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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

2023-05-05 08:05: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AKA大写”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

篇1: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分析论文

摘要: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 徽商的“好儒”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建立在徽州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认知体系上, 徽州人之所以奉行这种认知体系是由其对宗族的情感倾向所决定的。当这种认知体系在经商中外显为行为, “贾而好儒”的特色就自然地显现出来。徽商之所以好“儒”, 是由于其潜意识里依旧对“士贵”的传统价值观的服膺, 所以徽商虽然宣称“士商异术而同志”, 却仍将儒家的终极关怀作为自己的终极关怀。

关键词:徽商; 贾而好儒; 社会心理;

徽商是中国古代的著名商帮, 在明清时期尤为活跃。自傅衣凌先生的《明代徽商考》一文开始, 徽商研究逐渐引起了史学界的关注, 研究成果不断出现。在相关研究的不断发展下, 学界广泛认同了“徽商的特色是'贾而好儒'”这一观点。基于这种认同, 学界从各方面对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且出现了诸多研究成果。梁仁志在对学界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后认为, “过去从功利性的视角解释徽商'贾而好儒'的成因, 使已有研究出现了逻辑上的矛盾, 相关结论也只能解释部分徽商个案, 而失去了普遍性意义。”[1]所以他提出应回到徽州的历史现场去寻找答案, 并认为徽商的“贾而好儒”的特色是徽州唐宋以来渐渐兴起的好儒之风与明清兴起的重商之风相结合的结果[1]。本文拟基于此观点, 从徽州的宗族和徽州人社会心理的角度对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进行社会心理学视域的分析。笔者不揣浅陋, 以就教于方家。

一、“好”是宗族情感下对“儒”所形成的态度

“好”是一种态度。态度是指人们对一定对象相对稳定、内部制约化的心理反应倾向[2](P176。“好”是徽商对于“儒”这个对象的心理倾向, 换而言之, “好”即是徽商对于“儒”的态度。态度由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心理成分构成[2](P181。社会态度不是天生的, 是后天习得的。如果要解释为何“贾而好儒”是徽商的特色, 就需要从徽商生长于斯的宗族社会与这三个心理成分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徽州处于万山之中, 是典型的山区地貌。在这种地貌下, 徽州人在峰峦之间寻找宜居之地, 一遇平缓之地人民便聚族而居。正如《徽商便览》所言:“吾徽居万山环绕中, 川谷崎岖, 峰峦掩映, 山多而地少。遇山川平衍处, 人民即聚族居之。”[3](P6)清代的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说:“新安各姓聚族而居, 绝无一杂姓搀入者。”[4](P872)这种说法未免太过决断, 但在一般情况下, 这些聚居的徽州人民多以姓氏或者关系亲疏作为其聚族而居的依据。这些聚居的徽州人, 构成了宗族的基本结构, 众多大大小小的宗族构成了徽州的宗族社会。

宗族由一个个小家庭所组成, 它不是一个松散的群体, 它是一个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所组成的社群。宗族是人们以血缘的亲疏为依据, 以对一个祖先的认同和信仰为核心, 通过个人关系的不断叠加而形成的。这种由个人关系叠加所形成的社群与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所对应。费孝通先生认为“克己复礼”“壹是以修身为本”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5](P33。“克己复礼”“壹是以修身为本”均是儒家的伦理观念, “修身”也是一种克己, 为的是符合“礼”的要求, 以儒家所追求的达到“仁”的境界。“礼”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 它包含了许多层次。“礼”对应到宗族层面, 则是维持私人关系的所谓“伦常”。“伦常”中最重要的便是“孝”。儒家在说“夫孝, 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民之行也”[6](P30)的同时, 认为“夫礼, 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民之行也”[7](P1581)。可见, 在儒家思想的认知中, 以“孝”为代表的伦常和“礼”是等同的。《礼记》中言:“夫礼者, 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 别同异, 明是非也。”[8](P2)“礼”在宗族层面的另一个表现便是以血缘关系来分辨嫡庶、亲疏的“宗法”。在伦常和宗法不是相对独立的, 它们是一体同生的。宗法确定了宗族社会内的'亲疏、尊卑关系, 伦常则是这种关系的维护手段。

