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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

2024-01-04 08:16:4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碧天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

篇1: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

关于中国加入WTO问题的研究

课例类别: 完全探究

学习科目: 社会/语文/综合实践活动

学段/年级:高中一年级

学习时间: 1个月

一、课题的由来

11月10日,中国经过的漫长努力终于“入世”。对于高中学生来说,“入世”将对他们的未来产生极大的影响,他们也一定会对此论题产生浓厚兴趣。并且,尽管这个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由于这是一个热点问题,因此将会有较多的材料,即学生搜集材料的困难不大。结合语文教学,在此次活动中,主要让高一年级学生初步了解论文的写法。

二、创设情景,导入课题

【教师提示】走在大街上,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有一些公益广告提到我国将加入“WTO”,翻翻报纸,看看电视,这个问题的报道也相当的多。通过媒体我们知道,我国经过了漫长的15年,参加过无数次的谈判,才走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口。在我国“入世”的前夕,同学们希望了解一下“WTO”的有关问题吗?

9月25日,宣布课题项目,学生反应强烈,交头接耳,情绪亢奋

大家的反应说明同学们对这个问题有浓厚的兴趣,那么,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一次研究性学习,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弄清我们感兴趣的问题。

我们采取分组的学习形式。全班64人,分为12个小组,每组5-6人。每组选一位组长,小组以组长的名字命名。小组自愿组合,不过,我建议,由于每个小组在成果阶段需要写论文、答辩,或许还需要为你们的论文集设计封面,还必须与其他组沟通,甚至与外界沟通,所以,在组建小组时,最好吸纳各种人才。

第二天,各小组的名单交来,我发现有4个小组或全部是男生,或全部是女生。找来4位组长,要求他们调整了男女生。

三、以问题为中心,任务驱动

1、布置任务并提出要求:各个小组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WTO”:①报刊、书籍;②电视、广播;③网络;④父母亲友。

2、利用国庆节放假的时间,小组开展活动,要求在搜集材料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问题,每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不得少于3个。每个小组将同学们的问题归纳、整理,提出本小组的问题(不少于3个)。这些问题应该是你们所感兴趣的,同时是你们下一步能够探究的。

3、要求各小组选一位同学,将本小组的每一步活动都详细地记录下来,每位同学在每一阶段活动中做了哪些事,提出了什么问题等等,一一记录下来,为最后的评价提供资料。

4、要求大家尽可能地利用网络查找有关资料,尽可能地每位同学都上网,如果有不会上网的同学,小组同学可以帮助他学会上网。

5、要求开辟一个信息交流的园地,各小组将自己的资源(如报刊书籍的名字、网站名等)拿出来,写在小纸条上,贴在信息交流园地上,供大家使用。

课后,有同学提出,如果家长不让上网怎么办?其他同学则表示,网巴到处都有,还怕上不了网?当问到,有没有同学不会上网时,大家笑道,一定没有――谁愿意承认不会上网啊!我估计,即使有学生现在不会上网,我们的活动结束时,他们一定学会了上网。

关于信息交流园地,有同学表示,不必那么麻烦,我们需要,会找其他组的同学帮忙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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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加入WTO后的企业财务问题

中国加入WTO后的企业财务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WTO)由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三部分组成,主要为所有贸易事务制定规范,协调冲突,维持秩序,讲究效率和公平,包括关税、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倾销、最惠国待遇、劳工、仲裁和制裁等方面。WTO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立法和司法机构,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足鼎立,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秩序中贸易、金融和发展三大领域中维持经济秩序、协调经济纠纷的主要支柱。中国加入WTO,将从不同方面对企业理财工作造成巨大的冲击。无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或是独资企业,都必须重视这个问题。未雨绸缪,以变应变,使社会经济的各个“细胞”、各个“组织”协调有序地运作,才能最终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一、我国加入WTO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企业既不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也不需要委托外贸公司,便可以直接与国外做生意,直接吸收外国投资和直接对外投资。企业高层务必清醒地认识到企业财务管理遇到的挑战,采用新的手段解决新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环境发生变化

