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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

2023-02-10 07:53:5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野生玫瑰精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

篇1: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调研文章

民间组织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体制转变的条件下催生的新生事物。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责将逐步向社会转移,网一部分管理权限下放给社区。在这样的背景下民间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并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截至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28.3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4.9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2万个,逐步与政府、企业构成了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的三大组织类型。但是,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偏少、质量较低、活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发展相对滞后,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培育新型民间组织是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为社会管理的最基本单位,社区是民间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服务社会管理的基层性民间组织是推动民间组织发展的有效形式,应积极探索和培育。一、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我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尤其要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即民间组织的力量。随着社会转型期单位体制的解体,“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区人”,以及流动人口的增加,愈来愈多的社会事务需要社区承担,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推进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区”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民间组织既是社区资源也是社区建设的力量之一,理应参与社区建设,并在创建“和谐社区”中发挥加强社会保障、实现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

(一)民间组织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社区服务可分为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少年儿童、优抚对象以及贫困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针对大众居民提供的便民利民服务和对社会企业间的互助服务。随着人口需求的多样化以及需求层次的提高,任何一个政府无论其多么强大都不可能提供所有的服务。政府在加强社会管理中要更多地依靠社会力量,将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那些职能和事务剥离和转移出去,交给民间组织,利用民间组织向居民提供“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指“民办非企业单位”),来实现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使民间组织真正成为市场与政府两个系统传递信息的桥梁,成为政府的帮手和抓手,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沟通各种社会关系,使社会结构运行更加顺畅。

(二)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有利于解决社区资金不足的问题。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主要解决了社区建设中两部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障资金。社区集中了一些社会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等。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也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必须建立社会福利、救济、互助等社会保障机制来帮助弱势群体,但根据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明显不足,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的。因此,必须发展民间组织,充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来有效地帮助弱势群体。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弱势群体服务上。济南市民俗艺术馆为残疾人免费举办了面塑培训班,使百余名残疾人学到了一技之长,增加了就业的机会。

二是社区建设资金。从国外社区建设的实践来看,社区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民间组织收取的服务费三种渠道。在我国,政府对社区建设投入总体不足,社会捐赠未形成风气,依靠民间组织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合理整合社会资源,繁荣社区经济。

(三)民间组织可扩大就业渠道。随着企业改革和单位体制的解体,大批下岗人员的就业转移到社区。在美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就业人口是总就业人口的1/10。我国民间组织也有大约300多万人的专职从业人员。可见发展民间组织,能够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民间组织可致力于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如就业培训、成人教育、医疗卫生、各类中介服务、家政服务、老年人服务等,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去年,我市近3200个民间组织面向社会解决就业8000余人。

二、培育新型民间组织是加快社区建设的形式

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不仅为发展与规范民间组织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为民间组织的多元化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培育新型民间组织是一个在实践中摸索,在实践中,在实践中发展的过程。当前,新型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更多的还处于自发状态,根据社会需求应运而生,又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充分代表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一定程度上还受到传统观念和落后体制的制约,束缚了发展的脚步。在双重管理体制下,一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其他咨询服务等社会需求广泛的行业因找不到挂靠的业务主管部门而无法进行登记,被迫游离在民间组织的大门之外,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今后,登记管理机关应不断拓宽思路、方法,对运作规范、有发展前景、作用发挥好的新型民间组织加强引导、及时推广,积极培育和发展

新型民间组织形式,参与社区建设,加快社区发展。

(一)培育服务社会管理的基层性社区民间组织。社区民间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以社区成员为主体,拓展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对于推进社区自治、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促进社区和谐的积极力量。这一新型的基层民间组织包括社区文娱体育团体、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互助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区社团和非营利性便民服务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完善,不仅可避免社区单位化的误区,而且可以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将社会服务覆盖到全体社区居民。社区民间组织必将成为社区建设的助推器和社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培育服务弱势群体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要帮助弱势群体走出困境,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目前,针对弱势群体举办的服务机构严重不足,特别是为老年人服务的养老机构与实际社会需求之间的缺口很大。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主要依靠社区来解决。为了能够避免政府办福利机构的毛病,又能够鼓励民办机构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针对政府缺钱、老年人需要服务、企业需要转产、需要寻找适当的投资渠道、下岗职工需要岗位的情况,政府完全可以另辟新路,通过财政手段扶持或购买社务服务的方式,从改革自费政策入手,刺激提升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民间力量进入老年人服务行业。上海市卢湾区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卢湾区民政局用福利彩票的资金做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困难老人入住(每年30万),成功地将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创办了一所由民间独立创办、经营 政府补贴低收入老年人的新型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办法很好地解决了养老机构不足的问题,政府花最少的钱为民众获取了最优的服务,这代表了新时期中国城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走向。