儒家以克己、修身而遵守这种“礼”为手段以达到他们所向往的“仁”的境界。“仁”也是一个含义广阔的抽象概念, 《论语》中说:“孝弟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9](P2)“仁”的本源是“孝”与“悌”等伦常, 伦常的目的是维护宗法所定下的亲疏、嫡庶、尊卑的关系。换而言之, “仁”的本源便是“礼”。礼的目的是维持由私人关系连接所构成的宗族社会的稳定。我们便可以说, 通过对“孝”“悌”等伦常的恪守以维护差序格局上宗族社会的稳定是儒家在宗族层面的追求。这种以伦常的恪守为起点的儒家思想道德体系, 是维持宗族相对稳定所需要遵循的道德体系。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伦常先于儒家思想产生, 是儒家思想的追求。应该说在对伦常的追求下, 儒家思想的体系逐渐完整, 从而为伦常披上了叫做“儒”的外衣。伦常不是儒家的创造, 而是儒家伦理体系的起点。

这种维持宗族社会稳定的儒家伦理道德体系实质上是一种认知体系, 即态度中的认知心理成分。那么, 生长于宗族社会的徽州人是否也奉行这种认知体系呢?美国心理学家斯坦利琼斯1970年在一本书中写道:“人们早已知道, 人类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情绪, 当情绪和理智相互争夺对意志的控制权时, 往往是情绪获胜。”[10]行为是态度的外显, 这一句旨在为了说明, 情感倾向在态度的形成中具有的重要影响作用。徽商对宗族的情感倾向, 在他们对待儒家思想的态度的形成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嘉庆《黟县志》中记载:“徽州聚族居, 最重宗法。”[11]在其他文献记载中, 徽州人也素有“重门族”[4](P893)、“千年归故土”[12](P606)的思想。可见它们对于维护宗族关系和宗族社会相当重视。正是由于徽州人对宗族的情感倾向, 徽州渐渐成为了“千年之冢, 不动一抖;千丁之族, 未尝散处;千载谱系, 丝毫不紊”[4](P872)的典型宗族社会。徽州社会呈现出了一种“士夫巨室, 多处于乡, 每一村落, 聚族而居, 不杂他姓。其间社则有屋, 宗则有祠。支派有谱, 源流难以混淆”[12](P258的特点。

那么, 行贾于外的徽商对宗族又有着怎样的情感倾向呢?从他们的行为来看, 很多徽商在经商获得利益之后, 将这些资金流向于宗族建设。有的“置义田以养族之不给者, 义屋以居之无庐者, 义塾以教族之知学者。”[13]有的“橐捐重赀建造祠宇, 复捐祭田以充祀产”[14](P805)。除此之外, 还有很多宗族建设活动背后的资金提供者都是徽商。祠堂、义田、义塾等事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服务于宗族。义田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宗族内部分人员的温饱问题;祠堂是一个家族的象征, 修建祠堂则是为了强化宗族成员的宗族观念;创办义塾则是为了解决宗族内贫寒子弟的教育问题。它们产生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维持宗族内部的稳定, 强化宗族的凝聚力。

从他们的行为可见, 徽商对宗族的感情倾向是重视的。基于这种情感, 即便徽商离开家乡行贾于外, 他们也不愿意去改变原有的宗族社会的社会形态, 依旧想要去维持这种社会形态的稳定。维持宗族社会的稳定需要依靠以“宗法”和“伦常”等“礼”, 在遵循“礼”的过程中, 他们自然而然地倾向于信奉将“礼”体系化的儒家思想, 即对“儒”形成了“好”的态度, 来保证宗族这个社群的长期稳定发展。他们这种对宗族的重视即是态度中的感情心理成分。

徽商重视宗族的情感倾向, 即态度中的感情心理成分使他们倾向于奉行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认知体系。认知是态度结构的基础[15](P204, 在徽商的认知维度上所接受的伦理道德思想是儒家思想的起点, 也是他们“好”儒态度的基础;行为在感情和认知两种心理成分的影响下形成。这三个心理成分都是徽商在徽州的宗族社会的影响下所生成的, 三者相互影响, 形成了徽商对“儒”“好”的倾向、构成了“好”儒的态度。当徽商以这种“好”儒的态度去行商, 他们的行为便是倾向于儒家思想认知体系的, 于是他们便成为了儒家思想在商业中的践行者。那么, 徽商在经商活动中的种种行为自然会表现出“贾而好儒”的特色。

