,别人的世界里毫无关系,自己的世界却又无人踏足。
更何况鄂君此刻心灰意冷、迷茫彷徨,就算身边的人再怎么恭维他、吹捧他,面对这惨淡的事实,他依然会动摇、会畏惧,我们不能说鄂君是一个软弱男人,王族的公子总是被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在老师精心教导下长大,他们对于未来总是保持一份向往,所以,摔跤的时候,也更加惨痛。心有旧伤,却为长成盔甲,护他无坚不摧。
好在越人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带着虔诚的,信仰般的爱扑向了他,这纯洁的爱是一粒火种,温暖了他血肉模糊心脏,也温暖了他惊惶不安的灵魂。
深受感动的鄂君在船停下的时候,将一面绣花的被子披在了他的身上。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喜欢这个结局,因为他恰到好处。
他是个天真的孩子,一时心血来潮,便能将一腔深情皆付与他人。
他也是个天真的孩子,有人示了爱,便要郑重其事的做一个回应。
鄂君与越人,都是有一点单纯的孩子气的,在那个复杂混乱的年代,是容不得这样孩子气的一见钟情的。
更何况,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变成另一个样子,成熟的代价太大了,我们何苦要在若干年后,抱着陌生的彼此,同床异梦,互相折磨般心口不一的说我爱你?
所以我们不要再相见,也不要再回忆,就把这一刻的欢愉藏进回忆里,然后你会去当你的鄂君,为你国家与子民呕心沥血。而我,依然在这湖边,做一个寻常的渡人,将凡世种种悲欢离合,从湖的彼岸,渡到对岸。
世人想要猜测我们之间的故事,就让他们去猜吧,香艳也好,悲凉也罢,那些缠绵哀婉的故事,不过是使用了我们的名字与身份而已,
而我们,只要有过那片刻就够了。
我不会去打听你的消息,也不会再去追寻你,我要一直留在这片湖边,借着一点温暖,做一个快乐满足的幽灵,在每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再为你唱一遍,那年的情歌。
你听: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多好,
篇7:白马与歌杂文随笔
白马与歌杂文随笔
1
时间很短,我的爱很长。就像江河湖海连成一片,望不见尽头。也许一百年如同白驹过隙。也许一百年后我在等你。
2
她仰望江对岸升起的烟火,烟花灿烂灼痛了她的眼。她流下泪来,瘠薄而孤独的心田上忽然的开出了一朵生满荆棘的玫瑰。她叹的气仿佛都有玫瑰的香味。
一个人走在街上,也一个人去旅游。一个人在图书馆站立许久,也没能够到拿不到的大部头小说。一个人在电影院捧着即将融化的冰淇淋球,出神地看银幕上久别重逢的他们相拥。一个人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后来她想起少年的时候他们在一棵梧桐树下对视而笑,即使已经八十八岁了,她的心仍为之悸动。
3
二十五岁那年他遇到她两次。一次在街上偶遇,一次在医院。
第一次她去超市采购,回家路上突然下大雨。他躲进咖啡馆前的屋檐里,一抬头发现她在身边。
他说,好巧。
她说,是啊,好巧哦。
你怎么走?下这么大雨,等男朋友来接?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有,等雨小一点跑回去。
他不知道那一个没有是否定前一个问句还是后一个。不过他没往下问。
我刚刚去买了甜甜圈……碰巧买了草莓味的,分你一个。她说着从挎着的包里取出一个纸袋,纸袋里装着两个甜甜圈。一个巧克力味一个草莓味。
谢谢。他想起来从前他们去买冰淇淋她总喜欢吃巧克力味,他总挑草莓味。
他们在屋檐下一起吃甜甜圈,偶尔聊一些有的没的话。
她笑,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样。
他说,是啊。
后来雨小了。后来有段时间没见着她。
第二次是他在医院实习的时候,听说有一台心脏病手术,主刀医生要他去帮忙。他去了。手术台上被麻醉的她呼吸平稳。
手术后他经常查房会专门在她这里坐很久,陪她说话看她在白纸上画画。他说,我从来不知道你有心脏病。
我也不知道。她笑,好在现在没有了。
你在画什么?