(三)培育服务特殊群体的边缘性民间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社会问题相继产生,社会需求不断增加,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需要丰富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来支撑,应当允许和鼓励边缘性民间组织参与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所谓边缘性民间组织,一是指他们服务对象是边缘群体,从事的是被大多数人忽视的边缘行业,如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妇女权益保护等;二是指组织本身处于政策的边缘,无法对其进行登记管理。这一民间组织尚处在萌芽阶段,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尽快从制度上加以解决或放宽条件使其进入,以满足社会需求,缓解一部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既有利于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提升民间组织形象,促进民间组织整体水平提高,又有利于加快社区建设,扩大居民参与,增强社区归属感,推进社区管理中民主自治的发展,最终实现民间组织大发展和建立“和谐社区”的双赢。

篇2:和谐思维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和谐思维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和谐思维方式是和谐文化的深层内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它是一种求同、协调与系统相融合的思维,正确认识和谐思维的内涵和特征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尤其是在认识功能和实践功能方面.

作 者:胡帆 陈宇宙 HU Fan CHEN Yu-zhou  作者单位:胡帆,HU Fan(湖南工业大学,社科部,湖南,株洲,41)

陈宇宙,CHEN Yu-zhou(湖南文理学院,政治系,湖南,常德,415000)

刊 名:创新 英文刊名:INNOVATION 年,卷(期): 1(6) 分类号:B80 关键词:和谐   和谐思维   和谐社会  

篇3:浅析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浅析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钱贵

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战略目标,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在其中必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其核心是经济利益关系,或称物质利益关系。由经济活动形成的各种具体经济关系,构成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整个社会秩序,与社会的正常维持、发展和安危密切相关。一般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相应地经济法一般也认为由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所组成。

1.在市场主体法中,重塑和完善经济体制的基础――企业制度。经济法认为,现代公司、企业法人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它包含着内部意志外部化、外部意志内部化,企业法人没有自己的意志,企业法人的意志是而且应当是投资该企业的产权人的共同意志。要使市场主体中最重要的部分――企业能规范运作,通过合理的权利配置来实现激励兼容,促进企业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的形成,同时承担其对社会的责任,需要经济法不仅从实体上合理确定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而且从形式上要保证利益主体间维护自己权益的程序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现代社会特别强调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责任:企业除了要满足利润最大化要求外,还要体现出对社会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这些公共政策可以包括公平的就业机会、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与健康、环境的保护等等。

2.在市场规制法中,经济法致力于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及其活力,采取相关措施维护竞争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场规制法是国家干预这只“有形之手”纠正市场调节“无形之手”所导致的'弊端,同时又力求使“无形之手”在最大范围内、最高程度上发挥作用的产物。不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产品质量法、会计审计法,无不是从促进市场交易,协调市场主体利益关系,保证各方经济利益平衡角度出发,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特别要看到,要更好地发挥经济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应该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发达国家把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在市场交易中出现许多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市场封锁、行业及公用事业垄断等现象,垄断现象的存在造成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而且使行业之间获取利益的机会不均等,拉大不同行业之间人员收入的差距,不利于社会安定,因此需要反垄断法来进行规制。

3.在宏观调控法中,经济法致力于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以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健康、快速、稳定增长。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日益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包括产业政策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内容,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是市场和责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把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让市场能够发挥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经济法意识到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政府并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因此,宏观调控法在允许国家基于经济社会化要求,广泛深入地介入经济生活,干预、调控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从法律上明确政府的权限和责任,以保证经济生活的健康有序运行。