二、好“儒”是对传统价值观服膺的影响

认知体系也包括价值观念, 在态度的形成中, 价值观也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我们在探讨徽商“好儒”的态度时, 不能忽略对徽商价值观的分析。

1984年, 张海鹏、唐力行指出了徽商的特色是“贾而好儒”[16], 学界普遍接受了这一观点。李琳琦对徽商“贾而好儒”的解释是:“徽商是一群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商人;作为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商帮, 徽商将业儒、为官、显名作为自己的终极关怀;徽商善于吸收儒家思想的精髓, 用以指导自己的商业经营, 即会通'儒术'与'贾事';徽商在经营中恪守儒家道德, 以'诚''信''义''仁'来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17]梁仁志根据张海鹏、唐力行的论述将其归纳为两点:一、“先贾后儒”是徽商“贾而好儒”的第一表征;二、“先贾后儒”并非指徽商先从商、后读书, 而是指徽商在经商获利后培养其子弟读书科举, 以“擢高第, 登仕籍”[18]。

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是从徽商的行为中所归纳、总结出的一种共性。从已有的研究中, 我们不难看出, 大多徽商经商后的一个重要行动就是以经商所得的利益用以供给子弟读书, 而他们供给子弟读书的目的却是使其脱离商人的身份, 登第入仕, 不再经商。可见徽商虽然行贾却不好贾, 他们的一些商业行为是在儒家思想占领统治地位下产生的相符行为。产生这种相符行为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徽商在价值观上是服膺于中国古代传统的价值观的。

中国古代传统的职业价值观是“士贵商贱、农本商末”, 商人是“贱业”“末流”。中国传统职业“士农工商”四民中, 商人属于末流, 而士居于首位, 农居于本位。士便是士大夫, 在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中国古代社会, 士大夫阶层的指导思想便是儒家思想。徽商从事商业, 即是沦入职业中的末流。李琳琦认为“传统文化对商业、商人的排斥和鄙视却给徽人从商带来了无形的心理压力, 使他们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19]这种自卑感是由徽商与社会的价值观的冲突所带来的。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人有五层需求, 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分别为: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会需求、尊重与爱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20]。徽商行贾是因为人地矛盾的不可调和, 人地矛盾的加剧是徽人经商的直接动因[21]。徽商经商是为了满足其生理上的需求, 这也是第一层次的需求, 人不仅有生理上的需求, 这一层次的需求满足过后, 便会产生满足更高级需求的需要。当社会普遍认同的“士贵商贱”的价值观与“尊重与爱的需求”产生了冲突, 徽商的自卑感也由此而生。为了缓解这种冲突, 于是徽商便极力想去创造一种新的职业价值观。

李琳琦对徽商所创造的新的价值观是这样论述的:“徽州人宣传'士商异术而同志'、农商'交相重'新的价值观, 但是这种新价值观并未完全摆脱传统思想的藩篱, 他们的立论依据仍然是儒家的理念, 他们对商人、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还依然是以传统的'士''农'为其参照系。”[19]通过这段论述, 我们不难发现, 徽商所创造的新的价值观依旧是建立在传统的价值观基础之上的, 传统的价值观以商来对比士、农, 主要是为了强调“士贵”“农本”, 并不是为了强调“商贱”, 这给了徽商创造的新的价值观的空间。徽商的新的价值观便是在这个空间里建立的。徽商所倡行的价值观是对“士贵商贱”、“农本商末”传统价值观的不彻底的改造, 他们所宣传的新的价值观, 实际上只是基于自身所从事的商业处于末流的不满而针对传统价值观中的商业地位所发动的挑战。他们在挑战的过程中只是针对商业的末流地位提出异议, 仍然不敢去撼动或者贬低士和农的地位。换句话说, 徽商宣传的新的价值观只针对了传统价值观的次要矛盾, 并没有触及其主要矛盾。