一本画集,送给小朋友的。讲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天住进一个人,有这个人在每天都会感到充实、快乐、幸福。
挺有意思的。
就像,她歪过头,笑起来的样子很幸福,我的心里一直住着你。
4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连续一个月都在做梦。每次都梦见他和她牵手坐在长凳上,只是场景一直在变化。有时候在看樱花,有时候是在坐公交车。
起床的时候她照镜子,镜子里她还是长着一张孩子的脸,头发没规没矩的乱蓬蓬。离他和她的十六岁已经过了九年,她还是少女的模样。好像毕业也只是在昨天而已。
她仍然继续画她没有画完的画本。快画完了,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
5
他在书店看见新出版的绘本,封面是她在医院里画的那张图。他翻开第一面,上面写着“致十二”,他不晓得什么意思。他还是买下了一本。
他在信息里问她,致十二是什么意思。她没回。
二十六岁他的生日那天她给他打电话约他吃饭。两个人去吃西餐。她请他吃牛排、浓汤、沙拉、面包、红酒——她不会喝酒,还是倒了小半杯。结果一下就喝醉了。
晚餐的最后她从盒子里取出一个草莓顶的小蛋糕,醉醺醺的端到他面前冲他笑。
你上次问我十二是什么意思……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十二是恋人,是朋友,是亲人,是爱人……他们说十二是一生一世的难忘。
她趴在桌上睡去了。眼泪从左边的眼眶流到右边的眼眶。她好像还在笑。
6
是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人们发现心是空的,空的时候会发出“咚咚咚”的寂寞的声音。人们用很多东西去填满它,钻石、黄金、花朵、海水、烛光,结果统统没有用。
有一天,一位少年与一位少女相遇,他们坠入爱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心也没有寂寞的发出声音,他们都觉得彼此填满了对方的心。后来少年要踏上旅途,被迫分别的恋人感到悲伤。少年此去再也没有回来,少女从女孩子变成老妇人。有一天老妇人去世了,大家发现从她的心里走出来一个少年亲吻她的脸颊。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才能够填满空荡荡的心。
这本书的最后一面有很小很小的字,他看了第二遍才发现。
时间很短,我的爱很长。就像江河湖海连成一片,望不见尽头。
也许一百年如同白驹过隙。也许一百年后我在等你。
篇8:八字歌的杂文随笔
八字歌的杂文随笔
八字歌
八字简单学问大,
两笔书写撇和捺。
撇长捺短即为人,
捺撇相隔方为八。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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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事总是被我讲的破碎杂文随笔
故事总是被我讲的破碎杂文随笔
又去了一次我们相遇的酒吧才意识到原来认识一个人,往往看起来自然不经意殊不知背后有多少恰到好处的刚刚好。如果不是那晚去酒吧,如果不是我手机没电想到去后厅去充,如果不是我在台球桌边跟人随便聊了几句,如果不是我主动说去帮你们拿台球交押金的事,如果不是你执意让我跟你们一起玩一会儿,如果不是我随意跟你讲起我想去爬山的事,如果不是跟我一起去的美术老师被旁边的男生拉住聊天让我得一会儿空,如果不是后来的种种,我们又怎会相识相知。
我总是在这样的安静的夜晚想起你。想起你姜黄色的细软的头发。想起你总是用手支撑着脑袋,用你大大的无辜的眼睛望向我,像是要摄去我的灵魂,你的睫毛长长弯弯,每次眨眼的'时候像是会有花粉落下。
是的,我又在读张悦然了,她总是会让我想起很多过往,那些细碎的像穿过针头的细线一般的过往。
你现在旅游到了何处呢。是在新疆还是哈萨克斯坦。你在做你的世界旅游梦,而我不过是你路过的一个地方。
晚安。希望你旅途愉快。平安顺利。
篇10: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A的故事的杂文随笔
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白道如此,黑道更是如此,A在这片地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名号大如天,也遭到背后麻袋加闷棍的招待,一条龙服务直接送进医院。
接着就像其他故事一样,A遇到了自己的命定之人。
姑娘是刚来的实习生,跟着医院的前辈一同照顾A,虽然经验不足时常出错,但做事十分用心,对A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
“她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孩…”每当A开始讲这句话,其他病友便捂起耳朵,躲到房间的角落,任由他不停重复地说姑娘每天清晨给他的水有多好喝,姑娘每次中午给他的'午餐有多好吃又容易消化,只有中午姑娘带他去晒太阳的时候,他才能消停一会儿,但一回到病房,A又开始炫耀姑娘给他开的小灶,没完没了,听得病友耳朵直生茧。
慢慢的,A的身体状况好转,却得上更为严重的相思病,症状是念叨姑娘的次数成倍增加,一天24小时,20个小时都在问姑娘在哪里,什么时候过来。剩下的4个小时,便是姑娘在他身边的时候。
“新耳钉真配你。”
“口红的颜色衬得你真好看。”
“你剪指甲了吗,手还是那么修长。”
A用尽一切美好的字词句去赞美、夸奖姑娘,可惜,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过去的经历让姑娘产生顾忌。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变得极其乖巧安静,不再半夜骚扰病友、不再故意打翻餐盘、不再打扰姑娘的正常工作,只有在姑娘主动接近他时,A才会腻腻歪歪地靠过去,诉说他的一刻不见,如隔三年。
在旁的其他人看着A,笑着跟姑娘说:“你看他,多喜欢你。”
姑娘也笑着回答:“你们现在连动物都不放过了吗。”
A喜欢上一位姑娘,但姑娘不喜欢他。
篇11: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资治通鉴故事杂文随笔
西晋初年,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率众反晋,起兵进犯西晋边境。秦州刺史胡烈带兵前去镇压,与秃发树机能的军队在万斛堆展开大战,胡烈兵败身亡。鲜卑人乘胜攻打金城,凉州刺史牵弘领兵讨伐,被秃发树机能围困在青山中。结果,牵弘兵败战死。
当初,大司马陈骞曾对晋武帝说:“胡烈、牵弘两人有勇无谋,不适合守卫边疆。”但晋武帝不听劝告,仍派两人镇守边疆。现在两人都兵败身亡,晋武帝才后悔不已。
朝廷虽屡屡派兵西征秃发树机能,但仅仅能阻挡鲜卑人的进犯,而不能根除他们的势力。几年后,秃发树机能率兵攻陷了凉州,声势大增,对西晋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晋武帝临朝时愁眉苦脸,问众大臣:“你们谁能为我征讨那个鲜卑人,解除我的心患?”
