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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2024-01-05 08:24:2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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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篇1:论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一、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的形成

公共产品是指消费中具有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它的效用不可分割。它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效用不可分割性,是指公共产品本身的效用是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享,在技术上不可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个人享有,它具有联合受益和共同消费的特点。二是非排斥性,就是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个人独享,要是排斥他人,在技术上做不到成本也很高。三是非竞争性,就是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享用,不会排斥他人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减少他人享用的数量和质量。

自然垄断和外部性为国有资产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最合理的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市场是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也具有本身固有的缺陷,即经济学所说的“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尤其是由于自然垄断和外部性的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某些方面是缺乏效率的甚至是无效的。正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以市场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同时,也需要财政配置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手段,即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的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来进行的,政府要提供公共产品,就需要投入资本,从而形成国有资产。

二、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应主要承担提供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而将大部分的私人生产和提供交由市场和企业去进行。因此,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主要应是对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所必需的资产的管理。从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有必要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的角度出发,国有资产的管理还应包括一些由国家集中起来用于平均社会收益分配的资产,如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效率,政府必须使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并使之转化为社会公共需要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增量,最终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心放在对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必需的国有资产管理上。国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的绝大部分工作职责不再是对盈利性国有企业的管理,而应转为对非盈利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公共产品与公共领域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在现实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而存在的,这部分资产既包括诸如国家用于提供司法、行政、国防、环境保护等纯公共品所必需的资产,也可能包括诸如公园、道路等准公共品所需的资产。毫无疑问,管理好这些国有资产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用,理应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题中之意。那么,应该如何确立一个基本的体系,对这些资产管理的绩效进行有效的考核呢?公共产品理论在此给出了基本的原则。

(一)纯公共品领域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对于纯公共品领域提供中所必需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公共产品理论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判别标准,也就是当公共品提供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时,公共品的提供达到了最理想的状态。在现实中,对于该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应遵循这一原理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对成本和收益进行确认,并给出评价,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难点所在。

1.从收益确定和评价的角度来看,公共项目资产管理收益的确定比之于一般企业资产管理收益的确定要困难得多,因为一般企业的收益都是可以货币计量的,而公共项目因为其固有的收费的困难性,尽管其社会经济效益可观,但却很难以货币价格进行量化。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公共项目的收益通过某种类比的方法转换成可以货币计量的收益。比如对于绿化造林的收益,可以通过一定的统计处理,计算由于绿化造林引起的农业环境改善从而农作物增产的收益以及空气质量改善导致的呼吸疾病减少而节约的医疗费用等等。这些计算尽管不可能是非常完整的,但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真实收益。

篇2: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的评价诠释论文

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的评价诠释论文

【摘要】由于存在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一直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无法进行有效的评估,就难以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本文将从公共产品角度来探讨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问题。

【关键词】公共产品;国有资产;绩效评价

一、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的形成

公共产品是指消费中具有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它的效用不可分割。它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效用不可分割性,是指公共产品本身的效用是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享,在技术上不可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个人享有,它具有联合受益和共同消费的特点。二是非排斥性,就是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个人独享,要是排斥他人,在技术上做不到成本也很高。三是非竞争性,就是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享用,不会排斥他人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减少他人享用的数量和质量。

自然垄断和外部性为国有资产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最合理的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市场是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也具有本身固有的缺陷,即经济学所说的“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尤其是由于自然垄断和外部性的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某些方面是缺乏效率的甚至是无效的。正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以市场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同时,也需要财政配置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手段,即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的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来进行的,政府要提供公共产品,就需要投入资本,从而形成国有资产。

二、公共产品与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应主要承担提供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而将大部分的私人生产和提供交由市场和企业去进行。因此,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主要应是对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所必需的资产的管理。从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有必要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的角度出发,国有资产的管理还应包括一些由国家集中起来用于平均社会收益分配的资产,如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效率,政府必须使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并使之转化为社会公共需要领域中的国有资产增量,最终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心放在对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必需的国有资产管理上。国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的绝大部分工作职责不再是对盈利性国有企业的管理,而应转为对非盈利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公共产品与公共领域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在现实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而存在的,这部分资产既包括诸如国家用于提供司法、行政、国防、环境保护等纯公共品所必需的资产,也可能包括诸如公园、道路等准公共品所需的资产。毫无疑问,管理好这些国有资产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用,理应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题中之意。那么,应该如何确立一个基本的体系,对这些资产管理的绩效进行有效的考核呢?公共产品理论在此给出了基本的原则。