徽商对价值观的改造基于其传统的价值观。《太函集》中说:“新都业贾者什七八, 族为贾而隽为儒”[22](P372), “'隽'通'俊', 才智出众。”[23](P214)可见, 徽州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出外行贾, 徽州除商人之外还有儒人, 而儒人多是徽州的才华出众之辈。对于徽州的商人, 徽州人给出了“躬虽服贾, 精洽经史, 有儒者风”[24](P476)、“虽为贾者, 咸近士风”[25](P257)的评价。他们的评价基于商人和儒人的类比, 以商人去匹配儒人的标准。可见徽商所拥有的自卑感不仅来自于外部的压力, 同时来自于存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对传统价值观中儒、士为首位思想的从众和服膺。因为这种存在于潜意识中的价值观, 他们在创造新的价值观时依旧只能以传统的士、农的地位作为参照系, 宣传“士商异术而同志”[26](P440)、“商何负于农”“良贾何负宏儒”[22](P1146), 始终脱离不开传统价值观士、农观念的桎梏。因此, 口头上宣传着“士商异术而同志”, 倡导士农工商皆本的徽商, 在实际行动上却是供给子弟读书, 盼其登第入士。由此可见, 徽商实质上是服膺于传统价值观的士贵的观点的。

传统的价值观是以儒为贵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 尽管徽商从事的职业不符合传统价值观的追求, 但是徽商仍有满足他们社会需求的需要, 所以他们会通过服膺于传统的价值观来满足这种需求。但是这种传统价值观中的次要矛盾又阻碍了尊重与爱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的满足, 所以徽商会在基于自己本身就服膺的“士贵”的价值观基础上需求一种突破, 于是他们便利用对传统价值观中于自己不利的次要矛盾的改造来宣传一种新的价值观。他们的新价值观只是否定“商贱”的地位, 行为评价体系依然是基于传统价值观中的“士贵”思想。徽商仍旧是通过与传统价值观中以儒为贵的相符行为来满足其尊重与爱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的。

“夫贾为厚利, 儒为名高”[22](P1099), “行贾”和“业儒”拥有着不同的终极关怀。正是因为徽商对传统价值观以儒为贵的思想的服膺, 他们在经商活动中放弃了对商业思想终极关怀的追求, 也没有去寻觅其他思想体系的终极关怀。在这种对从传统价值观的服膺下, 徽商跟随着“士贵”的思想去“好儒”, 追求儒家思想中的终极关怀。最终, 儒家的终极关怀也成为了徽商用来评价自己的标尺。在这种标尺下, 徽商的行为会不断地靠近儒家的标准, 那么他们在经商中的行为自然会带有“贾而好儒”的特色。

三、结语

徽州是徽商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 徽商“好”儒态度的形成离不开徽州特有的社会生活环境。徽人经商最开始是为了解决徽州地区日益增加人口的生存问题, 实际上就是以自己经商所得的利益“转他郡粟给老幼”[27](P403), 先是“老吾老”“幼吾幼”, 等到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 他们便行“义举”, 将自己经商所得的利益用于宗族乃至地方的建设, 完善宗族成员的生活、教育、祭祀体系, 他们资本的宗族内流向是保证宗族长期相对稳定的经济基础, 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这种流向蕴含着的“亲亲也, 尊尊也, 长长也”[8](P428)的儒家伦理思想, 实际上是儒家伦理思想“老吾老, 以及人之老;幼吾幼, 以及人之幼”[28](P10)在宗族内的实践。徽商的这些行为都是基于徽州人对宗族的感情倾向。

徽州人对宗族的感情倾向是重视的, 这种感情倾向是建立于徽州人生死于斯的宗族社会上的, 徽州又素被称为“程朱阙里”[29](P40)、“东南邹鲁”[30](P40), 在这种环境暗示的影响下, 儒家思想早已融入了徽州人的血液之中。这种感情倾向的反身性使徽商自发地奉行了将维护宗族社会稳定的伦理纲常体系化的儒家思想。换而言之, 在宗族的层面上徽商便形成了“好”儒的态度倾向。徽商对于传统价值观是服膺的。在徽商的社会意识中, “士”“儒”是“贵”的。出于满足自我需求的需要, 于是他们便将处于统治地位的儒家的终极关怀作为自己的终极关怀。基于此, 徽商好的是“儒”而不是其他的思想体系。