司马督马隆上前奏道:“如果陛下能任用我,我一定能扫平秃发树机能的势力。”晋武帝问:“你有信心扫除贼寇,平定边疆,我当然可以任用你。但不知你用什么办法前去征讨?”马隆说:“只要陛下允许我招募三千勇士,不要查问他们的来历,我率这支人马西征鲜卑人,足够了!”晋武帝同意了。
随后,晋武帝任命马隆为征虏将军、武威太守,让他招募兵马前去西征。众大臣都说:“现在国家兵马很多,不应再去另行招募人马,何况马隆将军年少气盛,口出狂言,不足为信。”但晋武帝仍然坚信马隆不疑。不久,马隆招募了三千五百多膂力过人、勇猛顽强的兵卒。他们当中有农民、士兵,也有逃犯,但马隆一概不计较他们的来历。马隆向武库领取兵器时,武库官只拨给他旧兵器。马隆对晋武帝说:“我就要战死沙场,而武库只给我旧武器,这不是陛下您的意思吧!”晋武帝听后下令让马隆任意选取他所需的武器,并调拨他三年的'军资,令他立即领军西征。
马隆三千多人马西渡温水,直逼鲜卑军队。秃发树机能听到消息后,当即率几万人马占据险要地形,准备迎击。由于这一带山路狭窄,马隆便下令制造扁箱车,并在车上筑起木屋,以防风雨和敌军的弓箭、矢石。马隆的军队使用扁箱车,转战而行,深入敌境一千多里,杀死杀伤大量敌军。鲜卑军闻风丧胆。
自马隆领兵西征之后,西晋朝廷便不再知道他的消息。朝廷上下十分担忧,有人甚至猜测他的人马已经全军覆灭了。不久,马隆的信使赶到,向晋武帝传来了马隆屡胜敌军的捷报。晋武帝抚掌大笑,对众大臣说:“如果当初听你们的话,不派马隆西征,恐怕凉州早就没有了”
马隆领兵转战到武威城下,鲜卑将领猝跋韩且万能慑于马隆威名,率一万多兵卒前来投降。不久,马隆的军队与鲜卑的军队展开决战。马隆大败敌军,杀死敌军首领秃发树机能收复了凉州。
篇12:讲一个故事诗歌
讲一个故事诗歌
三月的阳光下
蝴蝶们相依相伴
起舞在百花丛中
唯独一只蓝蝴蝶
却恋上了一朵娇艳的蝴蝶花
它,不去理会别人的疑惑眼神
更不想去计较那些流言蜚语
它,只想静静地陪着情人
诉说着自己的心事
分享着自己的快乐
伙伴们成双入对的身影
它也羡慕
可是它更明白
深爱就是一条漫长的路
面对无法飞翔的情人
守候才是最好的温柔
春去秋来
蓝蝴蝶,始终无怨无悔
陪伴着娇艳情人
走过了无数个风风雨雨
可惜
它,一直没能得到一个深情的拥抱
寒潮悄然来袭
再度面对自己的哑巴情人
蓝蝴蝶泪如泉涌
所有的爱恋瞬间崩溃
冰凉的.秋风掠过
蝴蝶花拼命地狂曳着
那是一种怎样的嘶声呐喊
片片飘落的花瓣
静静地依偎在情人的残尸旁
伤感的秋雨
终于将它们融为了一体
篇13:一个简单的逻辑杂文随笔
一个简单的逻辑杂文随笔
美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之后,就一直不遗余力地想毁掉我们,先是动手动脚,发现打不过我们后,就开始动嘴了,诋毁我们的国体,诋毁我们的政体,诋毁我们的文化,说我们专制,说我们落后,说我们不懂人性,说我们不懂人权。说得冠冕堂皇,说得天花乱坠,于是,很多人就信了他们,也跟着他们帮腔,用我们的一些不足来给美国人提供例证。
正是这些人的帮腔,让美国人觉得他们俨然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正确的人,他们是正义的秉持着,他们是世界的救世主,他们是世界的警察,只有他们的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才会有光明,其他地方都是暗无天日。
这些帮腔人其实也没有坏目的,目的也是为了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加幸福,民族能够进步。在他们看来,只有按照美国的那一套来,以上目的才能实现。
我想提醒这些自以为自己很先进的帮腔人,我们应该使用我们的大脑去做一个简单的逻辑推理,你会发现你的出发点与你最后要达到的目标正好相反。
美国人诋毁中国的目的在哪里?真的想让中国强大起来吗?在他们的诋毁中奋进的中国人,现在比过去进步了一些,这个时候再看一看他们在干些什么?“亚太再平衡战略”,什么意思?针对谁的?针对中国!防止中国强大起来!中国强大起来,他们很害怕,害怕中国人在世界上对美国人说“不”。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美国诋毁中国的国体、整体和文化,绝对不是为了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和幸福。这只是他们的一个幌子,美丽的幌子下藏着的是,通过他们的忽悠,让中国人民不满政府,造政府的反,制造中国国内的混乱,从而达到不让中国强大起来的目的。