(一)纯公共品领域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对于纯公共品领域提供中所必需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公共产品理论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判别标准,也就是当公共品提供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时,公共品的提供达到了最理想的状态。在现实中,对于该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应遵循这一原理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对成本和收益进行确认,并给出评价,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难点所在。

1.从收益确定和评价的角度来看,公共项目资产管理收益的确定比之于一般企业资产管理收益的确定要困难得多,因为一般企业的`收益都是可以货币计量的,而公共项目因为其固有的收费的困难性,尽管其社会经济效益可观,但却很难以货币价格进行量化。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公共项目的收益通过某种类比的方法转换成可以货币计量的收益。比如对于绿化造林的收益,可以通过一定的统计处理,计算由于绿化造林引起的农业环境改善从而农作物增产的收益以及空气质量改善导致的呼吸疾病减少而节约的医疗费用等等。这些计算尽管不可能是非常完整的,但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真实收益。

2.从成本确定和评价的角度看,公共领域中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困难主要在于对事后成本大小的评价要远困难于对企业成本的评价,因为企业处于一个与其他企业相竞争、相比较的环境中,而它的收益又是明确的,这样,当发生长期收益不抵成本的情况,或成本收益大幅度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水平时,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判定该企业的成本管理是不理想的。而从客观上来讲,即使不作主观的评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那些成本管理不利的企业也将会遭到市场的淘汰,即市场将会自动地对企业资产管理的绩效作出评价。

(二)准公共品领域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准公共品是指那些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物品和服务。正是因为不完全的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所以准公共品的提供既可能采取政府的方式来进行,也可能采取市场的方式来进行。在考察准公共品领域中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时,首要的问题是将公共提供与市场提供作一比较,只有当确信公共提供的效率较高时,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才应介入这一领域,否则应尽可能地不介入。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在具体的实践中,究竟是采取公共提供为好还是市场提供为好,取决于这两种方法各自产生的净收益的对比。

需要强调的是,公共产品理论在准公共品提供上的原则标准,显然不能把收费的多少作为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好坏的标准,固然收费可以使消费者在消费准公共品时客观地衡量其自身的效益和成本,从而避免过度消费造成的浪费,而且还有助于减轻税收的负担和税收引起的效率损失,但是过高的收费标准同样将导致效率的极大损失,特别是在某些行政垄断的场合,不受控制地乱收费将会给经济带来极大的损害。因此,我们决不能认为收费越多,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就越好。

【参考文献】

[1]毛程连.国有资产管理新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叶振鹏.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经营财政[J].财经文摘,(6):27.

篇3:论和谐社会建设与公共产品供给

论和谐社会建设与公共产品供给

在社会转型期,城市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会因城市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功能和辐射作用而放大,对城乡关系、城市生活和区域发展形成影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政府理应更多地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促进城市内部和谐,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

作 者:何安妮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33 刊 名:总裁 英文刊名:PRESIDENT 年,卷(期): “”(4) 分类号: 关键词:和谐社会   公共产品   西部城市  

篇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探索论文

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为主,不以盈利为目标,因此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导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容,按照相关流程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前需要对所有业务量和资产数量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科学的评估和优化配置,防止出现国有资产长期闲置而导致资产浪费现象,并且通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后期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保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能够顺利、高效运行,必须做好如下工作:一,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通用设备、房产、交通工具等进行清查,全面、准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亏和盘盈现象,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进行处理,从而保证账实、账账以及账证相符。二,对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需要从保障条件、管理能力和运行效果三方面进行,具体表现为:保障条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或者公共产品时需要消耗的资产;管理能力通常是指优化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运行效果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即行政事业单位利用现有资产提供公共服务或者公共产品,职能完成后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实施流程