徽商在这些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好儒”的态度, 当这种态度在徽商的经商活动中外显为行为, “贾而好儒”的特色便会自然地呈现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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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弘治。徽州府志卷一风俗[Z]。明弘治十五年刻本。

篇2:经济视角下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论文

经济视角下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论文

一、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

一般来说,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容易掌握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公平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消费者与食品加工企业、政府与食品加工企业、农户与食品加工企业都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消费者处于食品产业链的终端,其对所有的食品功效不可能完全了解,对各类食品就无法做出完全准确的判断,也无法辨别食品的安全程度。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性辨别仅仅依靠国家对各类食品的质量认证,从这个角度上看,消费者其实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最大受害者,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合法保护。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在工作中可能监管不到位,造成政府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食品安全风险。从原料到最终的产成品再到销售,食品经历了众多环节,各个环节都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农业生产要素供应商向农户提供种子、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这些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的合格与否直接决定了食品的安全与否。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进而加剧了农户与食品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情形。食品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进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一些不法食品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非法生产不合格产品,严重扰乱了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市场资源配置。长此以往,将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食品市场是典型的“柠檬市场”,食品的安全品质与食品的.利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生产厂商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进行逆向选择,利用消费者在食品监督上的困难,进行各种形式的逐利活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降低了食品安全。随着逆向选择(的恶性循环,某些生产厂商仍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进而引发道德风险。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市场经济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缺陷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发展还不成熟,市场经济有其固有的缺陷,食品安全问题不可避免。私人成本和社会效应之间的矛盾无法调节时会产生经济外部性问题。负的外部性会诱发企业为牟取暴利而生产不合格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排挤了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扰乱市场秩序。有效的市场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基础,市场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与市场主体的利益紧密相关。在市场机制下,食品企业容易只顾利益,不顾其他,牟取利益。社会关系决定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通过价格、供求和竞争机制占有市场份额,但有些企业则通过不正当经济行为来实现利益最大化。一些大企业、大品牌甚至也抵抗不了利益的诱惑,收购劣质食品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或者非法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缺陷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需要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调节食品市场。市场的短期行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又一重要原因是市场的短期行为。短期行为是指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食品生产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牺牲企业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内的盈利,甚至采用各种非法经营手段,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造成食品市场的混乱,引发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利益最大化是生产者、经营者的最终目标,尤其是作为食品生产者,尽其最大努力缩小生产成本,从而以低廉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某些企业从原料采购、加工到销售,每个环节都不符合安全、健康食品的标准,仅以华丽的包装和低廉的价格欺骗消费者。食品企业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得市场很难避免短期行为。而市场的短期行间接使得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引发食品安全危机。

三、政府失灵

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与政府的监管程度不无关系。我国在食品监管方面出现了严重的不足,检测体系不完善,多部门监管体系存在缺陷,监管手段落后,处罚力度不够。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中,不法分子利用检测技术上的漏洞,将三聚氰胺加入奶粉中,躲过监管部门的检测。在三鹿奶粉导致多名婴幼儿确诊肾病并被媒体大面积曝光后,政府才加入此次事件的调查中。“三鹿奶粉”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监管不力的现象。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各部门在监管中职责不明,经常发生职能交叉的现象,造成管理的混乱。此外,每个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因此,每个部门都倾向于将这些成本转嫁到其他部门身上,以最小的成本分享其他部门的果实。在经济学上,这种行为被称为“搭便车”。为了维护本部门的利益,各部门倾向于“行政不作为”,互相推诿责任。在“三鹿奶粉”事件结束一年多之后,上海熊猫炼乳、山东“绿赛尔”、陕西金桥乳粉等均曝出含有三聚氰胺,这又一次暴露出我国政府监管环节的漏洞。

作者:廖海媛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篇3:合作原则视角下幽默效果产生的原因分析论文

合作原则视角下幽默效果产生的原因分析论文

一、引言

幽默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在人类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幽默可以使人的心情得到放松,可以使尴尬的气氛得到化解,有时甚至可以使人避免惩罚。有些幽默除使人发笑外,还具有引人深思的作用。

Pocheptsov( 1981) 将幽默分为言语幽默和情境幽默两种类型。言语幽默是指与语言相关的幽默,需要借助语言的手段表现出来; 情境幽默与语言的关系并不十分明显,其幽默的表达方式主要依靠肢体行为、面部表情等进行表达。本文以言语幽默为研究对象,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分析幽默效果产生的原因。