美国是中国的竞争对手,美国视中国为他们最强大的对手,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把我们扼杀在振兴之路上的摇篮里,从这个角度讲,美国是中国的死敌。至少说,他们不是我们的友好邻邦,他们的.出发点从来都不是为了我们好。
敌人要诋毁的,常常是他们最在乎的,最害怕的。所以,请国人擦亮眼睛,凡是美国要诋毁的,我们都要坚决拥护。他们要诋毁的,一定是我们的优点,我们的长处,我们未来发展的增长点。
凡是他们赞扬的,他们要保护的,我们都要坚决反对。他赞扬的,他们拥护的,一定是能够毁掉中国因素的增长点。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逻辑,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可惜不少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的人,愣是没有看明白,没看透彻。
篇14:如何读一个童话故事杂文随笔
如何读一个童话故事杂文随笔
(或名一个立志丁克的人来谈谈教育孩子的问题。这是前几天在自己公众号里面发的一篇,刚巧拿过来充下数,这样我便顺利完成了这个星期的命题作文)
去年,因为工作原因,看了一些格林童话。感觉是很崩溃的。倒不是老了不相信王子公主一起去幸福生活了,而是那些故事实在是很不讲逻辑。比方说《青蛙王子》,那个公主不信守承诺,还骄横跋扈,一点都不可爱,青蛙就缠上了她,然后她把青蛙一丢,青蛙被摔了一下变了王子还和她结婚了。王子难道不该嫌弃她吗?难道不想为她摔自己报仇么?王子到底看上她哪一点了?不知道给孩子讲故事的爸爸妈妈们有没有遭遇过这样的提问。
但有可能,没有那么多逻辑,才是童话的本质?就像是《西游记》里面,也有很多不讲逻辑的地方,孙猴子的尾巴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但是我们看的时候却从来都不想去追究,在故事需要的时候,它就出现,故事不需要的时候,它就消失。孩子就是喜欢啊,因为很好玩啊。青蛙王子爱上公主,就爱上了吧,为什么要问为什么?兴之所至,不知所起,不知所终,童话也许是这样的。
可现实生活不是啊。基本的三观和逻辑还是需要建立的,如果不趁着小时候建立,要等到何时呢?
做《格林童话》的时候,找的一个校对,是位出版社退休的老师,对很多事情的态度,实在是……非常认真的。还是举《青蛙王子》的例子吧,里面有一段情节大约是这样子的,在青蛙帮公主找回了金球之后,公主却不想履行承诺,然后青蛙就说,你要如何如何,否则我就去告诉你爸爸国王。校对老师把这句话删了,旁边标注说:导向性不对,容易教会小朋友要挟。
唉,小朋友要挟还用这种书来教吗?“你再哭我就不要你了!”“你不听话爸爸就打你了!”家长不是都天天这么说么?
《列那狐》的故事,应该也是家喻户晓的,列那狐是一只狡诈的狐狸,把一堆动物耍得团团转,确实很有趣,可同时,列那狐是一只邪恶的狐狸,他吃了很多鸡和兔子,而最后,他没有受到什么恶有恶报的惩罚,他依靠狡诈逃脱了,很多无辜者就那么白白牺牲了。
郑振铎先生曾经翻译过《列那狐》,他当时读到了两个英文版,一个只有另一个的三分之一长度,以列那狐得到惩罚为终,但是另一个版本,列那狐施诡计逃脱了惩罚,又一通诡计把所有动物耍了一遍,最后志得意满地回了家。如果按照我们那位校对老师所说的导向性来讲,第二个版本,就不应该存在。但郑振铎先生在翻译的时候选择了第二个版本。“编译儿童书而处处要顾全道德,是要失掉许多文学的趣味的。”郑先生如是说。
文学的趣味,这是一个可能令人误入歧途的东西。因为文学中很多高级黑,或是忏悔,它们在表面夸着某些东西,炫耀一样记录着什么东西,但实际上是在讽刺,是在鞭挞,是在否定。这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
说回童话故事,大多是根据民间传说整理而来的,在历代相传的过程中,许多故事被改造了很多,变得越来越合乎社会的道德规范,比如列那狐,就慢慢地变成了英雄,他为了动物的权益去斗争,他为了保护家人去耍诈。到了罗尔德·达尔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个故事其实依然能够看出很明显的列那狐的风格,但是这只狐狸已经彻底成了了不起的爸爸。
但不管怎么改写,只要不是重新创作,那故事中总会有漏网之鱼,总有很多那种导向性不对的话语存在,还有很多不合乎逻辑的地方存在,所以如果给孩子读,真不是丢一本故事书给孩子让他自己去看就可以了的。孩子还是需要指引的。
几年前在网上有一个热帖,是个关于外国老师如何教灰姑娘的童话的,引导孩子从很多其他角度来思考这个故事,比方说继母也爱她的两个女儿,比方说守时的重要性之类的。这帖真假不知道,不过确实引起了很大的影响,还催生了一批童话书,在讲故事之后提出一些角度独特的问题,以此作为卖点。这些问题实际上是在帮你探寻一些隐藏在故事中的坑。