通过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存在不按照流程实施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还影响绩效管理效率,造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浪费。笔者根据自身的多年实践经验,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流程进行了总结,具体表现为:

(一)设定科学的绩效评价目标

绩效评价目标是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前提,通过设定科学的评价目标,能够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因此,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前,应该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评价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价目标,并且在实施评价过程中将该目标作为准则与导向,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例如,评价时间跨度、评价内容等。此外,为了保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能够顺利的实现,还需要创建专门的主管部门,由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专家小组对评价机构的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台账制度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建立相应的国有资产台账,对实物固定资产的信息进行全面、准确以及详细的记录,主要包括单位实物资产分布状况、总量等,如果出现实物资产变动,则应该对变动原因、结果及时进行记录,以此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即从国有资产的形成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国有资产台账建立时应该针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且由各级财政部门对总台账负责。此外,根据国有资产总台账创设分台账,分台账主要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科室与部门创建,同时明确各个科室与部门的权责,以此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各个科室、部门资产的全面管理。

(三)强化信息核查与取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和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存在密切的关联。因此,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必须做好信息核查与取证工作,不仅应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还应该做好实地考察工作,对所有的信息进行核查。同时,财政部门在对信息进行核查时还可以参考第三方提供的数据信息,这样可以实现对所有信息的详细和全面的分析与取证,显著的提高信息的可靠性与准确性。此外,当信息核查与取证工作完成之后,还应该公开评价结果以及处理意见,这样能够及时、准确的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应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状况,全面了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严格遵循相关实施流程,设定科学的绩效评价目标,保证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时有章可循,创建健全的国有资产台账制度,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各个科室、部门资产的全面管理,强化信息核查与取证,及时、准确的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以此不断的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周银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研究[J].中国经贸,(24):58-59.

[2]谭静,李艳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J].经济研究参考,(33):25-40.

[3]李森.行政事业资产绩效评价的特殊性及层次性探索[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8):12-16.

篇5:论客户关系管理的理论基础与绩效评价模式

论客户关系管理的理论基础与绩效评价模式

客户关系管理是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通过现代的信息管理技术而实施的分析、计划以及控制客户关系的`顾客导向的经营哲学.尽管很难确定客户关系管理计划的实施与投资回报率之间存在何种因果关系,但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手段对客户关系管理计划的成功与否进行评价还是有必要的.目前已经有多种评价客户关系管理计划实施绩效的方法,不过对客户关系管理进行评价并不会有最优的评价方案,原因在于客户关系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多维的概念.

作 者:徐薇 胡峰  作者单位:徐薇(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

胡峰(同济大学)

刊 名:经济前沿 英文刊名:FORWARD POSITION IN ECONOMICS 年,卷(期): “”(2) 分类号:F2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   投入产出   绩效  

篇6: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毕业论文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毕业论文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及浪费现象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国有资产的流失漏洞,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试结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措施作一探讨。

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科学,权责不明确

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或依据法律取得的财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但国家不可能直接经营或操纵国有资产的运转,而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由特定的主体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具体行使相应的权利。

在我国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经济管理和所有权管理两种职能的行使采取的是合一形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职能转换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实行了政府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相对分离,但从我国实际看,仍存在较大问题。首先,政府部门仍可凭借双重管理职能对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干预,国有资产的流动受到种种限制。其次,尽管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国有资产管理局,但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国有资产管理总体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权限不清的状态,造成事实上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局面。第三,在国有企业中,一方面是上级主管部门过多干预,另一方面是所有者实际处于空缺状态,资产管理不到位,致使国有资产权益缺乏有效的保护,从而使国有资产受到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的国有资产流失量高达五六百亿元,八十年代以来累计流失6000亿元以上。[1]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也直接影响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二)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对国有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因此,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及在与外商进行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甚至无偿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权益受损。主要表现为:

(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如某企业国有资产原值近六百万,加上现有的资金、材料等,总资产净值约为1500万元,但在转制资产评估中,评定的资产净值仅有65万元。某家公司在改制时共募股1292万元,其中国家股1116万元,个人股176万元,1993年该公司在红利分配时将个人股红利率提高到55%,把国家股红利控制在7。5%,500万元红利分配额使国家股少分红348。2万元。据统计,去年排除国家股不上市的因素,国家股流失达五个亿以上。[2]