二、合作原则及其相关准则

合作原则( Cooperative Principle) 是美国着名语言哲学家Grice 在哈佛大学的演讲( 1967) 中提出的,他认为,人们在交际的过程中,为达到交际目的,交际双方都要遵循某种原则。随后,他在“Logic and Conversation”( 1975) 一文中又一次对合作原则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的交际是一种典型的具有合作性( cooperative) 的成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交际双方具有共同的目的或双方都接受的方向。同时,在该文章中,他提出合作原则包括四项基本准则: 即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并对这四项准则及其所包含的次准则进行解释。此外,在该文章中,Grice 还针对不同准则举出不同的例子对其进行更详细的说明。

( 一) 量的准则( Quantity Maxim) 。量的准则要求提供的信息数量与需要的信息数量相等。量的准则中所包含的次准则为: ( 1) 所说的话应满足交际所需要的信息量; ( 2) 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即满足量的准则的条件可概括为所提供的信息量不多于或少于所需信息量。

( 二) 质的准则( Quality Maxim) 。在合作原则中,质的准则要求交际者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不能说假话。质的准则同样包含两个次准则: ( 1) 不要说自己知道是虚假的话; ( 2) 不要说缺少足够证据的话。

( 三) 关系准则( Relevant Maxim) 。关系准则要求所说的话要有关联,即所提供的信息与所需要的信息要具有相关性。

( 四) 方式准则( Manner Maxim) 。方式准则就是要求说话清晰明白、明了易懂。在方式准则下的次准则主要包括: ( 1) 避免晦涩的表达; ( 2) 避免产生歧义; ( 3) 表达简洁,避免不必要的啰嗦; ( 4) 要有条理。

三、合作原则与言语幽默效果的产生

在合作原则的四项基本准则中,“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和“关系准则”是对交际时“说什么”的要求,而“方式准则”则是对“怎样说”提出要求。在进行交际时,交际者( 交际一方或双方)如果违反某项或某些准则,就可能使交际产生幽默的效果。

( 一) 违反量的准则产生幽默效果

违反量的准则就是交际者在进行交际时所提供的信息与交际实际所需的信息在数量上不相等。这种不相等可以分为提供的信息量多于所需信息量和提供的信息量少于所需信息量两种。

[例 1]沙溢: 干啥呢?

贾玲: 看电视呢。

李菁: 什么节目啊?

贾玲: 《喜乐街》。你看里边贾玲多美啊!

[例 2]乙: 东晋是哪个( 协会) ,没听说过呀!

甲: 那哪是协会,那是朝代!

乙: 噢 ~ 东晋知道了,解放前的嘛!

这两个例子都是由于交际者违反量的准则而产生幽默的效果。[例 1]中,对于“什么节目”的提问,只需要回答“喜乐街”就可以,但是贾玲在回答时故意违反量的准则中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这一次准则,以提供多余的信息来对自己进行赞美,从而产生幽默的效果。与此相反,[例 2]则是由于缺少必要信息而产生幽默效果的。当乙回答“东晋知道了”后,应对这个朝代进行简单的说明,而不只是“解放前的”

这样几乎不包含任何信息的回答。必要信息量的缺少使交际充满了幽默色彩。

( 二) 违反质的准则产生幽默效果

违反质的准则就是在进行交际时,故意说假话或没有足够证据的话,以此产生幽默效果。

[例 3]李: 什么事这么开心一连说了十好几遍啊?

贾: 我钱包丢了。

李: 钱包丢了有什么开心的呀贾: 里边没钱

[例 4]甲: 我虽然没有搞过对象,但是我岁数小啊!

乙: 你岁数小? 看着是不大,你多大岁数啊?

甲: 我十七八了。

乙: 你抬头纹都开了,知道吗。说实话!

甲: 我十九了。

乙: 一岁啊! 说实话甲: 二十多岁。

乙: 你要这样我可忍不了了啊,说实话!