但家长实在不该把教育的责任都推给那些书。因为书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提出来。童话,最开始的阅读,必须是亲子共读。家长要时刻留心着故事中存在的坑,给孩子塑造出最基本的三观和阅读习惯。古代的童话需要如此,现代的童话更加需要如此,因为现代童话作家们在创作的过程中,会故意挖出很多坑来,等着你往里跳。
比方说,我个人很喜欢的詹姆斯·瑟伯的《公主的月亮》。可能有人不是很熟悉这个故事,这里篇幅有限,也不全讲,概述一下大意吧。故事内容是小公主病了,说要天上的月亮才能好,于是国王找来了他的很多能干的大臣,御用数学家,御用魔法师,御用史官,等等等等,但是都没有办法摘到月亮,而且他们每一个人对月亮的描述都不一样。最后国王的小丑想到了办法,问公主月亮是什么样的,公主说,月亮就是个指甲盖大小的东西,于是国王让工匠做了一个这样的月亮给公主。接着,国王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万一晚上月亮出来了,公主看到天上还有月亮,会不会明白自己那个是假的,在此生病呢。然后他又召集诸位大臣来想办法,都没有想出来,他们提出来的办法都不靠谱,依然是小丑去问公主对于月亮的看法,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故事里面的坑简直四处都是,而且有些都上升到哲学层面了。这里只看大意,不去看那些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都能提出一堆来:为什么大臣们想不出来办法,小丑却可以?为什么每个人对月亮的看法不一样?为什么公主的看法决定一切?
这样的问题,当你在和孩子一起阅读的时候,有意识地引导他去思考,不是更容易到达深刻吗?总之,阅读童话的时候,请时刻保持警醒,有时候是为了避开雷,有时候是为了跳入坑。
篇15:诗以人名杂文随笔
诗以人名杂文随笔
三伏天几场理科考试夹着一张粘粘糊糊的语文卷,作文题竖着写在磨白的黑板边上。
人以诗名,诗以人名。
教室里一阵此起彼伏的叹息声,揉着气味微妙的空调风。
写人以诗名,用甜腻的语气写海子,写顾城,写食指,甚至山海关。写诗以人名,手腕一抖下笔一句“我咽下一枚铁做的月亮。”
想了想补上后半句:“他们把它叫做螺丝。”
早在许立志自杀一年后,我第一次读到他的诗。他说夕阳咯血而亡,把以前看的`诗的皮肉用碎玻璃全划开了。
我没有尝试去了解他。我希望这个印象留着。诗意是美美妙妙的假。他们写诗,却并不如此看待它。工人诗歌大抵也是铁做的月亮,诗人对诗带着冷漠的敌意,因为这诗以人名,以工人名。诗人把砂砾塞进去,任凭把神经硌出血来。
于是这诗能凭一眼硌着所有人,是两毛钱菜叶或者用脏话去讲的哲学。这荤腥的艺术。
最后还是写完了现代八股,对被迫粉墨的各个深怀歉意。
篇16: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他们的故事杂文随笔
写个故事吧,不是我的故事,是来自我的一个朋友,姑且叫她阿丹,阿丹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进高中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我很喜欢阿丹,尤其喜欢她浅棕色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灵气。阿丹不高,比我矮了一个脑袋,却很精神。
阿丹进学校的时候背着画板,她说自己学画画好多年了,画板和画稿什么的,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我说高中会挺忙,你可能没时间画画
阿丹笑笑,只要心里有画,动不动笔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觉得也是,就不再过问
高中恋爱,听上去总归不靠谱,都是玩玩的,毕竟那个时候我们都不懂什么是爱。别以为所有高中都是郭敬明的那个,不可能的
阿丹有个男朋友,她叫他爆橙,爆橙脾气不好,很暴躁,又姓陈,喜欢吃橙子,阿丹就叫他爆橙
爆橙不上学很久了,他比阿丹大了两三岁的样子,当时算起来也就刚刚高中毕业或者即将毕业的年纪
我问阿丹,爆橙怎么不上学了?
阿丹说,爆橙成绩差,脾气不好,在学校出手打了老师,没让他赔,就是让他退了学,他现在就替别人打游戏刷等级,一次也能赚不少
我问她,你是不是打算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了?