4.在社会保障法中,经济法重点调整以国家和社会为主体,保障有困难的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以及特殊社会群体成员的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其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的目的是满足公民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的需要,以保障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有两个层次的目的,其表层目的是保障公民在生活发生困难时仍能获得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其深层目的是通过满足公民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的需要,进而为实现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当前我国还存在着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困难群体,即使社会能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中的一部分人由于身体状况、个人能力差别等种种原因在实际的竞争中也会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国家对之放任不管,是很难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法确保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管理服务逐步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顺利运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经济法对于整个经济生活的调整作用不容忽视。它在对经济生活进行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平衡协调原则,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这些本质特征决定了经济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必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篇4: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共青团应当勇敢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

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共青团肩负着重要使命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求共青团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促进思想认识的和谐一致。思想认识的和谐一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涵。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求共青团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当代青年要积极承担起推动发展的历史使命,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忘我劳动、开拓进取、创新求实和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社会生产力多作贡献,为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多作贡献,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求共青团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促进民主法制的和谐统一。当代青年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广大青年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全社会带头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定是前提,当代青年要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坚决做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求共青团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促进人与人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在人与人之间强调诚信友爱,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分重要。要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大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与实践活动。

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共青团要努力奋发有为

第一,要把握好实现共青团组织的根本价值,关键在于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原则。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一个有理想、有旗帜、有追求的组织,要更加广泛地把青年团结、凝聚起来,使之成为一种经过有效组织整合的积极、有序的力量,追随党的事业。

第二,要把握好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关键在于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原则。一个组织的发展过程应该是这个组织的比较优势不断体现、不断发展的过程。发挥共青团组织特殊的优势,切实帮助青年解决人生成长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他们在人生的进步、自身的发展上都能得到理解、得到帮助、得到启迪、得到支持,增进他们对组织的归属感,进而增强对社会的归属感,不断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要把握好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关键在于着力提高团工作有效性的原则。要把有效性原则贯穿到共青团工作的各个方面,思想教育关键是有效影响,服务大局关键是有效作为,服务青年关键是有效帮助,组织建设关键是有效覆盖。要提高共青团工作有效性必须强化资源配置。要做好四项工作:⒈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团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一是利用“希望工程”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子女入学问题。要动员“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等各级各类优秀青年集体积极助学要组织青年企业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学校的少年儿童常年结对互助;学校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自强自立。二是利用“青年志愿者”整合人力资源,帮扶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温暖”、“一助一”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送生活物资、送服务、送文化、送医药,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⒉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⒊努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一要以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为重点,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增强他们的社会竞争力,切实提高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施希望工程“”助学计划。⒋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和谐发展”实践。一要积极倡导青年率先建立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积极实践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争做明礼诚信的新一代青年。二是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通过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引导青少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三是帮助青少年树立环保意识。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引导青少年亲身体验家乡的环境状况,教育他们从身边的环保小事做起,在体验的过程

中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培育和弘扬生态环保文化,教育青少年饮水思源,增强“母亲河意识”,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

中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培育和弘扬生态环保文化,教育青少年饮水思源,增强“母亲河意识”,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

篇5:谈组织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文章标题:谈组织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作为党委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组织部门,要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准确识人选人,转变作风,夯实群众基础

组织部门必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促进各级领导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一是构建科学评价干部实绩的考核体系。要把社会和谐程度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尺,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茅箭区以“五比五看”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体系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二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组织部门必须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把考核与选任结合起来,把广大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和谐发展上来。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妥善处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做到民主、依法执政,创造实在的政绩。[查字典范文网网文章-fanwen.chazidian.com找范文,到查字典范文网网]

二、加强人才工作,凝心聚人,强化智力基础

社会和谐,最终要靠人。组织部门应在激发人才创造力上下功夫。一是树立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人才工作理念。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出台政策、整合力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支持人才干事业、干成事业、才干好事业的环境。二是培养一批符合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党政干部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培养一大批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多途径激励人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进一步优化环境,创新人才流动、分配、激励保障机制。

三、抓好基层党建,服务发展,打牢组织基础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以永葆党的先进性来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把提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通过和谐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保证作用。农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谋求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把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法规作为首要职责,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比如,在社区中开展再就业活动和帮扶困难党员、党员责任区、社情民情报告、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探索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保持先进性的有效途径,来丰富基层党建内容。