(2)在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时,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难以进行准确评估,被无偿使用、占用情况尤其严重。无形资产是国家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所取得的,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能够通过转让、使用许可获得增值。因此,对无形资产低估或不估,造成国有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

(3)在中外合资和合作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据报道,1994年全国一万家实行中外合资的国有企业中,就约有七千多家未进行资产评估,按全国资产平均升值率54%推算,中方国有企业出资额少算了300亿元。[3]同时,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度存在漏洞,一些外商则利用在企业中所控制的购销等权力,通过“高价进,低价出”等手法,向境外转移利润,侵吞国有资产。在我国外商大多是以机器或设备进行投资,据统计,有些省、市商检部门在对外商投资设备进行鉴定时,发现几乎全部存在虚报设备价格现象,一些设备作价高出国际市场一倍或几倍。如某市一外商报价为262万美元的设备,实际价值仅为50万美元,高出实际价值五倍多。[4]

(三)国有资产收益环节管理薄弱,国有资产权益受损

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全权利。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国家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亏损进行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经济效益持续下降。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国有企业有三分之二存在明亏或者潜亏。1991年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额为1000多亿元,如果加上企业挂账及企业潜亏,总计可达2500多亿元。[5]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企业的承包者、经营者、租赁者和领导管理者对企业资产任意支配、侵吞和浪费,甚至通过各种手法将国有资产转化为个人所有,结果造成企业严重亏损。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责权不清,生产效率低下,资产设备浪费严重,企业大量亏损。据统计,我国国有资产负债率约为70%,流动资产负债率高达80%以上。[6]由于缺乏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制度,企业亏损没有人承担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负担损失。

(2)国有资产账外资金数额相当惊人。由于国有资产占用单位管理不严,大量国有资产没有入账,形成大量账外国有资产。仅1994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产权界定就查出账外资金470亿元,重估资产后增值7340亿元。[7]由于大量账外资金的存在,公款私存、公款消费、回扣、贪腐等现象更为严重,国有资产大量转入个人手中。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中,仅个人回扣一项就不少于500亿元。[8]

(3)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国家税款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但从我国税款征收情况看,纳税人偷漏税款问题却十分严重。据统计部门分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体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国有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国每年因此流失的国家税款达1000亿人民币,相当于政府在内所欠下的全部内债。[9]另外,由于非法入境行为的大量存在,我国每年损失的税收也在600亿元以上。

(四)立法和执法不完善,国有资产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近年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虽然已制定了一些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等,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无法为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1)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不健全。我国国有资产方面的法规,大多只是部门规章,都是以暂行条例、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形式存在,缺乏力度,有些不明确、不配套,不能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如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授权、法律监督、特别是对违法者的制裁等尚无明确规定。另外,在某些法规中虽然提出了有关制度,如“国有股代表的委派和对国有资产的报告制度”,但配套法规至今尚未出台。

(2)对国有资产应有的监督保护不力。在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否则,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可避免。在我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可以由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构成:外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审计机构的监督、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等;内部监督体系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如监事会的监督。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外部监督不利,有些机构并未能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假验资证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再从企业内部看,监事会的监督实施也远远不够。由于企业中的国有股代表尚不明确,一些公司或企业中国有股代表缺位,对国有资产的流失难以控制。

(3)对国有资产的执法保护十分薄弱。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方法,在实践中对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者没有及时进行制裁,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国有资产流失难以有效控制。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措施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主体明确、职责分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组建:

(1)宏观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家,具体是指政府。但由于政府具有双重职能,因此应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分开,将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交由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专门行使,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则应专门行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这一原则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即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总代表,具体由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专职进行相应的工作,并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

(2)宏观经营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

我国的国有资产与其他国家相比,数量大、范围广,因此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行使所有权也存在较大困难。可以依据我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以授权或委托的法律形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行使。关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可以采用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的形式,这些设想在我国已得到体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