阿丹没犹豫,抬头说,是
我当时觉得无法理解,一个可以称作渣男的人为什么值得你去维护,可能是因为你傻吧,反正我是不懂
以后我见到了爆橙,他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相反,他把自己收拾的很干净,精心修剪的头发既不让他看上去顽劣,也不让他看上去路人,总之恰到好处
不是所有青春剧的男主都穿白衬衫的,爆橙就是这样,他穿着宽松的运动衣,也是恰到好处的颜色和款式,干净的板鞋,七分裤露出两截细细的脚踝和小腿
爆橙每个周六都会来,从乡下坐车来,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
“在学校还好吧?”
“有人欺负你要和我说”
“我给你买了零食”
这是爆橙说过最多的三句话,简简单单又有爱意
下学期,爆橙两个星期没来了
我以为他们分手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之后阿丹也消失了,她也好几个星期没来了
我q找她她也不回,总之她失联了,我担心的要命却无能为力
阿丹终于回来了,她好像遭遇了很严重的变故,她低着头不说话,饭也吃的很少
阿丹彻底变了一个人,浅棕色的眼睛再也没有了光芒,走路也不再精神,好像魂都没有了
爆橙再也没有出现
我找到了一个大课间,阿丹一个人躲到空教室的课桌底下
“阿丹?你怎么了?”我蹲在她面前
她不说话
“阿丹?”
阿丹终于抬起头,她的眼睛又红又肿,嘴唇也惨白,还有几道干裂的血痕
她一下子扑到我胸口,嚎啕大哭“阿宁!爆橙死了!”
“来什么玩笑,别这样”我以为是他们分手,阿丹咒骂爆橙
“爆橙真的死了!”阿丹把双手做成捧着什么东西的动作“就是这样...我捧着他的头,他死在我身边了!”
后来我才知道,爆橙是真的死了
上天像是对爆橙和阿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那天晚上,爆橙头疼病又犯了,他一直头疼也没当回事,爆橙打完篮球,回去帮别人打游戏
打着打着,他却头疼欲裂,爆橙的妈妈也习惯了爆橙的头疼病,只是让他休息一会吃了药就好了
爆橙开始抽搐,鼻子里全部都是血,爆橙妈妈才把他送到医院,却早就迟了
爆橙早就得了脑瘤,只是没有人知道,脑瘤突然发作,爆橙也回不来了了
阿丹那天跑到医院,爆橙已经不省人事,医生说,爆橙要死了,他们救不活他了,他要走了
阿丹最后一次抱他,爆橙的头最后一次靠在她身上
后来阿丹绝望的告诉我,她想对爆橙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爆橙就走了
我无法体会阿丹当时的绝望,我却能想象到那一幕,戏剧般的一幕。
阿丹刚刚想要开口,迎接她的却是宣告爆橙死亡的刺耳的机器声
那天晚上,阿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她回去呆呆地问她妈
“妈妈....什么是脑瘤啊?”
阿丹说,那天晚上,妈妈抱着她哭了一晚上,她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因为她不相信
之后爆橙火化了,埋在墓园,很刺眼的墓碑
(.2.5-.12.6)
爆橙的生命,永远停在了十八岁
照片上的他还在笑,笑的很开心
最后,阿丹在爆橙的日记本里看到了一句话
“我爱阿丹,一辈子都爱,就算死,我也要带着她的记忆去死,下辈子也爱,下下辈子也爱.....”
篇17:《资治通鉴》故事选杂文随笔
《资治通鉴》故事选杂文随笔
祖冲之(公元429------5),字文远。范阳乃(河北涞水)人。他自幼好学,且有家学渊源。曾祖父台之爱好天文;祖父祖昌是朝廷的大匠卿,负责营造,精通土木建筑,喜好数学和天文;父亲祖朔之好历算。
祖冲之在青年时期就在国家华林学省做科学研究工作。后从军从政,官至长水校尉,仅次于将军。他的兴趣在科学,即使从军从政,也从未放弃对科学的研究。是南北朝时期杰出的科学家。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对孝武帝说:“太子要更令何承天撰的《元嘉新历》,虽然比黄帝历、夏历、殷历、周历等以前十一家历本要精密,但亦有粗疏,需要改进。”祖冲之就拿出由他自己所编撰的《大明历》呈给孝武帝看。孝武帝不识天文历算,对于新旧历法的优劣难以辨明,他就命群臣和懂历法的人去讨论,结果引起一场舌战。权臣戴法兴说《大明历》是“削闰坏章”,并扬言“古人已制定和修订了历法,一直是这样用的,万世也变更不了。”戴法兴等人坚决反对采用《大明历》。
祖冲之就在讨论会上,以他的《大明历》与何承天的《元嘉新历》做了比较说明。祖冲之首先把岁差引进了历法。所谓岁差就是是春分点和秋分点在黄道上的西移。祖冲之又具体说明:“由于日、月、星辰的吸引,地球自转轴的方向发生缓慢而微小的变化,因此第一年的春分到下一年的春分,从地球上看,太阳并没有回到原来的位置,年年向西后移,二十四节令的位置也在动。”祖冲之继续说:“太阳连续两次经过春分点的时间,谓之回归年(也叫“太阳年”),就是一周天;太阳两次经过某一恒星的时间,即地球绕太阳公转的一个周期,就谓之恒星年一周岁。”祖冲之具体算出一回归年的日数是365.24281481日(现代天文测出的是365.24219879日,仅差五十秒,即仅有六十万分之一的误差)。祖冲之这个精密的数字纪录保持了130多年,到公元6才被隋代的张胄元打破。祖冲之在《大明历》中又改革了闰法。众所周知,阴历一年是354天,阳历一年365天多一点。这就产生了闰月,以此来调整农历,便于农作。