篇6: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的若干作用经验交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后引起了我国社会的巨大变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完善过程中,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物质经济等多种因素并存,相互交织、社会生活中各种不和谐因素日益增多和凸现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党和政府在历史进程中适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为稳定社会和促社会主义经发展意义重大。

和谐社会是指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思想的、政治的、教育的、诱导的等方式,搞好社会本身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各种组织、各种机制之间协调,调动社会的各种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得以充分涌流,社会呈现出一种公平、公正、诚信友爱、朝气蓬勃、社会稳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推动社会的文明与发展。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和最重要的保证,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以下作用。

一、律师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民主法治进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中央和地方、各阶层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民主的基本途径,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推进民主法治的进程。律师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产物,维护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依法治国也正是律师的使命,世界上各国律师都成为社会民主制度的捍卫者。

(一)律师是民主法治思想的重要传播使者

历史的发展进程告诉我们,法治的产生和运行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为基础和核心的,并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行为不能超越法律。我国律师队伍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工作原则,通过执业把社会主义的民主理念不断地传输给当事人,把国家政策的`、法治民主的理念社会化,通过法律的途径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律师在此发挥了积极的帮助和支持作用,在诉讼代理中,依法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做积极的、坚决的斗争,在制约权力、保障权利和捍卫法律至上方面具有特有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代替的。律师在执业中贯彻和执行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成为我国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二)律师是国家公权力的最佳制衡者

律师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国家公权力产生制约。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是国家与百姓的结合点,使人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形成监督制约关系。民众中的个体相对国家公权力来说是弱小的,对国家政策、法律的理解程度相对公权力来说也是不足的,通过律师的代理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民众对这种公权力的制衡作用,促进了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形成与改进;对司法权而言,切实维护了司法的公正,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律师通过制衡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以及法律至上理念的播撒,不断地推进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落实着依法治国方略,从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二、律师在化解矛盾、稳定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用重大

(一)社会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中产生了新的矛盾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正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原有的社会关系平衡被打破,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使社会矛盾更趋复杂和尖锐,由此带来的各类纷争,集中凸现,社会的稳定受到制约。我国维护稳定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影响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无论是经济领域、政治领域,还是思想文化领域。既有发展不平衡因素,也有社会利益多元化因素。尤其是因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劳资纠纷等引发的事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因此,致力社会关系的协调、社会矛盾的化解,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必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律师所具有的独立地位、中介功能,决定了律师在协调社会关系,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发挥息纷止争的作用。

(二)对稳定大局意义重大

律师特别是在群体上访,集体诉讼案件中的作用尤为重大。通过当事人的委托,与当事人建立了信任关系,有利于认清事实的真相,通过律师对事实的专业分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确受到侵犯的,律师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说服工作,使当事人通过正当渠道来反映和解决问题,让当事人避免过激的行为和方式,在维护稳定的大前提下,积极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用法律的方式来协助党和政府排忧解难搞好稳定。

律师在接受诉讼和非诉讼事务代理中,会经常发现,有些当时人的要求和做法是不符合法律或者是违法的,我们律师要有历史使命感,不能为了诉讼而进行诉讼,要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和教育,由于委托建立起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较为信任的关系,律师是最有利于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律师凭借对法律、政策的深刻理解,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说服工作往往会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律师既要坚持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又要掌握审时度势、趋利避害、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策略。纠纷双方更多地存在着矛盾对抗的一面,但也存在着利益相容、矛盾化解的结合点。许多个案表明当事者各执己见,渲染矛盾,一味以对抗的态度解决纠纷,往往使当事双方得不偿失,两败俱伤;而适度让步,和缓矛盾,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则可能达到趋利避害,各得其所的效果。律师发挥指导、协调功能的这种作用,为我们社会减少诉讼、减少纠纷、减少集体诉讼事件和上访事件,为息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极大促进了社会状态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充分体现了律师是党的律师、是政府的律师的根本意义,律师有必要也有责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做好调解、息讼,紧抓稳定这一核心。

三、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作用意义重大

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美国当代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指出:“社会公平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既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又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政治、社会问题。

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同时也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保障社会公民享有应享有之权利的工具。律师功不可没:律师通过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律师作为法律实施的实践者,作为公权力的制衡者,保障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而恪尽职守,奋斗不已,从而最大限度地捍卫着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正确实施。律师通过维护司法公正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司法是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没有律师参与的司法过程与结果是难以想象的,尤其是在刑事司法领域。