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组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一九九六年二月,全国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华星集团正式运作。该集团由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汽车贸易总公司等八家大型物资企业为纽带组建,集团以出资者的身份成为成员企业资产的投资主体,对成员企业实行股权管理。当然,这些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还可以依据产权关系向下发展自已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形成控股体系。

(3)微观经营主体。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具体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需要由企业最终实现。

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可以改变国有资产主体不明确的现状,是防止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但要使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转,仅仅分清国有资产的主体还显然不够,还必须明确这些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并使其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者,它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资格,对国有资产主要行使组织协调、资源配置及监督管理的职能,它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实行的立法管理和监督,同时对国务院或授权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从其职权看,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主要负责产权登记统计,财产清查,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管理国家财产。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者,作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它是构成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作为特殊的企业法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它是经营者,对于企业,它则是国家出资者的代表。从其职权看,应主要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管理,对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为了不影响国有企业或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般不应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它与所属企业只有基于投资、控股、参股基础上的产权纽带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它应根据国有资产的出资额来参与经营决策。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上的代理与被代理关系,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以国家投入的资产及其增值后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应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超越权限或失职渎职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管理监督体系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及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

(二)健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严格而又科学的资产评估制度是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前提。从我国来看,由于缺乏完备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既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又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因此,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首先,应制定科学的资产计算评估办法。这种评估办法应参照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尤其对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的计算评估办法应充分考虑无形财产的特点,并根据其类别的不同加以区别。

其次,应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在我国有权对资产进行评估的机构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商检机构、审计机构及专门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应当允许这些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估价,以防止国有资产在评估环节上流失。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划归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现有情况下,商检机构主要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鉴定,因此,它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防止外商投资企业利用“高价进,低价出”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防止我国企业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只能基于有关部门的指定或委托和有关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进行评估,这就很难真正发挥其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作用。因此,我国国有资产评估应实行一种强制评估制度。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强制评估。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现,应以法律或法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对不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应当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三,应当有计划地对我国现有国有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清产核资。考虑到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大、范围广的特点,可以分步实施。但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都必须对企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另外,除我国境内的国有资产外,我国境外的一些企业也占用了大量的国有资金,并通过其经营形成一定数量的增值资产,这些资产当然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对这些资产也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

(三)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制度

国有资产是我国公有制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并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我国目前实际看,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国有企业,不论实行何种经营责任制,都要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承包合同,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紧密联系起来,明确企业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杜绝企业的短期经营行为。对发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2、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评价和考核体系。从总体上考核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对国有企业的财产保值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健全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及时了解国有资产的盈亏和报废问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相应解决办法,对违法行为应给予必要处罚。

3、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的最基本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逐渐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内部领导体制,形成企业内部互相制约、互相配合、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以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约束机制。尤其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企业法人财产及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责任。另外,在国有企业经营者、领导者离职、离任时要认真实行审计制度,对其经营失职行为及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制裁,并及时追回被侵吞的国有资产。

4、认真清查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账外资金,坚决取缔“小金库”,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一定制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主要是加强金融方面的监督管理,有关金融单位如银行、信用社等,应对各单位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但为了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笔者认为应当允许企业事业单位保留一定的交际费及招待费用,可以使其制度化,公开化,列入单位的公开账。

5、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款流失漏洞。在实践中应严格执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制裁偷漏税的行为。同时应积极宣传我国现行税法,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不受侵犯。

(四)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

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应当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目前应尽快由全国人大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法》。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它应体现以下原则:

(1)国有资产不可侵犯原则。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和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国有资产管理法》中也应有所体现。按照这一原则,必须分清哪些是国家财产,哪些是企业法人财产,而且必须以合法的方式把国有资产转化为企业法人的财产。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定义,范围及国有资产的转化作出明确规定。

(2)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益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在于从根本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考核和增值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应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考核检查办法,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等。

(3)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共同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如果两者产权界限不清,就会妨碍国有企业真正享有自主经营权。因此《国有资产管理法》必须按此原则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规定。

其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督体系。从外部监督体系看,要明确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等实施监督的法律责任,使之在验资或评估的过程中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领导者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从内部监督体系看,应创造实施法律监督的各种必要条件,如尽快明确企业中国有股的代表者,以便使之能够进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职有权地参加管理监督。