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袭用了“十九年七闰(十九年中加七个闰月)”。祖冲之经过科学计算得出结论,这种闰法,每二百年就会差一天,应该是“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闰”。祖冲之在《大明历》中测定一交点月(月球运动在白道上两次过黄道相应交点的周期)等于27.21223日(与现代测定的只差不到二百七十万分之一)。有了明确的交点月,就能准确推算出日、月蚀发生的时间和位置。
祖冲之在讨论会上的发言,得到了大臣巢尚的支持。巢尚用《大明历》计算出公元436年------459年这23年间所发生的四次月蚀,其时间和月亮在天空的位置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戴法兴在事实面前只好认输。
孝武帝根据讨论会上的辩论情况,认为祖冲之的《大明历》是正确的,比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要科学,就决定采用《大明历》。在准备公布实行时,孝武帝死去,结果《大明历》未能实行。
梁武帝天监九年(公元5),员郎散骑侍郎祖暅上奏说,他父亲祖冲之的《大明历》是正确的,应予实行。梁武帝萧衍当时未同意。又过了五年,在祖暅重新提出后,萧衍才命太史对比祖冲之的《大明历》与何承天的'《元嘉新历》谁更正确。太史认为《大明历》更精确。萧衍才下诏实行祖冲之的《大明历》。这已是五十年以后的事了。
祖冲之不仅是一位天文学家,而且是一位数学家。他对圆周率的计算是很精确的。西汉刘歆求得圆周率为3.1547,东汉张衡是3.16,三国时刘徽是3.14,何承天是3.1428。而祖冲之是3.1415926----3.1415927之间。祖冲之把圆周率计算到小数点后7位,比外国早了一千多年。祖冲之提出的密率为355/113,同样比外国早了一千多年,直到十六世纪,才被德国人奥托和荷兰人托尼兹两人计算出这个密率。
祖冲之还与他儿子祖暅共同提出“等高处的横截面积相等,那么两个立体的体积也必然相等”的球体积计算公式,比意大利科学家卡瓦列利得出同样的结论早一千年。祖冲之著有《缀术》数十篇,并注释了《九章算术》。
祖冲之的力学知识也很丰富,重造了已失传的指南车,制造加工粮食的水碓磨,还建造了千里船。祖冲之享年七十二岁。他不仅在中国古代就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即使在今天,也是一位受世界各国人民敬仰的科学泰斗。
篇18:小男孩的故事杂文随笔
小男孩的故事杂文随笔
有一个外国小男孩,年纪轻轻便获得了世界各种科研项目小组的邀请,他选择了一个设立在北欧的地质调研小组便投身于工作中。小组有个年轻的男子痴迷于各种摄影采风,足迹印刻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山山水水,偶然间听闻在小男孩的梦中时常会出现一条梦幻般的长河,水面广阔波光粼粼,倒映着对面的郁郁青山和天边的晚霞。年轻男子让小男孩把这美丽的梦境画下来,便决定出发去寻找这处令人神往的景色。
经过两三年的寻访,年轻男子在欧洲东部发现了一处类似画中描绘的景色,虽然真的很相似也很美,但感觉似乎欠缺了一点什么。远山纵深的森林,近水层层的波纹,促使他迫不及待地讲这一幕拍摄下来。年轻男子回到了小组,把这些照片拿给小男孩看。小男孩看了却摇了摇头说:“的'确很美,但不是我梦中的那条长河,梦中的更加令人迷醉。”
年轻男子有些失望但他表示不会放弃,一定会找到这处风景,为他也为自己。
许多许多年以后,大家早就忘了这件事,包括小男孩。当然小男孩已经长大了,长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曾经的地质调研小组早就解散了,研究员们都各奔东西,从事着相关领域的专家工作,小男孩也是。偶然的一天,英俊的男人被同事告知,会议室有位陌生男人在等着,希望能见他一面。
英俊的男人推开会议室的门,看见了一个有些沧桑的陌生男人,他背着全套的摄影器材,神情间带着完成任务般的自豪。陌生男人向他招了招手,嘴里嘟囔着“小鬼头都长这么大了……”
没错,陌生男人就是那个曾经发誓一定找到梦中长河的年轻男子。男子将照片铺开在桌面上,一张张美得令人窒息,喟叹。英俊的男人惊讶地从照片中捕捉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不仅来自梦境。他,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陌生男人说道:“照片上的地方位于遥远的中国,你听说过扬子江吗?”男人娓娓道来,“这些年来,为了找到这处景色,我走遍全世界,期间也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