1、加入WTO后,WTO的规范高于我国的经济法律规范,我国的经济立法不得与WTO规范相抵触,这就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环境。企业不但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内法律规范,而且要遵守WTO的各项规范,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尽快熟悉WTO的各项协议,规范企业行为。

2、加入WTO,国内企业由池塘“游入”海洋,面临广阔的国际金融市场,短期、长期融资活动将更加活跃,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中国的影响必将甚于以往,企业必须密切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做好风险分析,才能稳步前进。

3、我国政府必将调整各项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各部门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也会发生变化。我国加入WTO后,根据比较优势重新配置资源所导致的效率提高将使GDP和社会福利收入有所增长。但是,效率收益并非在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平分的。诸如汽车、仪器仪表、棉花、小麦等受保护的部门和资本密集型部门的产出水平将受到较大冲击;而纺织、服装、玩具、食品罐头等劳动密集型工业和化工、钢铁工业以及已具规模和技术成熟的彩电、洗衣机、自行车等行业将会受益。国内企业不仅面对着国内竞争,而且要面对外国企业的挑战,经济环境必将更加错综复杂。

(二)财务管理内容发生变化

1、投资决策方面。市场上风险与收益并存,国际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东道国政治风险与法律政策变动风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各种风险互相交错,共同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决策。企业财务管理者应首先识别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再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如敏感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概率分析法等,确定不同风险的存在,估计风险的大小及今后发展趋势,结合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比较、分析、权衡得失,选择最佳方案,以较小风险取得较大收益,并采取一系列防范、保全、补偿措施。这是加入WTO后的中国企业的必备素质之一。

以国际投资为例,在投资以前要认真作好可行性分析。对每一个具体的国际投资项目,首先要研究其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财务上是否有利,需要多少人、财、物等问题。国际投资较之国内投资面临着一个更复杂的投资环境,一定要进行不确定性分析,量化投资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确定投资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可靠。

2、融资决策方面。无论股权筹资还是负债筹资,其品种将丰富多彩。企业切不可饥不择食,而应当结合本企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勇于开拓进取又不失沉稳庄重,合理利用外资。以知识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等)为例,未来风险投资基金将成为主要的筹资渠道。目前我国二板市场尚未运作起来,加入WTO后,引导国外风险基金加入我国市场,将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

3、日常资金运营方面。由于企业将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受到企业营运资金能否周转顺畅的影响。企业财务部门应高度重视日常资金运营,以保征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三)财务管理目标、理论和方法发生变化

1、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转变为以履行保护环境、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为前提,谋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其与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国家等方面的财务关系,以信服人;适时、适量、适度地筹集和运用资金,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不断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各种财务管理理论将向开放化、技术化的方向发展。企业筹资管理不但要完善企业资本结构,而且要改进权益资金内部结构和负债资金内部结构;无形资产投资和人力资产投资在企业投资管理中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随着我国加入WTO,将涌现出大量特殊的财务管理业务,要求以特殊的财务方法处理。这些特殊业务包括企业并购的财务管理、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国际企业的财务管理、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等。例如资产剥离方法,就是将企业不良资产剥离掉,以部分优质资产参与国际竞争,可以使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拳头产业或产品。理论界与实务界需要在这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四)财务管理工作方式与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1、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方式必将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手工模式向币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化、信息化的模式嬗变。早期的那种营销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据之确定生产计划和所需要的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供应资金的格局将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加入WTO后的开放的经济环境中,资金运动将日益从物资运动中独立出来,财务管理工作将主动支配企业的再生产过程,引导企业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灵活地进行各类有利可图的投资,并根据市场需求调度资金,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增值。

2、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不同的职能。加入WTO后,财务部和会计部更有分别设立的必要,在财务部内部再分设财务筹资、财务投资、资金结算等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各项财务信息上报主管人员,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真正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二、面对挑战的启示