第三,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执法保护,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对于侵犯国有资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国有资产不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追究民事和经济责任,尤其有必要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返还国有资产,并对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赔偿。

篇7: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论文

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论文

摘要: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建设中,开始出现新常态特点,公共管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解决公共管理在新常态下的问题,并且探索针对性解决方法及措施,才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改革目标全面落实。本文在对新常态内涵进行剖析的`前提下,对我国公共管理所存在的困境进行全面分析,最终提出针对出路,希望对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效帮助。

关键词:新常态;公共管理;困境;出路

新常态经济形式一经提出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公共管理工作主要研究对象为社会公共事务,其中包含社会资源、社会问题等多个内容。公共项目主要是按照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政策,采取的相对应行为规范。社会问题实际上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文化、基础设施、交通等,这些内容都属于公共管理范围之内。

一、新常态发展和理论内涵

新常态实际上是借助全面变革形式,突破传统思想观念及模式,构建全新思想观念及模式,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新常态是一种经济术语,第一次出现在美国主流媒体中。我国在对新常态理念研究内,首先也是按照国际经济态势研究,逐渐赋予中国经济本土化内涵。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要具有四个特征,分别为低经济增长、高通货膨胀、公平收入划分、平衡经济结构。笔者在对新常态理念在国内外历程梳理之后,发现新常态理论内涵已经初步成型。新常态有效与社会发展规律相吻合,将经济建设转变为常态化,通过有效规范手段,构建社会经济发展途径,指导不同领域界定自身角色,进一步保证问题决策选择科学合理。

二、新常态背景下公共管理的现状和困境

(一)中国文化发展现状及困境

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显著的两个特征分别为,博大精深及源远流长,但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建设内,文化发展速度要远远滞后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同时由于受到外部文化因素影响,部分传统文化逐渐丧失。

(二)中国公共服务发展现状及困境

我国公共服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人才就业、电子政务及社会农村服务。公共服务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主要具有三方面优势:首先,政府优惠政策制定之后,可以有效缓解社会大众就业压力;其次,政府在制定电子化政策,可以显著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最后,公共服务政策在制定之后,公民生活水平可以显著提升。但是就现阶段我国社会整体发展情况来说,城乡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人才就业难度较高,百姓疾病治疗难度较高,这些公共服务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三)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及困境

在社会经济新常态整体环境背景之下,中国经济发展也逐渐表现出新常态特征。就以金融经济层面来说,金融体系市场化建设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构建中国特色金融制度。除此之外,金融市场在快速发展建设中,市场内主体范围逐渐拓宽,金融市场逐渐向多层次方向转变。

三、规范公共管理措施

(一)推动中国文化新常态发展

推动中国文化新常态发展,实际上也就是提升文化软实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程。经济全球化发展建设历程中,我国在弘扬传承传统文化情况之下,也应该借鉴西方文化内精髓,去除传统文化及西方文化的糟粕,积极创新文化,推动我国文化多样化及多元化建设。积极提倡文化创新建设,提升对中国文化软实力重视程度,构建具有重要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二)推动社会公共服务新常态建设

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人才就业难度较高,医疗资源紧张,公共服务电子化发展进程缓慢,这些问题都在约束社会公共服务新常态发展。想要推动社会公共服务新常态发展,就必须提升社会公共顾问质量,解决公民在就业及就医方面存在的生活问题,减少公民生活中存在的基础常见问题,进而提升公民的生活水平,最大程度缩短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推动社会经济新常态发展

要推动中国社会经济长久稳定发展,就必须推动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多样化金融市场体系,减少社会经济出现动荡问题。提升金融监管制度管理水平,为金融体制建设提供公平公正投资环境,真正做到诚实守信,提升金融市场资源分配合理性,保证收支相平衡,让价格适中处于稳定状态下,积极转变社会资金流动困难问题,有效降低市场经济运营风险。

四、结论

想要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就必须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规范社会秩序,构建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及诚实守信,为公共管理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我国公共服务管理在新常态发展建设中,在政治、经济、公共服务、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金融体系监管强度,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发展战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构建中国特色主义文化社会。