甲: 不到四十。

[例3]和[例4]幽默效果的产生都是由于交际者在交际时违反质的准则,故意说了自己知道是虚假的话语。[例 3]中“钱包丢了”明显不是开心的事情,但却用来回答“什么事这么开心”,交际者故意违反了质的.准则,使交际按照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从而产生幽默效果。[例 4]中,交际一方在交际时多次说假话,这就导致最后在其说真话时给交际另一方造成反差,产生幽默效果。

还有一种违反质的准则表现为说话人所说的话语自相矛盾或其所说与其行为相互矛盾。例如:

[例 5]甲: 上了公交车我都忍不了。

乙: 又什么事儿啊?

甲: 一会儿上来一个老大娘,六七十岁了,走道颤颤巍巍,站都站不住了,但是公交车上没有人让座,你说多讨厌。

乙: 这都什么素质啊?

甲: 要么低头看手机,要么假装睡觉,我的天哪! 气得我都坐不住了!

这本是由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公交车上不给老年人让座而引起的对这种行为的批判,甲是该话题的提出者,且在这段对话中,其所说的话语也表现出对该行为的不满,但“气得我都坐不住了”这句话则表明甲同样属于有座位而未给老年人让座的人。其所说与所做的相互矛盾使这段话语充满幽默感。

( 三) 违反关系准则产生幽默效果

如果交际一方或双方在交际时所说的话语没有关联性,而是将毫不相关的话题扯在一起,同样会引起滑稽可笑的效果。

[例 6]乙: 曾子曰……甲: 你饶了曾子吧!

乙: 孟子……甲: 孟子也不曰!

乙: 孔子……甲: 你放过这几位圣人吧!

乙: 那婶子曰……甲: 还叔叔曰呢!

乙: 不约不约,叔叔我们不约!

在该例子中,由于甲不满乙借用圣人之名为自己开脱,因此在乙提及圣人时将其打断。乙在最后提及的“婶子”,已与之前所提的圣人无关。甲见其仍要继续进行辩解,因而出于不耐烦说“还叔叔曰呢”,其意图在于使乙停止这种为自己开脱的行为。然而乙却故意利用“曰”与“约”在语音上的相同,用与甲所说内容不相关的内容进行回答,这样既回避了甲对其的不满态度,同时达到了引人发笑的目的。

( 四) 违反方式准则产生幽默效果

违反方式准则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 或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使交际对象难以理解; 或借助语音的相同或相似而故意使交际内容出现歧义; 或使用复杂、啰嗦的语言进行表述; 或使文章缺乏条理性。无论违反哪一点,都会产生幽默的效果,有时甚至会导致交际的失败。

[例 7]( 有年轻人在公交车上谈恋爱)

甲: 我拍拍那个小伙子肩膀,小伙子,该让让了啊 ~乙: 该让让了?

甲: 我都准备好了……乙: 准备什么啊? 这有让的吗?

甲: 怎么了?

乙: 人家谈恋爱,什么叫让让啊? 没有这样的!

甲: 我得下车了,我让他挪一挪、让一让怎么了?

乙: 噢……你下车,挪挪地儿,让让……嗨!

甲: 你以为呢? 我的天哪! 流氓!

二人在前边的对话中一直围绕现在有些年轻人在公共场合谈恋爱这种不文明的现象进行,因此在甲说出“该让让了,我都准备好了”时,乙自然地顺着之前的交谈话题进行联想,从而产生了“人家谈恋爱,没有让让的”这样的想法,而甲却在此时点明是因为自己要下车所以需要让对方让地方。甲在交际时故意违反方式准则使对方误会,从而达到产生幽默的目的。

四、余论

在言语交际中,幽默效果的实现并不只与合作原则的违反有关,语用预设、关联理论、礼貌原则、言语行为理论等语言学理论都可能使话语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产生幽默的效果。言语幽默效果的产生有时也并不只是违反某一交际原则或理论,而可能是同时违反两个或多个原则或理论。

除了违反语言学理论使话语产生幽默外,其他因素也会使交际产生幽默效果。如利用夸张、对比等修辞手法使交际的前后内容产生巨大的反差,从而达到引人发笑的目的; 话语回答者的回答超出说话人的对其回答所持的期待,同样可以导致幽默效果的产生。

目前对于言语幽默效果产生原因的研究并不十分透彻,关联理论、礼貌原则、言语行为理论等一些基础理论与言语幽默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并没有比较详细的说明。这就需要我们在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丰富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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