加入WTO后,企业面对挑战,必须以提高自身竞争力为本,以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为辅,彻底抛弃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增强独立性。

1、企业管理必须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必须以现金流量管理为中心。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系统,最初输入的是现金,最终流出的也是现金。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不能各自为政。要建立高效的电算化管理,使计算机与财务管理真正融为一体,不把计算机简单地当作手工劳动的替代品,而要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实现手工操作所不能实现的理财功能,真正作到企业管理以

财务管理为中心。

现金流量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必须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尽可能使企业资金投放少、回收快,保持良性循环。这就要求企业在应收帐款管理、原料物资合理库存、设备购置与管理等方面做进一步细致入微的工作,协调好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与效益性的关系。

2、聘请财务专家指导工作,重视财务人员技能的培训。我国加入WTO后,企业所面临的理财环境大大复杂化,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财务师将无法胜任新环境下的财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实力、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宜聘请财务专家为本企业作财务预测、计划、预算工作,以期对即将面临的加入WTO后的理财环境早日有所认识,有所准备。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也是刻不容缓的。培训的内容它包括国际理财专业知识、计算机技能和外语交际能力等,最重要的是提高企业财务人员适应国际财务环境的能力。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更加激烈的竞争。

《上海会计》

篇3:加入WTO后中国粮食问题观察

加入WTO后中国粮食问题观察

一、入世给粮食生产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加入世贸,对于农业特别是粮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所谓机遇,就是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粮食生产领域;有利于调整种植业结构和粮食产品结构;有利于改善农产品出口环境,享受WT0现有134个成员国的无歧视贸易待遇,利用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等.

作 者:彭珂珊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6号,712100 刊 名:粮食问题研究 英文刊名:GRAIN ISSUES RESEARCH 年,卷(期): “”(3) 分类号:F3 关键词: 

篇4: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发展问题

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发展问题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处于规范的国际市场经济环境中,必须调整企业经营战略的定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和跨国公司战略,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使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 者:左毅  作者单位: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辽宁,沈阳,110032 刊 名: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卷(期): “”(5) 分类号:F270.7 关键词:WTO   企业经营战略   创新能力   企业集团   跨国公司  

篇5:加入WTO后中国CPA趋同CGA 方式人才培养研究

摘要:加入WTO后,中国会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着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涌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增加,CPA从业人员面临较大冲击,中国应该快速的转换观念,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实现会计制度的统一,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

关键词:国际贸易;CGA人才;会计服务;会计准则;人才培养

中国已成为WTO的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将成为未来会计环境中占主导地位的影响因素。对今后中国会计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中国会计服务行业必须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和其池国际惯例,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加快了中国会计业与国际会计业接轨的步伐,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对中国会计市场、会计规范以及会计人员培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中国会计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迎接挑战。

CGA 是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的英文缩写。凡想获得CGA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CGA的入学要求和程序,提交相关资料经评估后注册课程参加学习,所有课程考试通过,并拥有本科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即可申请获得CGA专业资格。目前CGA全国注册学员超过1 500人,400多人获得了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其中300多人取得了会员资格。中国毕业的CGA会员及注册学员,大多在三资企业、跨国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海外公司等出任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CGA的课程体系融合了会计、审计、商业、职业道德、金融、管理、税务、计算机以及IT技术等方面的最新发展,其教育特点或优势主要体现在,注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着重强调专业会计师和高级财务经理所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关键领域的发展。包括财会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培养;有效的沟通、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及技巧的培养;分析判断能力及技巧的培养以及计算机作为一种管理和会计工具使用的能力培养等。