篇8: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图书馆管理

新公共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解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环境下所面临的传统公共行政的弊端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最早发端于英国,并迅速扩展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各国,成为目前各国行政革新的主导思潮之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公共管理开始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1996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奥斯本和盖布勒(David Osborne and Ted Gaebler)的《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REInventing Government: How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Is Transforming the Public Sector) 一书把新公共管理的标志性理论引入中国。[1 ]这一新兴的管理理论对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我国公共部门的管理革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图书馆作为一个公益性的社会文化机构和公共知识管理部门,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对促进自身的管理创新,无疑也具有重要意义。

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

新公共管理一词最早出现于1990年,由胡德(Christopher Hood)提出。[2 ]自其使用以来,学术界一直众说纷纭,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2007年,陈天祥将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精神概括为:提倡政府政策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分离,政府着重制定公共政策,在此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多元化,并借鉴私人企业的一些管理方法,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果。[3 ]2008年,王定云、王世雄在总结诸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将新公共管理的基本主张概括为:将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把私人企业的各种管理方式引入公共部门,依靠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组织与管理的重新调整来增强政府的活力,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实现政府治理的效率与效能。[4 ]

从以上的观点可以看出,新公共管理在理论上虽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知,但就其核心思想而言,主要体现在:

1.1 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政府职能进行再定位

在信息经济时代和全球化的影响下,新公共管理反对大政府角色,提倡精简而有效的服务型政府。政府从干预市场的角色中退出,让渡政府管理权限,调整其职能活动范围,提倡政府政策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分离,将“掌舵(政策的制定)”和“划桨(服务的提供)”分开。政府应将“掌舵”作为其中心职能,通过建立准自治或半自治的执行机构来承担“划桨”的职能。[5]

1.2 主张适度的分权与授权,实现管理权威与管理职能的有效结合

传统科层制组织机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集权式的体制,这种由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使得一线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缺乏自主活动的权利,难以很好地应对环境的变化和顾客需求的改变,造成管理权威和管理职能的严重脱节。新公共管理倡导适度的分权与授权,赋予管理者有效的管理权威,同时又将管理者从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在财政、人事、采购和审计等方面解除不必要的规制和控制,[6 ]以便更好的提升政府的管理效率与效能。

1.3 以市场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强调经济价值的优先性

新公共管理以经济学为其重要的理论基础,在政府工作中引入经济价值的理念,强调经济、效率和效能。要求政府改变传统服务模式,置身于市场环境下,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多元化。同时,通过竞争来提升效率,实现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的目的,节约政府开支,降低服务成本。[7 ]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使得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的政府改革更多地面向市场,以竞争来发现政府机构和人员的冗余,改革政府,在机构和人员配置上实现最优的性价比。

1.4 借鉴私营企业管理方法,大规模应用企业管理的哲学与技术

新公共管理者认为私营部门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优于公共部门,并可用于公共部门,[8 ]认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没有本质的差别,向公共部门移植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如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绩效评估、战略管理等,可以更好地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进而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同时,新公共管理强调要应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构建电子化政府,实施电子政务,完善行政管理的信息系统,缩短信息传递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9 ]进而提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1.5 强调顾客和结果导向,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效能

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中,政府往往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公众。公众没有选择政府服务的权利,政府工作人员也不需要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负责,从而使公务人员缺乏对顾客负责的行政文化。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对待公民要像企业对待顾客一样,以满足顾客的需求为重要的价值取向,通过顾客驱动来实现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10 ] 同时,新公共管理者认为,政府部门的不良绩效不是因为公共管理者缺乏管理能力和不履行工作职责,而是因为传统公共行政易导致公共机构的僵化和低效。他们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则、实行严格的绩效评估,以目标对管理施以控制,确定组织和个人的具体目标,其强调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强调的是业绩而非程序,强调的是产出、成本和效果而不是单纯的投入,从而带来更高的雇员士气,更好的灵活性和更高的创新精神,实现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和良好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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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论管理创新与现代学校管理

8.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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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共管理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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