原来,小男孩小时候父母双亡,并且患有严重的自闭症。小男孩被一对善良的中国夫妇收养,但后来这对中国夫妇也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小男孩没有被遗弃,继续留在中国由外婆抚养。外婆家在山脚下,那里青山环绕,扬子江水日日夜夜地在群山间穿流而过,倒映着两岸的青山……外婆还在世的时候,时常喜欢抱着小男孩,在日落西山之时,坐在江畔的小木屋前,看着远山渐渐隐于夕晖,看着日暮下的江水波光粼粼,将水下群山的倒影拉扯得模糊不清。后来外婆去世了,小男孩被国际一家专门研究儿童自闭症的医疗机构收留。随着病症的缓解,曾经的记忆也变得缥缈……
篇19:兔子的故事杂文随笔
兔子的故事杂文随笔
有一天,我在路上捡到了一只兔子,不,应该是一对儿,这只兔子还有个妹妹,天天哭唧唧的,搞得我很烦。
我真的好讨厌她俩啊,老是粘着我,我一个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的死宅真的很受不了的,不仅粘人,还能吃,但是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成兔子给我跳舞,我不太懂欣赏,于是我觉着那个舞蹈真的丑死了,不过好歹这俩兔子还是很有良心的,于是我就养着她俩,天知道我每天省多少钱给她俩买小萝卜。
这俩傻兔子就陪了我大概四五年,后来我朋友实在太多了,顾不上她俩了,以前总是和我一起的大兔子很难过,整天来蹭我,说我不要她俩了,小兔子还是成天坐在沙发上看爱情电影看到哭唧唧。
我说没有吧,我只是陪她俩的时间少了一点而已,正常的青少年需要朋友,我觉着这没有什么问题。大兔子说,好吧。我没当真,后来我想了想是因为她经常纵容我,我以为她不会走的,那一天我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家的兔子没有了。
大兔子给我留了张字条,你会后悔的,如果有那一天,就来樱花公园找我们。
我当时是真傻,我想怎么会有那一天呢。
可是现在我看看身边的人,我发现原来那些我曾经向往的并不是这样的生活,他们让我去好远的地方帮他们买东西,我迷路的时候真的好害怕,她们要我陪她们聊天,只能过着两点睡觉第二天十二点半起床的生活。原来与其无谓的付出得不到收获,不如永远跟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我难过的时候,开始想那两只跳舞很丑的傻兔子。我开始跟我的朋友打电话,我说,我想我的兔子了。
——A:我也想我家兔子了,你知道吗我的兔子呀······
——B:买一只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兔子挺好玩的。
——C:你想怎样就怎样呗,我吃饭呢,先挂了。
——D:。。。
我的兔子她们会对我说,你难过了对不对,别哭啊,你还有我们呢,然后用她的耳朵蹭我的脖子,我真的很痒,可我每次都是抱她们抱得更紧,眼泪打湿她们的毛。
我错了,我把我的兔子弄丢了。
我疯了一样的跑到樱花公园里去,可是我找了整整一天,我找不到我的.兔子,我好想哭,我的兔子,我抛弃了她们,她们这么傻,外面又没有小萝卜,她们肯定会饿着的,她们会照顾自己吗?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
天开始下雨,我觉得很及时,这样那群和我一样在寻找的人,我们就不会担心被看到彼此的眼泪了。我弄丢了我的兔子,这件事真的怪我,这都是我的错,我在一棵樱花树旁边坐下,我身上是雨水和泥土,可是我真的不介意,我想要我的兔子回来,后来雨越下越大,我一直呆在那里,直到睡着。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兔子,眼前那个看起来酷酷的少女正拿着一节火腿肠戳我的脸,喂,兔子吃不吃火腿肠啊。
她真的好笨啊,兔子只吃胡萝卜的,不对,我记得我的兔子,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好像吃了火腿肠。
于是我很大口的咬下去,连带着把我偷偷流下来的眼泪一起咽进肚子里。
篇20:雀儿的故事杂文随笔
雀儿的故事杂文随笔
最近,听友人讲了个小故事,心中隐隐作痛。
一天,单身邻居老李归家途中,见路旁一只羽毛未全的小雀儿在扑腾,心生怜悯,手捧回家,拾掇个鸟笼子装了,置于阳台。事后因忙,竟忘记了。逾两天,突然记起,心想不妙,幼鸟必死无疑。急往看视,却见一老雀儿在鸟笼边,正给幼鸟喂食。幼鸟扑腾着,挺精神。老李一阵感动,从此记住喂鸟了。
光阴荏苒,幼鸟渐大。那只老雀儿仍常飞来,或喂食,或在笼外叽喳。久之,老李想,若将老雀儿也装入笼,使它母子相依相护,自己也添些热闹,岂不更好?于是他费尽心思,张网以待。一次,终于瞅准机会,将老雀儿捕获。意外的是,在装老雀儿入笼时,小雀儿却趁隙飞跑了,令他不无遗憾。
无奈,只好将老雀儿养着,以待小雀儿到来。不久,乡下老家有急事,他匆忙赶回,将喂养老雀儿的事置诸脑后。几天后归来,一看,老雀儿已经饿死了。他后悔不迭,深深自责。
小雀儿却始终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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