加入WTO后,国外商家大规模涌入中国,将大大拓展中国会计市场领域,为中国的会计行业带来新的机会。WTO要求成员允许外方进入会计服务业的各个领域,这必然促使管理当局也批准本国的会计机构进入相关领域开拓新业务,同国外会计机构竞争。随着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国内的会计机构也将随其客户走出国门。市场准入原则减少了会计行业的垄断,为中国的会计行业参与国际会计市场的竞争创造了条件。如果说“加入WTO”对于中国会计服务行业的不利影响更多的是来自短期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将加快中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较大的冲击。加入WTO后,按照市场准入原则,中国必须开放服务市场,这当然包括会计服务市场。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相比,还显得很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制建设虽初具雏形,但与现实需要比较还相差很远,会计市场还有待于规范。第二,注册会计师队伍虽不断壮大,但其内部管理水平不高,执业水平有待提高,人员素质与跨国公司竞争还有明显不足。第三,中国的会计市场业务量很大,但注册会计师服务公司的规模和质量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资金条件和市场环境还不理想。第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市场信誉和形象有待改善等。

2.国际会计公司抢占国内会计公司市场份额。在加入WTO后,中国将逐步取消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在业务范围、机构数量、国外从业人员、机构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那时,他们会凭着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审计技术、雄厚的人力资源和强大的国际背景,与中国处于成长阶段的事务所进行市场的争夺,显然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劣势,即便它有一些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3.加入WTO增加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加入WTO,中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不仅要承担WTO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大,还要承担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

4.会计从业人员面临冲击,部分人员可能失业。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平以及民众的收入水平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都很大。会计这个行业是高智商的行业,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行业发展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方法和技术等直接受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影响。中国虽然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但有很大一批人员文化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将有较大的提高,一部分会计人员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再学习和再就业的风险。

1.加快会计准则建设国际化步伐。加入WTO后,会计准则国家化和国际化矛盾加剧。会计理论研究应当把国情和国际惯例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国际惯例与本土化研究的结合放在首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原则,作为市场中的个体应当是平等的,都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信息。现行的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按照不同的行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这显然会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不利于公平竞争。按照WTO国民待遇原则,外企进入国内后,应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同样会面临这一问题,这显然是外企所不能接受的。因此,应尽快取消不同行业会计制度,推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应加快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参照WTO的要求,不断完善中国的会计管理政策,健全中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2.切实转变观念,培育国内会计市场。目前我们的欠缺之处,集中体现为会计市场供求主体缺位、竞争意识淡薄和会计商品质量低下。要培育中国的会计市场,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由消极排外、寻求政府庇护变为积极对外、主动参与竞争;由妄自菲薄转变为自立自强;由狭隘的民族观念转变为遵守国际惯例、游戏规则;由单独行动、“肥水不流外人田”转变为集团作战、利益共享。另外,还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会计事务所走规模经营的道路,同时注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3.要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实现经营目标,必须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为适应这一要求,会计除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核算信息外,更要充分发挥其对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职能。第一,财会管理职能必须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从过去的记账、算账等烦琐的实务转到预测规划、监督控制的管理会计、决策会计上来。第二,财会信息系统必须成为经营决策的基础,对重大筹资、融资、投资等进行决策,必须精确掌握本企业、本地区、国内外同行业的财会信息。第三,建立内部投资决策支持系统、专家咨询辅佐系统,再造以财会管理机制为核心的重大投资失误追究制度。第四,培育信用体系,解开困扰国有企业的债务链。

4.要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体系。与发达国家的财会队伍素质相比,国有企业财会人员数量过剩、质量不高问题相当突出。解决这些问题,要按照WTO的规则和知识经济对财会人才的要求,对国企财会人力资源进行整体再造,努力提高国企财会人员整体素质。要培养财会人员具备全面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终生学习的能力,以使他们能够以自我独立的精神持续地学习新知识;加入WTO后,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随着国际会计公司和会计人员的介入,要求国企财会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而且要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能力水平;要做好财会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搞好继续职业教育,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服务优良的会计队伍。

综上所述,加入WTO加快了中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水平的提高。但开放会计市场必将导致发达国家会计公司侵占中国会计市场,淹没中国幼小的会计服务行业。我们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对策就是与国际会计公司合作,不仅是学习先进技术,更重要的是学习组织机构、运行模式、管理理念及方法。我们应虚心地学习并建立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以保证我们以低成本向客户提供高质量、低风险的服务。如是已成现实,面对未来的挑战,我们的会计服务行业只有保持积极的姿态,抓住机遇,与“狼”共舞,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才能在国际会计行业立于不败之地。