律师通过法律援助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当前,社会上的第一个失衡就是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权利分布上的不均衡。也造成了利益的极不均衡,弱势群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也较薄弱。弱势群体的利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就会因为矛盾的积累,造成激化,使弱势群体不相信法律、无视法律,甚至是藐视法律,而按照自己的意愿恣意妄为,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甚至是动荡。律师通过法律援助,表达弱势群体的诉求,捍卫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其生存与尊严而奔走,促使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和社会多种因素,法制则是该系统良好运行的基础性系统。律师作为基础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扮演着特殊角色,律师的每一项工作均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息息相关。律师应以保障人权、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已任,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历史使命。让我们每一位律师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的实际行动做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篇7:浅谈档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文

浅谈档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文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档案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工具和载体,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它承载着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与人类文明的产生、发展相伴随,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对档案利用的增长,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每个档案工作者都应主动发挥自身优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整合资源,协调关系,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创新档案工作,才能更好地贡献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档案;和谐社会;有效作用

一、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凭证作用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记载了人们在各种活动中用文字、语言、图象等方式形成的信息材料,记录了整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卫生等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情况,记载着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特定实践活动的过程。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它具有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

二、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平台

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离不开以档案资源建设来失去和保障服务创新。近年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行政府信息的公开,个人查阅档案利用率近年来呈直线上升之势。利用者一方面是工作查考,另一方面是个人查找工龄档案、婚姻档案、公证档案、知青档案、房地产档案等。但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的过程中,普遍存在馆藏结构单一、资源相对不足的缺陷。现状是,仍有许多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档案尚未接收进馆。因此,档案部门应着手研究调整优化馆藏结构,加强档案征集向渠道,建立公共档案资源网络,以资源共享的办法来弥补资源配置的缺陷,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平台的'目标。

三、主动参与社会资源整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

档案工作是一项基本性极强的工作,其主体是档,即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作为社会共享的知识资源,无疑是社会前进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富贵财富,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这些富贵的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着积极的失去作用。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档案事业的发展,而档案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

四、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随着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等各种科技手段在社会生活的广泛运用,人类社会步入了崭新的信息化时代,其显著标志就是几乎所有信息都可以转化为可被计算机识别和处理的电子文档,這给档案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应对挑战,使档案工作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也就尤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建设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的阶段性目标是使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检索智能化、用户使用共享化,即以数字化信息为档案管理内容,以计算机应用为管理手段,以网络传递为利用方式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体系。当前,档案部门应当依托电子政务工程,把现行公开文件信息化纳入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档案数字化加工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公开文件目录信息和全文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公开文件计算机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网上查询,同时,加强区域公开文件信息共享建设,构建共享信息网络。

五、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人才是任何工作的决定因素。对档案工作者而言,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科技知识和一定的外语能力,除了要在工作实践中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提高外,还必须要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否则其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和陈旧观念必然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的要求。与此同时,加快引进高素质人才,把具有活力、刻苦学习,能及时掌握最新科技手段、方法、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充实到档案工作队伍中来。

档案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面广量大,触角深,档案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与反映,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参谋与助手。档案及档案工作的性能和地位决定了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构建和谐社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等各个方面,我们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档案工作,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以保障档案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轨道内顺利发展。

篇8: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体现先进性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体现先进性