篇6:加入WTO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加入WTO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面对加入WTO后的新情况,结合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现状,提出中国高等教育只有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融进世界高等教育的'行列中,按照国际规则行事,转变观念,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投入,加强管理,才能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在国际竞争中得以发展,并以此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作 者:马铁信  作者单位: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甘肃,兰州,730050 刊 名: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ANZHOU POLYTECHNIC COLLEGE 年,卷(期): 11(3) 分类号:F743 G640 关键词:WTO   高等教育   机遇与挑战  

篇7: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反倾销问题研究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反倾销问题研究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反倾销问题研究

――以欧盟与印度棉制亚麻床单反倾销争端案为借鉴

梁 咏

【内容提要】

我国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尽管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的,但却因处于经济机制转轨时期而须履行诸多特别义务,其中如何应对我国入世后可能出现的数量众多的反倾销诉讼就成为了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本文将在对WTO相关文本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兼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我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诉讼提出一点展望。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 争端解决机制 反倾销 WTO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是整个WTO体系的核心,由GATT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经过近半个世纪所积累的经验和所形成的习惯规则,逐步形成了一套颇具国际经济法特色的国际司法机制,被认为是“WTO最独特的贡献”。1

尽管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为整个多边贸易体制的良好运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如何使发展中国家有效地参与和利用该机制,却一直是影响其作用充分发挥的最为突出的问题。2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争端解决是这个机制真正成功和将发展中国家更好地融入多边贸易体制的根本所在。3因此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也有相应规定和具体安排。

不可否认,WTO确实(至少在文本上)给予了发展中国家不少特殊和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如《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DSU)第3.12条(关于依据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1966年4月5日决定的例外程序)、第4.10条(关于协商)、第8.10条(关于专家小组的组成)、第12.10条(关于协商时间的延长)、第12.11条(关于专家小组的报告)、第21.2,21.7,21.8条(关于执行)、第24条(关于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程序)、第27.2条(关于秘书处的职责)。当时经强化的新的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将是使发展中国家免于遭受发达国家双边压力的强有力工具”4。

二、我国在运用该机制进行反倾销诉讼可能遇到的障碍

(一)我国反倾销诉讼的现状

从1979年欧盟对我国的糖精钠提起反倾销指控以来,截至3月底,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22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位居全球之首,至少影响到100多亿美元的出口额。5在,国外对中国大宗出口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件达38起。6

加入WTO后,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围攻的两个关键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对我国提出反倾销指控的国家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二是外国对反倾销的歧视性政策近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如在判定是否存在倾销时,仍可采用替代国方式,这可能会使外国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更容易成立。

(二)我国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反倾销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障碍

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的,自然享受上述一系列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但是所有文本上的这些规定都不意味着我国可以“依赖”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地位坐享机制给予的“恩赐”。综观各国实践,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真的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系列问题:

1、冗长的期限

附:WTO争端解决时间表

磋商 60日

建立专家小组并任命各成员 45日

最终报告提交各方 6月

最终报告提交WTO各成员 3周

争端解决机构(如无上诉) 60日

总计(如无上诉) 1年

上诉机构报告 60-90日

争端解决机制通过上诉机构报告 30日

总计(如上诉) 1年零3个月

资料来源:WTO: “Trading into the Future”(2nd edition revised, April ), p39.