――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张云泉先进事迹的启示 内容提要:●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共产党员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时代使命感,做和谐社会的辛勤建设者和忠诚维护者。 ●张云泉在实际工作中,展现民主法治的威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境界,创造诚信友爱的氛围,保护社会的创造活力,珍惜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广大共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勤勉务实、善解民忧,严于律己、一身正气,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共产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辛勤建设者和忠诚维护者,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维护人民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这是学习江苏省泰州市信访局局长、优秀共产党员张云泉同志先进事迹后得到的深刻启示。张云泉在信访工作岗位上数十年如一日,坚持公正,化解难题,赤诚负重,无私奉献,想的是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求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安定和谐。他的事迹令人感动、使人敬佩,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笔精神财富。 做和谐社会的辛勤建设者和忠诚维护者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在这样一个时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重任和时代使命。张云泉的先进事迹深刻启示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辛勤建设者和忠诚维护者。 张云泉所在的信访岗位,坐的是“清水衙门”的位,当的是“无权无职”的官,干的是“机关第一难”的事。在这样的岗位上,所见的常是“烦事、难事、窝囊事”,所听的'常是“怨声、怒声、诉泣声”,所面对的常是困难群众。但张云泉认为,“上访的人愁眉苦脸来,怀着满意去,我就心安了”;“我最大的满足,就是让群众从我们身上看到共产党好”;“为群众解难,就是为党分忧”。人民群众从张云泉身上看到的,是党和政府可亲、可敬、可信、可靠;张云泉给社会奉献的,是公平、诚信、安定、有序与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靠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智慧,也需要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时代使命感。这种政治责任心和时代使命感,首先来自于共产党人对于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理想的美好追求。共产党人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美好作为自己的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张云泉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展现了对美好社会理想的执着追求,对社会文明进步的倾心呵护。无论在怎样的困难和矛盾面前,他总是充满信心,充满追求社会和谐的热情。这种政治责任心和时代使命感,也来自于胸怀大局、为党分忧的执政意识。执政党的党员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具体地履行着党的执政使命。张云泉这样理解自己的岗位:“爱的是为党分忧之岗,敬的是为民解难之业。”为民解难,就是为党分忧;社会和谐安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就“看到共产党好”。这种胸怀大局、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源泉。说到底,共产党员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心和时代使命感,来自于始终坚持党的宗旨、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共产党的干部都应是人民的儿子”――张云泉的这种境界,正是他一言一行最深层次的精神源头。 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格局的新拓展,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在社会建设方面的新探索,也是必须付出艰苦努力的一项系统工程。这一伟大事业要求共产党员深刻理解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内涵,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以党员的先进性引领社会走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境界。张云泉在这方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 展现民主法治的威力。张云泉并不把信访工作看成是批条子、发指示或找领导解决问题的简单工作,而是理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实现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他特别注重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努力向上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他首创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不仅为上访者提供了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且促进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要求。 追求公平正义的境界。上访群众在社会利益关系格局中常常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张云泉每天接触的大部分是社会基层最为普通的群众。面对群众的泪水、苦衷和难题,他时常提醒自己:“信访工作,接待的是不满意的群众,处理的是不满意的事情,感受的是不满意的情绪。”他把信访部门比作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倾心倾听群众的利益诉求,尽心关爱群众的生活困难,努力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化解基层的矛盾冲突。在帮助一个个群众、化解一件件冲突中,他维护了社会公平,主持了社会公道,弘扬了社会正气,彰显了社会正义。 创造诚信友爱的氛围。信访工作面对的是矛盾,信访群众需要的是帮助。信访工作做得好,实际上是在推进全社会互帮互助,促进社会各方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张云泉在信访工作中,把诚信友爱化作一句句温暖人心、滋润心田的话语,化为处理一个个繁杂矛盾和突出难题的具体行动。他经常对来访的群众讲:“有话跟我说”、“我来帮助你”;他对困难群众表示:“请你们放心,只要共产党在一天,就保证你们有饭吃、有衣穿,让你们享受人世间的温暖。”这些言行举动,无不深刻折射出我们党的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挚爱与真情,群众也由此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可亲、可敬、可信、可靠。 保护社会的创造活力。对于群众的上访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成为消极因素,甚至损害社会的活力。张云泉深深理解信访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性。他常说:“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信访工作就是要使“不满意的群众满意、不满意的事情解决、不满意的矛盾化解”。把这些困难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了,就是化解了最难化解的消极因素,就能最广泛地保护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我们的社会始终充满活力。张云泉的事迹充分说明,共产党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竭力地帮助困难群众,既能化解社会矛盾,又能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珍惜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信访工作所面对的问题,常常事关社会安定、人民安生,事关改革发展所必需的稳定秩序。所以,张云泉把自己的工作看作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岗位,并立了一个规矩:对群众的信访问题,凡是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耐心地向群众讲清情况,多说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话,争取群众的谅解;即使个别群众的要求过高或者要求不尽合理,也应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政策、讲道理,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张云泉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这一原则,使一个个困难群众得到关怀,一桩桩突发事件得到化解,一起起群体性矛盾得到缓和,被人民群众称为安定团结的忠实卫士。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张云泉是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他说:“是人民公务员,心里就必须装着群众;是共产党人,就必须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因为如此,他理直气壮地伸张正义、主持公平、展示诚信、维护安定,春风化雨般地消解矛盾、建立友爱、解人忧愁、唤人奋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共产党员有甘做“人民的儿子”的境界,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在张云泉的人生天平上,人民群众始终是最重的砝码。他认为,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我们吃了人民的饭却不为人民做事,就是对人民的背叛。他常说,“不怕自己苦,就怕百姓苦,群众高兴我就高兴。”正是有了这样的公仆情怀,张云泉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视人民群众如父母,视信访对象胜亲人,尽力帮扶困难群众家庭,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平均每年接待上访群众多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000多封,接听来访电话几千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共产党员心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心灵深处称颂共产党好,这是社会和谐、文明、进步最重要的政治保障。 勤勉务实、善解民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变化的历史条件下,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共产党员既要有维护人民利益的诚心,又要有维护人民利益的智慧。人们说,张云泉对困难群众是“仁者”,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利益冲突是“智者”。他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创造了“五心五力”工作法:接待群众要有热心,对待问题要有责任心,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同情心,对待有阻力的问题要有决心,对待疑难问题要有恒心;信访工作者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与来访者迅速拉近距离的能力,有用辩证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有依靠政策、法律和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的能力,有驾驭复杂局面、现场平息事态的能力。正是有了这样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本领,张云泉把号称“机关第一难”的信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尊敬。 严于律己、一身正气。张云泉说过:“做人必须像人,当官不可像官”。面对上访群众,面对各种矛盾和难题,只有“必须像人”,才能真正服人;只有“不可像官”,才能使群众信“官”。张云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但对自己的亲属子女则显得有点“不近情理”。他为许多上访群众联系解决了就业问题,而自己的亲属中却有八九个人下了岗。他对家里人表露心迹:“你们跟着我受苦了,但我工作的底气更足了。”这样的干部,自然敢秉公办事;这样的干部,自然能一身正气 。

篇9: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践先进性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践先进性

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意义的认识。许多同志深有体会地谈到,构建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应该自觉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有许多党员干部说,构建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许多同志结合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有了更加明确和清醒的认识。

许多同志回顾改革和建设的实践认识到,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共产党员实践先进性提出了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体现先进性,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必须抓紧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实践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要紧紧围绕着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

许多党员干部谈到,构建和谐社会重在建设。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有的同志提出,在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既要把握目标和过程的统一,又要把握长远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统一。有的同志谈到,构建和谐社会,既要看到诸多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又不可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坚持不刮风、不攀比、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搞限时限刻的承诺,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人们看到,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正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把和谐社会建设与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点点滴滴的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总是和时代提出的要求紧密联系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也为实践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供了广阔舞台。我们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焕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贯注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篇10: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坚定理想信念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的首要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要求。 当前,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和信念集中表现为,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科学社会主义诞生 150多年来,社会主义实践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发生演变以后,科学社会主义既面临严峻的挑战,又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坚信不疑,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带领中国人民顺利地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并且正在朝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前进。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六大报告论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明确要求“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在谈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时,明确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和特征;在论证可持续发展问题时,又提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重要任务,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的基础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新贡献,也是现阶段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集中表现。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在坚持理想信念,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框架中提出来的。从党中央提出开创“社会和谐”新局面的概念,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从揭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到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条件、途径、原则和方法等,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我们党提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领导水平和工作本领的要求,是在全党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大背景中推出的。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延伸到提高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本领,进一步体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反映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政通人和”的执政理念。这突出表现在,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达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发展。这些充分表明,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站在世界潮流的前头、站在人民群众的前头、站在社会发展的前头,是带领人民群众与时俱进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坚持党的理想和信念,而且要把党的执政能力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本领,努力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好。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党员必须提高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在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中,才能具体而生动地体现出党的先进性。在党的先进性教育和先进性建设中,全体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素质、能力、本领和作风方面存在哪些与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经过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实施整改,以自己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流工作业绩来体现党员先进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永无止进的先进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时代发展的深刻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提出的。它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了党的先进性与历史主动性的高度统一,顺应了世界潮流和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先进性品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共产党人都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党员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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