国际市场上风云变幻,瞬息万变,如此冗长的争端解决程序结束,即便最终得到了“公正”的结果,可能本来的国际份额早已被他国占据,“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2、有限的补偿

DSU第3.7条明确规定“提供补偿的办法只能在立即撤销措施不可行时方可采取,且应作用在撤销与适用协定不一致的措施前采取的临时措施”,GATT主要是为了保护进口和国内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一般不可能追溯性地再创设“已失去的竞争机会”,再者,一般也无法计算出并赔偿“已失去的贸易额”。7这一点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也尤为明显,因为这些国家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化解被投诉的违法措施在其“合法”存在期间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3、报复方面的弱点

如果被投诉国家没有撤销经DSB认定为“不可接受”(inadmissible)的措施,

受影响的国家可以采取与其所遭受损失相当的报复措施,即中止在WTO协定框架内给予被投诉国的减让或其他承诺。但历史表明,报复只有在经济实力相当的国家之间才是有效的,因为它首先是自残行为,它首先对报复国造成损害,这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尤其如此。

4、庞大的开支和操作技术上的问题

WTO争端解决机制涉及很多极为复杂和高度技术化的事项,而发展中国家很难在本国找到能够胜任有关案件的法律专家。这种财政和人力资源的制约,足以对这些国家利用该机制构成严重的“软制约”。这些问题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从WTO寻求救济时面临着“选择方面的明显不对称”(a clear asymmetry in the choices)。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觉得如要扭转我国在反倾销诉讼中的不利局面,必须学会熟练灵活地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而现今能够做到的就是立足于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已有的成案,通过案例分析熟悉整个流程,因此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成案研究对我国有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

三、案例分析――欧盟与印度棉制亚麻床单反倾销争端案 8

截至12月31日,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涉及的123种产品中,比率最高的就是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其中涉及纺织品和服装共12种,占9.6%9。印度和我国同属发展中大国,纺织品又都是两国的大宗出口产品,而印度曾参与过5起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纠纷处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所以笔者觉得参考“印度床单案”的做法对我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案中,笔者觉得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两点:

1、印度认为与1994年《反倾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的方法相比,欧共体的方法总数导致更高倾销幅度,“归零法”与反倾销协议第2.4.2款不符。

2、印度曾反复向欧共体强调:作为发展中国家,床单出口和纺织业对印度国内经济尤为重要,欧共体却没有按照《反倾销协议》第15条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规定“仔细研究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建设性救济措施的可能性”(Possibilities of constr

uctive remedies provided for by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explored)就征收反倾销税。

虽然WTO专家组裁定欧盟一贯采用的反倾销计算方法中存在不合理之处并需要进行修改。但同时专家组认为《协议》第15条虽然没有要求发达国家成员国调查当局一定接受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价格承诺,但欧共体在明确得知印度有价格承诺愿望时的纯粹消极状态(pure passivity)违反《协议》第15条的规定。笔者认为从专家组的报告看专家组认定更倾向于针对倾销带来的损害,而不是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而不是像以往国内学者所认为的“该条较好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利益”。10“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复关后将享受《协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第15条规定”。11

在对上案的分析中,更进一步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如果想过度依赖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乞盼从WTO已有的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中获得特殊利益的期望是不太现实的。我们应该做的就是通过正确认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游戏规则”,积极并善于运用该机制,公平合理地解决入世后我国在国际贸易倾销领域内的纠纷,摆脱我国以往一贯在反倾销领域内的被动局面,将我国加入WTO的利益最大化,这才是解决我国入世后带来的压力的正确方法。

四、中国面对反倾销诉讼,何去何从?

实践证明,WTO贸易争端的胜败,涉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福利,WTO贸易争端,对国家来讲,一旦败诉,损失绝非用数字可以衡量,相应市场份额不仅可能丧失殆尽,而且还要修改法律,进一步开放市场。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反倾销之诉,充分运用我国作为WTO成员方享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义务。面对入世后可能出现的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浪潮的巨大压力,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努力:

1、建立对反倾销的监控机制及纠正机制,达到预警的效果。

原则上说,所有的出口企业都可能成为倾销的被控对象,所以笔者认为与其被动地应诉,不如建立起较完善的对反倾销进行监控的机制。WTO成员承担着审查所有可能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因素的义务。这些因素包括需求的减少和转变,技术进步或国内工业生产水平和能力低下等。在某些反倾销体制下,国内工业自身的衰退,可能会被看作是受到倾销的损害,成为反倾销措施的借口。所以我国应注意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搜集到信息后,就可以对是否有新的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纠正机制来限制出口或调整出口价格,从而减少引起反倾销调查的风险或减少损害幅度。12同时我国还应更多地合理、有效地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比如说充分利用GATT第23条“非违法之诉”(non-violation complaints)。

当然笔者并不是主张将一切争议均诉至DSB,频繁的诉讼不管在人力还是财力上我国都难以承受,但我国可以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外交手段”寻求及时的解决。

2、替代国标准的确定

反倾销措施作为WTO所允许的贸易政策工具将会在WTO框架内长期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其产品和企业遭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倾销调查对所能获得的待遇和地位并不会迅速提高或改变。恰恰相反,由于中国入世后各种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的作用完全消失或被大大减弱,其他国家或地区将更加依赖反倾销措施这一WTO项下合法措施来打击中国产品,保护本国产业,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环境很可能进一步恶化”13。

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出口商面对的问题要更加严重,因为他并不被自动看作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笔者认为,选择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来决定中国产品的国内价格或生产成本是一种冒险行为,而且永远不会得到正确的结果,因为由于其产品不同,更何况经济环境可能存在显著差别。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外国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诉讼时,仍可使用第三国替代价格。在入世议定书总则第15条a(ii)“如果被调查的生产商无法清楚地表明生产同类产品的行业在该产品的制造、生产和销售等方面是以市场经济为主的。那么,作为进口方的世贸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某种不严格以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的比较为基础的方法。”14一旦这个正常价值定得不合理,倾销就很容易被确定,在反倾销诉讼中我国就更容易败诉。

所以我国在入世文件中对这个问题也作了详尽的规定,防止WTO其他成员方滥用此项权力,而使我国的正当利益受损。《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151条对使用可比价格也有相关限制:

(a)当WTO成员进口国在某种情况下确定价格可比性的方式没有以和中国国内的价格和成本严格比较做基础时,该成员国应该确保在事先明确和公布......。

(b)WTO成员进口国应该确保在付诸实施前将其市场经济标准和确定价格可比性的方法通知反倾销惯例委员会。

(c)调查过程应该是透明的。

(d)WTO成员进口国对它所需要的情况应该发出通知,并向中国的厂商和出口商提供足够的机会让它们对某一具体事件书面提出证据。

(e)WTO成员进口国应该向中国的厂商和出口商提供一个充分的机会来保护它们在某一具体事件中的利益。

(f)WTO成员进口国应该对其在某一具体事件中的初步和最终的决断提供详尽的推理。15......

而且这种计算方法也不是永远使用下去,在我国入世议定书中总则第15(d)条中明确规定“在中国依据作为进口方的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法律确认,其经济属市场经济则上述(a)项的规定应终止使用,如果该成员的国家法律在其加入世贸组织之时含有市场经济的特点”。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反倾销应诉和起诉机制

在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第四部分“影响货物贸易的政策”(B)第13部分“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第149条对“国家法律”作了明确的界定,在《议定书》第15节(d)小段中的‘国家法律’一词,应该解释为不仅包括法律而且包括法令、规章和行政上的条例。一旦加入WTO,则遵守其一揽子协定,保证国内立法、司法、行政等各方面都不与之相违背乃是必然的。

司法审查也是《1994年反倾销协议》所规定的必经程序,比照起来,我国的《反倾销条例》中的“复审”与“审查”都算不上该守则所称的“司法审查”。由于WTO协议的不可保留性,使得尽快建立符合《1994年反倾销协议》规定的“完全独立于负责作出该裁决或复审决定的当局”的司法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4、配合反倾销调查

当反倾销调查开始时,出口商可能会避免给调查给予配合,并打算采取诸如降低出口价格等措施来保持其在市场的份额,或采用其产品的替代品以免予可能被征收的任何反倾销税,或改变其产品的某些组成部分的来源以改变其产地。中国出口商应警惕这些做法可能是短命的,甚至可能是饮鸩止渴,因为这可能导致反倾销税的加重。而且,事实上,很多的倾销指控是可以胜诉的,不积极配合反倾销调查,不积极进行反倾销应诉,不仅意味着市场的丢失,更意味着中国产品信誉的丧失。16

5、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人才

在新的贸易体制下,国家利益不再是通过政治家而是通过律师和其他技术专家来实现的。17发展中国家也不能消极等待,而

应当积极地为新的变化作出充分的准备。否则“即使机会是均等的,结果也不会是均等的”18。我们要尽快改变过分依赖外国律师应诉反倾销案件的现状,加快培养自己的人才。

五、结语

以上,笔者通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文本和案例方面的分析,结合我国面临的反倾销诉讼的现状,并根据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作出的有关承诺,对我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在最近几年中可能出现的针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浪潮并同时对他国提起反倾销诉讼从而保护本国的利益作了一些分析和展望。

作者简介:梁 咏 女 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肃路210弄复旦大学园区(一期)4号1023室(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52951/ 13816360919

1 这是WTO首任总干事鲁杰罗(Renato Ruggiero)的评价。引自张乃根:“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国际法问题”,《当代法学研究》20第1期,第51页;转引自Statement of Director-General Ruggiero(17 April ), 下载自www.wto.org/wto/about/disputel.htm(07/20/97)。

2 黄志雄:“对发展中国家参与GATT/WTO争端解决活动的法律分析”,《法学评论》年第6期,第87页。

3 See Julio Lacarte-Muro and Petina Grppah: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the WTO Legal and Dispute Settlemnet System: A View from the bench,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3rd), Volume 3 Number 3, p.395.

4 See J. Walley,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System Strengthening in Uruguary Round, in W. Martin &L.A. Winters(eds.), The Uruguary Round and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Cambridge,, pp.428-429.

5 资料引自www.cnradio.com/news/jjxw/0042.html (Mar. 2nd, )

6 李文锋:“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背景及对策”,人大复印资料F52《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1年第11期,第20页。

7 赵维田:“论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学研究》第3期,第57页。

8 WT/DS/141R Anti-dumping duties on imports of cotton-type bed linen from India. 对此案的分析,可参见邓旭:“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反倾销领域新问题的研究”,引自《当代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第50页。

9 See Y. D. Park, B. Eggers: “WTO Dispute Settlement 1995-1999: A statist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ume 3, No.1(March 2000).

10 张晓东著:《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8月版,第193页。

11 彭文革、徐文芳著:《倾销与反倾销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版,第193页。

12 陶景洲:“再看反倾销――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深层思考”,《中国律师》2001年第2期,第33页。

13 前引李文锋:“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背景及对策”,第21页。

14 参阅《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法律出版社版,第10页。

15 参阅《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法律出版社20版,第795-796页。

16 施敏颖:“倾销和反倾销的经济学分析及其对策”,F52人大复印资料《外贸经济 国际贸易》2001年第12期,转引自《嘉兴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第51页。

17 John H. Jackson: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onstitution and Jurisprudenc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 p.99.

18 倪世雄、成帅华:“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论坛》2001年第1期(第3卷第1期),第45页。

篇8:加入WTO对中国就业问题的深层次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就业问题的深层次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可以从长期与短期以及水平和结构这一两维角度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加入WTO在长期中必然会通过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促进中国就业的.增长,而在短期中,由于入世步骤的逐步实施,再加上中国20年来改革开放政策的执行、市场机制的基本形成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提前进行等原因,中国在加入WTO后不会出现有些人所担心的那种新的失业高峰.但是,政府的宏观就业管理体制可能会受到更进一步的冲击.

作 者:刘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100872 刊 名:财经问题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年,卷(期):2000 “”(8) 分类号:F241.4 关键词:就业水平  就业结构   就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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